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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板非公開發行股票

發布時間: 2021-08-25 13:52:15

A. 中小板、創業板定向增發的條件是否都和主板相同呢

中小板定向增發適用的管理辦法是《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
創業板定向增發適用的管理辦法是《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

B. 非公開發行股票審核通過到重組需要多久

監會受理到審核批准
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交證監會受理到審核批准沒有具體的時間表,可參考IPO審核流程。
因為在《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和《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內容中並沒有具體規定證監會必須要在多少時間內予以批復非公開發行申請,只有中國證監會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審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

IPO審核流程
根據IPO審核流程,證監會受理上市申請材料後,便進入「預審階段」。發行部的預審員對申報文件進行初審後,向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出具書面反饋意見(至少有一次),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必須在30個工作日之內作出書面回復,一般都需要申請延期回復,這個過程非常耗時。在見面會時還要向保薦人進行問核程序。
如果預審員認為對企業情況已基本了解,無需再進行反饋,預審員將出具初審報告,並召開發行部的部務會(即預審會)。之後,發行部門將對招股書進行預披露,發行人、保薦人在發審會上當面回答發審委的意見;在投票表決贊成後,擬上市企業最終獲得發行批文。
按照正常的審核程序,主板(包括中小板)擬上市企業,從申報材料到上會一般需6個月。而每逢季末,尤其是每年3月底和9月底是高峰期。

C. 中國股市有優先股的嗎

優先股利於大盤藍籌公司融資、規范運營與引導分紅。對比發達國家的資本市場影響程度而言,我國的優先股有其區別性的細則規定。比如交易或轉讓環節的投資者適當性標准應與發行環節保持一致;非公開發行的相同條款優先股經交易或轉讓後,投資者不得超過200人;為防止優先股成為新的大小非攤薄股東權益,上市公司不得發行可轉換成普通股的優先股;公開發行優先股須三年連續盈利,一般發行不少於一年優先股的股息等,這些細則利於形成引導上市公司分紅理念和戰略投資者特別是追求固定收益的機構投資者的投資。這在滬深證券市場的確是非常積極的影響因素。實施優先股有利於大型公司如石油、金融、地產、保險等公司的融資,特別是減少對二級市場股價影響的融資與沖擊。但由於滬深上市公司分紅比率與年度分紅次數相對我國香港特區的股市、美國股市等為低,引導分紅機制建設的成效如何還需觀察。
此次優先股發行規定:為統一優先股票面金額,證監會將優先股每股票面金額確定為100元。任何投資者都可參與,非公開發行優先股則規定了合格投資者范圍,不符合投資者門檻的投資者,可通過基金、信託 、理財產品方式間接投資優先股。由於這些優先股不能流通也不能轉股,其必將鎖定大量的資金沉澱於股票二級市場之外。此外,在當前股市生態下,優先股的分紅很有可能擠占普通股東的分紅份額,導致股息回報水平更低。 從對股價結構化的沖擊來看,近階段內對中小板與創業板股票、績差問題股票影響明顯。從A股軌跡來看,創業板去年指數上漲100%左右,此時推出優先股,可能成為這些股票尋找大的熱點變現的較好支撐。因此認為。創業板和中小企業板股票經歷了大幅的上漲後,「價值回歸、落袋為安」將成為常態,特別是另一題材支撐炒作掩護出倉的良機當口,因此可以預期,一段時期內,優先股的推出與發行將引起股價結構性變化,且沖擊力度將超乎預料。未來A股市場優先股雖不上市流通,但在新股IPO發行、眾多企業增發融資等共存的時間點上,其對A股票市場的資金沉澱或需求將形成較大的影響,進而與股價結構化沖擊形成共振。
可見,近期走向前台的優先股政策,也是一把雙刃劍,一面將形成對滬深股市的有益補充,或對大型公司融資形成一定的刺激,利於分紅機制的建設,但另一方面則可能加大市場資金沉澱效應,對股市特別是對去年炒高尋機出倉的創業板、中小板及大量的績差公司形成沖擊。當然,優先股政策對於股市的總體影響究竟如何,取決於宏觀經濟及上市公司優先股發行規范與估值定價與股東回報等多種因素。

