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體制改革
㈠ 我國投資體制改革的目標與內容是什麼
我國投資體制改革的目標與內容:
1、改革政府對企業投資的管理制度,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
2、合理界定政府投資職能,提高投資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投資決策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拓寬項目融資渠道,發展多種融資方式;
3、培育規范的投資中介服務組織,加強行業自律,促進公平競爭;健全投資宏觀調控體系,改進調控方式,完善調控手段;加快投資領域的立法進程;
4、加強投資監管,維護規范的投資和建設市場秩序。通過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最終建立起市場引導投資、企業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融資方式多樣、中介服務規范、宏觀調控有效的新型投資體制。
(1)投資體制改革擴展閱讀:
指導思想:
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確立企業在投資活動中的主體地位。
規范政府投資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營造有利於各類投資主體公平、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推動經濟協調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㈡ 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的文件附件
附件: 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04年本)
簡要說明:
(一)本目錄所列項目,是指企業不使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重大和限制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二)企業不使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本目錄以外的項目,除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專門規定禁止投資的項目以外,實行備案管理。
(三)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專門規定的項目的審批或核准,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本目錄對政府核准許可權作出了規定。其中:
1.目錄規定「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核准,其中重要項目報國務院核准。
2.目錄規定「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行業主管部門核准。省級政府可根據當地情況和項目性質,具體劃分各級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的核准許可權,但目錄明確規定「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其核准許可權不得下放。
3.根據促進經濟發展的需要和不同行業的實際情況,可對特大型企業的投資決策許可權特別授權。
(五)本目錄為2004年本。根據情況變化,將適時調整。
一、農林水利
農業:涉及開荒的項目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水庫:國際河流和跨省(區、市)河流上的水庫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其他水事工程:需中央政府協調的國際河流、涉及跨省(區、市)水資源配置調整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二、能源
(一)電力。
水電站:在主要河流上建設的項目和總裝機容量25萬千瓦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抽水蓄能電站: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火電站: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熱電站:燃煤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風電站:總裝機容量5萬千瓦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核電站:由國務院核准。
電網工程:33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的電網工程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二)煤炭。
煤礦:國家規劃礦區內的煤炭開發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一般煤炭開發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煤炭液化:年產50萬噸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他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三)石油、天然氣。
原油:年產100萬噸及以上的新油田開發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他項目由具有石油開采權的企業自行決定,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天然氣:年產20億立方米及以上新氣田開發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他項目由具有天然氣開采權的企業自行決定,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液化石油氣接收、存儲設施(不含油氣田、煉油廠的配套項目):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儲運設施: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國家原油存儲設施: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輸油管網(不含油田集輸管網):跨省(區、市)干線管網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輸氣管網(不含油氣田集輸管網):跨省(區、市)或年輸氣能力5億立方米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三、交通運輸
