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銀行公開發行股票
❶ 公司上市和發行股票有關系嗎
公司上市之後可以公開發行股票,不上市的也可以定向發行!
企業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來說,企業欲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必須經歷綜合評估、規范重組、正式啟動三個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
第一階段 企業上市前的綜合評估
企業上市是一項復雜的金融工程和系統化的工作,與傳統的項目投資相比,也需要經過前期論證、組織實施和期後評價的過程;而且還要面臨著是否在資本市場上市、在哪個市場上市、上市的路徑選擇。在不同的市場上市,企業應做的工作、渠道和風險都不同。只有經過企業的綜合評估,才能確保擬上市企業在成本和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進行正確的操作。對於企業而言,要組織發動大量人員,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進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因此為了保證上市的成功,企業首先會全面分析上述問題,全面研究、審慎拿出意見,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後才會全面啟動上市團隊的工作。
第二階段 企業內部規范重組
企業首發上市涉及的關鍵問題多達數百個,尤其在中國目前這個特定的環境下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諸多財務、稅收、法律、公司治理、歷史沿革等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很多問題在後期處理的難度是相當大的,因此,企業在完成前期評估的基礎上、並在上市財務顧問的協助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預先處理好一些問題是相當重要的,通過此項工作,也可以增強保薦人、策略股東、其它中介機構及監管層對公司的信心。
第三階段 正式啟動上市工作
企業一旦確定上市目標,就開始進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實務操作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選聘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審計及法律調查、券商輔導、發行申報、發行及上市等。由於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務機構有五六個同時工作,人員涉及到幾十個人。因此組織協調難得相當大,需要多方協調好。
一、企業上市的意義
股份制是近代以來出現的一種企業組織形態,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和要求。相對於家族企業、合夥企業等其他企業組織形式,其優勢十分明顯:它通過股權的多元化,有效分散了集中投資所產生的巨大風險;通過把分散資本積聚成巨額資本,適應了社會化大生產的需要;通過股票的自由買賣,實現了資本的流動和資源的優化配置。
1.利用資本市場可以推動中小企業實現規范發展
企業改制上市的過程,就是企業明確發展方向、完善公司治理、夯實基礎管理、實現規范發展的過程。企業改制上市前,要分析內外部環境,評價企業優勢劣勢,找準定位,使企業發展戰略清晰化。改制過程中,保薦人、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等眾多專業機構為企業出謀劃策,通過清產核資等一系列過程,幫助企業明晰產權關系,規范納稅行為,完善公司治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服務改制上市後,要圍繞資本市場發行上市標准努力「達標」和「持續達標」,同時,上市後的退市風險和被並購的風險,能促使高管人員更加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促使企業持續規范發展。
上市後,企業可以建立以股權為核心的完善的激勵機制,吸引和留住核心管理人員以及關鍵技術人才,為企業的長期穩定發展奠定基礎。
2.利用資本市場可使企業獲得長期穩定的資本性資金
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的研究表明,中國私營公司的發展資金絕大部分來自業主資本和內部留存收益,公司債券和外部股權融資不到1%,我國企業面臨著嚴重的直接融資瓶頸。
企業通過發行股票進行直接融資,可以打破融資瓶頸束縛,獲得長期穩定的資本性資金,改善企業的資本結構;可以藉助股權融資獨特的「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機制實現股權資本收益最大化;還可以通過配股、增發、可轉債等多種金融工具實現低成本的持續融資。例如,深萬科1988年首次上市時融資額為2800萬元,此後通過六次再融資累計籌集資金51億元,從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發展成為總資產近百億的房地產業巨頭,其中持續穩定的資本供給作用巨大。
