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創業板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報企業基本信息情況表
1. 在證監會的預披露中查到公司信息,披露狀態是「預先披露」,但是為什麼在IPO進程中看不到名字
1、確認下兩個表格《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中止審查和終止審查企業基本信息情況表》、《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正常審核狀態企業基本信息情況表》中的不同頁簽,建議全」工作簿「搜索。
2、如果查到預披露的招股說明書,肯定在當期的EXCEL表中有,或者你查的EXCEL表版本不對,因為每周更新。
2. 在當前的核准制下,證監會對ipo申請的審核包含哪幾個環節 簡答題
從受理材料到核准發行共須進行10個環節。按照依法行政、公開透明、集體決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下簡稱首發)的審核工作流程分為受理、見面會、問核、反饋會、預先披露、初審會、發審會、封卷、會後事項、核准發行等主要環節,分別由不同處室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對每一個發行人的審核決定均通過會議以集體討論的方式提出意見,避免個人決斷。
一、基本審核流程圖
二、具體審核環節簡介
1、材料受理、分發環節
中國證監會受理部門工作人員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證監會令第66號)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等規則的要求,依法受理首發申請文件,並按程序轉發行監管部。發行監管部綜合處收到申請文件後將其分發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同時送國家發改委徵求意見。審核一處、審核二處根據發行人的行業、公務迴避的有關要求以及審核人員的工作量等確定審核人員。
2、見面會環節
見面會旨在建立發行人與發行監管部的初步溝通機制。會上由發行人簡要介紹企業基本情況,發行監管部部門負責人介紹發行審核的程序、標准、理念及紀律要求等。見面會按照申請文件受理順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一,由綜合處通知相關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見面會參會人員包括發行人代表、發行監管部部門負責人、綜合處、審核一處和審核二處負責人等。
3、問核環節
問核機制旨在督促、提醒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做好盡職調查工作,安排在反饋會前後進行,參加人員包括問核項目的審核一處和審核二處的審核人員、兩名簽字保薦代表人和保薦機構的相關負責人。
4、反饋會環節
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審閱發行人申請文件後,從非財務和財務兩個角度撰寫審核報告,提交反饋會討論。反饋會主要討論初步審核中關注的主要問題,確定需要發行人補充披露、解釋說明以及中介機構進一步核查落實的問題。
反饋會按照申請文件受理順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三,由綜合處組織並負責記錄,參會人員有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和處室負責人等。反饋會後將形成書面意見,履行內部程序後反饋給保薦機構。反饋意見發出前不安排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與審核人員溝通(問核程序除外)。
保薦機構收到反饋意見後,組織發行人及相關中介機構按照要求落實並進行回復。綜合處收到反饋意見回復材料進行登記後轉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按要求對申請文件以及回復材料進行審核。
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收到反饋意見後,在准備回復材料過程中如有疑問可與審核人員進行溝通,如有必要也可與處室負責人、部門負責人進行溝通。
審核過程中如發生或發現應予披露的事項,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應及時報告發行監管部並補充、修改相關材料。初審工作結束後,將形成初審報告(初稿)提交初審會討論。
5、預先披露環節
反饋意見落實完畢、國家發改委意見等相關政府部門意見齊備、財務資料未過有效期的將安排預先披露。具備條件的項目由綜合處通知保薦機構報送發審會材料與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發行監管部收到相關材料後安排預先披露,並按受理順序安排初審會。
6、初審會環節
初審會由審核人員匯報發行人的基本情況、初步審核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其落實情況。初審會由綜合處組織並負責記錄,發行監管部部門負責人、審核一處和審核二處負責人、審核人員、綜合處以及發審委委員(按小組)參加。初審會一般安排在星期二和星期四。
根據初審會討論情況,審核人員修改、完善初審報告。初審報告是發行監管部初審工作的總結,履行內部程序後轉發審會審核。
初審會討論決定提交發審會審核的,發行監管部在初審會結束後出具初審報告,並書面告知保薦機構需要進一步說明的事項以及做好上發審會的准備工作。初審會討論後認為發行人尚有需要進一步落實的重大問題、暫不提交發審會審核的,將再次發出書面反饋意見。
7、發審會環節
發審委制度是發行審核中的專家決策機制。目前發審委委員共25人,分三個組,發審委處按工作量安排各組發審委委員參加初審會和發審會,並建立了相應的迴避制度、承諾制度。發審委通過召開發審會進行審核工作。發審會以投票方式對首發申請進行表決,提出審核意見。每次會議由7名委員參會,獨立進行表決,同意票數達到5票為通過。發審委委員投票表決採用記名投票方式,會前有工作底稿,會上有錄音。
發審會由發審委工作處組織,按時間順序安排,發行人代表、項目簽字保薦代表人、發審委委員、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發審委工作處人員參加。
發審會召開5天前中國證監會發布會議公告,公布發審會審核的發行人名單、會議時間、參會發審委委員名單等。發審會先由委員發表審核意見,發行人聆詢時間為45分鍾,聆詢結束後由委員投票表決。發審會認為發行人有需要進一步落實的問題的,將形成書面審核意見,履行內部程序後發給保薦機構。
8、封卷環節
發行人的首發申請通過發審會審核後,需要進行封卷工作,即將申請文件原件重新歸類後存檔備查。封卷工作在落實發審委意見後進行。如沒有發審委意見需要落實,則在通過發審會審核後即進行封卷。
9、會後事項環節
會後事項是指發行人首發申請通過發審會審核後,招股說明書刊登前發生的可能影響本次發行及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應予披露的事項。存在會後事項的,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應按規定向綜合處提交相關說明。須履行會後事項程序的,綜合處接收相關材料後轉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按要求及時提出處理意見。按照會後事項相關規定需要重新提交發審會審核的需要履行內部工作程序。如申請文件沒有封卷,則會後事項與封卷可同時進行。
10、核准發行環節
封卷並履行內部程序後,將進行核准批文的下發工作。
3. 在什麼網站上能查到等待IPO的企業
您是說還沒有預披露的企業嗎?可以在
證監會網站--信息公開——
【行政許可事項】創業板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審核工作流程及申報企業情況
及【行政許可事項】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審核工作流程及申報企業情況