(一)鐵道。
新建(含增建)鐵路:跨省(區、市)或100公里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按隸屬關系分別由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或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二)公路。
公路:國道主幹線、西部開發公路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跨省(區、市)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獨立公路橋梁、隧道:跨境、跨海灣、跨大江大河(通航段)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三)水運。
煤炭、礦石、油氣專用泊位:新建港區和年吞吐能力200萬噸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自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集裝箱專用碼頭: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內河航運:千噸級以上通航建築物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四)民航。
新建機場:由國務院核准。
擴建機場:總投資10億元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按隸屬關系由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擴建軍民合用機場: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軍隊有關部門核准。
四、信息產業
電信:國內干線傳輸網(含廣播電視網)、國際電信傳輸電路、國際關口站、專用電信網的國際通信設施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電信基礎設施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郵政:國際關口站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郵政基礎設施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衛星電視接收機及關鍵件、國家特殊規定的移動通信系統及終端等生產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五、原材料
鋼鐵:已探明工業儲量5000萬噸及以上規模的鐵礦開發項目和新增生產能力的煉鐵、煉鋼、軋鋼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他鐵礦開發項目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有色:新增生產能力的電解鋁項目、新建氧化鋁項目和總投資5億元及以上的礦山開發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他礦山開發項目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石化:新建煉油及擴建一次煉油項目、新建乙烯及改擴建新增能力超過年產20萬噸乙烯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化工原料:新建PTA、PX、MDI、TDI項目,以及PTA、PX改造能力超過年產10萬噸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化肥:年產50萬噸及以上鉀礦肥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他磷、鉀礦肥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水泥:除禁止類項目外,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稀土:礦山開發、冶煉分離和總投資1億元及以上稀土深加工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稀土深加工項目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黃金:日采選礦石500噸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他采選礦項目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六、機械製造
汽車:按照國務院批準的專項規定執行。船舶:新建10萬噸級以上造船設施(船台、船塢)和民用船舶中、低速柴油機生產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城市軌道交通:城市軌道交通車輛、信號系統和牽引傳動控制系統製造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七、輕工煙草
紙漿:年產10萬噸及以上紙漿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年產3.4(含)萬噸━━10(不含)萬噸紙漿項目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他紙漿項目禁止建設。
變性燃料乙醇: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聚酯:日產300噸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制鹽: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糖:日處理糖料1500噸及以上項目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他糖料項目禁止建設。
煙草:卷煙、煙用二醋酸纖維素及絲束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八、高新技術
