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調控政策
1. 中國房地產的宏觀調控政策有哪些啊
2011.12月9日的zhong yang 政治 局會議,為明年經濟工作定下基調,經濟以穩為主,貨幣政策不變,財政政策積極,以免投資增速下滑。明年是穩定年,改革年,戰略新興產業繼續培育年。眾所關注的房地產調控,業已一錘定音。對於房價回到合理水平的樓市調控目標,明年中央依然會堅定不移地堅持。今年是房地產行業的秋天,明年正式入冬。在巨大的轉型壓力下,明年調控政策不會放鬆。
2. 國家出台的調控房地產的稅收政策有哪些
房產稅,上海重慶試點著呢!
估計你問的不是稅收政策。
目前調控政策有:限購、限價、限貸,房產稅在試點,其它零零碎碎的不說了。
3. 國家對房地產的宏觀調控政策有哪些
雙向調控:對於「雙向調控」的具體思路,各方人士給出了多種解讀,但大致不外乎三個方面的內容:
其一,樓市調控政策將呈現出「差別化」的特徵,熱點城市的投資投機需求將繼續被抑制,非熱點城市的調控則會相對放鬆;
其二,繼續強調保障房工作,強化共有產權房在保障房領域的市場地位,通過「雙軌制」解決城鎮化後顧之憂;
其三,在長效調控機制尚未出台之前,以限購為主的行政化手段與經濟手段、市場手段仍會並存,但前者將會日益弱化,後兩種手段會逐漸突出。
(3)房產調控政策擴展閱讀:
宏觀調控是對整個市場經濟的調控,調控的領域自然是整個市場經濟。著重關注以下方面。
1、有關國家整體經濟布局及國計民生的重大領域。
凡是涉及國家整體經濟布局,就是宏觀經濟調控法要監管、調整的問題。另外,有關國計民生的重大產業,或者涉及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也是宏觀經濟調控法所要干預的領域。
2、容易產生「市場失靈」的經濟領域
將宏觀經濟調控界定在容易產生「市場失靈」的經濟領域,體現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作用。
3、私人的力量不願意進入的領域
對私人的力量不願意進入的或者單個私人的力量難以辦好的方面,政府需要直接進入或者以適當的方式促成私人進入。
4. 最新的國家房價調控政策是什麼
樓市最新政策國八條(2011年1月26日公布)
一、合理確定本地區房價控制目標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
三、完善相關稅收政策,加強稅收征管
四、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五、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應,落實保障性住房等要求
六、省會城市戶籍家庭第三套房停購,非戶籍家庭第二套房停購
七、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約談問責機制
八、堅持和強化輿論引導
各個城市有各個城市的調控細則,限購條件。
5. 房地產調控政策
我國歷史上歷次房地產調控政策一共有五次 歷次房地產調控政策回顧: (1)1993年至1996年:我國首次對房地產進行調控 1993年,我國首次出現房地產熱,房地產開發公司急劇增加,房地產投資迅速增長,以炒地皮、炒鋼材、炒項目為主的房地產市場異常活躍,出現了嚴重的房地產泡沫。此時經濟出現了嚴重過熱和通貨膨脹。 1993年,國務出台了「國十六條」,在1994年又出台了年系列出台《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住宅擔保貸款管理試行辦法》。 隨著各項政策的落實,房地產投資速度明顯放緩,房價迅速回落。此時經濟也又熱轉冷,通脹下降,經過3年的努力,經濟成功的軟著陸,房價得到有效控制。 這次調控使地產業受到重創,「國16條」出來後,大量開發商捐款逃離,海南等地房地產市場遠元氣大傷,地產業陷入了幾年的低谷期。 (2)1998年至2002年:促進住宅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核心是房改 1997年爆發了亞洲金融危機,我國出現了「通貨緊縮」,房地產市場隨之進入低潮。為了拉動內需,1998年7月,國務院頒布「23號」文件(《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進行住房制度改革、取消福利分房,明確提出「促進住宅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23號文件強調在「逐步實施住房分配貨幣化」的同時,建立以「經濟適用性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供應體系」。1999年開始全面停止福利分房制度,推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制度。 隨著新的住房制度的落實,巨大的市場需求激活了低迷的房地產市場,房地產業開始進入發展新時期。這一時期存在房地產市場供給結構不合理、市場秩序混亂等問題,為房地產再次出現泡沫埋下了隱患。 (3)2003年至2004年:確認房地產業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 2003年8月,國務院出台《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簡稱18號文件),首次明確指出「房地產業關聯度高,帶動力強,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並且提出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是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有利措施,對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開發項目要加強信貸支持力度。 18號文件確立的「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是對1998年23號文件確立的「新的經濟增長點」的升級。