一般周四或者周五更新。在這兩項里可以找到你要找的企業,一般是在審、遞交材料等具體進度都可以查到。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
如果是已經披露的企業就可以在「證監會網站--信息公開(菜單)---預先披露」里看到。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
4. 求證監會公布515家擬上市公司名單
在證監會網站上即可搜索到。
也可以下載excel版本。
創業板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報企業基本信息情況表(截至2012年1月31日)
序號 申報企業 注冊地 所屬領域 保薦機構 保薦代表人 會計師事務所 簽字會計師 律師事務所 簽字律師 備 注
1 山東泰豐液壓股份有限公司 山東 關鍵機械基礎件 齊魯證券有限公司 戰肖華 張應彪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鍾建國 毛曉東 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 鍾節平 張緒生 初審中
2 北京歐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電子專用設備 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孫樹軍 張正平 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溫京輝 黃程 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 徐建軍 楊繼紅 初審中
3 蘇州天華超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 特種功能材料 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王磊 馬媛媛 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北京)有限公司 李友菊 宋文 劉勇 安徽承義律師事務所 鮑金橋 司慧 常愛民 初審中
4 天津凱發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 軌道交通設備 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趙怡 蔣繼鵬 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韓景利 周坤生 北京思科律師事務所 楊延超 鄧懿 初審中
5 江蘇奧賽康葯業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 創新葯物及關鍵技術 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呂洪斌 徐慧芬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潘莉華 林盛宇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張東成 賴江臨 初審中
6 山東華特磁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東 電力電子器件及變流裝置 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楊淑敏 龔文榮 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雷小玲 盧劍 北京市中瑞律師事務所 許軍利 譚偉業 陸彤彤 初審中
7 深圳市景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 軟體及應用系統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陳佳 楊爽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蔣曉明 程純 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 林曉春 韓雯 初審中
8 聞泰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 計算機及外部設備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趙剛 吳小萍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戴定毅 顧雪峰 北京市君合律師事務所 石鐵軍 王毅 初審中
9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 新型高效生物肥料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唐紹剛 王廣紅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金順興 李志光 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 於緒剛 徐非池 王芳 李婕妤 初審中
10 南京寶色股份公司 江蘇 復合材料 國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劉迎軍 胡啟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廖家河 徐士寶 北京市觀韜律師事務所 蘇波 胡君 孫東峰 初審中
11 河北四通新型金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 復合材料 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趙新征 王劍敏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朱錦梅 魏 星 北京市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 李志強 鄭瑞志 初審中
12 北京水晶石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數字內容服務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劉順明 任波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朱錦梅 吳雪 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 張忠 唐周俊 劉冬蘋 初審中
13 上海飛凱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信息功能材料與器件 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羅欣 於曉丹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邱靖之 王傳邦 通力律師事務所 黃艷 張征軼 初審中
14 廣東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 新型安全飼料 民生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王剛 陸文昶 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樊文景 王淑燕 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 浦洪 劉震國 何煦 初審中
15 上海麥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軟體及應用系統 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魏慶泉 徐士鋒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顧燕君 陳衛武 上海金茂凱德律師事務所 梁志強 方曉傑 任真 初審中