D.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的修改

關於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與配套融資相關規定的決定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企業兼並重組的意見》(國發〔2010〕27號)的有關規定,支持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開展兼並重組,促進行業整合和產業升級,進一步規范、引導借殼上市活動,完善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制度規定,鼓勵上市公司以股權、現金及其他金融創新方式作為兼並重組的支付手段,拓寬兼並重組融資渠道,提高兼並重組效率。
現就有關事項決定如下:
一、在《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重組辦法》)第十一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二條:「自控制權發生變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購人購買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前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100%以上的,除符合本辦法第十條、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要求外,上市公司購買的資產對應的經營實體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最近兩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2000萬元。上市公司購買的資產屬於金融、創業投資等特定行業的,由中國證監會另行規定。
前款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後,上市公司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治理與規范運作的相關規定,在業務、資產、財務、人員、機構等方面獨立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
二、將《重組辦法》第十二條中的「計算前條規定的比例時」修改為「計算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比例時」。
將該條第一款第(四)項修改為「上市公司在12個月內連續對同一或者相關資產進行購買、出售的,以其累計數分別計算相應數額。已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報經中國證監會核準的資產交易行為,無須納入累計計算的范圍,但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情形除外。」
三、將《重組辦法》第十七條中的「上市公司擬進行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二)項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以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修改為「上市公司擬進行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一)至(三)項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以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
四、在《重組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中增加一項,作為該款的第(一)項:「符合本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
五、將《重組辦法》第三十五條修改為:「獨立財務顧問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對實施重大資產重組的上市公司履行持續督導職責。持續督導的期限自中國證監會核准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之日起,應當不少於一個會計年度。實施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持續督導的期限自中國證監會核准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之日起,應當不少於3個會計年度。」
六、在《重組辦法》第三十六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獨立財務顧問還應當結合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實施完畢後的第二、三個會計年度的年報,自年報披露之日起15日內,對前款第(二)至(六)項事項出具持續督導意見,向派出機構報告,並予以公告。」
七、在《重組辦法》第四十一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上市公司為促進行業或者產業整合,增強與現有主營業務的協同效應,在其控制權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可以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之外的特定對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發行股份數量不低於發行後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發行股份數量低於發行後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的,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擬購買資產的交易金額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創業板上市公司擬購買資產的交易金額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
八、在《重組辦法》第四十一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三條:「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可以同時募集部分配套資金,其定價方式按照現行相關規定辦理。」
九、將《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第六條修改為:「發行方案涉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的,其配套融資按照現行相關規定辦理。」
十、本決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重組辦法》、《實施細則》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重新公布。

E. 非公開發行股票證監會批復後多長時間

按照正常的審核程序,主板(包括中小板)擬上市企業,從申報材料到上會一般需6個月。根據IPO審核流程,證監會受理上市申請材料後,便進入「預審階段」。發行部的預審員對申報文件進行初審後,向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出具書面反饋意見(至少有一次),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必須在30個工作日之內作出書面回復,一般都需要申請延期回復,這個過程非常耗時。在見面會時還要向保薦人進行問核程序。
如果預審員認為對企業情況已基本了解,無需再進行反饋,預審員將出具初審報告,並召開發行部的部務會(即預審會)。之後,發行部門將對招股書進行預披露,發行人、保薦人在發審會上當面回答發審委的意見;在投票表決贊成後,擬上市企業最終獲得發行批文。

可參考IPO審核流程,因為在《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和和《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內容中並沒有具體規定證監會必須要在多少時間內予以批復非公開發行申請,只有中國證監會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審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

F. 非公開發行股票獲批後,發行方案還要報證監會審核嗎

根據IPO審核流程,證監會受理上市申請材料後,便進入「預審階段」。發行部的預審員對申報文件進行初審後,向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出具書面反饋意見(至少有一次),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必須在30個工作日之內作出書面回復,一般都需要申請延期回復,這個過程非常耗時。在見面會時還要向保薦人進行問核程序。

如果預審員認為對企業情況已基本了解,無需再進行反饋,預審員將出具初審報告,並召開發行部的部務會(即預審會)。之後,發行部門將對招股書進行預披露,發行人、保薦人在發審會上當面回答發審委的意見;在投票表決贊成後,擬上市企業最終獲得發行批文。
按照正常的審核程序,主板(包括中小板)擬上市企業,從申報材料到上會一般需6個月。而每逢季末,尤其是每年3月底和9月底是高峰期。

G. 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證監會受理,從申請至批復要多長時間啊批准後要停牌嗎

根據IPO審核流程,證監會受理上市申請材料後,便進入「預審階段」。發行部的預審員對申報文件進行初審後,向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出具書面反饋意見(至少有一次),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必須在30個工作日之內作出書面回復,一般都需要申請延期回復,這個過程非常耗時。在見面會時還要向保薦人進行問核程序。
如果預審員認為對企業情況已基本了解,無需再進行反饋,預審員將出具初審報告,並召開發行部的部務會(即預審會)。之後,發行部門將對招股書進行預披露,發行人、保薦人在發審會上當面回答發審委的意見;在投票表決贊成後,擬上市企業最終獲得發行批文。
按照正常的審核程序,主板(包括中小板)擬上市企業,從申報材料到上會一般需6個月。而每逢季末,尤其是每年3月底和9月底是高峰期。