並且將23號文件中確立的「經濟適用房是住房供應體系的主體」改變為「經濟適用房是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通過對經濟適用房的重新定性,意味著政府不再為70%以上的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障性住房,大多數家庭不得不購買或者租賃商品房。1998年出台的23號文件和2003年出台的18號文件對住房供應體系的定性明顯不同,說明了政府的態度由害怕住房投資和住房價格上升過快轉變為希望地產業的高增長帶動整個經濟的高增長。2003年出台的18號文件沒有提出實質性的控制房價和投資過熱的措施。 (4)2005年至2007年:調控以穩定房價為主要訴求 2005年,房價快速上漲,房價問題再次成為全社會的焦點。為了抑制投資過熱、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房地產價格,中央政府打出了地產調控組合拳。2005年,國務院頒布「國八條」,建立政府負責制,將房價調控上升到政治高度。4月,為了進一步細化和延伸「國八條」,國務院又頒布了「新國八條」,隨著又出台了房地產調控操作層面的細化方案。2006年頒布「國六條」和對其進行細化的「九部委十五條」;2007年,土地、信貸、稅收等為房地產降溫的措施密集出台,從土地管理、房地產秩序、抑制投機(尤其是抑制外商投資房地產)、調整住房結構等多方面出擊。 雖然投資開始平穩增長,住房結構得到一定的改善,但是房價越調控越上漲。到2007年下半年,雖然房價增長速度有所放緩,但是房價依然不斷上揚。 2006年出台的「國六條」將中等收入和高等收入人群一起推向市場,這意味著至2003年以來,保障房惠及的人群范圍進一步縮小,供需關系更加緊張,勢必推動房價上漲。 (5)2008年至2010年:房地產調控先揚後抑 2008年的金融危機使得國內的貨幣政策出現了戲劇性的變化,上半年貨幣政策由「適度從緊」改為「從緊」,下半年隨著金融危機影響的擴大,貨幣政策開始由「從緊」轉變為「適度寬松」。2008年,在前期調控政策和金融危機的影響之下,房地產投資迅速減少,國際投資紛紛撤出,房地產市場進入觀望狀態,成交量日漸,房價也有所下降。然而在房價調控效果剛剛顯現時,政策再次出現松動,最終導致前功盡棄。 2009年,在經濟刺激計劃和寬松貨幣政策背景下,房地產調控出現松動——銀行推行優惠利率、降低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比率等。2009年年初,房地產行業「試探性抄底」,到年中「放量大漲」,再到年底預期政策出現改變而「恐慌性搶購」。2009年,許多行業深受金融危機打擊,但地產業在政策的刺激下逐漸復甦,並且引來爆發式增長的一年。為了遏制房價過快增長,2009年12月以來,中央連續釋放房地產調控信號,取消了2008年年底出台的二手房營業稅減免優惠政策,將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征免期限由2年恢復到5年,以遏制炒房現象。同年年底,中央出台了「國四條」結束地產刺激政策、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結束寬松的土地政策等。從09年末開始,調控政策開始逐漸加強。 2010年4月,國務院出台了「國十條」,被稱為「史上最嚴厲的調控政策」。但由於各部門落實問題和地產市場的復雜性,「國十條」的威力並無完全釋放。加上前幾次調控政府搖擺不定,購房者對政策調控信心不足,導致市場經過4個多月的僵持觀望之後又出現大幅度上漲。 看著歷次房地產調控政策,再看看現在的房地產行業,感覺國家發展的真快,相信房地產會越來越好。
6. 中國出台的所有房地產調控政策
2009.12.9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征免時限由兩年恢復到五年,其他住房消費政策繼續實施。
2009.12.14 國務院頒布「國四條」,明確提出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抑制投資投機性住房。
四項調控措施
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給。適當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賃房用地供應,提高土地供應和使用效率。在保證質量前提下,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設。
二要繼續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加大差別化信貸政策執行力度,切實防範各類住房按揭貸款風險。
三要加強市場監管。繼續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完善土地招拍掛和商品房預售等制度。加強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
四要繼續大規模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爭到2012年末,基本解決1540萬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中國國務院常務會議稱,將繼續綜合運用土地、金融、稅收等手段,加強和改善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給,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
2009.12.17 中國五部委聯合發文稱,收緊土地受讓政策,開發商須首付一半且一年內繳全款。
中國財政部等五部委發布通知,明確土地受讓人拿地首次繳納比例不得低於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50%,開發商拿地後分期繳納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
2009.12.23 中國財政部調整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不足五年按全額徵收營業稅。