16 江西3L醫用製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 醫療儀器 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李旭巍 劉麗 中磊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舒佳敏 李國平 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 顧峰 童悅 初審中
17 崑山華恆焊接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 工業自動化 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孟剛 狄正林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伍敏 鄭歡成 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 王漢齊 范建紅 徐丹 初審中
18 北京電旗通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信息技術服務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李旭東 黃傳照 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楊宏 劉燃 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 趙珞 王嵐 初審中
19 廣東雅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 軟體及應用系統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段斌 李彥芝 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胡 毅 葉 民 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 王庭 趙曾海 陳國堯 張迪 初審中
20 飛天誠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信息安全產品與系統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何雨華 馬華鋒 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王需如 王曉欣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 郎艷飛 邵森琢 初審中
21 深圳市神舟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計算機及外部設備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劉晴 陳鴻傑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何曉明 康雪艷 上海市瑛明律師事務所 陳明夏 萬曉蓓 王文 陳瑩瑩 初審中
22 浙江珍誠醫葯在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 電子商務服務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任永剛 王金明 中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高峰 戴隆松 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 顏華榮 楊釗 初審中
23 四川創意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 軟體及應用系統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傅承 解剛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宋朝學 楊錫光 北京市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 王冠 李大鵬 蔣偉 初審中
24 深圳市盛訊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 軟體及應用系統 恆泰證劵股份有限公司 張英君 郭春洪 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王韶華 陳昭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馮艾 焦福鋼 初審中
25 湖北龍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 信息功能材料 日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徐海嘯 方宏凱 大信會計師事務有限公司 索保國 喬冠芳 湖北瑞通天元律師事務所 吳和平 謝倩訓 王偉琪 初審中
26 蘇州斯萊克精密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 數字化專用設備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中東 鈕薊京 江蘇公證天業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劉勇 騰飛 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 帥天龍 李晅 落實反饋意見中
27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 汽車關鍵零部件 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馬雲濤 許勁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何勇 蔣洪慶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 劉斌 張婕 落實反饋意見中
28 福建歸真堂葯業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 中葯製品 萬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李鴻 項駿 天健正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林新田 江楠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 孫立 唐銀鋒 落實反饋意見中
29 西安天和防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陝西 民用雷達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文富勝 徐沛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魏五軍 李永利 北京市凱文律師事務所 熊力 曲凱 落實反饋意見中
30 上海炫動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數字內容服務 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宗俊 俞露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翟小民 王愷 通力律師事務所 陳巍 翁曉健 落實反饋意見中
31 北京泰德制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重大疾病創新葯物及關鍵技術 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付巍 許欣 京都天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李惠琦 倪軍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 朱蕾 吳小亮 落實反饋意見中
