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改革後股票發行試點制度
1. 新股發行體制再改革,A股如何走
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標志A股新一輪市場制度改革啟動
2013-12-05
來源:證券時報網
新一輪制度改革翻開資本市場發展新篇
——對證監會新政的看法
11月30日證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關於在借殼上市審核中嚴格執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標準的通知》,同日國務院發布《關於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上述文件標志A股新一輪市場制度改革啟動,體現和貫徹了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總體以「市場判斷、盡責歸位、強化披露、法制約束」為導向,為逐步向注冊制過渡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礎,翻開了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的新篇章。
一、新政策的鮮明特徵
1、制度導向市場化、法制化、透明化。
一方面,新規定強調讓市場決定投資價值,監管操作中盡量避免對個股做出價值判斷,監管避免影響市場,體現了新制度的市場化導向。
另一方面,改革制度通過一系列制度設計,通過制度約束來強化各市場參與主體的責任與義務,並且提高了信息透明度、減少了信息不對稱風險,減少財務造假等惡化市場的行為。具體方麵包括:加大對投行造假的追究和懲罰制度,督促中介機構履行期督導職能等;並且提前招股說明書預先披露時間,給市場充分的時間來理解和驗證相關公開信息。
2、制度設計具有整體性和系統性
在新股發行方面,改革制度即平衡了機構與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又通過新股定價、發行、以及二級市場流通環節的整體性、系統性設計,避免了新股發行價過高、爆炒新股以及後續的投資風險,體現了制度設計的整體性和系統性。
新股發行改革制度,在制度上避免了投行與發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利益過於統一,盲目追求高發行價的行為。具體方面主要如下:
發行環節:1)強調信息透明,財務規范,採取配售制度,使得未來投行從長遠發展考慮,必須考慮發行方和購買方雙方的力量;2)推出老股轉讓制度等,增加了上市當天流通股數量,也增加高價參與打新的風險,抑制炒新股等現象;3)持有一定數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資者才能參與網上申購,杜絕「打新專業戶」等現象,防止二級市場資金被分流過多,從而出現市場大幅波動,同時也鼓勵投資者中長期持股;
定價與流通環節:1)網下詢價時需要剔除報最高價的10%,導致網下參與詢價的機構投資者更加理性,杜絕人情報價等惡性行為。參與各方會在價值基礎上重新進行評估;2)從制度設計上抑制三高發行、惡性圈錢。新規規定,如果新股上市6個月跌破發行價,則原有股東和高管等手中的股票鎖定期限自動延長6個月,並且其兩年內減持價格不得低於發行價,這說明以後新股發行價格越高,上市公司減持就越困難購,這樣抑制追求越高越好的發行價的沖動。
3、制度推進體現出漸進性
在漸進與穩妥方面,改革並非「一蹴而就」,強調了各市場參與方強化責任,加大處罰力度,並且督促信息透明化。在從審批制向注冊制過渡的漸進式改革過程中,注冊制最重要的是信息披露,以強制性信息披露為中心。這次新股制度改革,重點在於強調加強信息披露以及保薦人、上市公司及股東的責任,這些方面的改革都是在為將來逐漸過渡到注冊制打下了基礎。
並且新制度注意了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改革在進程中強調。比如網下配售踴躍,認購倍數很高時,啟動網下向網上的回撥機制,最高可以回撥80%。在網下配售踴躍,認購倍數很高時,意味著該投資標的的投資價值較高,這個時候如果機構獲得的比例多,個人獲得的比例少,意味著利益向機構投資者傾斜,不利於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啟動回撥機制,意味著在這種情況下,通過機制重新分配比例,讓機構和個人的投資機會均等化,有利於利益公平。
二、具體細則的新亮點
與6月「徵求意見稿」相比,新發布的改革意見的變化在於:
1、明確提出「加快監管轉型」
發行審核方面,強調審核以促進信息披露為導向,監管部門重在合法合規檢查,不對發行人作投資價值判斷;受理上市申請文件後,監管部門須三個月內給予答復。監管執法方面,加大追責、處罰力度。
我們認為,這樣的監管轉型減少了監管對於市場的波動影響,也提高了監管工作的效率與透明度,強化了合法合規,加大處罰力度,從制度上有利於中長期的市場健康發展。
2、明確各市場主體責任,促進市場主體歸位盡責。
新政策規定,擬上市公司是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保薦機構須對企業盈利能力、發行資格做出專業判斷,並負責核查其他中介的專業意見;強化擬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的誠信義務。
我們認為上述加強了在上市公司、保薦機構及其股東等上市公司供給端責任人的責任與義務,強調對於公司信息披露的責任,旨在提高市場誠信,減少市場投機炒作等案例,對於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很有意義。
4、新股定價、配售再次強調市場化導向。
新政策提高了網上網下回撥比例;提出網上市值配售,對單個投資者申購數量上限做出規定。在發行制度上,現行發行制度是價高者得,但如果在新股發行制度中,剔除最高的10%的話,將減少未來破發的現象。此外,新股改革中加大了對於信息披露的要求和對中小投資者的保護。這都會大幅改善市場的定價能力和優化融資效率。新股發行市場導向的改革,將有利於逐漸改善市場新股投機行為,利於中長期新股發行的正常化。
三、翻開資本市場發展新篇章
本次改革意見發布之後,市場普遍意識到審批制向注冊制過渡是漸進式改革。需要建立投資者的賠償訴訟機制以及嚴格的退市制度等相應制度配套。目前各國實行注冊制的做法存在一定差異,但共同的特點是,新股發行應當以發行人信息披露為中心,中介機構對發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把關,監管部門對發行人和中介機構的申請文件進行合規性審核,不判斷企業盈利能力,在充分信息披露的基礎上,由投資者自行判斷企業價值和風險。