與銀行貸款等間接融資方式不同,直接融資不存在還本付息的壓力。企業將可以投入更多資金用於研發,中小企業上市將有效地增強企業創業和創新的動力和能力。
3.企業上市可以有效提升企業的品牌價值和市場影響力
傳統意義上講,企業傳播品牌或形象主要有三個途徑:口碑、廣告和營銷(或公共關系)。而實際上,公開發行與上市具有更強的品牌傳播效應。進入資本市場表明中小企業的成長性、市場潛力和發展前景得到承認,本身就是榮譽的象徵。同時,改制上市對中小企業的品牌建設作用巨大。路演和招股說明書可以公開展示企業形象;每日的交易行情、公司股票的漲跌,成為千百萬投資者必看的公司廣告;媒體對上市公司拓展新業務和資本市場運作新動向的追蹤報道,能夠吸引成千上萬投資者的眼球;機構投資者和證券分析師對企業的實時調查、行業分析,可以進一步挖掘企業潛在價值。
4.企業上市可以發現公司的價值,實現公司股權的增值
股票上市,相當於為公司「證券化」的資產提供了一個交易平台,增強了公司股票的流動性,通過公開市場交易有利於發現公司的價值,實現公司股權的增值,為公司股東、員工帶來財富。上市後股票價格的變動,形成對公司業績的一種市場評價機制,也成為公司並購的重要驅動力,對公司管理層形成有效的鞭策作用。對於業績優良、成長性好、講誠信的公司,其股價會保持在較高的水平上,不僅能夠以較低的成本持續籌集大量資本,不斷擴大經營規模,而且可以將股票作為工具進行並購重組,進一步培育和發展公司的競爭優勢和競爭實力,增強公司的發展潛力和發展後勁,進入持續快速發展的通道。而對於管理不善的績差公司來說,在價格機制的引導下,資本流向好公司,逐漸淘汰差公司,股價的下跌使公司面臨著隨時被收購的命運。
二、企業境內上市的優勢
1.發行價格與再融資優勢
第一,境內發行風險較低。境內外市場在供求關繫上存在很大不同,在境內發行的股票能夠得到境內投資者的踴躍認購。尤其是中小企業在境外發行股票,往往存在沒有足夠投資者認購的風險,甚至可能出現發行失敗。第二,本土投資者對公司的運作環境和產品更為了解,公司股票的價值容易得到真實的反映。第三,本土投資者對公司的認知,有利於提高公司股票的流動性,因而境內公司股票的平均日換手率遠遠高於在境外上市的中國公司股票。第四,境內市場中小企業發行市盈率一般在 15~20倍左右,發行價格是境外市場的2倍左右,而且因為流動性強,中小板公司日均換算手率達4.95%,二級市場市盈率平均30倍左右,上市公司再融資比較容易。
2.成本優勢
第一,首次發行上市成本較低。按照我國發行上市的收費標准,證券承銷費一般不得超過融資金額的3%,整個上市成本一般不會超過融資金額的5%。盡管證券承銷費存在超過收費標準的情況,但是整體上仍然低於海外市場。而且,目前我國券商收取的證券承銷費有逐步下降的趨勢。第二,每年持續支付的費用較低。境內上市公司的審計費用、向交易所支付的上市費用等持續費用,遠遠低於境外市場。而且,在境外市場上市,維護成本高,需要向在當地聘請的信息披露聯絡人以及財務總監支付較大金額費用。
3.融資優勢
首先,境內首發具有融資金額優勢。由於市場情況的區別及投資者認同度的不同,境內發行的價格相對較高。其次,具有再融資優勢。由於境內上市的股票流動性好,市盈率高,為公司實施再融資創造了條件。而且由於股價較高,在融資額相同情況下,發行新股數量較少,有利於保證原有股東的控股地位。
4.廣告宣傳優勢
❷ 知乎發展過程中採用什麼樣的融資策略
一、無形資產資本化策略
企業進行資本運營,不僅要重視有形資產,而且妥善於對企業的無形資產進行價值化、資本化運作。一般來說,名牌優勢企業利用無形資產進行資本化運作的主要方式是,以名牌為龍頭發展企業集團,依靠一批名牌產品和企業集團的規模聯動,達到對市場覆蓋之目標的。
二、特許經營融資策略
現代特許經營的意義已超越這一特殊投資方式本身,並對人們經濟和文化生活產生重大的影響。特許經營實際上是,在常見的資本紐帶之外又加上一條契約紐帶。特許人和受許人保持各自的獨立性,經過特許合作共同獲利。特許人可以以較少的投資獲得較大的市場,受許人則可以低成本地參與分享他人的投資,尤其是無形資產帶來的利益。
三、交鑰匙工程策略
交鑰匙工程是指,跨國公司為東道國建造工廠或其它工程項目,當設計與建造完成並初步運轉後,將該工廠或工程項目的所有權和管理權的「鑰匙」,依照合同完整地「交」給對方,由對方開始經營。
交鑰匙工程是在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向發展中國家投資受阻後發展起來的一種非股權投資方式。另外,當它們擁有某種市場所需的尖端技術,希望能快速地大面積覆蓋市場,所能使用的資本等要素又不足時,也會考慮採用交鑰匙工程方式。
四、回購式契約策略
國際間回購式契約經營,實質上是技術授權、國外投資、委託加工,以及目前仍頗為流行的補償貿易的綜合體,也被稱為「補償投資額」或「對等投資」。
這種經濟合作方式,一般說來是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向發展中國家的企業輸出整廠設備或有專利權的製造技術,跨國公司得到該企業投產後所生產的適當比例的產品,作為付款方式。投資者也可以從生產中獲得多種利益,如:機器、設備、零部件以及其它產品的提供等。