財政部稱,個人將購買超過五年(含五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五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五年(含五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2010.1.10 國務院出台「國十一條」,嚴格二套房貸款管理,首付不得低於40%,加大房地產貸款窗口指導。
中國國務院稱,對二套房不再區分改善型和非改善型,一概執行40%首付;明確要求央行及銀監會要加大對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業務的監督管理和窗口指導;加強監控跨境投融資活動,防境外「熱錢」沖擊中國市場。
2010.1.21 國土資源部發布《國土資源部關於改進報國務院批准城市建設用地申報與實施工作的通知》提出,申報住宅用地的,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佔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於70%。
2010.3.10 國土資源部再次出台了19條土地調控新政,即《關於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明確規定開發商競買保證金最少兩成、1月內付清地價50%、囤地開發商將被「凍結」等19條內容。
國十九條內容
第一條:保障房和自住性中小套用地不低於70%。
第二條:協調推進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實施。
第三條: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
第四條:嚴格規范商品房用地出讓行為。
第五條: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
第六條:實施住房用地開發利用申報制度。
第七條:加強土地開發利用動態監測。
第八條:不能把保障房用地改成商品房用地。
第九條:嚴格依法處置閑置房地產用地。
第十條:加強房地產用地開發利用誠信管理。
第十一條到第十五條是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
第十六條到第十九條是開展房地產用地突出問題專項檢查。
2010.3.12 國土資源部稱,將於今年3月至7月在全國開展對房地產用地突出問題的專項檢查,本次調查重點針對擅自改變房地產用地用途、違規供應土地建設別墅以及囤地炒地等問題。
2010.3.22 國土資源部會議提出,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計劃沒有編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讓住房用地;將在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開展土地出讓招拍掛制度完善試點;各地要明確並適當增加土地供應總量;房價上漲過快、過高的城市,要嚴控向大套型住房建設供地。
2010.3.23 國資委要求78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企業,要加快進行調整重組,在完成企業自有土地開發和已實施項目等階段性工作後要退出房地產業務,並在15個工作日內制訂有序退出的方案。
2010.4.2 財政部下發通知稱,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購房記錄的,該套房產的共同購買人均不適用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政策。
2010.4.7 國家發改委發布2010年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重點提出,要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給,支持普通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費,大力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
2010.4.11 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表示,銀監會要求所有銀行在6月底之前提交貸款情況的評估報告,並稱房地產風險敞口大,要嚴控炒房行為。銀監會表示,銀行不應對投機投資購房貸款,如無法判斷,則應大幅提高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北京部分銀行已將二套房首付比例提升至60%。
2010.4.14 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仍在持續,將保持貨幣信貸適度增長,堅決抑制住房價格過快上漲,並將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導個人住房消費的稅收政策。
4月16日
二套房首付不得低於50% 90平以上首套房首付不少於30%
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4月16日
今年住房用地供地計劃公布 保障房用地同比翻番
國土資源部15日公布的2010年住房用地供地計劃表明,在全國住房用地計劃中,保障性住房用地為24000 多公頃,與去年相比增加一倍多。其中,經濟適用房用地佔保障性住房用地總量的71%,與去年實際供地相比增加79%;廉租房用地佔保障性住房用地總量的 29%,與去年實際供地相比增加472%。
4月19日
國務院加碼遏制高房價:高房價地區三套房可停貸
商品住房價格過高、價格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
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
4月20日
住建部明令禁止開發商以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收定金
今後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將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並嚴格按照預售方案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4月20日