民用航空航天:民用飛機(含直升機)製造、民用衛星製造、民用遙感衛星地面站建設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九、城建
城市快速軌道交通:由國務院核准。城市供水:跨省(區、市)日調水50萬噸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他城市供水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城市道路橋梁:跨越大江大河(通航段)、重要海灣的橋梁、隧道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他城建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十、社會事業
教育、衛生、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大學城、醫學城及其他園區性建設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旅遊: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國家自然保護區、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區域內總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旅遊開發和資源保護設施,世界自然、文化遺產保護區內總投資3000萬元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體育:F1賽車場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娛樂:大型主題公園由國務院核准。
其他社會事業項目:按隸屬關系由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十一、金融
印鈔、造幣、鈔票紙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十二、外商投資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總投資(包括增資)1億美元及以上鼓勵類、允許類項目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准。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總投資(包括增資)5000萬美元及以上限制類項目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准。
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大型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增資減資、轉股、合並)事項,由商務部核准。上述項目之外的外商投資項目由地方政府按照有關法規辦理核准。
十三、境外投資
中方投資3000萬美元及以上資源開發類境外投資項目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准。中方投資用匯額1000萬美元及以上的非資源類境外投資項目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准。上述項目之外的境外投資項目,中央管理企業投資的項目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備案;其他企業投資的項目由地方政府按照有關法規辦理核准。國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由商務部核准。
㈢ 投資體制改革屬於生產關系的變革嗎
是的。投資體制改革屬於生產關系的變革。
生產關系三要素:(1)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形式;(2)人們在生產過程中形成的地位及相互關系;(3)產品的分配、交換、消費關系。其中生產資料的所有制形式起主要作用。
三要素中,生產資料歸誰所有是決定性的。而投資體制的改革,正是對於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的改革。因為,誰投資,如何投資,決定了生產將料的所有權的分配和構成,對投資體制進行改革,屬於生產關系調整的范疇,當改革的力度很大,對傳統體制有了突破,稱之為變革也是合適的。
㈣ 什麼是投融資體制
拷貝來的
《投資體制改革方案》的通過,預示著投融資體制的改革將會取得一些重大的突破和進展。中國經濟是一個靠投資拉動的經濟,但由於投融資體制的限制,中國投資的效率卻很低,高速的經濟增長並未帶來社會財富的同步增長。投融資體制在經濟體制改革中相對滯後,其基本問題仍然是政府主導和國家壟斷,市場化程度很低。《投資體制改革方案》首先要做的就是,讓諸神歸位,盡量減少政府對投資項目的參與,不僅大大削弱了政府對投資項目的審批權,而且增加了政府投資項目也要引入市場機制的內容。在糾正政府越位的同時,該方案還校正了民營企業在一些投資領域的缺位現象,與此同時,在銀行改革中也加入了吸引社會資本和外國資本參股國內商業銀行的內容。只要投融資改革的措施能夠真正實施,投融資的效率將會提高,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將得到增強。這次改革還能緩解目前經濟發展中出現的矛盾和隱患,擠出經濟增長中的泡沫,有利於今明兩年經濟的穩定增長。然而,此次改革離建立"公共服務型政府"的目標還相去較遠,且實際操作性成問題,改革的成效會大打折扣,現有的辦法仍然不能割斷政府投資與金融體系的風險連帶關系。因此,對於投融資改革的成效,還不能過早地下結論。
(50人論壇·北京)據報道,由發改委起草的《投資體制改革方案》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在完成最後修改之後,將公布實施。方案起草至今,歷時5年半。在中國改革的歷史上,並不多見。一方面說明問題的重大和對問題的認真,另一方面也說明了政府效率的低下。與此同時,金融改革也在緊鑼密鼓,國有商業銀行注資改制上市已經拉開序幕,銀行業新一輪對內開放隨著東北振興銀行的建立悄然而起,資本市場的改革和發展也有了新的舉措。這一切預示著,投融資體制的改革將會取得一些重大的突破和進展。
中國經濟是一個靠投資拉動的經濟,不僅是由於中國的投資率是世界各國中最高的,且在波動中呈提高之勢,而且是由於投資的增長與經濟增長的相關度很高,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很大。80年代的投資率平均為36%,90年代平均為38.4%,近三年有了進一步的提高。2002年,固定資產投資與GDP的比例為42.2%,超過了1993最高時的37.7%,去年達到了47.3%,然而,由於投融資體制的限制,中國投資的效率卻比較低,且呈不斷降低之勢,進而影響了經濟增長的質量。因此,改革開放二十五年,我國雖然一直保持了高速的經濟增長,但社會財富卻沒有同步增長,人民的生活水平還相當低,我國依然是一個比較落後的發展中國家。