五、BOT融資策略
BOT(建設—運營—移交)是一種比較新的契約型直接投資方式。
BOT中的移交,是BOT投資方式與其它投資方式相區別的關鍵所在。契約式或契約加股權式的合營,指投資方大都在經營期滿以前,通過固定資產折舊及分利方式收回投資,契約中規定,合營期滿,該企業全部財產無條件歸東道國所有,不另行清算。而在股權合資經營的BOT方式中,經營期滿後,原有企業有條件地移交給東道國,條件如何,由參與各方在合資前期談判中商定。獨資經營的移交也採用這種有條件的移交。
六、項目融資策略
項目融資是為某一特定工程項目而發放的一種國際中長期貸款,項目貸款的主要擔保是該工程項目預期的經濟收益和其它參與人對工程修建、不能營運、收益不足以及還債等風險所承擔的義務,而不是主辦單位的財力與信譽。
項目融資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無追索權項目融資,貸款人的風險很大,一般較少採用;二是目前國際上普遍採用的有追索權的項目融資,即貸款人除依賴項目收益作為償債來源,並可在項目單位的資產上設定擔保物權外,還要求與項目完工有利害關系的第三方當事人提供各種擔保。各擔保人對項目債務所負責任,以各自所提供的擔保金額或按有關協議所承擔的義務為限。
項目融資方式
第一種融資方式是銀行承兌。投資方將一定的金額比如一億打到項目方的公司帳戶上,然後當即要求銀行開出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出來。投資方將銀行承兌拿走。這種融資的方式對投資方大大的有利,因為他實際上把一億元變做幾次來用。他可以拿那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到其他的地方的銀行再貼一億元出來。起碼能夠貼現80%。但問題是公司賬戶上有一億元銀行能否開出一億元的承兌。很可能只有開出80%到90%的銀行承兌出來。就是開出100%的銀行承兌出來,那公司帳戶上的資金銀行允許你用多少還是問題。這就要看公司的級別和跟銀行的關系了。另外承兌的最大的一個缺點就是根據國家的規定,銀行承兌最多隻能開12個月的。現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開6個月的。也就是每6個月或1年你就必須續簽一次。用款時間長的話很麻煩。
第二種融資的方式是直存款。這個是最難操作的融資方式。因為做直存款本身是違反銀行的規定的,必須企業跟銀行的關系特別好才行。由投資方到項目方指定銀行開一個賬戶,將指定金額存進自己的賬戶。然後跟銀行簽定一個協議。承諾該筆錢在規定的時間內不挪用。銀行根據這個金額給項目方小於等於同等金額的貸款。註:這里的承諾不是對銀行進行質押。是不同意拿這筆錢進行質押的。同意質押的是另一種融資方式叫做大額質押存款。當然,那種融資方式也有其違反銀行規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銀行簽一個保證到期前30天收款平倉的承諾書。實際上他拿到這個東西之後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銀行進行再貸款的。
第三種融資的方式(第四種是大額質押存款)是銀行信用證。國家有政策對於全球性的商業銀行如花旗等開出的同意給企業融資的銀行信用證視同於企業帳戶上已經有了同等金額的存款。過去很多企業用這個銀行信用證進行圈錢。所以現在國家的政策進行了稍許的變動,國內的企業現在很難再用這種辦法進行融資了。只有國外獨資和中外合資的企業才可以。所以國內企業想要用這種方法進行融資的話首先必須改變企業的性質。
第四種融資的方式是委託貸款。所謂委託貸款就是投資方在銀行為項目方設立一個專款賬戶,然後把錢打到專款賬戶裡面,委託銀行放款給項目方。這個是比較好操作的一種融資形式。通常對項目的審查不是很嚴格,要求銀行作出向項目方負責每年代收利息和追還本金的承諾書。當然,不還本的只需要承諾每年代收利息。
第五種融資方式是直通款。所謂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資。這個對項目的審查很嚴格往往要求固定資產的抵押或銀行擔保。利息也相對較高。多為短期。個人所接觸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六種融資方式就是對沖資金。現在市面上有一種不還本不付息的委託貸款就是典型的對沖資金。
第七種融資方式是貸款擔保。現在市面上多投資擔保公司,只需要付高出銀行利息就可以拿到急需的資金。
七、DEG融資策略
德國投資與開發有限公司(DEG)是一家直屬於德國聯邦政府的金融機構,其主要目標是為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發展中國家及中、東歐的體制轉型國家的私營經濟的發展提供幫助。
DEG的投資項目必須是可盈利的,符合環保的要求,屬於非政治敏感性行業,並能為該國的發展產生積極的影響。DEG的投資對象須具有專業化的管理,沒有行政干預,管理層在相關行業至少有5年的經驗。其總資產大致應大於1000萬德國馬克,並小於50億德國馬克,且在前兩年盈利,有留存利潤,並且營業利潤(凈收入/銷售額)應大於5%。
八、申請世界銀行IFC無擔保抵押融資策略