未來,預計IPO回歸常態化帶來投行業務收入常態化,增厚券商利潤,進一步加劇行業健康發展,退出渠道的暢通也將利好PE/VC等資本提供方的蓬勃發展,使其更好的為實體產業發展提供資本支持。對於市場而言,短期創業板的下跌反映出市場對供給增加的擔心。但中長期看,不會影響市場趨勢。尤其新股改革下,一批財務信息更加透明、定價更為合理的公司上市,給二級市場提供了投資優秀成長股的機會。
總體來看,IPO作為聯系資本市場與產業之間的一環重要渠道,其回歸正常化、規范化也更加有利於未來資本市場和經濟的健康發展,並且由於監管力度、造假成本、懲罰力度的加大,會促使往後新股的公司質地提升,投資環境也會有所改善。
2. 創業板的發行制度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發行人申請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 3000 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 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 10%以上;
(四)公司股東人數不少於 200 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六)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申請可轉換公司債券在深交所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為一年以上;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於 5000 萬元;
(三)申請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
您可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查看《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了解具體發行上市相關流程及制度。
3. 創業板注冊制首批18家企業上市,還有哪些新規則
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的消息在此前的幾個月就一直飽受投資者關注,也非常期待這項改革的落地。8月24日,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首批的18家企業正式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標志了創業板注冊制正式落地實施,也是我國資本市場深化改革的一大新里程碑。在經歷了審批制和核准制之後,到創業板的注冊制改革試點這一歷程,表明了我國的資本市場正在飛速走向市場化進程,也是繼上交所的科創板出爐之後,我國為了完善資本市場和基礎制度改革的又一重大舉措。創業板的注冊制改革試點,也是我國資本市場的一次改革摸索,會為以後主板注冊制改革積累經驗價值,在推動我國資本市場良好發展方面會起到很好的作用,以便更好地利用金融資本去服務和推動實體企業進行高質量發展。
4. 創業板試點注冊制落地了,散戶未來何去何從
創業板注冊制改革正式落地2020年2月29日,《關於貫徹實施修訂後的證券法有關工作的通知》中指出,穩步推進證券公開發行注冊制。2020年3月1日,新《證券法》正式施行,為創業板注冊制試水掃清了制度障礙。2020年3月22日,證監會副主席李超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目前相關工作正在有序推進。4月27日,創業板注冊制審議通過,即將正式實施。6月12日夜,證監會、深交所正式發布創業板注冊制相關規則。深交所6月15起開始受理申請。按照時間點,深交所審核期2個月,證監會注冊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最快不到3個月首批註冊制創業板公司就可以掛牌了。科創板從推出到落地只用了220天,創業板注冊制有科創板經驗做參照,估計時間將大大縮短,年內第一批註冊制創業板企業有可能上市。
第三:創業板注冊制之後,個股的分化會更加明顯。因為其他想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上市門檻降低了,排隊時間短了,上市流程簡化了。對於散戶來說,意味著未來投資難度會加大,需要更加關註上市公司的基本面,遠離概念炒作。這會使得那些經營不善的公司被邊緣化,所以散戶最好選擇行業里的龍頭公司進行投資。
5. 創業板注冊制正式實施時間是什麼時候
2020年6月12日
2020年6月12日,證監會發布了《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與此同時,證監會、深交所、中國結算、證券業協會等發布了相關配套規則。宣告證監會創業板改革和注冊制試點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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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透露,這次改革將重點解決兩個問題:在科創板的基礎上,擴大注冊制試點,為存量板塊推行注冊制積累經驗;增強對創新創業企業的包容性,突出板塊特色。縱觀改革方案,改革將把握「一條主線」和「三個統籌」。「一條主線」,即實施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股票發行注冊制,提高透明度和真實性,由投資者自主進行價值判斷,真正把選擇權交給市場。
6. 創業板注冊制首批18家企業上市,市場迎來哪些變化
2020年8月24日,創業板迎來歷史性時刻,創業板注冊制首批18家企業上市。這是2020年4月27日以來,改革總體實施方案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至注冊制首批企業上市,僅歷時4個月,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推進速度超預期。
