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投資者對股票市場的作用
㈠ 你認為機構投資者在證券市場有哪些獨特的優勢
資金優勢/信息優勢/交易渠道優勢/專業優勢/設備優勢/軟體工具優勢
㈡ 國內外機構投資者發展的情況,以及其對證券市場穩定產生的重大作用。
●2001年「6·14」後,市場環境出現較大變化,證券市場的投資者結構也出現變化,即市場結構從以個人投資者為主體轉變為以機構投資者為主體。
●1999年滬深兩市月均換手率為33.97%,到2002年換手率降為20.39%。這至少反映出投資者有長期持股的趨勢。
●基金作為市場最大的機構投資者之一,其持股從相對集中走向相對分散。基金過度分散化投資不但不能夠起到風險防範的作用,而且有可能陷入分散化投資風險。
●今年,主流券商一般都調低了盈利預期,更加註重深入研究市場趨勢、上市公司、競爭對手,採取建立適度分散、重點持有具有長期投資價值股票的投資組合模型及波段滾動操作的手法。(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選擇「6·14」為轉折點的一點考慮
證券市場經歷了從散戶投資者為主體到機構投資者為主體的結構轉變,是一個動態的過程。為了論述的方便,本文將2001年「6·14」滬深綜指同時達到最高點這天作為市場結構轉變的一個重要分水嶺,但這種劃分只是相對的。
散戶時代市場操作特點
一、2001年「6·14」以前,市場投資者結構中的主體是散戶
1991—1998年,散戶是滬深證券市場的主要力量。此間,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基金公司等機構投資者不僅開戶數量少,而且資金投向也不僅僅是在證券市場,有相當大的一部分資金投向了房地產等領域。到1998年,管理層意識到一個穩定的證券市場必須以機構投資者為主體。特別是1999年政府允許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上市公司等三類企業資金進入股票市場,標志著中國證券市場開始了由散戶投資者為主體向以機構投資者為主體迅速演變的過程。
二、散戶時代證券市場的主流操作特徵是投機
1、股價波動大
2001年「6·14」以前的滬深證券市場,談的最多的是機構投資者的坐莊、散戶投資者的跟庄、股評的「套住莊家」,熱衷於研究莊家行為。還有一些主力機構操縱市場,引起股價巨幅震盪。(詳見表1)
2、投機氣氛濃厚
在以散戶投資者為主體的市場環境中,一些機構投資者是市場的操縱者。部分機構通過對倒、拉抬股價,或者與上市公司聯手炒作。一些機構對上市公司的重點投資和股價拔高,並不是出於對其投資價值的本意認可,而主要是為了從二級市場的炒作中獲利以及擴大圈錢規模的需要。通過部分機構投資者與散戶投資者的博弈,形成諸如「中科系」等許多頗具規模的機構大鱷。在市場行為表現上,「6·14」之前市場換手率極高,1996年達到最高峰時,滬深兩市換手率分別為760%和950%;到2001年6月才逐漸下降為126%和132%,仍比發達國家高出許多。滬深股市換手率極高的特點,足以說明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時間短,存在著較普遍的炒作現象(見表3)。
3、由於信息不對稱,違法操縱行為比較突出
由於當時股市深層機制存在缺陷,信息披露還不規范,上市公司造假行為時有發生。有的機構利用信息不對稱,集中資金優勢,憑借有利的交易地位和交易手段操縱市場。據統計,我國上市公司中三年內平均一家公司發生過兩次大型的資產重組事件,個別上市公司頻繁重組的目的是為了達到在二級市場配合股價炒作的需要、滿足增發配股的要求、大股東將上市公司的資產更徹底地據為己有等。需要司法介入立案查處的先後有億安科技股價操縱案、銀廣夏財務造假案、中科創業內幕交易和股價操縱案等。
機構投資成為主流
一、市場和監管環境出現重大變化
「6·14」後,市場和監管環境出現較大變化,證券市場的投資者結構也出現質的變化,即市場結構從以個人投資者為主體轉變為以機構投資者為主體。
從監管方面來看,管理層對證券市場採取了嚴厲的監管措施,並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規定。從市場角度看,從2001年6月開始,滬深綜指開始大幅度調整,到2001年12月底,滬深綜指均下跌1/3以上。在市場和監管出現重大變化的環境里,證券市場結構也悄然出現變化,機構越來越成為證券市場投資的主體。
二、「看得見的手」培育機構投資者
滬深市場機構投資者的發展基本上可以分為兩塊:一塊是政府力量推動型的機構投資者發展;另一塊是民間力量推動型的的機構投資者發展。政府力量推動的機構投資者包括證券公司、基金、信託投資公司、信託公司、保險公司等。
證券公司 到今年11月底,國內證券公司數量上已經達到124家,注冊資本為1043億元。此外,一些券商還存在一些不同形式的委託理財資金。