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IFC),採用商業銀行的國際慣例進行操作,投資於有穩定經濟回報的具體項目。現在主要通過三種方式開展工作,即向企業提供項目融資、幫助發展中國家的企業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籌集資金及向企業和政府提供咨詢和技術援助。IFC通過有限追索權項目融資的方式,幫助項目融通資金。IFC通過與外國投資者直接進行項目合作、協助進行項目設計及幫助籌資來促進外國在華投資。
九、融資租賃策略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請求及提供的規格,與第三方(供貨商)訂立一項供貨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與其利益有關的范圍內所同意的條款,取得工廠、資本貨物或其它設備(以下簡稱設備),並且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為條件授予承租人使用設備的權利。
融資租賃集融資融物於一身,是一種採用融物形式的融資方式,具有濃厚的金融業務色彩,因而被看作是一項與設備有關的貸款業務。
十、成立財務公司策略
根據我國的現行金融政策法規,有實力的企業可以組建財務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作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一種,可以發起成立商業銀行和有關證券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申請設立財務公司,申請人必須是具備一系列具體條件的企業集團。
財務公司可以經營:吸收成員單位的本、外幣存款,經批准發行財務公司債券,對成員單位發放本、外幣貸款,對成員單位產品的購買者提供買方信貸等,中國人民銀行根據財務公司具體條件,決定和批準的業務。
十一、產業投資基金策略
投資基金是現在市場經濟中一種重要的融資方式,最早產生於英國,發展於美國。目前,全球基金市場總值達3萬億美元,與全球商品貿易總額相當。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利用境外投資基金已成為我國利用外資的一種新的有效手段。
投資基金的流通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由基金本身隨時贖回(封閉型基金);另一種是在二級市場上競價轉讓(開放型基金)。
十二、重組改造不良資產商業銀行策略
銀行在我國可以算是特殊的政策性資源,企業完全可以抓住機會以銀行資產重組的形式控股、兼並、收購地方性商業銀行。銀行資產重組,根據組織方式和重組模式的不同,可分為政府強制重組、銀行自主重組;重組的措施可以是資產形態置換和現金購買。總之是力求控股銀行,對控股銀行進行股份制再改造,申請上市和開設國內外分行,籌措巨額資金以支持業內企業的發展,形成實質上的產業銀行。
十三、行業資產重組策略
資產重組是通過收購、兼並、注資控股、合資、債權轉移、聯合經營等多種方式,對同行業及關聯行業實現優勢企業經營規模的低成本快速擴張,並迅速擴大生產能力和市場營銷網路。
十四、資產證券化融資策略
資產證券化是傳統融資方法以外的最新現代化融資工具,能在有效地保護國家對國有企業和基礎設施所有權利益和保持企業穩定的基礎上,解決國有大中型企業在管理體制改革中面臨的資金需求和所有制形式之間的矛盾。
資產證券化能將流動性差的資產轉變為流動性高的現金,並將未來預期的資產收益轉變為當前實現的現金收入,通過資產負債表外融資改善企業的資產負債結構。同時,利用資本市場、破產隔離和信用增級等措施,解決中國引進外資方面的問題,特別是使用增級技術更適合中國現狀。
十五、員工持股策略
目前我國股份公司發行新股,為了反映職工以往的經營成果,可以向職工發行職工股。該公司職工股的數額不能超過發行社會公眾股額度(A股)的10%,且人均不得超過5,000股;這部分公司職工股從新股上市之日起,期滿半年後可上市流通。在公司上報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材料時,必須報送經當地勞動部門核準的職工人數和職工預約認購股份的清單,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將進行核查,以後企業公開發行股票時有可能不再安排公司職工股份額。結合國外ESOP職工持股計劃的成功之處,我們提出幾個較為現實可行的職工持股方案:職工持股會。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可依《民法》等規定,成立具有法律意義的社會團體法人——內部職工持股會,並以職工持股會作為公司的一名法人股東。在該職工持股會中,內部職工持股須達到一定比例,比如20%以上。這種職工持股會能使職工資產在該公司改制並發行的股票上市後得到增值。
職工基金計劃。公司的職工以現金出資組成一個基金,將基金資產委託專業投資公司運作。基金的運作可獨立進行,也可與回購計劃和職工持股計劃結合進行操作。
擴展閱讀:融資策略類型
1.激進型融資策略。採用這種策略,公司的全部長期資產和一部分長期性流動資產由長期資金融通;另一部分長期性流動資產和全部臨時性流動資產由短期資金融通。