32 深圳市凱立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衛星導航應用服務系統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邱平 宋偉禕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張雲鶴 齊曉麗 北京市君澤君律師事務所 李榮法 李敏 楊開廣 落實反饋意見中
33 天壕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先進節能技術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唐偉 張斌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王重娟 劉彥山 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 張忠 孫靜 商小路 落實反饋意見中
34 唐山匯中儀表股份有限工司 河北 新型感測器 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張立軍 何寬華 大信會計師事務有限公司 張軍書 劉均剛 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 李磐 周斌 落實反饋意見中
35 京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 軟體及應用系統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永波 陳友新 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楊文蔚 張靜璃 北京市國楓律師事務所 周玉娟 徐虎 落實反饋意見中
36 日地太陽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寧波 太陽能 齊魯證券有限公司 王初 朱同和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鍾建國 王強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張恆順 牟蓬 落實反饋意見中
37 安徽國禎環保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 工業和城市節水、廢水處理 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梁化彬 王鋼 國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何暉 江勇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 江華 連蓮 葉劍飛 落實反饋意見中
38 大連路明發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連 新型顯示器件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呂曉峰 郭瑛英 中准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王秀玉 劉璐 北京市觀韜律師事務所 劉榕 劉燕迪 落實反饋意見中
39 東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 復合材料 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唐勁松 於冬梅 中審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張乾明 黃海波 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 陳金山 黃靖珂 宋文文 落實反饋意見中
40 浙江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 軟體及應用系統 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趙沂蒙 余慶生 中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高峰 戴隆松 北京市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 劉胤宏 鄭曉東 唐曉婉 落實反饋意見中
41 北京光環新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軟體及應用系統 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陳國潮 李皓 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張利軍 孫政軍 北京市嘉源律師事務所 賀偉平 譚四軍 落實反饋意見中
42 深圳市明源軟體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軟體及應用系統 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沈璐璐 趙桂榮 深圳市鵬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賴玉珍 鄭宏權 國浩律師集團(深圳)事務所 張敬前 曹平生 唐都遠 落實反饋意見中
43 上海和鷹機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高精度數控機床及功能部件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馮烜 翟程 上海眾華滬銀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孫立倩 黃愷 上海匯衡律師事務所 侯群萍 沈軻 落實反饋意見中
44 新鄉日升數控軸承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 關鍵機械基礎件 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羅霄 顧晶晶 天健正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樂超軍 劉文豪 北京市昌久律師事務所 趙璨 徐偉賢 落實反饋意見中
45 合肥百勝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 大型構件製造技術與裝備 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曾年生 江成祺 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北京)有限公司 潘峰 王靜 黃敬臣 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 汪大聯 祝傳頌 張秀友 落實反饋意見中
46 北京北信源軟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軟體及應用系統 民族證劵有限責任公司 何繼兵 姜勇 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黃峰 張志明 北京市天銀律師事務所 張聖懷 朴楊 何雲霞 落實反饋意見中
47 長春迪瑞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 新型醫用精密診斷及治療設備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孫建華 蘇勛智 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安洪賓 張麗潔 北京市君澤君律師事務所 許迪 王宇坤 王祺 落實反饋意見中
48 江蘇斯菲爾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 電力電子器件及變流裝置 齊魯證券有限公司 萬炎華 柳淑麗 江蘇公證天業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沈岩 華可天 江蘇世紀同仁律師事務所 闞嬴 許成寶 落實反饋意見中
