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開增發股票控股股東
1.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什麼意思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在社會上的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只能在公司內部有限度地轉讓,價格波動小,風險小,適合於公眾的心理現狀。
如果不是這樣,而是一下子在社會上推出大量的公開上市股票,那麼,股民們在心理准備不足、認識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現反常行為,從而影響社會的穩定。
(1)非公開增發股票控股股東擴展閱讀: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特定對象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
(2)發行對象不超過十名。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2)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3)募集資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10條的規定;
(4)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2. 非公開增發股票的利弊
利:非公開發行還有一種不確定的情況是向關聯方定向增發股票以收購某些特定的資產,至於該資產值不值這個錢是決定這種定向增發是利好還是利空的關鍵。
然而,這種非公開發行一般叫定向增發而不叫非公開發行。
弊:如果大股東注入的是優質資產,其折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明顯優於公司的現有資產,增發能夠帶來公司每股價值大幅增值。
反之,若通過定向增發,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換進入了劣質資產,其成為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則為重大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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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開發行股特點: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是特定的,即其發售的對象主要是擁有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優勢的機構投資者及其他專業投資者。
他們具有較強的自我保護能力,能夠做出獨立判斷和投資決策。其次,非公開發行的發售方式是有限制的,即一般不能公開地向不特定的一般投資者進行勸募。
從而限制了即使出現違規行為是其對公眾利益造成影響的程度和范圍。非公開發行股票一般是利好,尤其是如果有增發價格如果與二級市場聯動,將會推動股票股價。
股價的影響因素有很多,如並購重組對股價的影響、股票價格與股票成交量的關系、稅收政策對股票市場的影響等。
3. 最近一年哪些股票曾發生過非公開發行和向控股股東收購資產的事件,請股市高手回答
沒有絕對的事情,關鍵要看市場行情的走勢,像這樣的消息既不是利好,也不是利空,屬於中性的事情,關鍵就是怎樣被解讀,和大機構的炒作,要是都能賺錢,錢又從何而來。
4. 什麼叫非公開增發股票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在社會上的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只能在公司內部有限度地轉讓,價格波動小,風險小,適合於公眾的心理現狀。
如果不是這樣,而是一下子在社會上推出大量的公開上市股票,那麼,股民們在心理准備不足、認識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現反常行為,從而影響社會的穩定。
(4)非公開增發股票控股股東擴展閱讀: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特定對象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
(2)發行對象不超過十名。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2)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3)募集資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10條的規定。
(4)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1)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4)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5)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6)最近1年及一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7)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5. 非公開發行股票與向大股東定向發增發有什麼關系有誰知道不
與公開發行相比,定向增發和公開增發都是新股的增量發行,對其他股東的權益財有攤效應。但是定向發行和公開增發有著本質的區別:
1.定向增發的目的是為了進行重組和並購,而不是從公眾投資者手中籌資。
2.定向增發的對象是特定人,而不是廣大社會公眾投資者。
3.定向增發的對價不限於現金,還包括非現金資產(包括權益)、債權等,而富公開增發必須以現金認購。
4.由於特定人不同於社會公眾投資者,不需要監管部門予以特殊保護,定向增發的條件可不受《公司法》關於三年連續盈利及發行時間間隔的限制。
5.定向增發不需要承銷,成本和費用相對較低。
綜上所述,從理論上講非公開發行是向不股超過10人發行,一定是定向增發;但是定向增發,可能向10人以下(這時是非公開),或者10人以上、200人以下(比如非上市股份公司的私募),也可能向超過200人發行(根據證券法屬於公開發行),因此,定向增發不一定是非公開發行。
6. 股票非公開增發是利好還是利空
非公開增發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那麼,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對股市是利好嗎?
如果大股東注入的是優質資產,其折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明顯優於公司的現有資產,增發能夠帶來公司每股價值大幅增值。反之,若通過定向增發,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換進入了劣質資產,其成為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則為重大利空。 如果在定向增發過程中,有股價操縱行為,則會形成短期「利好」或「利空」。比如相關公司很可能通過打壓股價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發對象的持股成本,達到以低價格向關聯股東定向發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構成利空。
反之,如果擬定向增發公司的股價跌破增發底價,則可能出現大股東存在拉升股價的操縱,使定向增發成為短線利好。 因此判斷定向增發是否利好,要結合公司增發用途與未來市場的運行狀況加以分析。
7. 向控股股東非公開發行股票購買資產是什麼意思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
由於上市公司在發展中需要更多的資金進行擴大產生或購買資產等行為,所以在通過證監會審核後可以再次發行股票,這些股票一般都是非公開發行的,一般公眾是不能購買的。
非公開發行股票購買資產就是股票賣給特定投資者後,所得到的資金用於購買資產。
8. 非公開定向增發的股票什麼時候可以在市面上流通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章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第三十八條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九十;
(二)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9. 股票定向增發是怎麼回事算不算非公開發行
定向增發就是非公開發行,的確是存在只向少數股東低價發行股票,但一般這個價格並不會太低的,這個發行價格必須符合一定的要求,一般是該股票公告定向增發方案公告前二十個交易日的加權平均股價或不低於公告定向增發方案公告前該股票最後一個交易日股票當天加權平均股價的90%相關類似的規定的。
並不是不公平的,原因是一般這種增發都是向這些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取得資金後,然後用這些資金向這些特定增發對象購買其持有的資產,一般收購這些資產都是採用市場公允價值進行收購的,不存在較高溢價收購的情況,且這些資產一般都是優質資產,對於中小股東來說這種定向增發並不會有損其權益,且這些定向增發一般會增厚上市公司未來的業績,這種情況中小股東會從中有所得益的。
另外就算實施定向增發後這些股票並不是馬上就能上市流通的,一般這些定向增發發行後的股票都有一定的禁售期,一般最少一年,長則三年,這要視乎情況而定。
一樓所說的基本上亂說的,定向增發不存在復不復權的情況,原因是由於增發後這些股票不能立刻上市流通的,根本不存在除權,且這些增發股票解禁上市流通首日也不存在除權現象,還有增發後的總股本是增加了,並不是沒有增加,若沒有增加那定向增發中的「增發」二字就無法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