在2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我國的投融資體制始終是經濟體制改革中一個相對滯後的環節,其基本問題仍然是政府主導和國家壟斷。如果說在三大需求中,出口取決於國外需求,隨著加入WTO,其經營完全放開,由企業決策;消費主要取決於收入的增長,其市場化程度也比較高,效率也相對較高,只有投資領域的市場化程度最低,是政府幹預最大的地方。最近幾年,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積極作用是穩定了經濟增長,消極作用是增強了政府在投資領域的干預。特別是由於將"GDP"和招商引資作為官員政績的考核標准,地方政府就主要拿投資做文章。從理論上講,高質量、有效益的投資需要市場導向,符合市場規律,但政府投資和政府主導下的投資必然是領導人利益導向的,有時可能只符合人事運作規律,投入產出率較低。於是,出現了許多奇怪的投資現象。很多地方幾乎是一任領導,有一種發展思路,就有一批工程;班子一換,工程也就無人接續。投入了資源,有了投資完成額,增加了GDP,卻沒有任何收益!還有一些地方引入外資不計成本,把工業用地全部批租了,使得未來的發展沒有了餘地。地方政府的投資競爭是造成投資過熱的體制性根源,去年上半年,中央政府主導的固定資產投資額同比下降了7.7%,而地方政府的投資額卻增長了41.5%。政府主導的投資與國家壟斷的金融體系形成了風險連帶體系,銀行貸款越來越集中於政府投資的大項目、大工程,期限越放越長,由10年到15、20年,甚至25年。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中長期貸款比例在45%以上,如果考慮短期貸款中有20-25%的不良貸款,這樣,長期貸款比例接近60%。按任何銀行業經營的理論看,這都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事情,也是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基本原因。另外,政府主導下的投資經常成為權力尋租的場所和中介,據說一條高速公路就有一批官員倒下,房地產發展中土地批租的問題不斷,就是這一問題的集中體現。
投資和融資本來就是企業的事情和許可權,政府既做不了,也做不好。《投資體制改革方案》首先要做的就是,讓諸神歸位,盡量減少政府對投資項目的參與,不僅大大削弱了政府對投資項目的審批權,而且增加了政府投資項目也要引入市場機制的內容。所以,了解方案內容的人士評論說,發改委是"自廢武功",自我釋權。在糾正政府越位的同時,該方案也校正了民營企業在一些投資領域的缺位現象,在過去幾乎由政府壟斷的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不僅允許民營企業投資那些有收益的項目,對那些回報沒有保障的項目,也鼓勵各級政府要創造條件,利用特許經營、投資補助等多種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與此同時,在銀行改革中也加入了吸引社會資本和外國資本參股國內商業銀行的內容。
從長遠看,只要投融資改革的措施能夠真正實施,政府職能轉換將會加快,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也會逐步形成,投融資的效率將會提高,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將得到增強。從近期看,這次改革也會緩解目前經濟發展中出現的矛盾和隱患,比如說,能源緊張,開發區泛濫,一些行業重復建設嚴重,表面上看是投資增長太快所致,實際上,政府主導下的土地批租、盲目招商和濫搞開發區起了很大作用。通過改革減少了政府的上述行為,擠出經濟增長中的泡沫,有利於保證今明兩年經濟的穩定增長,對於金融改革的順利推進也有重要作用。
這次改革顯然是投融資領域的一個進步。然而,受各種因素制約,不可避免地會造些一些新的扭曲,留下一些缺憾。第一,此次改革雖然壓縮了政府幹預市場的空間,但是政府依然停留在一些本該大規模退出的投融資領域,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一些具有良好盈利前景的基礎建設和金融機構,政府投資和干預還會佔主導地位。離建立"公共服務型政府"的目標還相去較遠。第二,政策雖好,但實際操作性成問題。雖有發改委自我釋權在前,但地方政府卻並不一定跟著學樣。在其它政府改革配套措施沒有跟上,又缺乏將政策落到實處的具體手段的情況下,改革的成效將會大打折扣。第三,政府花錢買體制,決心很大,但現有的辦法仍然不能割斷政府投資與金融體系的風險連帶關系。因此,對於投融資改革的成效,還不能過早地下結論。
㈤ 如何評價中國當前的投資體制,今後將如何改革
第一,制約投資體制改革進展的體制障礙還沒有消除。
投資體制改革因為涉及到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資源調配關系,所以必須按照市場經濟要求,大力推進配套改革,特別是與轉變政府職能相結合。有專家提出,當前最突出的問題就是要求合理界定行政部門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投資職能和正確定位,如果不能擺脫傳統計劃經濟管理方式,在投資領域里政企不分,不認真規劃好順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投資體制,改革就難以有效突破。
第二,國有經濟投資比例仍然太大,多元化投資主體還有待發育。在國有經濟投資領域,由於投資責任與收益不能很好匹配,在一些部門利益驅動下,上馬了許多不該上的項目,造成大量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目前亟待建立完善國有經濟投資決策的利益、風險、約束機制,強化投資項目監管,真正建立起政府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專家們提出,要進一步放寬社會資本的投資領域,吸引各類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建設。
第三,投資體制的配套改革需要進一步推進。專家們認為,目前我國投資體制的配套改革顯得比較滯後,需要對包括土地轉讓制度改革、加強投資體制規劃、建立固定資產投資信息體系等在內的綜合配套改革積極推進。
㈥ 投資體制的現狀
推進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全力抓好重點項目建設,確保實現投資預期目標。
中央政府的投資主要是國債資金,中央投資基金(交通建設基金、鐵道基金、水利基金、銀行基金等)。這些基金的使用是圍繞著投資的重點領域進行的。
一、中央政府投資的重點領域