2.適中型融資策略。指對流動性資產,用短期融資的方式來籌措資金;對長期性資產,包括長期性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均用長期融資的方式來籌措資金,以使資產使用周期和負債的到期日相互配合。
3.保守型融資策略。採用這種策略,公司不但以長期資金來融通長期流動性資產和固定資產,而且還以長期資金滿足由於季節性或循環性波動而產生的部分或全部臨時性流動資產的資金需求。
❸ 如何獲得每日自己設定的一些基金凈值數據嵌入自己的網頁中
參照方法:
把網頁中的表格插入到excel中並定時更新的方法很簡單,首先小編打開一個空白的excel表格。
在excel中選擇數據-自網站。
❹ 哪裡能找到大量的中國近幾年並購案例啊
米塔爾並購華菱管線
2005年1月,作為華菱管線的控股股東,華菱集團與米塔爾鋼鐵公司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前者將其持有的華菱管線74.35%國有法人股中的37.175%轉讓給米塔爾。轉讓後,米塔爾與華菱集團在成為並列第一大股東。此後,隨著國內鋼鐵行業新政策出台,明確規定外商不能控股國內鋼鐵企業的背景下。並購雙方重新談判,米塔爾鋼鐵公司同意其購入的股權減少
0.5%,以1%的股權差距屈居第二大股東。
凱雷收購徐工機械
2005年10月,徐州工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與國際投資機構凱雷投資集團簽署協議,凱雷出資3.75億美元現金購買徐工集團全資子公司———徐工集團工程機械有限公司85%的股權。由於徐工機械持有徐工科技43%的股份,此次股權轉讓完成後,徐工科技的控股股東將變為凱雷投資。
拉法基控股四川雙馬
2005年11月,全球最大水泥企業拉法基公司與其合資公司拉法基瑞安水泥有限公司,以3億元的價格完購四川雙馬投資集團。由於雙馬集團持有四川雙馬66.5%的股權。經過此次股權變更,拉法基瑞安將成為四川雙馬的實際控制人。
大摩、IFC投資海螺水泥
2005年12月,海螺水泥公告稱,公司接到控股股東海螺集團通知,海螺集團已與戰略投資者MS Asia Investment Limited和國際金融公司(世界銀行集團成員之一,下稱IFC)簽署協議,擬將其持有的公司13200萬股和4800萬股國有法人股分別轉讓給MS和IFC。
阿賽洛入股萊鋼股份
世界第二大鋼鐵商阿賽洛股份公司旗下全資企業———阿賽洛中國控股公司與萊蕪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於2006年2月在濟南簽署了《股份購買合同》,阿賽洛中國以約20.85億元人民幣收購萊鋼集團所持萊鋼股份35423.65萬股非流通國有法人股,占萊鋼股份總股本的38.41%。在收購完成後,阿賽洛中國與萊鋼集團並列萊鋼股份第一大股東。
中石化整合旗下A股公司
2006年2月,中石化發布公告稱,以現金整合旗下石油大明、揚子石化、中原油氣、齊魯石化4家A股上市公司,以現金要約的方式收購旗下4家A股上市子公司的全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其中用於流通股部分的現金對價總計約143億元。
Holchin B.V.吞下G華新
2006年3月,華新水泥公告稱,將向其第二大股東Holchin B.V.定向增發16000萬股A股。此前,擁有世界水泥市場份額5%的全球最大水泥生產銷售商Holcim Ltd.通過全資子公司Holchin B.V.持有華新水泥8576.13萬股B股,占公司總股本26.11%,是第二大股東,僅次於由華新集團27.87%的比例。華新水泥股改後,Holchin B.V.將成為其大股東。
海螺水泥拿下巢東股份
巢東股份2006年5月公告稱,該公司控股股東安徽巢東水泥集團擬將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轉讓給海螺水泥和昌興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其中,海螺水泥擬受讓巢東集團持有的巢東股份3938.57萬股;昌興投資受讓8000萬股。
CVC或將控股晨鳴紙業
晨鳴紙業2006年5月公告稱,同意亞太企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VC Asia Pacific Limited)(代表其所管理的投資基金,以下簡稱「CVC」)以認購公司向其非公開發行股份的方式對公司進行戰略投資。晨鳴紙業將向CVC非公開發行不超過10億A股股票,募集資金總額將達50億元。此次增發完成,CVC持股比例將達到42%左右,成為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文 琪)❺ 今年審計本科畢業從事什麼
你的性別也很重要哦
如果你是女生那麼從事財務方面的工作還是很適合的,而從事工科相關的工作就沒有什麼優勢.如果你是男生那你的財務道路還是很艱苦的,因為初級的普通財務大多數企業喜歡招聘女生,因為女生心細而且膽子小,不太容易犯錯誤,好管理.男生從事財務工作就要高要求了,財務經理男的就比較多了,最好考注冊會計師.
還有你是不是坐的住.因為財務人員大多數時間都對著電腦寫寫算算.
我覺得財務工作是一個穩定的但薪水不太高的工作.(高級的財務人員賺的很多,需要頭腦)
而工科之類的工作象設計不穩定但有時賺一大筆.(需要靈感,個人能力)
這兩類工作區別還是很大的.
