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銀行可以公開發行股票嗎
Ⅰ 什麼公司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1、所有股份公司都可以公開發行股票,不過對發行方式、發行范圍、股東數量、認股方式、審計要求、公司公告內容有不同的要求。
2、一般公司股東數量不超過50名。
3、非上市公司不可以發行社會公眾股份,但可以發行面向具體對象的股份。
Ⅱ 關於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的疑惑
是你自己把自己繞暈了,首次公開發行IPO指的當然是第一次公開發行,要達到公開發行必須要滿足具體條件ABCDE........符合條件才能夠IPO,然後才能在交易所流通買賣。沒有公開發行過股票的公司,哪裡來的股票公開流通買賣?
買殼的,殼公司本身就已經IPO過了。
上市以後首次發行股票這句話本身就是病句,上市後再融資途徑有多種,但不可能是首次發行股票。
Ⅲ 公開發行股票是不是一定都要上市
要招股成功,並成功在交易所掛牌才算上市。首發是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是為了股票交易。股份有限公司沒有公開發行的股票怎麼上市交易。所以首發是上市的前提。
股票發行和上市交易是兩個概念,上市交易需要符合一系列的條件,企業發行股票沒有那麼多限制,可以通過非公開招股發行,和公開招股發行,非公開招股即可通過內部招股和社會定向招股完成。公開招股即可通過上報證監會和法定中介機構,證券交易所,中介券商金融機構完成,發行完畢後,有代持託管機構,或是由公司成立證券部來負責分紅派息事宜,未上市不可以自由交易,但可以轉讓股份,可以通過公司集中收購回購,或是自己找人轉讓,每個公司都有不同的規定,在招股時招股說明書都有詳細介紹。
Ⅳ 什麼叫公開發行股票
公開發行是指沒有特定的發行對象,面向廣大投資者分開推銷的發行方式。發行人通過中介機構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廣泛地發售證券。在公募發行情況下。所有合法的社會投資者都可以參加認購。公開發行的股票不一定要求上市。但是上市必須要求公開發行股票。
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未經依法核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
保薦人應當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審慎核查,督導發行人規范運作。
保薦人的資格及其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募股申請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發起人協議;
(三)發起人姓名或者名稱,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出資種類及驗資證明;
(四)招股說明書;
(五)代收股款銀行的名稱及地址;
(六)承銷機構名稱及有關的協議。
依照本法規定聘請保薦人的,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相應的批准文件。
Ⅳ 哪些公司形式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
肯定是股份有限公司最開放的是滬深兩市過會的啊,還有三板市場一般是向機構發行的
Ⅵ 公開發行股票有哪些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2)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3)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4)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企業公開發行股票除了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滿足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要求。
公開發行股票並在主板(含中小企業板)上市企業必須滿足中國證監會2006年5月17日發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企業必須滿足中國證監會2009年3月31日發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6)世界銀行可以公開發行股票嗎擴展閱讀:
公司作為發行人,在中國境內首次發行的條件具體如下: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兩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四)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萬元。
股票上市條件:
1、股票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額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司發行股份的總額的比例為10%;
4、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Ⅶ 哪些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
我國公司的上市要求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Ⅷ 好奇!請問什麼條件可以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散戶可以參加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嗎
非公開特定對象發行方式,可以是針對一家或幾家以上投資機構的發行方式。如果你有實力一次性購買該企業此次定價增發的所有股票,當然可以。但是資金門檻否定了散戶的投資資格。
Ⅸ 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嗎
國家公司法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所以不是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要公開發行必須滿足比發起設立更多的條件,必須經證監會審核通過才行。
Ⅹ 公司上市和發行股票有關系嗎
公司上市之後可以公開發行股票,不上市的也可以定向發行!
企業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來說,企業欲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必須經歷綜合評估、規范重組、正式啟動三個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
第一階段 企業上市前的綜合評估