整個「十五」期間,中央投資的重點領域包括農林水利、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西部大開發和生態環境建設,並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十一五」期間是一個重要的承前啟後的時期,但同時也是一個矛盾凸顯的時期。我們認為「十一五」時期中央政府扶持的重點領域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繼續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
整個農口的投入是中央政府投資的重中之重,應該重點加強這方面的工作。
為了更好地解決「三農」問題,中央明確提出「十一五」期間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奮斗目標。要實施好這一戰略任務,需要加快建設一大批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的項目。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程等等。飲水安全是涉及到老百姓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大事,因此「十一五」期間要在飲水安全方面加大力度,讓農民喝到安全的飲用水,這是防病的根本。在糧食主產區要建設標准化的優質糧田,優化糧食產業對提高農村收入也有很大的作用。要建設農村公路,改變進村路泥濘不堪、崎嶇不平的狀況,這也是整治農村環境很重要的方面。要建設大型灌區並注意和中型灌區配套、農業節水配套等項目。要建設中央提出的「動物疫病監控系統」。繼續加快農村小水電、小工業等「六小」工程,以及種子工程、植物保護工程、中西部地區農網完善工程等。
(二)繼續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努力縮小地區發展差距
促進地區經濟協調發展是「十一五」期間重要的任務,也是欠發達地區廣大群眾的迫切需求。但是,西部地區政府的財力不足,經濟發展和公共建設沒有穩定的資金來源,很多方面需要中央財政的轉移支付。近年來,中央政府投資用於支持西部地區的比重在不斷提高,這對加快西部地區的發展至關重要。同時,東北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已經啟動,我們還要促進中部地區的崛起,中部地區是國家的糧食主產區,要發揮它的作用,支持它的發展。所以整個「十一五」期間,國家對整個中西部的開發還要給予支持。中部也包括東北、黑龍江和吉林,遼寧統計口徑按東部執行,但是這兩年也是按中部政策給予支持的。
(三)繼續加快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
要繼續支持社會事業發展,解決「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現象。要加強基礎教育,公共衛生、公共文化設施、公檢法司設施等方面的基本建設。這些方面都是市場機制難以發揮作用的地方,需要政府增加投入,特別是中央政府要給於支持。同時中央和地方的財稅政策還需要進一步完善。整個「十一五」期間,要繼續實施「兩基」攻堅,農村寄宿制學校、農村的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農村衛生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等規劃。
(四)加快科技發展,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中央明確提出「十一五」時期必須要著力提高我國的自主創新能力,增強經濟的國際競爭力。按照《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除了企業作為自主創新的主體自身需要增加投入以外,也需要政府加大這方面的投資力度。要支持建設高速鐵路、鐵路現代化等成套設備和重大技術裝備的國產化,要開發先進的製造關鍵技術、節能和新能源技術、資源綜合利用技術等重大技術基礎設施。要加大投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五)繼續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實現可持續發展
整個「十一五」期間,國家要下大力氣緩解資源瓶頸,遏制生態環境進一步惡化的趨勢。要加快建設一批項目,比如三峽庫區和淮河治理、南水北調、丹江口水庫及上游等重點流域的污水處理、醫療廢物和危險廢物的處置設施、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等環境保護項目,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天然草原的退牧還草、「三北」防護林工程、三江源自然保護區的建設等生態環境保護的項目。這些都是需要長期關注的重點,也是全球的目標。
(六)加強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增強經濟長遠發展的後勁
「十一五」期間,要進一步加強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這是保持經濟持續協調發展的基礎。重大基礎設施規劃到目前為止還在繼續編制,現在已經明確了南水北調還要繼續支持。淮河治理、廣西、新疆等在建的重大水利工程、首都機場擴建、西部支線機場等,這些都是「十五」接轉到「十一五」的需要重點支持的項目。
(七)關注民生,解決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切身利益的問題
近期需要解決的主要是東北三省中央下放地方煤礦棚戶區改造,改善廣大群眾基本居住條件。完成水庫除險加固建設。我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少數民族總人口大概60萬人,分布在大概20多個省市,零散稀疏,有些居住條件非常惡劣。我們要關注那些特殊人群的生活條件的改善。繼續實施採煤沉陷區的治理。這些都是「十一五」期間中央需要重點支持的項目,也都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
二、推進投資體制改革的對策和思路
2005年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投資體制改革取得了長足進展。一是落實企業投資的自主權邁出關鍵一步;二是政府投資體制改革逐步深入;三是在咨詢評估領域引進了競爭機制;四是相關方面的配套改革工作在穩步推進;五是地方各省的投資體制改革也在積極的開展。
但改革推進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1.很多改革措施沒有真正落到實處;2.配套文件的起草和制定工作還需要進一步加快;3.已經出台的一些配套文件應不斷改進和完善;4.投資監管亟待加強;5.思想觀念有待進一步轉變。