49 內蒙古和信園蒙草抗旱綠化股份有限公司 內蒙古 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 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馮文敏 楊茂智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葛曉萍 陳振瑞 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 廖春蘭 劉艷晶 賴繼紅 落實反饋意見中
50 深圳市明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集成電路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魏其芳 龍敏 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林萬強 吳文輝 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 周燕 張鑫 周寶榮 落實反饋意見中
51 珠海安聯銳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 數字音視頻產品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崔威 曾勁松 山東天恆信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 張敬鴻 鞠錄波 北京市國楓律師事務所 趙夢 賈春雷 落實反饋意見中
52 安徽銅都閥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 關鍵機械基礎件 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徐聖能 汪岳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程志剛 馬章松 蘇東升 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 喻榮虎 惠志強 落實反饋意見中
53 杭州泰格醫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 科技成果轉化服務 中國中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王建剛 魏德俊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姚輝 張松柏 北京市嘉源律師事務所 王元 陳鶴嵐 落實反饋意見中
54 北京愛康宜誠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新型醫用精密診斷及治療設備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蔡玉潔 劉奇 大信會計師事務有限公司 趙斌 金華 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 鄭碧筠 徐建軍 譚翠燕 落實反饋意見中
55 煙台台海瑪努爾核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山東 核技術應用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彭波 相暉 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 汪陽 張軼華 北京市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 陳實 徐穎 落實反饋意見中
56 廣州市怡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 環境自動監測系統 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燕 易瑩 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楊文蔚 冼宏飛 國浩律師集團(廣州)事務所 程秉 李彩霞 王志宏 落實反饋意見中
57 深圳市中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信息技術服務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胡宇 廖衛江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屈先富 黎明 國浩律師集團(深圳)事務所 吳爽 余平 落實反饋意見中
58 上海光維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數字移動通信產品 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黃健 李傑峰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錢志昂 陳竑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 劉維 孫斐然 落實反饋意見中
59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新型醫用精密診斷及治療設備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郭峰 國磊峰 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 鮑小剛 唐敏捷 上海海業韜律師事務所 周健 陶滕雲 李林 落實反饋意見中
60 山東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東 高分子材料及新型催化劑 齊魯證券有限公司 葉欣 張文生 山東匯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王 暉 劉學偉 山東德衡律師事務所 房立堂 郭芳晉 落實反饋意見中
61 江蘇奧力威感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 新型感測器 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宋樂真 徐彩霞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周益平 熊紹保 上海市聯合律師事務所 張晏維 汪豐 落實反饋意見中
62 深圳市勁拓自動化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工業自動化 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劉秋芬 徐長銀 深圳市鵬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賴玉珍 謝翠 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 張炯 鄧海標 落實反饋意見中
63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 高分子材料及新型催化劑 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曾林彬 郭宣忠 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李新首 舒暢 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 陳金山 朱志怡 劉中明 落實反饋意見中
64 深圳市長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軟體及應用系統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蔣欣 王蘇望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劉耀輝 丘運良 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 鄭建江 貴鋼 游曉 落實反饋意見中