不知道能不能幫助你,想從事什麼還與你的興趣有很大的關系,你感興趣就不覺得枯燥了,也不覺得苦了.❻ 銀行可以發行股票嗎
當然可以,一點都矛盾,第四十三條商業銀行不得從事證券經營業務的規定是指業務范圍,而發行股票是股份和股本金。
❼ 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有哪些
1.個人取得的拆遷補償款按有關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2013〕101號)
2.鄉鎮企業的職工和農民取得的青苗補償費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國稅函發〔1995〕079號)
3.儲蓄存款利息免稅(財稅〔2008〕132號)
4.地方政府債券利息免稅(財稅〔2013〕5號)
5.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稅〔2008〕24號)
6.個人轉讓自用達五年以上、並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財稅字〔1994〕20號)
7.符合條件的房屋贈與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2009〕78號)
(1)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8.根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關規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單位)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間,按照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房改成本價格向職工出售公有住房,職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價格低於房屋建造成本價格或市場價格而取得的差價收益,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2007〕13號)
9.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稅字〔1998〕61號)
10.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財稅〔2012〕85號)
11.保險賠款免徵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1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13.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信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信補貼收入,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按月發放的,並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不按月發放的,分解到所屬月份並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並後計征個人所得稅。公務費用的扣除標准,由省級地方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公務交通、通訊費用的實際發生情況調查測算,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確定,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國稅發〔1999〕58號)
14.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國稅發〔1994〕089號)
15.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國稅發〔1994〕089號)
16.托兒補助費(看當地標准),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國稅發〔1994〕089號)
17.差旅費津貼(看當地標准),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國稅發〔1994〕089號)
18.誤餐補助,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國稅發〔1994〕089號)
19.殘疾、孤老、烈屬減征個人所得稅(看當地標准),其中僅限於勞動所得,具體所得項目為: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其減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稅函〔1999〕329號)
20.企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免徵個人所得稅;個人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超過規定的比例和標准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財稅〔2006〕10號)
21.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准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准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財稅〔2006〕10號)
22.個人實際領(支)取原提存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時,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2006〕10號)
23.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2001〕157號)
24.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財稅〔2001〕157號)
25.福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所說的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26.救濟金免徵個人所得稅:所說的救濟金,是指國家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27.撫恤金免徵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28.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於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2008〕8號)
29.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個人賬戶存款利息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字〔1999〕267號)
30.對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含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2012〕40號)