下一步推進投資體制改革的對策和思路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 要進一步推進改革措施的實施
要切實抓好已經出台的各項改革措施的貫徹實施工作,進一步做好已經出台的文件的改進和完善。
(二)要抓緊起草配套文件,早日建立整個管理制度
我們要重點抓好以下幾項主要配套文件的起草工作:盡快出台《中央預算內直接投資和資本金注入項目管理辦法》,規范直接投資和資本金注入項目的審批程序和許可權;盡快頒發《項目申請報告示範文本》;要加快起草《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代建制」試行管理辦法》。同時要抓緊起草《政府投資責任追究試行意見》、《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評價管理辦法》、《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竣工驗收管理辦法》。
(三) 切實加強投資監管
第一,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產業政策、發展規劃、行業准入標準的投資項目,堅決不予以核准和備案。第二,對已經核准和備案的投資項目,要保證他們能夠按照核准或者備案的要求進行建設;對於未經核准而擅自開工的項目,要堅決制止並予以相應的處罰。監管主要要依靠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主要是法律手段。國家發改委准備起草《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把它從辦法上升到條例,明確核准和備案的法律地位,提高備案的嚴密性。
(四)要進一步加強各方面的培訓和各方面的宣傳
對企業核准特別是企業投資項目的核准提出來的一些問題進行解疑釋惑。
㈦ (新華社信箱·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解讀)如何深化投資體制改革
新華社北京12月17日電 投資管理是配置資源的重要手段。《決定》指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改革的目的就是大幅度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把應該由企業決策的交還給企業,把該由市場決定的事交還給市場,推動資源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
投資體制改革一直伴隨著從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轉變。這次投資體制改革是在2005年投資體制改革基礎上的進一步深化。2004年,國務院根據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的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任務,出台了投資體制改革決定。改革的核心內容是,改革政府對企業投資的管理制度,實行誰投資、誰決策、誰受益、誰承擔風險,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減少政府的干預。對企業不使用政府資金的投資項目,政府僅對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是否關系經濟安全、影響資源環境、涉及整體布局等公共性問題進行核准,其他項目無論規模大小,均由審批制改為登記備案制,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產品技術方案等均由企業自主決策、自擔風險,並依法辦理城市規劃、土地使用、環境保護、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等許可手續和減免稅確認手續。對政府核準的范圍嚴格限定,目錄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後,由國務院批准公布。同時擴大大型企業集團的投資決策權。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明顯增強,已上升為決定性作用,企業作為市場主體日益成熟,現有的投資管理體制暴露出政府對企業的投資活動干預過多的弊端,影響了企業投資活動的效率和效益最大化,必須進一步改革。《決定》進一步提出,企業投資項目,除關系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外,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政府不再審批。這就是說,要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受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最大限度地縮小政府審批、核准、備案的范圍,修訂政府核准投資項目目錄。對確需核准、備案的項目,要大大簡化程序,同時明確規定限時辦結提高效率,為企業服好務。
深化投資體制改革,有利於解決經濟生活中的突出問題。當前經濟發展中產能嚴重過剩的突出矛盾,暴露出現行投資體制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弊端。一般講,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供給大於需求是市場競爭機制發揮作用的前提。但當產能嚴重超過有效需求時,就會造成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以往,我們解決這類問題的主要措施,就是上收產能過剩行業項目審批權,政府通過嚴格審批或停止審批來控制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從現實情況看,這種辦法已經不適應市場經濟要求。《決定》提出,要強化節能節地節水、環境、技術、安全等市場准入標准,建立健全防範和化解產能過剩長效機制。這就意味著,解決產能過剩的問題,不能再靠政府審批,而要通過市場優勝劣汰淘汰落後生產能力,通過擴大市場需求吸納一部分生產能力。政府的責任是要完善准入制度,抬高市場准入門檻,避免企業盲目投資,造成低水平重復建設,浪費社會資源。
㈧ 中國1978年以來經濟體制改革的三個階段是什麼
第一個階段就是1978年到1984年,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階段。
第一個階段,改革的最初思路: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
時間大致從1978年到1984年,在改革開放30周年前後,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到了中國,國內外的專家對中國改革開放取得的巨大成就給予了高度評價,稱之為中國奇跡。