基金 截至11月底,國內封閉式基金數量增加到54隻,其規模也將近800億元。除了封閉式基金外,到現在為止,共有17隻開放式基金,其規模達到560多億元。而且,根據目前開放式基金發行和發展態勢,相信今後將有更多的開放式基金進入證券市場。
信託公司 到2002年,被保留的信託投資公司為57家。就這些信託投資公司本身的資本金而言,57家信託投資公司資本金應該在600億元左右(平均每家10億元左右)。根據「自用固定資產和股權投資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80%」的原則,簡單估計其可投資於證券市場的自有資金在480億元左右。此外,信託投資公司可以將受託資金投資於證券,其可用規模應該與自有資金相當,大約為500億左右。
保險基金和社保資金
至2002年11月底,全國保險公司總資產達到6167億元。以平均入市規模為10%計算,國內保險資金可投資於股市的資金大約為610多億元。另外,還有投資理財型險種的保費,它可以100%投入股市,這個規模大概在400億左右。合計2002年11月全國社保資金規模約為1000億元。
三、機構投資者成為市場主流
1、國外現狀及發展趨勢
從國外市場來看,證券市場的潮流應該是機構佔主導。美國、英國等是保險資金、共同基金和養老基金等穩定持有股市絕大部分股份;日本等則是法人機構相互持股,也是機構占據主導地位。而且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有增無減。美國機構投資者佔美國總股本的比重由1950年的7.2%上升到2001年三季度末的46.7%-。其中,養老基金由0.8%上升到19.8%,共同基金由2%上升到17.9%,保險公司由3.3%上升到7.3%。
2、滬深開戶數構成及其變化趨勢
從機構數量、機構規模和市場換手率三者可以反映證券市場是否由機構佔主導。目前,機構投資規模大約在10000億元左右,是目前市場流通市值的76.65%,反映了一個機構時代的特徵。
從開戶數量看,目前市場也開始呈現機構占據主導地位的特徵。從1995年到2002年,機構開戶數占總開戶數的比例一直在上升(表2),尤其是新開戶的增長率更有明顯的變化。
3、換手率在逐漸下降
換手率也是反映證券市場結構的一個重要的特徵。表3所列是1999年至2002年間滬深市值、流通市值和換手率的一些情況。一般而言,換手率越高,資金進出就越頻繁。而頻繁資金的進出絕大部分是小資金運動的結果,大資金則難以頻繁換手和進行頻繁資金運動。從表3可見,1999年滬深兩市月換手率為33.97%,到2002年12月換手率降為20.39%。當然,也不排除換手率的下降是由於市場不景氣的結果。但是,這至少反映出投資者有長期持股的趨勢。
種種跡象表明,證券市場結構正在出現重大變化,即從過去的個人投資者為主體轉變為機構投資者為主體。
基金陷入分散化投資風險
結構發生變化,機構投資者的主流操作行為也因此發生重大的轉變。基金作為市場最大的機構投資者之一,其持股從相對集中走向相對分散。
一、持股集中度降低
一般而言,持股集中度越高,機構就越有可能重倉持有某一家或者數家上市公司股票。反之,機構持股就有可能相對均勻。根據我們的分析,從1998年12月到2002年9月基金的持股集中度在不斷下降。以基金開元為例,1998年12月持股集中度為76.45%,到了2002年9月基金開元的持股集中度降為42.28%。整體上,從1998年到2002年9月基金持股平均集中度總體也在不斷下降,1998年12月基金整體持股集中度為61%,1999年12月為55.37%,2000年12月為60.75%,-,2001年12月為59.12%,2002年9月下降為42.96%。持股集中度的降低說明現在基金更多地不是將投資於證券市場的資金集中投資於某一隻或者某幾只股票上,而是採取分散策略,將資金均勻或者相對均勻地投資於各基金組合之中,這點從後面的持股數量分析中也可以看出。
二、投資越來越分散
基金操作變化之二就是投資越來越分散。考察一下基金近年持股數量,就會發現這一趨勢。2000年11月,23家基金平均持股家數為66.39家,到2002年6月52家基金(含開放式基金)的平均持股家數為124.6家,將近翻了一番。持股家數的增多說明基金投資越來越分散,組合投資越來越成為基金投資的主流,同時也反映基金投資行為越來越謹慎。從相對分散和相對集中收益率來看,如果以持股的家數超過124.6家為分散投資基金,持股家數少於124.6家為相對集中投資基金,則2002年中期16家分散投資基金中有5家實現盈利,盈利比例為31.25%;反之,35家相對集中投資基金中有8家實現盈利,盈利比例為22.86%。分散投資基金盈利能力相對好於集中持股基金盈利能力。
三、過度分散化投資能不能降低風險
分散投資究竟能否降低基金的投資風險呢?根據對基金的分析,我們認為,目前的市場結構情況下過度分散投資不能降低基金的風險。
據統計,在扣除上證綜指和深證綜指的漲跌幅後,我們發現在持股相對集中的時期,基金的業績明顯好於持股相對分散的時期。以基金總收入同比增長比例來看,除了2001年6月30日出現指數和基金業績增長背離外,在持股相對集中時期(1999.12.30—2001.6.30)基金業績(收入增長率)明顯好於大盤指數的漲跌幅度;反之,在持股相對分散時期(2001.6.30—2002.6.30)基金業績則明顯劣於大盤指數的漲跌幅度。據此,我們判斷,2001年6月可能是基金投資行為轉變的一個分界點。