企業上市是一項復雜的金融工程和系統化的工作,與傳統的項目投資相比,也需要經過前期論證、組織實施和期後評價的過程;而且還要面臨著是否在資本市場上市、在哪個市場上市、上市的路徑選擇。在不同的市場上市,企業應做的工作、渠道和風險都不同。只有經過企業的綜合評估,才能確保擬上市企業在成本和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進行正確的操作。對於企業而言,要組織發動大量人員,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進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因此為了保證上市的成功,企業首先會全面分析上述問題,全面研究、審慎拿出意見,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後才會全面啟動上市團隊的工作。
第二階段 企業內部規范重組
企業首發上市涉及的關鍵問題多達數百個,尤其在中國目前這個特定的環境下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諸多財務、稅收、法律、公司治理、歷史沿革等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很多問題在後期處理的難度是相當大的,因此,企業在完成前期評估的基礎上、並在上市財務顧問的協助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預先處理好一些問題是相當重要的,通過此項工作,也可以增強保薦人、策略股東、其它中介機構及監管層對公司的信心。
第三階段 正式啟動上市工作
企業一旦確定上市目標,就開始進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實務操作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選聘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審計及法律調查、券商輔導、發行申報、發行及上市等。由於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務機構有五六個同時工作,人員涉及到幾十個人。因此組織協調難得相當大,需要多方協調好。
一、企業上市的意義
股份制是近代以來出現的一種企業組織形態,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和要求。相對於家族企業、合夥企業等其他企業組織形式,其優勢十分明顯:它通過股權的多元化,有效分散了集中投資所產生的巨大風險;通過把分散資本積聚成巨額資本,適應了社會化大生產的需要;通過股票的自由買賣,實現了資本的流動和資源的優化配置。
1.利用資本市場可以推動中小企業實現規范發展
企業改制上市的過程,就是企業明確發展方向、完善公司治理、夯實基礎管理、實現規范發展的過程。企業改制上市前,要分析內外部環境,評價企業優勢劣勢,找準定位,使企業發展戰略清晰化。改制過程中,保薦人、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等眾多專業機構為企業出謀劃策,通過清產核資等一系列過程,幫助企業明晰產權關系,規范納稅行為,完善公司治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服務改制上市後,要圍繞資本市場發行上市標准努力「達標」和「持續達標」,同時,上市後的退市風險和被並購的風險,能促使高管人員更加誠實信用、勤勉盡責,促使企業持續規范發展。
上市後,企業可以建立以股權為核心的完善的激勵機制,吸引和留住核心管理人員以及關鍵技術人才,為企業的長期穩定發展奠定基礎。
2.利用資本市場可使企業獲得長期穩定的資本性資金
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的研究表明,中國私營公司的發展資金絕大部分來自業主資本和內部留存收益,公司債券和外部股權融資不到1%,我國企業面臨著嚴重的直接融資瓶頸。
企業通過發行股票進行直接融資,可以打破融資瓶頸束縛,獲得長期穩定的資本性資金,改善企業的資本結構;可以藉助股權融資獨特的「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機制實現股權資本收益最大化;還可以通過配股、增發、可轉債等多種金融工具實現低成本的持續融資。例如,深萬科1988年首次上市時融資額為2800萬元,此後通過六次再融資累計籌集資金51億元,從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發展成為總資產近百億的房地產業巨頭,其中持續穩定的資本供給作用巨大。
與銀行貸款等間接融資方式不同,直接融資不存在還本付息的壓力。企業將可以投入更多資金用於研發,中小企業上市將有效地增強企業創業和創新的動力和能力。
3.企業上市可以有效提升企業的品牌價值和市場影響力
傳統意義上講,企業傳播品牌或形象主要有三個途徑:口碑、廣告和營銷(或公共關系)。而實際上,公開發行與上市具有更強的品牌傳播效應。進入資本市場表明中小企業的成長性、市場潛力和發展前景得到承認,本身就是榮譽的象徵。同時,改制上市對中小企業的品牌建設作用巨大。路演和招股說明書可以公開展示企業形象;每日的交易行情、公司股票的漲跌,成為千百萬投資者必看的公司廣告;媒體對上市公司拓展新業務和資本市場運作新動向的追蹤報道,能夠吸引成千上萬投資者的眼球;機構投資者和證券分析師對企業的實時調查、行業分析,可以進一步挖掘企業潛在價值。
4.企業上市可以發現公司的價值,實現公司股權的增值
股票上市,相當於為公司「證券化」的資產提供了一個交易平台,增強了公司股票的流動性,通過公開市場交易有利於發現公司的價值,實現公司股權的增值,為公司股東、員工帶來財富。上市後股票價格的變動,形成對公司業績的一種市場評價機制,也成為公司並購的重要驅動力,對公司管理層形成有效的鞭策作用。對於業績優良、成長性好、講誠信的公司,其股價會保持在較高的水平上,不僅能夠以較低的成本持續籌集大量資本,不斷擴大經營規模,而且可以將股票作為工具進行並購重組,進一步培育和發展公司的競爭優勢和競爭實力,增強公司的發展潛力和發展後勁,進入持續快速發展的通道。而對於管理不善的績差公司來說,在價格機制的引導下,資本流向好公司,逐漸淘汰差公司,股價的下跌使公司面臨著隨時被收購的命運。
二、企業境內上市的優勢
1.發行價格與再融資優勢
第一,境內發行風險較低。境內外市場在供求關繫上存在很大不同,在境內發行的股票能夠得到境內投資者的踴躍認購。尤其是中小企業在境外發行股票,往往存在沒有足夠投資者認購的風險,甚至可能出現發行失敗。第二,本土投資者對公司的運作環境和產品更為了解,公司股票的價值容易得到真實的反映。第三,本土投資者對公司的認知,有利於提高公司股票的流動性,因而境內公司股票的平均日換手率遠遠高於在境外上市的中國公司股票。第四,境內市場中小企業發行市盈率一般在 15~20倍左右,發行價格是境外市場的2倍左右,而且因為流動性強,中小板公司日均換算手率達4.95%,二級市場市盈率平均30倍左右,上市公司再融資比較容易。
2.成本優勢
第一,首次發行上市成本較低。按照我國發行上市的收費標准,證券承銷費一般不得超過融資金額的3%,整個上市成本一般不會超過融資金額的5%。盡管證券承銷費存在超過收費標準的情況,但是整體上仍然低於海外市場。而且,目前我國券商收取的證券承銷費有逐步下降的趨勢。第二,每年持續支付的費用較低。境內上市公司的審計費用、向交易所支付的上市費用等持續費用,遠遠低於境外市場。而且,在境外市場上市,維護成本高,需要向在當地聘請的信息披露聯絡人以及財務總監支付較大金額費用。
3.融資優勢
首先,境內首發具有融資金額優勢。由於市場情況的區別及投資者認同度的不同,境內發行的價格相對較高。其次,具有再融資優勢。由於境內上市的股票流動性好,市盈率高,為公司實施再融資創造了條件。而且由於股價較高,在融資額相同情況下,發行新股數量較少,有利於保證原有股東的控股地位。
4.廣告宣傳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