第二個階段就是從1984年到1988年,確立了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階段。
第二個階段,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明確社會主義經濟是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這個階段大致是從1984年到1988年。
1984年10月20日這一天,中國共產黨十二屆三中全會在北京召開了。在這個全會上通過了一個文件,就是《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若干決定》。
第三個階段大致從1989年到1992年,正式確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第三個階段: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目標的最終確立,大致的時間界限是從1989年到1992年。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國啟動了價格改革。
(8)投資體制改革擴展閱讀:
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大體經歷了計劃經濟體制內部引入市場機制改革、有計劃商品經濟、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等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計劃經濟體制內部引入市場機制改革(1978—1984 年)。這一時期在理論上提出「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第一次使市場調節在經濟體制中取得了一席之地。
1982 年黨的十二大提出了「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原則,不僅肯定了市場調節作為計劃調節的補充是必需的和有益的。
而且把計劃調節區分為指令性計劃和指導性計劃,指出對許多產品和企業適宜實行指導性計劃。
這個提法突破了完全排斥市場調節的計劃經濟傳統觀念,但在理論上沒有完全樹立起商品經濟的應有地位。
這一時期的改革主要是在計劃經濟體制內部引入市場機制,以求引入市場機制完善計劃經濟體制。
在實踐方面,這一時期主要是在農村推行以聯產承包責任制為主的改革以及對部分工業企業實行擴大自主權的改革。
第二階段:發展有計劃商品經濟階段(1984—1992 年)。這一時期在理論上提出「有計劃商品經濟」的說法。
1984 年10 月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第一次突破了把計劃經濟與商品經濟對立起來的傳統觀念。
正式提出了社會主義經濟是公有制基礎上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的思想。1987 年黨的十三大在有計劃商品經濟理論的基礎上,對社會主義市場機制問題進行了新的概括和說明。
報告指出:「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的體制,應該是計劃與市場內在統一的體制」。同時提出了「國家調節市場,市場引導企業」的經濟運行機制模式。
但是這一理論把發展市場體系僅僅理解為發展商品經濟,因此對於市場機制的理解還比較簡單。
在實踐方面,這一時期實施了以城市為中心的全面體制改革,改革的內容、范圍十分廣泛,幾乎涉及到生產關系的所有方面和部分上層建築。
一是通過所有制方面的改革,調整了所有制結構。在總的結構上,從過去的單一公有制經濟結構逐漸改變成為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所有制結構。
二是通過體制改革和運行機制的轉變,為實行社會主義市場運行機制准備了體制基礎。
計劃體制、投資體制、財政體制、流通體制、價格體制、分配體制和社會保障制度都進行了以引進市場機制為主要內容的改革。
第三階段: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階段(1992—2003 年)。這一時期,在理論上確立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說法。
1992 年鄧小平南方談話,明確了「計劃經濟不等於社會主義,資本主義也有計劃;市場經濟不等於資本主義,社會主義也有市場。
計劃和市場都是經濟手段,計劃多一點還是市場多一點,不是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本質區別」 等思想。黨的十四大報告明確提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至此,人們對社會主義的認識就從傳統的計劃經濟思想中徹底擺脫出來,市場經濟開始與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相結合,成為中國經濟改革的基本目標。
1993 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議》,進一步提出了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
在實踐方面,一是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核心的微觀基礎的轉型。通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使企業成為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全面參與市場競爭,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
二是以配套改革為內容的宏觀制度的創新。對財政、稅收、外匯、金融、投資、外貿以及流通體制等綜合配套體系進行改革,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以市場流通和社會保障為主的宏觀體制改革。通過市場流通領域改革,健全了市場規則、整頓市場秩序;
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邁出了重要步伐,探索建立了多層次的社會保障制度。
第四階段: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階段(2003 年至今)。這一時期,在理論上進一步肯定了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要性。
2003 年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對建立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進行了全面部署。