從同一時期不同的基金錶現來看,基金的收益與基金持股數量多少之間會得出一些不同的結論。2002年中期,16家分散投資基金中有5家實現盈利,盈利比例為31.25%;35家相對集中投資基金中有8家實現盈利,盈利比例為22.86%。分散投資基金盈利能力相對好於集中持股基金盈利能力。但是,如果仔細觀察這些收益較好的基金,我們會發現持股相對分散且業績較好的基金有相當一部分是新上市的封閉式基金,如基金豐和、基金鴻陽、基金科瑞等。由於這些基金入市時間較晚、入市時機相對較好,因而在整體業績上好於老基金是顯而易見的。如果將這些基金排除在外,持股相對分散的基金業績未必好於持股相對集中的基金。
不難看出,無論是橫向還是縱向比較,持股相對集中的基金業績要好於持股相對分散的基金。這似乎給我們當前的基金操作一個啟示:在目前的市場結構下機構投資應該還是以相對集中為主。過度分散化使基金在每隻股票上的持股數量相對較少,基本上已經淪落為「大散戶」,散戶在股市中被動挨打的境況在基金身上也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因此,基金過度分散化投資不但不能夠起到風險防範的作用,而且有可能陷入過度分散化投資風險。
機構博弈操作特徵
一、機構和機構的博弈
市場進入機構博弈時代後,機構面臨的主要對手也是機構,彼此相互了解,市場行為和操作手法相似。目前,各類證券投資基金並未能形成自己獨特的投資理念和操作風格,機構行為散戶化使各大基金投資品種雷同化,主要靠小波段、小批量、高頻率來獲利,側重於短炒。證券投資基金正失卻資金量大、持股集中的優勢,並沒有起到穩定市場的作用。鑒於滬深股市機構主要是基金和券商(目前保險類基金、私募基金基本上還是通過基金管理公司或券商委託理財的方式入市),而且真正具有長期投資價值的績優上市公司仍不算多,基金操作採取了極度分散化持股的策略,機構交叉持股情況必然非常嚴重,所以可供券商選擇和建倉的價值型上市公司甚少。對於券商來講,面對機構與機構的博弈,一方面要調整好心態,在激烈競爭沖擊下如何應對來自商業銀行、信託、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行業滲透的嚴峻挑戰,已經成為關繫到券商生死存亡的大問題;另一方面券商在操作手法上,既要研究券商與基金之間的博弈行為,又要研究券商與券商之間的博弈行為,在一個只有少數人賺錢的博弈中,只有堅持自身操作特色、採取與眾不同手法的少數券商才會真正盈利。
二、從券商投資行為看未來機構的操作特徵
目前由於機構博弈時代盈利模式尚未形成,各種操作策略和行為的對與錯都還需要進行長期的實踐檢驗。但是,從2002年強勢股的表現來看,大部分強勢股的籌碼集中,以前券商的操作特徵依然存在。只不過是根據政府監管加強、市場波幅減小、換手率降低等特點,主流券商一般都調低了盈利預期,更加註重深入研究市場、上市公司、競爭對手,採取建立適度分散、重點持有具備長期投資價值股票的投資組合模型及波段滾動操作的手法。從2002年以來證券投資基金盈利情況來看,極度分散投資十分被動,目前並不能真正降低風險。因此,在少數人賺錢的市場里,機構未來的博弈策略應該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迅速提升自己的研究能力,尋找價值投資機會,採取合理分散、適度集中的模式。這一方面可以避免淪為散戶,另一方面又可以保持靈活、機動,成為市場少數盈利者。
表1 深市A股1991.12.31—2001.12.31震幅前10名股票
名次 代碼 名稱 最高價(元) 最低價(元) 震幅(%)
1 000503 海虹控股 80 0.4 19900
2 000008 ST億安 126.31 3.07 4014.33
3 000534 汕電力A 14.7 0.5 2840
4 000021 深科技A 70 2.4 2816.67
5 000537 南開戈德 50.22 1.95 2475.38
6 000504 賽迪傳媒 34.65 1.4 2375
7 000023 深天地A 31.6 1.3 2330.77
8 000502 瓊能源 46.35 2.01 2205.97
9 000539 粵電力A 27 1.27 2025.98
10 000035 中科健A 59.2 2.95 1906.78
表2 滬深A股投資者構成(截至滬市2002.10,深市2002.11)
年份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機構(萬戶) 5.64 7.58 12.48 14.18 18.47
個人(萬戶) 232 2285 3304 3879 4443
合 計(萬戶) 1238 2293 3317 3893 4462
機構占總開 0.46 0.33 0.38 0.36 0.41
戶比例(%)
年份 2000 2001 2002