31.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32.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免徵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33.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34.見義勇為獎金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稅字〔1995〕25號)
35.個人取得單張有獎發票獎金所得不超過800元(含800元)的,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800元的,應全額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偶然所得」目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稅〔2007〕34號)
36.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2000〕84號)
37.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幹部,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2003〕26號)
38.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准,並報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備案(財稅〔2017〕46號)
39.對持《就業創業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准,並報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備案(財稅〔2017〕49號)
40.對個人或個體戶從事種殖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且經營項目屬於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其取得的「四業」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稅〔2004〕30號)
41.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財稅字〔1994〕20號)
42.外籍個人按合理標准取得的境內、外出差補貼(財稅字〔1994〕20號)
43.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費、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經當地稅務機關審核批准為合理的部分(財稅字〔1994〕20號)
44.對外國企業發給其在華人員的各種津貼,屬於個人工資、薪金所得范圍的,應計入工資、薪金所得征稅,屬於外國公司、企業發給其在華人員的公用款項,如差旅費津貼(住房費、交通費、郵電通訊費)、公用經費(辦公費、廣告費、業務上往來必要的交際費)等,由派遣公司、企業出具證明,經當地稅務機關核實,可不計入工資、薪金所得征稅(財稅字〔1981〕第185號)
45.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46.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外籍專家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可免徵個人所得稅(財稅字〔1994〕20號):
(1)根據世界銀行專項貸款協議由世界銀行直接派往我國工作的外國專家;
(2)聯合國組織直接派往我國工作的專家;
(3)為聯合國援助項目來華工作的專家;
(4)援助國派往我國專為該國無償援助項目工作的專家;
(5)根據兩國政府簽訂文化交流項目來華工作兩年以內的文教專家,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負擔的;
(6)根據我國大專院校國際交流項目來華工作兩年以內的文教專家,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負擔的;
(7)通過民間科研協定來華工作的專家,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政府機構負擔的。」
47.個人舉報、協查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而獲得的獎金(財稅字〔1994〕20號)
48.個人辦理代扣代繳稅款手續,按規定取得的扣繳手續費(財稅字〔1994〕20號)
49.黨員個人通過黨組織交納的抗震救災「特殊黨費」,允許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國稅發〔2008〕60號)
50.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捐贈的部分,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從應納稅所得中扣除,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個人所得稅法》)
51.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單位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其中納稅人,是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以及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合夥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財稅〔2017〕39號)❽ 新加坡離岸金融市場的市場的構成
亞洲美元市場(ADM)和歐洲美元市場實際上是同一離岸金融體系的兩個窗口,二者的發展原因基本類似,都是由於美國等國對國內金融業實行嚴格管制,使得美元資金流往境外而促成的。由於新加坡在地理位置上恰好處於倫敦和東京之間,同時新加坡當局也對亞洲美元市場的發展採取積極的態度,因而使亞洲美元市場得以迅速發展。
亞洲美元市場上進行交易的貨幣除美元外還有德國馬克、英鎊以及瑞士法郎等。由於美元的交易量最大,這個市場就被統稱為亞洲美元市場(簡稱亞元市場)。
新加坡當局對亞洲美元市場採取隔離的態度,目的是建立分離型離岸金融中心。以後,這種隔離政策逐漸放鬆,從1981 年起、離岸銀行可以通過貨幣互換在新加坡元和美元間進行套利活動,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這種隔離。目前新加坡居民已可以在ADM 自由進行存貸活動。
亞洲美元市場的一大特點是銀行間資金佔了存款和貸款業務的絕大部分。據統計,到1987年,非銀行客戶存款只佔17%,而銀行同業存款的比重則上升到79%,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從歐洲美元市場流入,以彌補亞洲地區巨大的資金需求的。在資產方面,1971年以前非銀行客戶貸款在資產總額中只佔很小比重,但到70年代以後,由於亞洲地區經濟的高速發展,對資金需求也日益增加,對非銀行客戶的貸款開始穩步增長。總之,從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方面看,亞元市場都顯示出區域性特點,亞太地區的客戶日益依賴新加坡亞元市場籌集資金,同時也把資金投放於亞元市場上。
從期限上看,亞洲美元市場總體上是一個短期資金市場。如1987 年,資產總額中只有16.6%為一年期以上;而負債中一年以上的只佔6.2%。亞元市場的另一個特點是利率波動頻繁,而且基本上與紐約、倫敦等國際金融中心的利率同步變動,其存貸利差也與歐洲美元市場一樣,比新加坡國內銀行的利差小。