65 湖南科美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 電力電子器件及變流裝置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梁石 溫家明 中審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周俊傑 陳志 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 朱志怡 范蓉蓉 落實反饋意見中
66 長沙開元儀器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 工業自動化 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汪家勝 李紅星 中准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楊迪航 李飛鷹 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 馬秀梅 張緒生 落實反饋意見中
以上為部分 您可以去網站自行下載。
5. 證監會受理新股申請到上會需多久
中國證監會在收到申請文件後,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中國證監會自受理申請文件到作出決定的期限為3個月,自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之日起,上市公司應該在6個月內完成增發,超過六個月的,核准文件失效,需重新申請核准。
時間的長短主要看該公司的財務上是否符合上市要求,對該公司提出的上市招股書進行審核和修改,然後和保薦人進行磋商修改。很多企業的財務報表得修改好多次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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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新股IPO審核工作流程
按照依法行政、公開透明、集體決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下簡稱首發)的審核工作流程分為受理、反饋會、見面會、初審會、發審會、封卷、核准發行等主要環節,分別由不同處室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對每一個發行人的審核決定均通過會議以集體討論的方式提出意見,避免個人決斷。
一、基本審核流程圖
二、首發申請審核主要環節簡介
(一)受理和預先披露
中國證監會受理部門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證監會令第66號,以下簡稱《行政許可程序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等規則的要求,依法受理首發申請文件,並按程序轉發行監管部。發行監管部在正式受理後即按程序安排預先披露,並將申請文件分發至相關監管處室,相關監管處室根據發行人的行業、公務迴避的有關要求以及審核人員的工作量等確定審核人員。主板中小板申請企業需同時送國家發改委徵求意見。
(二)反饋會
相關監管處室審核人員審閱發行人申請文件後,從非財務和財務兩個角度撰寫審核報告,提交反饋會討論。反饋會主要討論初步審核中關注的主要問題,確定需要發行人補充披露以及中介機構進一步核查說明的問題。
反饋會按照申請文件受理順序安排。反饋會由綜合處組織並負責記錄,參會人員有相關監管處室審核人員和處室負責人等。反饋會後將形成書面意見,履行內部程序後反饋給保薦機構。反饋意見發出前不安排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與審核人員溝通。
保薦機構收到反饋意見後,組織發行人及相關中介機構按照要求進行回復。綜合處收到反饋意見回復材料進行登記後轉相關監管處室。審核人員按要求對申請文件以及回復材料進行審核。
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收到反饋意見後,在准備回復材料過程中如有疑問可與審核人員進行溝通,如有必要也可與處室負責人、部門負責人進行溝通。
審核過程中如發生或發現應予披露的事項,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應及時報告發行監管部並補充、修改相關材料。初審工作結束後,將形成初審報告(初稿)提交初審會討論。
(三)見面會
反饋會後按照申請文件受理順序安排見面會。見面會旨在建立發行人與發行監管部的初步溝通機制,參會人員包括發行人代表、發行監管部相關負責人、相關監管處室負責人等。
(四)預先披露更新
反饋意見已按要求回復、財務資料未過有效期、且需徵求意見的相關政府部門無異議的,將安排預先披露更新。對於具備條件的項目,發行監管部將通知保薦機構報送發審會材料和用於更新的預先披露材料,並在收到相關材料後安排預先披露更新,以及按受理順序安排初審會。
(五)初審會
初審會由審核人員匯報發行人的基本情況、初步審核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反饋意見回復情況。初審會由綜合處組織並負責記錄,發行監管部相關負責人、相關監管處室負責人、審核人員以及發審委委員(按小組)參加。
根據初審會討論情況,審核人員修改、完善初審報告。初審報告是發行監管部初審工作的總結,履行內部程序後與申請材料一並提交發審會。
初審會討論決定提交發審會審核的,發行監管部在初審會結束後出具初審報告,並書面告知保薦機構需要進一步說明的事項以及做好上發審會的准備工作。初審會討論後認為發行人尚有需要進一步披露和說明的重大問題、暫不提交發審會審核的,將再次發出書面反饋意見。
(六)發審會
發審委制度是發行審核中的專家決策機制。目前主板中小板發審委委員共25人,創業板發審委委員共35人,每屆發審委成立時,均按委員所屬專業劃分為若干審核小組,按工作量安排各小組依次參加初審會和發審會。各組中委員個人存在需迴避事項的,按程序安排其他委員替補。發審委通過召開發審會進行審核工作。發審會以投票方式對首發申請進行表決。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規定,發審委會議審核首發申請適用普通程序。發審委委員投票表決採用記名投票方式,會前需撰寫工作底稿,會議全程錄音。
發審會召開5天前中國證監會發布會議公告,公布發審會審核的發行人名單、會議時間、參會發審委委員名單等。首發發審會由審核人員向委員報告審核情況,並就有關問題提供說明,委員發表審核意見,發行人代表和保薦代表人各2名到會陳述和接受詢問,聆詢時間不超過45分鍾,聆詢結束後由委員投票表決。發審會認為發行人有需要進一步披露和說明問題的,形成書面審核意見後告知保薦機構。
保薦機構收到發審委審核意見後,組織發行人及相關中介機構按照要求回復。綜合處收到審核意見回復材料後轉相關監管處室。審核人員按要求對回復材料進行審核並履行內部程序。
(七)封卷
發行人的首發申請通過發審會審核後,需要進行封卷工作,即將申請文件原件重新歸類後存檔備查。封卷工作在按要求回復發審委意見後進行。如沒有發審委意見需要回復,則在通過發審會審核後即進行封卷。
(八)會後事項
會後事項是指發行人首發申請通過發審會審核後,招股說明書刊登前發生的可能影響本次發行上市及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應予披露的事項。發生會後事項的需履行會後事項程序,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應按規定向綜合處提交會後事項材料。綜合處接收相關材料後轉相關監管處室。審核人員按要求及時提出處理意見。需重新提交發審會審核的,按照會後事項相關規定履行內部工作程序。如申請文件沒有封卷,則會後事項與封卷可同時進行。
(九)核准發行
核准發行前,發行人及保薦機構應及時報送發行承銷方案。
封卷並履行內部程序後,將進行核准批文的下發工作。發行人領取核准發行批文後,無重大會後事項或已履行完會後事項程序的,可按相關規定啟動招股說明書刊登工作。
審核程序結束後,發行監管部根據審核情況起草持續監管意見書,書面告知日常監管部門。
三、與發行審核流程相關的其他事項