機構(萬戶) 21.48 31.33 35.63
個人(萬戶) 5081 6461 6761
合 計(萬戶) 5103 6482 6797
機構占總開 0.42 0.48 0.52
戶比例(%)
表3 1999.12-2002.11間滬深兩市換手率表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上市公司(個) 949 1088 1160 1220
市值(億元) 26471 48091 43522 40347
流通市值(億元) 8214 16088 14463 13047
月均換手率(%) 33.97 41.82 16.93 20.39
表4 基金收入指標與滬深綜指比較
2002.6.30 2001.12.31 2001.6.30
凈值收益率(%) -6.63 5.87 6.19
總收入同比 -161.5 -79.46 -73.65
增長率(%)
總資產增長率(%) -5.37 -37.66 -22.42
分紅率(%) 13.65
滬市綜指漲跌 5.27 -25.79 6.97
幅度(%)
深市綜指漲跌 6.52 -27.7 3.55
幅度(%)
2000.12.31 2000.6.30 1999.12.31
凈值收益率(%) 41.05 30.6 17.97
總收入同比 125.77 540.34 120.56
增長率(%)
總資產增長率(%) 29.15 15.11 19.17
分紅率(%) 90.59 91.97
滬市綜指漲跌 7.54 44.26 -19.09
幅度(%)
深市綜指漲跌 5.59 47.7 -20.77
幅度(%)
㈢ 股票對投資者有何好處
投資股票的好處有以下幾點:
1.投資收益高。雖然普通股票的價格變動頻繁,但優質股票的價格總是呈上漲趨勢。隨著股份公司的發展,股東獲得的股利也會不斷增加。只要投資決策正確,股票投資收益是比較高的。
2.能降低購買力的損失。普通股票的股利是不固定的,隨著股份公司收益的增長而提高。在通貨膨脹時期,股份公司的收益增長率一般仍大於通貨膨脹率,股東獲得的股利可全部或部分抵消通貨膨脹帶來的購買力損失。
3.流動性很強。上市股票的流動性很強,投資者有閑散資金可隨時買入,需要資金時又可隨時賣出。這既有利於增強資產的流動性,又有利於提高其收益水平。
4.能達到控制股份公司的目的。投資者是股份公司的股東,有權參與或監督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當投資者的投資額達到公司股本一定比例時,就能實現控制公司的目的。
股票雖可創造一定的財富,但也存在著一定的風險,投資者進入股市之前最好對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前期可用個牛股寶模擬炒股去看看,裡面有一些股票的基本知識資料值得學習,也可以通過上面相關知識來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識經驗。希望可以幫助到您,祝投資愉快!
㈣ 機構投資者一定能夠穩定股市嗎
不能。
股票的市場價格由股票的價值所決定,但同時受許多其他因素的影響。一般地看,影響股票市場價格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宏觀因素
包括對股票市場價格可能產生影響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
A.宏觀經濟因素。即宏觀經濟環境狀況及其變動對股票市場價格的影響,包括宏觀經濟運行的周期性波動等規律性因素和政府實施的經濟政策等政策性因素。股票市場是整個金融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上市公司是宏觀經濟運行微觀基礎中的重要主體,因此股票市場的股票價格理所當然地會隨宏觀經濟運行狀況的變動而變動,會因宏觀經濟政策的調整而調整。例如,一般地講,股票價格會隨國民生產總值的升降而漲落。
B.政治因素。即影響股票市場價格變動的政治事件。一國的政局是否穩定對股票市場有著直接的影響。一般而言,政局穩定則股票市場穩定運行;相反,政局不穩則常常引起股票市場價格下跌。除此之外,國家的首腦更換、罷工、主要產油國的動亂等也對股票市場有重大影響。
C.法律因素。即一國的法律特別是股票市場的法律規范狀況。一般來說,法律不健全的股票市場更具有投機性,震盪劇烈,漲跌無序,人為操縱成分大,不正當交易較多;反之,法律法規體系比較完善,制度和監管機制比較健全的股票市場,證券從業人員營私舞弊的機會較少,股票價格受人為操縱的情況也較少,因而表現得相對穩定和正常。總體上說,新興的股票市場往往不夠規范,而成熟的股票市場法律法規體系則比較健全。
D.軍事因素。主要是指軍事沖突。軍事沖突是一國國內或國與國之間、國際利益集團與國際利益集團之間的矛盾發展到不可以採取政治手段來解決的程度的結果。軍事沖突小則造成一個國家內部或一個地區的社會經濟生活的動盪,大則打破正常的國際秩序。它使股票市場的正常交易遭到破壞,因而必然導致相關的股票價格的劇烈動盪。例如,海灣戰爭之初,世界主要股市均呈下跌之勢,而且隨著戰局的不斷變化,股市均大幅振盪。