亞元存款證是亞元市場上的重要籌資工具,可以分為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兩大類。
固定利率存款證期限較短,通常為1年。第一筆固定利率存款證是由美國花旗銀行於1970年發售的,此後固定利率存款證的發行不是很活躍,主要是因為國際金融市場的利率波動加劇而使固定利率存款證失去了吸引力。浮動利率存款證的期限多數是3年,最長5年。第一筆浮動利率存款證由日本第一勸業銀行於1977年11月發售。在整個80年代,浮動利率存款證的發售活動活躍,成為銀行籌集資金的一種普通金融工具。
浮動利率存款證的發行一開始採取排隊方式(QueuingSystem)進行,但這種方式不利於發行人充分利用有利的市場條件,不利於吸引更多的籌資人,因而1980年浮動利率存款證的發行改為登記方式(Registration System),即發行者只要符合規定的條件,即可在金融管理局登記,並在發行前一周及存款證到期後再通知金融管理局。
從亞元存款證的發行者來看,日本銀行是最主要的發行人,占發行額的50%以上,其他發行者也主要來自東南亞的一些國家和地區,從面值貨幣看,美元面值的亞元存款證佔了絕大多數,另外也曾發行過以特別提款權和日元、澳元等貨幣計值的亞元存款證。 亞元債券市場(The Asian Bond Market,ABM)1971年12月,新加坡發展銀行由新加坡政府充當其擔保人,推出總值1000萬美元、固定利率為8.5%的10年期亞元債券。由此一個以新加坡為中心,和既有的短期亞元市場相輔相成的亞元債券市場開始形成。
亞元債券市場形成初期發展緩慢,這主要與當時世界經濟衰退有關。直到1976年,亞元債券券市場的活動才開始趨於活躍,進入80年代後,亞元債券市場又有所突破,1980年至1987年共發行了120筆,發行金額累計達77.69億美元。
日元債券市場的籌資者范圍很廣,包括工商企業、銀行、金融機構、政府和地方組織等,從地理分布看,亞太地區的籌資者佔了很大比重,其次,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和歐美金融機構也漸趨活躍。1986—1993年,我國機構共在該市場發行6 筆亞元債券,發行金額總計6億美元。
新加坡亞元債券的主要種類有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與可轉股債券等,面值貨幣以美元為主,其他貨幣如德國馬克、澳元、加拿大元等都曾用於亞元債券的發行。從發行期限看,一般地可轉股債券期限較長,固定利率債券和浮動利率債券期限較短。
亞元債券市場的一個不足之處是二級市場不完善。盡管二級市場上有美國銀行及投資機構和日本的證券公司等作為造市者,但由於參與二級市場交易的多是交易商,國際性企業與基金管理機構參與交易的不多,而且歐洲金融機構也不積極支持亞洲發行的債券,因此二級市場的深度仍顯不夠。金融管理局曾有意識地增加二級市場的流動性,將債券在新加坡證券交易所、馬來西亞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交易所、東京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等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但其交易量很少。
1.發行亞元債券的有關文件。
在新加坡公開發行以新加坡元以外的貨幣計值的債券,通常要受3 種法規的規范,即公司法、證券業法和新加坡股票交易所掛牌條例。債券發行計劃書是籌備發行過程中最重要的文件,計劃書的准備也包括了其他文件的准備。計劃書中主要對發行者的有關情況予以詳盡披露;計劃書中包括的其他文件主要有:
(1)認購協議。系債券發行經理與發行者之間的協議;
(2)經理協議。是債券發行經理之間的協議;
(3)包銷協議。是債券發行經理與包銷者之間就債券包銷達成的協議;
(4)銷售協議。發行經理與銷售商就債券銷售達成的協議;
(5)信託契約或財政代理協議。發行人與信託人或財政代理之間的協議;
(6)支付代理協議。對支付代理的職責加以明確;
(7)代理銀行協議。代理銀行是發行人指定的決定及公布債券利率水平的銀行。代理銀行協議則是發行人與代理銀行間的協議;
(8)債券。債券上必須包含信託契約或財政代理協議中有關債券的條款。
外國機構發行債券的計劃書內容,很難全部符合新加坡公司法的規定,但公司注冊機構可以豁免發行人全盤遵守。因此,發行人的法律顧問應在計劃書擬定後向注冊機構提出若干豁免申請,同時向財政部提交申請,請其宣布發行人為依法規定的公司。
2.發行亞元債券的程序。
亞元債券的發行涉及面廣,手續復雜,所需時間也相應較長。一般來說,從正式准備發行到實際發行,需7 個星期左右。具體程序如下:
第一周:發行人選擇一家金融機構為牽頭經理,並與其協商下列事項:
發行時間表、經理團的組成、選擇信託人、支付代理、掛牌場所、掛牌代理及印刷商,草擬計劃書;由牽頭經理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申請注冊、與證交所洽商掛牌、向發行人遞交初步包銷邀請名單;
第二周:准備計劃書、認購協議、經理協議、信託契約或財政代理協議、包銷協議及支付代理協議;牽頭經理起草邀請電傳及說明信等文稿,發行人及包銷團與信託人或財政代理就信託契約或財政代理協議進行磋商;
第三周:發行人與牽頭經理將經修訂的初步計劃書及其他文件呈交公司注冊官,以辦理注冊手續;向證交所申請掛牌;最後確定經理團或包銷團名單;
第四周:研究市場狀況及債券期限;從公司注冊官處取回已注冊的初步計劃書及其他文件;向歐洲清算系統(Euroclear)或塞德爾(Cedel)申請結算代碼;
第五周:分發初步計劃書、包銷及銷售協議,說明信等;向新聞媒介發布新聞;
第六周:總結認購額,進行分配;印製最後定稿的計劃書並呈交公司注冊機構和證交所;印刷債券;舉行簽署儀式;
第七周:確定利率生效日、付款日,由信託人或財政代理派送債券;發布債券發行公告。
3.亞元債券的上市。
亞元債券要在新加坡股票交易所掛牌交易,必須向交易所申請批准。申請時要提交申請書,申請書中要列明債券及發行人的基本資料;此外還要呈送債券樣本、認購協議、代理銀行協議、信託契約或財政與支付代理協議,發行人和擔保人的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等文件的副本。
新加坡股票交易所要求申請掛牌的債券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債券持有人不少於200 人;
(2)發行人有形資產凈值不少於5000 萬新元;
(3)發行人最近3 年稅前收入累計不少於54 萬新元;或最近3 年中任何1 年的稅前收入不少於18 萬新元;
(4)發行人須按公司法規定公布發行計劃書;
(5)假如訂立信託契約,必須與公司法中有關條款相符,除非發行人已被宣告為依法規定的公司;
(6)在新加坡必須有一個支付代理。❾ 在股票發行中公募與私募的區別
公募與私募的區別:
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除了一些基本的制度差別以外,在投資理念、機制、風險承擔上都有較大的差別。
一、首先,投資目標不一樣。公募基金投資目標是超越業績比較基準,以及追求同行業的排名。而私募基金的目標是追求絕對收益和超額收益。但同時,私募投資者所要承擔的風險也較高。
二、其次,兩者的業績激勵機制不一樣。公募基金公司的收益就是每日提取的基金管理費,與基金的盈利虧損無關。而私募的收益主要是收益分享,私募產品單位凈值是正的情況下才可以提取管理費,如果其管理的基金是虧損的,那麼他們就不會有任何的收益。一般私募基金按業績利潤提取的業績報酬是20%。
三、此外,公募基金在投資上有嚴格的流程和嚴格的政策上的限制措施,包括持股比例、投資比例的限制等。公募基金在投資時,因為牽扯到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公募的操作受到了嚴格的監管。而私募基金的投資行為除了不能違反《證券法》操縱市場的法規以外,在投資方式、持股比例、倉位等方面都比較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