H. 七月7日哪些股票停牌

----本文導讀:----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自6月29日至7月7日,滬深兩市多達651家上市公司發布停牌或停牌進展公告。這意味著,一周之內,A股2808家上市公司中,至少有23%的公司目前處於停牌狀態。
上市公司停牌潮仍在延續。7月7日,仍有光線傳媒、中青寶、互動娛樂等203家上市公司發布停牌公告。在股市大跌之時,不少股民稱停牌公司為「良心公司」。

據證券時報記者不完全統計,自6月29日至7月7日,滬深兩市多達651家上市公司發布停牌或停牌進展公告。這意味著,一周之內,A股2808家上市公司中,至少有23%的公司目前處於停牌狀態。

從新近停牌或延期復牌公司的停牌事由來看,多為籌劃重大事項、重大資產重組和非公開發行。其中,絕大部分公司並未披露停牌具體原因。406家公司擬因籌劃重大事項宣布停牌或繼續停牌。此外,新時達、世紀游輪、圍海股份等64家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處於停牌狀態;長海股份、四環生物、匯源通信等58家公司停牌事由為非公開發行股票;大元股份、亨通光電等19家上市公司則因員工持股計劃而停牌等。

此外,從板塊來看,過去一周,中小板發布停牌公告公司比例最多,有243家宣布停牌或繼續停牌,約佔中小板公司總數的31%。創業板次之,147家公司宣布停牌或繼續停牌,約占創業板公司總數30%。

自跌停潮以來,投資者亦期待上市公司能借停牌「避震」,不少股民稱停牌公司為「良心公司」。而在深交所平台上,本周,投資者關於公司「停牌」事宜的問詢高達上百頁。(責任編輯:DF099)

I. 證監會正式受理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多長時間內要予以批復

根據IPO審核流程,證監會受理上市申請材料後,便進入「預審階段」。發行部的預審員對申報文件進行初審後,向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出具書面反饋意見(至少有一次),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必須在30個工作日之內作出書面回復,一般都需要申請延期回復,這個過程非常耗時。在見面會時還要向保薦人進行問核程序。

如果預審員認為對企業情況已基本了解,無需再進行反饋,預審員將出具初審報告,並召開發行部的部務會(即預審會)。之後,發行部門將對招股書進行預披露,發行人、保薦人在發審會上當面回答發審委的意見;在投票表決贊成後,擬上市企業最終獲得發行批文。
按照正常的審核程序,主板(包括中小板)擬上市企業,從申報材料到上會一般需6個月。而每逢季末,尤其是每年3月底和9月底是高峰期。

J. 科士達股票今天為什麼停牌

公司並未披露停牌具體原因。
----本文導讀:----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自6月29日至7月7日,滬深兩市多達651家上市公司發布停牌或停牌進展公告。這意味著,一周之內,A股2808家上市公司中,至少有23%的公司目前處於停牌狀態。
上市公司停牌潮仍在延續。7月7日,仍有光線傳媒、中青寶、互動娛樂等203家上市公司發布停牌公告。在股市大跌之時,不少股民稱停牌公司為「良心公司」。

據證券時報記者不完全統計,自6月29日至7月7日,滬深兩市多達651家上市公司發布停牌或停牌進展公告。這意味著,一周之內,A股2808家上市公司中,至少有23%的公司目前處於停牌狀態。

從新近停牌或延期復牌公司的停牌事由來看,多為籌劃重大事項、重大資產重組和非公開發行。其中,絕大部分公司並未披露停牌具體原因。406家公司擬因籌劃重大事項宣布停牌或繼續停牌。此外,新時達、世紀游輪、圍海股份等64家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處於停牌狀態;長海股份、四環生物、匯源通信等58家公司停牌事由為非公開發行股票;大元股份、亨通光電等19家上市公司則因員工持股計劃而停牌等。

此外,從板塊來看,過去一周,中小板發布停牌公告公司比例最多,有243家宣布停牌或繼續停牌,約佔中小板公司總數的31%。創業板次之,147家公司宣布停牌或繼續停牌,約占創業板公司總數30%。

自跌停潮以來,投資者亦期待上市公司能借停牌「避震」,不少股民稱停牌公司為「良心公司」。而在深交所平台上,本周,投資者關於公司「停牌」事宜的問詢高達上百頁。(責任編輯:DF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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