股票股東是自然人好還是機構好
1. 持有自然人股票和機構股票有什麼不同
社會自然人股是區別於法人股的相對概念,即社會自然人參與募股或以發起設立方式所取得的股份公司的股權,是企業上市前的社會公眾股,它與企業內部職工股同屬於個人股。
與法人股和國有股相比,社會自然人股的優勢是可以在自然人之間自由轉讓。從理論上及本源上來看,社會自然人股的價值源自自然人所持股權企業的價值(主要是其贏利能力和未來成長空間),以及其上市後套現的高回報。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 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原始股」一向是贏利和發財的代名詞。在中國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級市場上以發行價向社會公開發行的企業股票,投資者若購得數百股,日後上市,漲至數十元,可發一筆小財,若購得數千股,可發一筆大財,若是資金實力雄厚,購得數萬股,數十萬股,日後上市,利潤便是數以百萬計了。這便是中國股市的第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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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自然人股東和法人股東的區別,各有何利弊
一、指代不同
1、自然人股東:是具有公民身份的個人投資者,進行公司的投資以後通過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冊,進行公司股權登記,就成為自然人股東。
2、法人股東:亦稱單位股東,是指以公司或集團(機構)名義佔有其他企業股份的股東。
二、利弊不同
1、自然人股東:為—個具體的人,個人享有並直接行使股東權利並承擔義務,如參加股東會,查閱財務會計資料、領取股紅等。
2、法人股東:作為抽象的依法擬制的實體,其權利義務的行使承擔,需通過具體人的行為來完成,方式為派出股東代表,憑授權委託手續代表其完成,後果由組織承擔。
三、主體資格不同
1、自然人股東::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
2、法人股東:企業法人對公司出資成為公司股東的前提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該企業法人必須依法存續,即企業法人應當具備《民法通則》規定的條件,未依法辦理核准登記手續,不存在被撤銷、解散、宣告破產或其它終止企業法人的情況。
3. 前十流通股東都是自然人意味者什麼
一般來說,十大股東中自然人多,意味著大戶對該股票強烈看好。自然人因為是用自己的錢投資,所以他們選擇投資標的,遠比機構用心的多(機構損失的是客戶和投資者的錢,甚至可以拿來和其他人做內幕交易),所以大股東自然人多的股票,往往會走出較好的行情。
4. 設立公司股東是自然人好,還是公司法人股東好
法人是想對企業來說的,自然人就是普通的投資者,個人投資者或者叫散戶投資者。還有一種是以機構的名義持有的。比如:XXX證券投資公司持有A公司100萬流通股。
法人股東,只是他除了是股東外,還被聘為法人代表。
做為法人代表,他代表公司對外從事業務,承擔法律責任。
一般股東只承擔資金責任。
5. 股票十大流動股東里個人多好,還是機構多好
1.十 大流通股東名單。上市公司年報披露要求刊登公司前10名流通股股東的名稱全稱、年末持有流通股的數量和種類(A、B、H股或 其它),如果前十名流通股股東之間存在關聯關系的,應予以說明。這將為投資者帶來全新的分析視角,增加市場透明度,有利 於投資者了解真正影響股價走勢的大流通股股東的市場動向。
2.市場已經從十大流通股東名單中獲得了很多,比如有幾家基金入駐,有哪家券商重倉,是否有QFII感興趣等等,但似乎還沒 有注意到通過十大流通股東我們還可以找到主力的株絲螞跡。如果十大股東中全部都是籌碼不太多的個人帳戶,一般情況下這 種股票被認為是散股,也就是無主力的個股。但如果滿足某種條件,那麼這些散股中仍然很有可能是有主力隱藏其中的。
3.假如我們孤立的分析當期十大股東,如果都是持股不足30萬股的個人帳戶,確實無法判定其中是否有主力。但如果我們進行動 態地分析就不一樣了。現在上市公司必須每一個季度都要公布十大流通股東,這樣一來我們的手頭上就有壹份每三個月變化一 次的十大流通股東名單。
4. 將連續幾個季度的十大流通股東名單進行對照,如果有三個或以上的帳戶持股數量頻繁變動,哪怕每次變動的數量小到1 股,我們就可以基本斷定,這家股票有主力。其理論依據在於只要是主力就不可能在一個季度的交易中一點也不動。一旦大盤 拉出陽線,即使是半死的主力也很難抵擋拉升的強烈沖動慾望。在這種小規模拉升過程中一般都會選擇籌碼較多的帳號,這樣 更便於操作,所以這些排在前十位的帳號就被動過,持股數量就會改變。
這種方法唯一的反對意見就是認為這些變動的帳號依然是散戶。一個散戶如果在一個帳號中持有二十幾萬股籌碼並且數量上有 變化的話就表明在三個月內進行過買賣,根據經驗這種概率非常小,即使出現也不會超過一個帳戶,而我們分析的條件是三個 或以上的帳戶。 通過十大股東的名單我們可以找出一些隱藏著的主力,但並不是所有的主力都是可以通過這種方式找到的,所以這是一個在 數學上來說屬於充分但不是必要的條件。
6. 股票十大流動股東里個人多好,還是機構多好,這些個人會不會是莊家的分號
十大流通股東里,肯定機構多比散戶多好,說明機構態度,機構多,說明機構中長線看好
7. 股票裡面自然人和個人
1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簡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主體資格的社會組織。
2、自然人,是基於出生這一自然現象而存在的人。可以理解為我們口頭表達的「人」。
3、公民實際上就是指具有某個國家國籍的個人
法人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是與自然人相對稱的,兩者相比較有不同的特點:第一,法人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義上的"人",而不是實實在在的生命體,其依法產生、消亡。自然人是基於自然規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國國籍的自然人稱為該國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規律進行,具有自然屬性,而法人不具有這一屬性。第二,雖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體,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體,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體。例如大多數國家(包括我國)的公司法都規定,公司法人必須由兩人以上的股東組成。對比之下,自然人則是以個人本身作為民事主體的。第三,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與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據《民法通則》第37條規定,法人必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須是經國家認可的社會組織。在我國,成立法人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根據法律法規或行政審批而成立。如機關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規或行政審批而成立的。二是經過核准登記而成立。如工商企業、公司等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後,成為企業法人。
(二)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法人必須擁有獨立的財產,作為其獨立參加民事活動的物質基礎。獨立的財產,是指法人對特定范圍內的財產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能夠按照自己的意志獨立支配,同時排斥外界對法人財產的行政干預。
(三)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法人的名稱是其區別於其他社會組織的標志符號。名稱應當能夠表現出法人活動的對象及隸屬關系。經過登記的名稱,法人享有專用權。法人的組織機構即辦理法人一切事務的組織,被稱作法人的機關,由自然人組成。法人的場所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或社會活動的固定地點。法人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指法人對自己的民事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法人的組成人員及其他組織不對法人的債務承擔責任,同樣,法人也不對除自身債務外的其他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我國的法人主要有四種:機關法人、事業法人、企業法人和社團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