此後圍繞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等問題形成了「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
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提出了「五個統籌」、「構建和諧社會」、「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一系列新的提法,大大促進了改革實踐的進行。
在實踐上,這一時期的主要任務包括: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建立有利於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體制,形成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機制。
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完善宏觀調控體系、行政管理體制和經濟法律制度,健全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建立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機制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經濟體制改革
㈨ 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是否有效
D 答案解析: 根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的規定,對於政府投資項目仍繼續實行審批制,對於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對於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列入《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的項目,則實行核准制;對於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未列入《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的項目,則實行備案制。對於外商投資的項目,則實行核准制。
㈩ 如何適應國家投融資體制改革新趨勢
——重新構架中國的資本進入與退出機制
國家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是,依據"誰投資、誰決策、誰受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在國家宏觀調控下,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對經濟活動的調節作用,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規范政府投資行為;逐步建立投資主體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融資方式多樣、中介服務規范、政府宏觀調控有力的新型投融資體制。
專家評價,此次投融資體制改革,是對政府經濟行為的根本調整。目前中國投融資體制改革的一個根本問題,是要對兩大關鍵機制——進入和退出進行再造。尤其對於創業投資者,如果沒有可行的資本退出方案,投資者不會將資金投入。
據有關專家分析,2004年國家將繼續清理現行投資准入政策,在明確劃分鼓勵、允許、限制和禁止類政策時,打破所有制界限、部門壟斷和地區封鎖;逐步建立適應民間投資需要的多層次金融體系,完善中小企業信貸擔保體系。
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對企業投資國家鼓勵發展的行業,可望部分抵免企業所得稅;對個人的實業投資,則全額或部分抵免相應的個人所得稅。中國政府亦將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使市場經濟中的運行成本尤其是交易成本大幅度下降。
為民間投資松綁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馬凱最近表示,(制訂)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是國家發改委成立後轉變職能的一項重大任務。中國將進一步擴大企業——當然包括社會投資的自主權,進一步縮小政府投資的領域和范圍;而且要簡化審批程序,為社會投資,包括外商投資創造更好的條件。
發改委投資司人士透露,根據國家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創造市場公平競爭環境將是一個重要方向,其核心應是收縮政府直接投資范圍,全面放開民間投資實業的領域限制。
這意味著,除了國家政策、法規限制開放的領域,今後,所有經營性領域將逐步全部向社會資本開放。尤其是如水務、公交、燃氣、供電、環保、收費公路、供水、供氣、供熱、軌道交通,以及文教衛體等經營性基礎設施,經營性社會事業項目等,各種資本都有機會參與投資興建。
地方政府加盟債市
大力發展債券市場,應是下一步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核心任務之一。全面發展包括國債、金融債、公司債、市政債、抵押貸款債等在內的債券市場,已是當務之急。
目前,美國市政債券市場已經成為美國各州、縣政府以及下屬政府機構籌集公共事業所需資金的重要市場。在美國資本市場,所謂"市政債券",指的是各州及州以下市政機構發行的長期債券。在中國,除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企業債幾乎是可有可無的配角,而地方政府債迄今近乎為零。專家形容說,"重股輕債"使中國的證券市場變成了"跛腳的殘疾"。
央行票據近期在中國的債券市場上風生水起,正說明中國債券市場的規模已經不能適應中國宏觀經濟的要求。目前,政府決策層已形成共識:一個完備的債券市場可以有效降低金融系統的風險,大力發展債券市場應是下一步金融改革的核心任務之一。
在新的投融資體制改革中,地方債券的出現將成為耀眼的亮點。專家介紹,全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缺口,每年高達約5000億元。北京市為2008年奧運會的計劃投資已經達到3000億元,但2001年的地方財政收入僅為450億元左右。
此外,國家發改委還將考慮適當增加企業債券的發行規模,支持國家重點項目建設。
中國紡織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