發行審核過程中,我會將徵求發行人注冊地省級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其發行股票的意見,並就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投資管理規定徵求國家發改委的意見(限主板和中小板企業)。特殊行業的企業還根據具體情況徵求相關主管部門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支持西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改進發行審核工作服務水平,充分發揮滬、深兩家交易所的服務功能,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首發審核工作整體按西部企業優先,均衡安排滬、深交易所擬上市企業審核進度的原則實施。同時,依據上述原則,並結合企業申報材料的完備情況,對具備條件進入後續審核環節的企業按受理順序順次安排審核進度計劃。
發行審核過程中的終止審查、中止審查和恢復審查按相關規定執行。審核過程中收到舉報材料的,依程序處理。
發行審核過程中,將按照對首發企業信息披露質量抽查的相關要求組織抽查。
發行審核過程中遇到現行規則沒有明確規定的新情況、新問題,發行監管部將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並根據內部工作程序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6. 證監會公布的上市公司名單哪裡找請告訴我具體在網站的哪個版塊,或者點擊哪裡,非常感謝
證監會網站,信息公開選項,行政許可事項,
【行政許可事項】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審核工作流程及申報企業情況
【行政許可事項】創業板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審核工作流程及申報企業情況
7. 請問什麼地方可以查詢遞交了上市申請的公司,不過證監會已通過的!
中國證監會 >機關部門最新更新 > 發行部
可以定期看到『發審委2012年第**次工作會議會議審核結果公告』顯示上市公司申請是否通過。
只能看到主板不能看見創業板和重組
這里是全的
中國證監會 >信息公開>按主題查看>發行監管>發審會公告
可以看到主板
中國證監會 >信息公開>按主題查看>創業板監管>創業板發審會公告
可以看到創業板
中國證監會 >信息公開>按主題查看>上市公司監管>並購重組
可以看到重組
8. 證監會審核核准發行人ipo申請需經過什麼樣的程序
1、材料受理、分發環節
中國證監會受理部門工作人員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證監會令第66號)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等規則的要求,依法受理首發申請文件,並按程序轉發行監管部。發行監管部綜合處收到申請文件後將其分發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同時送國家發改委徵求意見。審核一處、審核二處根據發行人的行業、公務迴避的有關要求以及審核人員的工作量等確定審核人員。
2、見面會環節
見面會旨在建立發行人與發行監管部的初步溝通機制。會上由發行人簡要介紹企業基本情況,發行監管部部門負責人介紹發行審核的程序、標准、理念及紀律要求等。見面會按照申請文件受理順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一,由綜合處通知相關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見面會參會人員包括發行人代表、發行監管部部門負責人、綜合處、審核一處和審核二處負責人等。
3、問核環節
問核機制旨在督促、提醒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做好盡職調查工作,安排在反饋會前後進行,參加人員包括問核項目的審核一處和審核二處的審核人員、兩名簽字保薦代表人和保薦機構的相關負責人。
4、反饋會環節
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審閱發行人申請文件後,從非財務和財務兩個角度撰寫審核報告,提交反饋會討論。反饋會主要討論初步審核中關注的主要問題,確定需要發行人補充披露、解釋說明以及中介機構進一步核查落實的問題。
反饋會按照申請文件受理順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三,由綜合處組織並負責記錄,參會人員有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和處室負責人等。反饋會後將形成書面意見,履行內部程序後反饋給保薦機構。反饋意見發出前不安排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與審核人員溝通(問核程序除外)。
保薦機構收到反饋意見後,組織發行人及相關中介機構按照要求落實並進行回復。綜合處收到反饋意見回復材料進行登記後轉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按要求對申請文件以及回復材料進行審核。
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收到反饋意見後,在准備回復材料過程中如有疑問可與審核人員進行溝通,如有必要也可與處室負責人、部門負責人進行溝通。
審核過程中如發生或發現應予披露的事項,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應及時報告發行監管部並補充、修改相關材料。初審工作結束後,將形成初審報告(初稿)提交初審會討論。
5、預先披露環節
反饋意見落實完畢、國家發改委意見等相關政府部門意見齊備、財務資料未過有效期的將安排預先披露。具備條件的項目由綜合處通知保薦機構報送發審會材料與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發行監管部收到相關材料後安排預先披露,並按受理順序安排初審會。
6、初審會環節
初審會由審核人員匯報發行人的基本情況、初步審核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其落實情況。初審會由綜合處組織並負責記錄,發行監管部部門負責人、審核一處和審核二處負責人、審核人員、綜合處以及發審委委員(按小組)參加。初審會一般安排在星期二和星期四。
根據初審會討論情況,審核人員修改、完善初審報告。初審報告是發行監管部初審工作的總結,履行內部程序後轉發審會審核。
初審會討論決定提交發審會審核的,發行監管部在初審會結束後出具初審報告,並書面告知保薦機構需要進一步說明的事項以及做好上發審會的准備工作。初審會討論後認為發行人尚有需要進一步落實的重大問題、暫不提交發審會審核的,將再次發出書面反饋意見。
7、發審會環節
發審委制度是發行審核中的專家決策機制。目前發審委委員共25人,分三個組,發審委處按工作量安排各組發審委委員參加初審會和發審會,並建立了相應的迴避制度、承諾制度。發審委通過召開發審會進行審核工作。發審會以投票方式對首發申請進行表決,提出審核意見。每次會議由7名委員參會,獨立進行表決,同意票數達到5票為通過。發審委委員投票表決採用記名投票方式,會前有工作底稿,會上有錄音。
發審會由發審委工作處組織,按時間順序安排,發行人代表、項目簽字保薦代表人、發審委委員、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發審委工作處人員參加。
發審會召開5天前中國證監會發布會議公告,公布發審會審核的發行人名單、會議時間、參會發審委委員名單等。發審會先由委員發表審核意見,發行人聆詢時間為45分鍾,聆詢結束後由委員投票表決。發審會認為發行人有需要進一步落實的問題的,將形成書面審核意見,履行內部程序後發給保薦機構。
8、封卷環節
發行人的首發申請通過發審會審核後,需要進行封卷工作,即將申請文件原件重新歸類後存檔備查。封卷工作在落實發審委意見後進行。如沒有發審委意見需要落實,則在通過發審會審核後即進行封卷。
9、會後事項環節
會後事項是指發行人首發申請通過發審會審核後,招股說明書刊登前發生的可能影響本次發行及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應予披露的事項。存在會後事項的,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應按規定向綜合處提交相關說明。須履行會後事項程序的,綜合處接收相關材料後轉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按要求及時提出處理意見。按照會後事項相關規定需要重新提交發審會審核的需要履行內部工作程序。如申請文件沒有封卷,則會後事項與封卷可同時進行。
