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開發行股票一直跌
⑴ 發審委審核非公開發行股票為什麼開盤就要大跌
發審委審核非公開發行股票,就是同意上市公司再融資唄,現在基金、機構、股民視再融資是惡意圈錢,所以就用腳(跑了)投票,大量拋售該股股票,所以就會快速跌停的。
⑵ 為什麼一般非公開發行股票前後都會發生股價暴跌呢
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作用:
一、提高公眾的股票投資意識。就全國而言,人們的金融意識、投資意識還不高,對股票這種既不還本、收益又無一定,風險較大的證券認識不足,有的甚至將股票與債券混為一談。實行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做法,投資者對投資效果看得見,摸得到,有利於擴大股票和股票市場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培養公眾的投資意識,為股票市場的發展奠定有益的基礎。
二、充實企業自有資本金。現在,企業自有資本金過少,技術改造難以實現,設備老化、工藝落後的現象遲遲不能改變,大大限制了企業自我發展。發行股票則可以迅速集聚大量資金,既能充實企業自有資本金,又能節省財政資金。在目前大規模公開發行股票尚有一定難度情況下,有計劃發展非公開發行股票無疑是一個有利的選擇。
三、增加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內部職工參股幾乎適合於各種公司,而職工參股後,其所獲紅利與公司效益掛鉤,風險共擔,利益同享,並能通過股東代表參與公司管理,可以使職工更加關心公司的生產和發展,與公司同呼吸共命運,提高勞動生產率;也使公司的管理多了一種經濟手段,有助於提高公司的凝聚力,調動職工積極性。
四、有利於社會穩定。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在社會上的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只能在公司內部有限度地轉讓,價格波動小,風險小,適合於公眾的心理現狀。如果不是這樣,而是一下子在社會上推出大量的公開上市股票,那麼,股民們在心理准備不足、認識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現反常行為,從而影響社會的穩定。
⑶ 為什麼非公開發行股票得到證監會的批准後股票還在跌啊
非公開發行股票現在非常的小兒科了,基本不算什麼利好了。而且能發行的成功還不確定,批准只是可以發而已。
⑷ 告訴你非公開發行股票是什麼意思,利好還是利空
其為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屬於利好。
非公開發行股票為股份有限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能在社會上的證券交易機構上市買賣,只能在公司內部有限度地轉讓,價格波動小,風險小,適合於公眾的心理現狀。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募集資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10條的規定;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4)非公開發行股票一直跌擴展閱讀:
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要求規定:
1、可轉換公司債券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方可轉換為公司股票,轉股期限由公司根據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存續期限及公司財務狀況確定。
2、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申請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中的公司債券和認股權分別符合證券交易所上市條件的,應當分別上市交易。
3、認股權證自發行結束至少已滿六個月起方可行權,行權期間為存續期限屆滿前的一段期間,或者是存續期限內的特定交易日。
⑸ 股票非公開增發是利好還是利空
非公開增發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那麼,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對股市是利好嗎?
如果大股東注入的是優質資產,其折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明顯優於公司的現有資產,增發能夠帶來公司每股價值大幅增值。反之,若通過定向增發,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換進入了劣質資產,其成為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則為重大利空。 如果在定向增發過程中,有股價操縱行為,則會形成短期「利好」或「利空」。比如相關公司很可能通過打壓股價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發對象的持股成本,達到以低價格向關聯股東定向發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構成利空。
反之,如果擬定向增發公司的股價跌破增發底價,則可能出現大股東存在拉升股價的操縱,使定向增發成為短線利好。 因此判斷定向增發是否利好,要結合公司增發用途與未來市場的運行狀況加以分析。
⑹ 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出來後股價大幅跌破定增價格,比如說定增價是18,現在股價是14了,而預案發行股票
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出來後股價大幅跌破定增價格,那麼這個定增可能會因認購對象反悔而失敗,但發行價是不能調整的(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而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對象在發行預案出來前就已經簽訂股份了認購合同,不會出現預案出來了而發行對象沒有確定的情況。
附:
非公開發行股票操作程序:
1、停牌申請(選)
2、簽訂股份認購合同
3、董事會決議(決定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股票復牌
4、向交易所報送文件並公告
5、股東大會審議
6、保薦人保薦、向證監會申報
7、向交易所提交證監會核准文件
8、刊登發行核准公告
9、辦理發行認購事宜
10、辦理新增股票上市——由保薦人保薦
⑺ 非公開發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股價會跌嗎
根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之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認購的股份按認購對象的不同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至36個月內不得轉讓。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2011年修訂)
第九條 發行對象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具體發行對象及其認購價格或者定價原則應當由上市公司董事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確定,並經股東大會批准;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
(二)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三)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第十條 發行對象屬於本細則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應當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按照本細則的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對象。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