在注冊制改革之後,截至8月22日,深交所受理365家企業創業板首發上市申請,其中29家已注冊生效,還有303家處於受理問詢狀態。除此之外,創業板還能夠再融資、並購重組同步實施注冊制,截至8月22日,深交所共受理161起再融資申請、9起並購重組申請。這些改革都會引起市場的新變化。
7. 新的證券法發布後,我國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科技板的發行制度有何變化
目前,僅創業板會變成注冊制(年內會推出),其餘還未聽說有什麼改變。
8. 創新企業在境內發行股票試點將啟動
證監會一日齊發九份文件
創新企業IPO或CDR試點呼之欲出
證監會強調,將嚴格掌握試點企業家數和籌資數量,合理安排發行時機和發行節奏
證監會6日發布《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等九份規章及規范性文件。這意味著,創新企業在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將啟動。證監會強調,將嚴格掌握試點企業家數和籌資數量,合理安排發行時機和發行節奏。
需要強調的是,證監會將嚴格掌握試點企業家數和籌資數量,合理安排發行時機和發行節奏。同時,要求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根據企業各自情況,科學設計發行方案,對機構投資者參與詢價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促進專業機構投資者積極參與、審慎報價。證監會表示,希望市場各方理性投資,不要跟風炒作,共同推進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
內容來源:央廣網
9. 創業板注冊制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創業板注冊制從2020年8月24日開始實施。自4月27日改革總體實施方案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至注冊制首批企業上市,僅歷時4個月,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推進速度超預期。8月24日,創業板迎來歷史性時刻,創業板注冊制首批18家企業上市。
創業板注冊制首批上市的18家企業已經全部完成發行,市場化定價機制有效地發揮了作用。18家企業發行市盈率在19.1-59.7倍之間,平均值39.3倍。
其中,發行市盈率最高的為康泰醫學,最低的為卡倍億。發行價最高的為鋒尚文化,發行價為138.02元/股,其也是首批企業中唯一一家發行價超100元的企業。另外,還有南大環境、安克創新、捷強裝備三家企業的發行價在50元/股以上。發行價最低的為康泰醫學,為10.16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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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交易機制的變化
8月24日起,創業板交易機制也將發生一系列變化,並且,新的交易機制同時適用於增量公司和存量公司,投資者需要注意其中的變化。其中,需要特別注意的包括漲跌幅限制、申報價格範圍限制、盤中臨時停牌機制、單筆最高申報數量等方面。
在漲跌幅限制方面,創業板注冊制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此後日漲跌幅限制為20%;創業板存量股票、相關基金日漲跌幅限制由10%放寬至20%。根據深交所公示名單,共有22隻基金自8月24日起漲跌幅限制提高至20%,包括「創精選88」、「浦銀創業」等18隻ETF,以及3隻分級基金和1隻LOF。
創業板引入了申報價格範圍限制。創業板股票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的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需要注意的是,超過上述申報價格範圍的訂單,將暫存於交易主機,此時訂單不在行情中顯示,也不會撮合成交,待價格波動使該筆訂單進入申報價格範圍時,會自動參與競價,成交前投資者可隨時撤單。
在申報數量方面,創業板股票限價申報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不得超過30萬股,市價申報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5萬股。如投資者提交的單筆申報數量超過要求,交易系統將直接拒單。需要注意的是,創業板單筆最小申報數量及變動單位沒有變化,仍為1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時余額不足100股的,應一次性賣出。
在盤中臨時停牌機制方面,創業板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盤中臨時停牌的觸發閾值為漲跌30%和60%,停牌持續時間為10分鍾,在警示交易風險的同時,保障交易連續性和市場價格發現功能。在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繼續申報或撤銷申報。復牌時,交易所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除此之外,創業板優化了兩融及轉融通機制,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納入融資融券標的;轉融通出借券源擴大,戰略投資者可出借配售獲得的股票;新推出轉融通市場化約定申報方式,增加交易靈活性,提升交易效率,證券公司借入證券當日可供投資者融券賣出。
10. 創業板注冊制首批企業上市,創業板注冊制與之前有何不同
不知不覺創業板已經運行了10年了,終於在8月24日的時候進行了創業板誕生之後的最大的一次改革,那就是注冊制,伴隨著注冊制的執行,第一批註冊制企業也上市了。首批上市的企業共有18家,平均市盈率為39.3。
關於注冊制股票上市,相關專家也表示:新股上市頭5個交易日是沒有漲跌幅限制的,這會使得新股的上市的價格會一步到位,在第一個交易日可能就會形成一個相對均衡的價格。如果網下定價偏高,新股上市首日就可能出現破發,打新的投資者就有可能被套住。因此注冊制之下,創業板的打新和炒新將是一項高風險的投資行為,不再是穩賺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