E.文化、自然因素。就文化因素而言,一個國家的文化傳統往往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人們的儲蓄和投資心理,從而影響股票市場資金流入流出的格局,進而影響股票市場價格;證券投資者的文化素質狀況則從投資決策的角度影響著股票市場。一般地,文化素質較高的證券投資者在投資時相對較為理性,如果證券投資者的整體文化素質較高,則股票市場價格相對比較穩定;相反,如果證券投資者的整體文化素質偏低,則股票市場價格容易出現暴漲暴跌。在自然方面,如發生自然災害,生產經營就會受到影響,從而導致有關股票價格下跌;反之,如進入恢復重建階段,由於投入大量增加,對相關物品的需求也大量增加,從而導致相關股票價格的上升。
2.產業和區域因素
主要是指產業發展前景和區域經濟發展狀況對股票市場價格的影響。它是介於宏觀和微觀之間的一種中觀影響因素,因而它對股票市場價格的影響主要是結構性的。
A.在產業方面,每一種產業都會經歷一個由成長到衰退的發展過程,這個過程稱為產業的生命周期。產業的生命周期通常分為四個階段,即初創期、成長期、穩定期、衰退期。處於不同發展階段的產業在經營狀況及發展前景方面有較大差異,這必然會反映在股票價格上。蒸蒸日上的產業股票價格呈上升趨勢,日見衰落的產業股票價格則逐漸下落。
B.在區域方面,由於區域經濟發展狀況、區域對外交通與信息溝通的便利程度、區域內的投資活躍程度等的不同,分屬於各區域的股票價格自然也會存在差異,即便是相同產業的股票也是如此。經濟發展較快、交通便利、信息化程度高的地區,投資活躍,股票投資有較好的預期;相反,經濟發展遲緩、交通不便、信息閉塞的地區,其股票價格總體上呈平淡下跌趨勢。
3.公司因素
即上市公司的運營對股票價格的影響。上市公司是發行股票籌集資金的運用者,也是資金使用的投資收益的實現者,因而其經營狀況的好壞對股票價格的影響極大。而其經營管理水平、科技開發能力、產業內的競爭實力與競爭地位、財務狀況等無不關系著其運營狀況,因而從各個不同的方面影響著股票的市場價格。由於產權邊界明確,公司因素一般只對本公司的股票市場價格產生深刻的影響,是一種典型的微觀影響因素。
4.市場因素
即影響股票市場價格的各種股票市場操作。例如,看漲與看跌、買空與賣空、追漲與殺跌、獲利平倉與解套或割肉等行為,不規范的股票市場中還存在諸如分倉、串謀、輪炒等違法違規操縱股票市場的操作行為。一般而言,如果股票市場的做多行為多於做空行為,則股票價格上漲;反之,如果做空行為占上風,則股票價格趨於下跌。由於各種股票市場操作行為主要是短期行為,因而市場因素對股票市場價格的影響具有明顯的短期性質。
在以上影響股票市場價格的諸多因素中,宏觀因素、產業和區域因素及公司因素主要是通過影響股票發行主體即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發展前景來影響股票市場價格,它們在股票市場之外,因而被稱為基本因素。基本因素的變動形成了股票市場價格變動的主要利多題材和利空依據。市場因素則主要是通過投資者的買賣操作來影響股票市場價格,它存在於股票市場內部,與基本因素沒有直接的關聯,因而被稱為技術因素。技術因素是技術分析的對象。
㈤ 簡述證券投資基金對證券市場發展的意義和作用
證券投資基金對證券市場發展的意義和作用如下:
1,對國家推動經濟的發展效果。促進資金的橫向融通和經濟的橫向聯系,提高資源配置的總體效益。
2,對基金代銷機構建立和完善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營管理機制。
3,對基金投資者開拓投資渠道,擴大投資的選擇范圍,適應了投資者多樣性的投資動機,交易動機和利益的需求,一般來說能為投資者提供獲得較高收益的可能性 證券投資基金是指通過發售基金份額,將眾多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形成獨立資產,由基金託管人託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資組合的方法進行證券投資的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間接的證券投資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即具有資格的銀行)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然後共擔投資風險、分享收益。根據不同標准,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一般通過銀行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期間基金規模固定,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㈥ 機構投資者的意義和作用,急!!!!
