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包括
①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
發行的「特定對象」主要是自我保護能力較強的投資者,一般包括以下幾類:金融機構;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和產業投資基金;公司內部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富裕的自然人以及具備相當財經專業知識及投資經驗的投資人。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票,不但有助於減小上市公司融資對市場的壓力,也有利於吸引場外機構的資金進入市場,還可以為包括虧損上市公司在內的所有公司引入新的戰略股東、注入新的優質資產、進行收購兼並等提供新的工具和渠道,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有利於促進上市公司結構調整。
② 什麼是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
不一定了
通常是大股東自己向自己發行股票,有時候也會邀請一些機構投資者,比如基金什麼的來參與
③ 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什麼意思
一般指發售給戰略投資者,而且對股票的上市流通有一定限制。屬於利好。
戰略投資者是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與發行人具有合作關系或合作意向和潛力並願意按照發行人配售要求與發行人簽署戰略投資配售協議的法人,是與發行公司業務聯系緊密且欲長期持有發行公司股票的法人。
④ 什麼是非公開發行的股票的特定對象是哪些
機構、企業公司等合夥人,類似於新上市時的發行人大股東。
⑤ 什麼是非公開發行股票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
根據股票發行對象的不同,可以將股票發行方式分為非公開發行(Private placement)與公開發行(Public offering)。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點主要有:
一、募集對象的特定性;
非公開發行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是特定的,即其發售的對象主要是擁有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優勢的機構投資者及其他專業投資者,他們具有較強的自我保護能力,能夠做出獨立判斷和投資決策。
二、發售方式的限制性。
非公開發行的發售方式是有限制的,即一般不能公開地向不特定的一般投資者進行勸募,從而限制了即使出現違規行為時其對公眾利益造成影響的程度和范圍。
非公開發行股票一般是利好,尤其是如果有增發價格如果與二級市場聯動,將會推動股票股價。股價的影響因素有很多,如並購重組對股價的影響、股票價格與股票成交量的關系、稅收政策對股票市場的影響等。
⑥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什麼意思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應該綜合來看。非公開發行盡管不用二級市場股東出錢,但如果注入的資產質量一般,隨著股本的相應擴大,會攤稀釋股本收益,所謂利好是不確切的。所以,資產質量的好壞才是硬道理。
如果定向增發的對象(通常是大股東)是維護全體股東的利益的,那就是利好,否則就是利空。
總體來講這是一個辯證的關系,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嗎,如果上市公司是高成長性的,具有很大的發展潛力,那麼,無論是公開還是非公開發行股票,都是一種利好,表明公司募集資金用於擴大生產,這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是能給公司創造更多的利,一個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片面說好還是壞,主要看其募集資金的投資方向,還有後期是否真的落實到實處去,總體來說,利好的可能性大一些。
拓展資料: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在社會上的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只能在公司內部有限度地轉讓,價格波動小,風險小,適合於公眾的心理現狀。如果不是這樣,而是一下子在社會上推出大量的公開上市股票,那麼,股民們在心理准備不足、認識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現反常行為,從而影響社會的穩定。
⑦ 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什麼意思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 一,目前出現的上市公司的非公開發行股票其實質是「定向增發」。採取這種方式增發股票的原因有許多。出於企業發展戰略考慮,其中「股權相對集中」和「降低籌資成本」是兩個重要因素。承諾接受增發的一般只選10個以內對象(含基金和母公司),他們可以算為「中股東」了。上市公司容易高效率地與其溝通協商公司大事。 二、增發價格的定位:公司要在「發得出」和「公平性」之間找到平衡點。許多公司採用公告前或正式發行前「N個交易日」的平均收盤價來作為發行價。注意這個價格並不總是會讓人佔便宜。遇到大盤連續下跌,市價跌進擬定發行價的情況也屢屢發生,以至於定向增發流產。不信,大家可以查一下。 不用看人吃肉就眼紅。即便眼下發行價格比較便宜,但「放出來」那天的價格還未知呢! 畢竟人家有較長鎖定期的。中國石油不是連拿到原始股的社保都套牢了
⑧ 非公開發行股票主要針對那些對象發行
金融機構;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和產業投資基金;公司內部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富裕的自然人以及具備相當財經專業知識及投資經驗的投資人。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
第三十七條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特定對象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
(二)發行對象不超過十名。
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公開發行是指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或者向累計超過二百人的特定對象發行證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
⑨ 法的非公開發行和向特定對象發行有什麼區別
非公開發行,包含向特定對象發行。向特定對象發行,是非公開發行的一種。
但,非公開發行,還可以向符合法律規定的自然人、組織、機構 發行。
向特定對象發行,是向「預制計劃」的某些機構、或某些人 發行。比如——向原有控股股東發行。比如向被收購資產的原有某些股東發行……
區別:在於有個預先擬定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