10、核准發行環節
封卷並履行內部程序後,將進行核准批文的下發工作。
三、與發行審核流程相關的其他事項
發行審核過程中,我會將徵求發行人注冊地省級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其發行股票的意見,並就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投資管理規定徵求國家發改委的意見。特殊行業的企業還根據具體情況徵求相關主管部門的意見。在國家發改委和相關主管部門未回復意見前,不安排相關發行人的預先披露和初審會。
發行審核過程中的終止審查、中止審查分別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第20條、第22條的規定執行。審核過程中收到舉報材料的,將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第19條的規定予以處理。
發行審核過程中遇到現行規則沒有明確規定的新情況、新問題,發行監管部將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並根據內部工作程序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9. 證監會審核通過ipo後,大概幾天能認購股票
證監會審核通過ipo後要等確認正式發售日期才可以,日期並不會確定,會公布公告的。
具體審核環節簡介
1、材料受理、分發環節中國證監會辦公廳受理處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證監會令第66號)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61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創業板推薦工作的指引》(證監會公告[2010]8號)等規則的要求,依法受理創業板首發申請文件,並按程序轉創業板發行監管部(以下簡稱創業板發行部)。創業板發行部收到申請文件後由綜合處分發至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一處、審核二處根據發行申請人所處的行業、公務迴避的有關要求以及審核人員的工作量等各確定一名審核人員審核發行人的創業板首發申請文件。
2、反饋會環節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審閱發行申請人申請文件後,從非財務和財務兩個角度撰寫審核報告,提交創業板發行部反饋會討論。反饋會主要討論初步審核中關注的重點問題,確定需要發行申請人補充披露、解釋說明以及中介機構進一步核查落實的問題。反饋會按照申請文件受理時間順序安排,由綜合處組織並負責記錄,參會人員有審核一處、審核二處負責人及該項目審核人員等。反饋會後形成書面意見,履行內部程序後反饋給保薦機構並抄送發行申請人注冊地證監局。見面會前不安排發行申請人及其中介機構與審核人員溝通。
保薦機構收到反饋意見後,組織發行申請人及相關中介機構按照要求落實並進行回復。綜合處收到反饋意見回復材料進行登記後轉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按要求對申請文件以及回復材料進行審核。
發行申請人及其中介機構收到反饋意見後,在准備回復材料過程中如有疑問可與審核人員進行溝通,有必要時可與處室負責人、部門負責人進行溝通。
審核過程中如發生或發現應予披露的事項,發行申請人及其中介機構應及時報告創業板發行部並補充、修改相關材料。
3、見面會環節見面會旨在建立發行申請人與創業板發行部的交流溝通機制。首先由創業板發行部部門負責人介紹發行審核的程序、標准、理念及紀律要求等,其後與發行申請人就企業情況及反饋意見中涉及的問題等進行一對一溝通。見面會按照申請文件受理時間順序安排,由綜合處通知相關發行申請人及其保薦機構。見面會參會人員包括發行申請人代表、保薦代表人、創業板發行部部門負責人、綜合處、審核一處和審核二處負責人等。
4、問核環節問核機制旨在督促、提醒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做好盡職調查工作,安排在見面會後進行,參加人員包括問核項目的審核一處和審核二處的審核人員、兩名簽字保薦代表人和保薦機構的相關負責人。
5、預先披露環節反饋意見落實完畢、財務資料在有效期內的將安排預先披露。具備條件的項目由發審委工作處通知保薦機構報送發審會材料和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創業板發行部收到相關材料後安排預先披露,並按受理時間順序安排初審會。
6、初審會環節初審會由審核人員匯報發行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初步審核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其落實情況。初審會由綜合處組織並負責記錄,創業板發行部部門相關負責人、審核一處和審核二處負責人、審核人員、綜合處、發審委工作處以及相關發審委委員參加。
根據初審會討論情況,審核人員修改、完善初審報告。初審報告是創業板發行部初審工作的總結,履行內部程序後與申請材料一並提交發審會。
初審會討論決定提交發審會審核的,創業板發行部在初審會結束後出具初審報告,並書面告知保薦機構需要進一步說明的事項以及做好發審會召開前的准備工作。初審會討論後認為發行申請人尚有需要進一步落實的重大問題、暫不提交發審會審核的,將再次發出書面反饋意見。
7、發審會環節發審委制度是發行審核中的專家決策機制。目前創業板發審委委員共35人,其中專職委員23人,發審委工作處按工作量和需迴避事項安排相關發審委委員列席初審會和參加發審會,並建立了相應的迴避制度、承諾制度。發審委通過召開發審會進行審核工作。發審會以投票方式對首發申請進行表決,提出審核意見。每次會議由7名委員參會,獨立進行表決,同意票數達到5票為通過。發審委委員投票表決採用記名投票方式,會前須撰寫工作底稿,會議全程錄音。
發審會由發審委工作處組織,按發行人向創業板發行部報送上會材料的時間順序安排,發審委委員、審核一處、二處審核人員、發審委工作處人員參加會議,發行申請人代表、項目簽字保薦代表人各2名到會聆詢。
發審會召開5天前中國證監會發布會議公告,公布發審會審核的發行申請人名單、會議時間、參會發審委委員名單等。發審會上各參會委員獨立發表審核意見,發行申請人聆詢時間為45分鍾,聆詢結束後由委員投票表決。發審會認為發行申請人有需要進一步落實的問題的,將形成書面審核意見,履行內部程序後發給保薦機構和發行申請人,同時抄送地方證監局。
保薦機構收到發審委審核意見後,組織發行申請人及相關中介機構按照要求落實並進行回復。綜合處收到審核意見回復材料後轉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按要求對回復材料進行審核並履行內部程序。
8、封卷環節發行申請人的首發申請通過發審會審核後,需要進行封卷工作,即將申請文件原件重新歸類後存檔備查。封卷工作在落實發審委審核意見後進行。如沒有發審委審核意見需要落實,則在通過發審會審核後即進行封卷。
9、會後事項審核環節會後事項是指發行申請人首發申請通過發審會審核後,招股說明書刊登前發生的可能影響本次發行及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應予披露的事項。存在會後事項的,發行申請人及其中介機構應按規定向綜合處提交相關說明。須履行會後事項程序的,綜合處接收相關材料後轉審核一處、審核二處。審核人員按要求及時提出處理意見。按照會後事項相關規定需要重新提交發審會審核的需要履行內部工作程序。會後事項審核程序結束後相關材料存檔備查。
會後事項審核程序結束後,創業板發行部根據審核情況起草持續監管意見書,將創業板發行部和發審委審核中重點關注的問題及發行申請人承諾事項,書面告知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發行申請人注冊地證監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進行後續監管。
10、核准發行環節封卷完成後,履行申請批復程序,發行申請人領取批文後安排後續發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