什麼是機構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是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注冊登記或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
在證券市場上,凡是出資購買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個人或機構,統稱為證券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從廣義上講是指用自有資金或者從分散的公眾手中籌集的資金專門進行有價證券投資活動的法人機構。在西方國家,以有價證券投資收益為其重要收入來源的證券公司、投資公司、保險公司、各種福利基金、養老基金及金融財團等,一般稱為機構投資者。其中最典型的機構投資者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投資的共同基金。在中國,機構投資者目前主要是具有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投資管理基金等。
機構投資者特點
機構投資者與個人投資者相比,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投資管理專業化。
機構投資者一般具有較為雄厚的資金實力,在投資決策運作、信息搜集分析、 上市公司研究、投資理財方式等方面都配備有專門部門,由證券投資專家進行管理。1997年以來,國內的主要證券經營機構,都先後成立了自己的證券研究所。個人投資者由於資金有限而高度分散,同時絕大部分都是小戶投資者,缺乏足夠時間去搜集信息、分析行情、判斷走勢,也缺少足夠的資料數據去分析上市公司經營情況。因此,從理論上講,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行為相對理性化,投資規模相對較大,投資周期相對較長,從而有利於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2)投資結構組合化。
證券市場是一個風險較高的市場,機構投資者入市資金越多,承受的風險就越大。為了盡可能降低風險,機構投資者在投資過程中會進行合理投資組合。機構投資者龐大的資金、專業化的管理和多方位的市場研究,也為建立有效的投資組合提供了可能。個人投資者由於自身的條件所限,難以進行投資組合,相對來說,承擔的風險也較高。
(3)投資行為規范化。
機構投資者是一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經濟實體,投資行為受到多方面的監管,相對來說,也就較為規范。一方面,為了保證證券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維護社會穩定,保障資金安全,國家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和監督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行為。另一方面,投資機構本身通過自律管理,從各個方面規范自己的投資行為,保護客戶的利益,維護自己在社會上的信譽。
中外機構投資者比較含義比較
1.從投資者資金量大小來進行定義,將機構投資者定義為:資金量大到其交易行為足以影響一段時期某隻股票價格的投資者,其中包括個人大戶。
2. 從投資者身份或組織結構出發,將機構投資者限定為與個人相對應的一類投資者即法人,具體體現是開設股票賬戶的法人,包括三種類型:
(1)按照《證券法》和相關法規,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的從事股票交易權利的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2)按照《證券法》和相關法規,可以參加股票交易、但操作受到限制的「三類企業」,即國有企業、國有控股公司和上市公司;
(3)在能否參與股票交易及參與股票交易的方式上缺乏明確法律規定或權利義務不具體的法人,如「三資」企業、私營企業、未上市的非國有控股的股份制企業、社團法人,等等。
3.在2002年11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中,將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定義為:符合有關條件,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投資於中國證券市場,並取得國家外匯管理局額度批準的中國境外基金管理機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以及其他資產管理機構。
對比上述關於中外機構投資者的各種含義中外機構投資者的差別最明顯地體現在業務活動的專門性上,即國外強調機構投資者的主營業務應主要集中在證券投資活動方面,而我國幾乎未能對此加以關注。與之相對應的是,國外的機構投資者隱含有在金融領域尤其是證券投資領域有豐厚的理性判斷能力和操作技巧等先決條件,而我國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則是比較模糊的。
運作實踐的比較
從運作實踐的角度來進行考察,中外機構投資者的差別可從以下兩個方面來加以理解:
一、機構投資者的起源是基於完全不同的原因。
在西方發達國家,作為最典型的機構投資者——證券投資基金,其始祖是1868年誕生於英國的「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託」。18世紀末英國由於經歷了一場深刻的產業革命而出現資金過剩,使得許多人將資金投資於海外以謀取更高的資金報酬,但國際投資知識的缺乏以及投資國家證券市場風險的不時爆發,致使這些投資者中有相當一部分遭受到比較大的損失,這樣就產生了由政府出面組建基金的市場需求,在此背景下推出的基金受到投資者的青睞也就順理成章。緊隨其後發行的幾家基金,如1873年蘇格蘭人創立的「蘇格蘭美洲信託」、1926年美國波士頓馬薩諸塞金融服務公司設立的「馬薩諸塞州投資信託公司」等,都是基於市場需要的原因而發展起來的。由此不難看出,機構投資者發展的動力來源於市場投資者的需要,是一種市場的自發行為。
反觀我國證券市場,機構投資者的產生和發展在相當程度上都是由政府出於自己的某種需要而推動的,是一種明顯的政府行為。這些需要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與證券市場迅速擴容相適應,期望機構投資者擴容帶來市場資金的迅速增加。如深圳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分別於1991年、1993年作出允許機構投資者入市的決定,1999年准許三類企業進入證券市場等,都是基於上述原因。另外,認為行情低迷、需要市場資金進入也一直是管理層發展證券投資基金的原始動力。早在1994年7月,針對市場情況,管理層作出的三大政策中最核心的就是:「發展共同投資基金,培育機構投資者,試辦中外合作的基金管理公司,逐步吸引外國基金投入國內A股市場」。在當時市場條件並不成熟的情況下,管理層出台這類措施,很明顯地表明了其希望藉此刺激市場的意圖。另一方面,希望機構投資者能夠達到穩定和規范證券市場發展的要求,且這種意圖在有關的法規中都有非常明確的表述,如1997年11月頒布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證券投資基金「促進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是其宗旨之一。為達到穩定和規范市場發展的目的,管理層對機構投資者提供了比較優厚的政策待遇,其最主要表現在新股申購方面,如在2000年5月18日前新股發行時可以單獨向基金配售,其後基金可以作為戰略投資者或一般法人投資者申請預約配售等。
二、機構投資者的運作環境存在非常大的差異。
國外機構投資者的產生本質上是金融創新的產物,而且其發展也進一步推動了金融創新的發展,兩者形成了一種良性互動的關系。而在我國,機構投資者的發展基本上是由政策推動,缺乏適應的生存空間,以致於「超常規發展機構投資者」成了揠苗助長的產物。
首先,國外機構投資者不僅有規模足夠大的國內市場供其運作,而且在投資組合理論擴展到國際范圍的背景下,可以不斷將其他國家市場特別是一些有發展潛力的新興市場納入其投資組合,從而可以在相當程度上規避單個國家證券市場的風險。如在英國資產管理業中,對國外投資占其總比例的20%。
反觀我國的機構投資者,其能夠投資的范圍基本局限於國內,我國資本市場情形發展的勢頭即股票市場發展迅速而債券市場發展相對緩慢使其運作空間十分有限,而且股票市場中上市公司呈現出的「數量多、流通盤小」的 特徵進一步制約了其投資運作。
其次,國外特別是發達國家機構投資者比較普遍地使用金融衍生工具,以獲得更廣泛的投資機會,並提高風險管理的效能。如歐盟國家61%的養老基金公司和保險公司直接或通過外部基金管理者使用衍生工具,其中75%使用衍生工具是為了有目的的資產配置,50%是為了規避現金風險。
而在我國證券市場上,系統性風險占據了總風險的大部分,甚至達到80%左右,分散化投資對於風險規避的作用十分有限,而能夠規避系統性風險的股票指數期貨和期權等金融衍生工具不能按照市場的要求推出,致使機構投資者抵禦風險的能力十分薄弱。
最後,國外機構投資者運作空間的日益擴展,為投資者提供了不斷創新的投資對象。僅以投資基金為例,20世紀90年代以來,英國基金業推出了一系列創新品種,主要包括:
(1)個人股票計劃(PEP)和個人儲蓄賬戶(ISA)。PEP和ISA都是可以享受一定免稅優惠的個人儲蓄和投資計劃;
(2)傘型基金與分割資本投資信託(SPLITS)。傘型基金主要通過運用「雨傘」架構來滿足投資者不同的投資需求,其下可設立多個子基金,每個都有特定的投資目標和特徵,投資者可以方便且低成本地在各子基金之間轉換。而分割資本投資信託則是投資信託中的一個種類,通過發行對資本增長和收益具有不同權利的股份來滿足投資者不同的投資需求偏好;
(3)風險投資信託VCT,主要包括創業板VCT、高科技VCT和一般VCT三種類型。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在一些發達國家一種創新的基金品種,即「交易所交易基金或一攬子股票轉托憑證(XXDR)」在近期獲得了迅速發展。ETF的投資者既可以在交易所像封閉式基金一樣轉讓ETF,也可以要求贖回ETF獲得其所代表的股票,因而ETF兼具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的優點,成為頗具生命力的被動投資品種。同樣,曾經是專門針對富人的對沖基金,也被納入普通投資者的組合。
而在我國證券市場上,能夠供投資者購買的基金品種十分有限,不僅缺少在國外市場非常完善的三大基金即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中的貨幣市場基金,同時債券基金也極其稀少,而且即使是發展到具 有一定規模的股票基金也有很大缺陷,集中表現在這些基金公司操作模式雷同,沒有形成各自的獨立風格,無法得到普通投資者的認同。
㈦ 積極培育中國股市的機構投資者的意義
機構投資者的行為對證券市場穩定的積極作用,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具備資金規模,技術及信息優勢,能夠做出相對理性決策。機構投資者一般是職業的、大型的專業投資機構,相對個人投資者而言,投資機構者一是擁有的資金量大;二是都是由投資領域的專家進行專職投資管理和運作的。他們憑借這些優勢可以在證券市場中發掘出那些價值被低估、業績優良的優質公司,同時購買這些公司的股票並長期持有,這樣機構投資者沒有像散戶那樣頻繁的短期行為進而有利於市場的穩定。
2.機構投資者深諳國家的有關政治、經濟政策和法規,經驗豐富,實力雄厚,在證券市場上影響很大。機構投資者作為現代企業制度的一種組織形式,機構投資者的經濟理性決定了其目標指向是股東或基金持有者利益最大化。唯其如此,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資者進入,擴大資金實力以通過規模經濟效應來提高收益水平。故此,機構投資者必然會緊隨經濟和市場形勢變化來調整其投資的方向、規模和結構。如此起到穩定證券市場的作用。
3.機構投資者與其他投資者之間的資源和能力差異造成了行為方式的不同。一方面,機構投資者之間差異非常大;另一方面既定的制度環境給予不同機構投資者以不同的行為空間。下面基於行為金融學理論,就反饋策略和知情者下注兩方面,分析機構投資者行為對證券市場穩定性的影響。(1)反饋策略(Feedback Trading Strategy),是以股票過去的表現作為買賣判斷的主要基礎。正反饋交易使股價變動趨勢加強,價格變動幅度增大,不利於股市穩定;而負反饋策略操作則與之相反。反饋理論認為,雖然市場上存在著大量理性投資者,但整個市場的非理性很快就把這類有限理性給淹沒,最終使得市場存在連續的反饋。機構投資者利用自身優勢,小規模干預資本市場的運行,使其朝有利於自身發展方向運轉,不同機構投資者採用多元化的投資策略,採用負反饋策略和採用正反饋策略的投資者將會相互抵消各自的影響。(2)知情者下注(Smart Money),是投資者基於所掌握的市場或股票的充分信息而做出判斷與決策的行為。一般來講,知情者下注可以稀釋部分普通投資者的非理性行為。
從中國股市來看,機構投資者進入市場以後,上海證券市場和深圳證券市場的波動性都發生了結構性降低。機構投資者發揮了穩定市場的功能,符合對機構投資者的預期。在機構投資者發展的過程中,每次的政策推進都對市場起到了明顯的穩定作用。在幾個重要政策中,保險資金通過機構投資者間接入市對上海證券市場的穩定作用最為明顯;封閉式基金的成立對深圳證券市場的穩定作用最為明顯。機構投資者在穩定市場方面,在上海證券市場和深圳證券市場上表現強度是有差距的:在深圳證券市場上,機構投資者的進入最高降低了近13個百分點的波動性;在上海證券市場上,機構投資者的進入最高降低了6個百分點的市場波動,因此積極培育中國股市的機構投資者能夠有效的穩定市場。
㈧ 機構投資者的引入對中國證券市場股票波動性的研究的哪些成果
將機構投資者限定為與個人相對應的一類投資者即法人,具體體現是開設股票賬戶...這發生在中國證券市場的監管部門———證監會提出「超常規、創造性地發展機構...
㈨ 機構投資者對股市的影響還有研究價值嗎
機構投資者的投資策略和廣大散戶的操作策略是不一樣,而且散戶和機構投資者的信息也是不對稱,他們的投資思路其實是不適合散戶投資者跟風的。
㈩ 機構投資者是指什麼意思呀股票的!!
機構投資者(Institutional investors)
雖然機構投資者在資本市場上是一個常用的名詞,但對這一名詞理論上的界定卻非常之少。
國外比較權威的或全面的說法主要有兩種:一是按照《新帕爾格雷夫貨幣與金融詞典》的定義,機構投資者就是許多西方國家管理長期儲蓄的專業化的金融機構。這些機構管理著養老基金、人壽保險基金和投資基金或單位信託基金,其資金的管理和運用都由專業化人員完成。很明顯,這個定義所包含的機構投資者是指專門投資於證券業並積極管理這種投資的金融中介機構,它把產業基金、風險投資基金以及大陸法系國家的銀行都排除在外,因此這種定義是不完備的。二是按照美國的《Black法律詞典》將機構投資者定義為:大的投資者,例如共同基金、養老基金、保險公司以及用他人的錢進行投資的機構等。
在中國,機構投資者是指在金融市場從事證券投資的法人機構,主要有保險公司、養老基金和投資基金、證券公司、銀行等。
在證券市場上,凡是出資購買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個人或機構,統稱為證券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從廣義上講是指用自有資金或者從分散的公眾手中籌集的資金專門進行有價證券投資活動的法人機構。在西方國家,以有價證券投資收益為其重要收入來源的證券公司、投資公司、保險公司、各種福利基金、養老基金及金融財團等,一般稱為機構投資者。其中最典型的機構投資者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投資的共同基金。在中國,機構投資者主要是具有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投資管理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