購房實名制實施 認購後不得擅自更改購房者姓名
商品住房嚴格實行購房實名制,認購後不得擅自更改購房者姓名。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各地要嚴格商品住房預售許可管理,合理確定商品住房項目預售許可的最低規模和工程形象進度要求,預售許可的最低規模不得小於棟,不得分層、分單元辦理預售許可。
4月20日
商品房取得預售許可後10日內須公開房源價格
今後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將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並嚴格按照預售方案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2010.5.19.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收入確認、房地產開發費用的扣除問題等進行了明確。
2010.6.14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發出通知,對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准進行了規范。通知規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的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也就是說,購房單位是家庭而不是個人。一個家庭只要購買了一套房,再買房就叫二套房了。在通知中,還正式提出可認定為二套房的三種情形。這三種情形是: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的登記系統中已有一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等形式的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的
7. 國家對房地產調控新政有哪些
國務院17日發出《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提出十條舉措,被業內稱為房地產「新國十條」。業內人士普遍認為,近期接二連三的調控政策打擊力度大,針對性強,預計將對房地產市場產生相當大的影響。此次出台的「新國十條」主要有四大看點。
看點一:停發第三套房貸款
《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要求,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看點二:遏制外地炒房者
《通知》要求,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
看點三:物業稅漸行漸近
《通知》要求發揮稅收政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財政部、稅務總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政策。
21世紀不動產認為,房產稅的作用是迫使原有的投資投機者將其房產拋售到市場。這是一種雙向調控,威力不可小視。不少業內人士希望房產稅暫緩出台,應該先觀察現有調控政策的效果,否則有可能對樓市的健康發展產生負面影響。
看點四:問責制強化執行力
《通知》指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必須充分認識房價過快上漲的危害性,認真落實中央確定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採取堅決的措施,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民生改善和經濟發展。建立考核問責機制,對穩定房價、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要追究責任。
8. 當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政策是什麼啊!!!
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會長 聶梅生
房地產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產業。1998-2009年,房地產開發投資對我國經濟增長貢獻率平均為10.4%,拉動經濟增長平均為1個百分點;金融危機爆發後最關鍵的2009年,房地產業對我國經濟增長貢獻率達19.4%,拉動經濟增長1.77個百分點。
房市調控特點
相比之下CPI與房價關系更密切,以此確定房價的合理區間符合中國的歷史實際。
2010年政府對房地產實行了一系列調控,被稱為史上最嚴厲的調控。然而對比2009年,2010年房地產各項指標全面上揚,房地產開發投資同比增長33.2%,施工面積同比增長26%,房地產開發企業完成土地購置面積同比增長28.4%,商品房銷售面積同比增長10.1%,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來源同比增長25.4%。房地產投資占城鎮固定資產投資比例從2009年的18.7%上升到2010年的20%,新增房地產信貸總額佔新增信貸總額比例也從20.5%上升到25.4%。
觀察近10年的房地產調控,我們發現房價增幅與GDP、CPI增幅密切相關,10年來房價同比變動處於二者之間,在CPI進入下行通道時,房價降幅高於CPI;進入上升通道時,房價漲幅又高於CPI,在CPI指數進入通脹或存在通脹預期時,房價指數高於CPI,尤其在加息後仍為負利率時更推動房價上升。相比之下CPI與房價關系更密切,以此確定房價合理區間符合中國的歷史實際。
房地產調控的含義是抑制房價過快上漲、使房價回到合理區間。目前,地方政府被要求出台房價控制措施,但關於房價合理區間尚未形成共識。對於存在房地產泡沫的熱點城市,房價收入比和租售比通常作為衡量房價合理性的指標,難以作為近期確定房價合理區間的唯一依據,因房價已被投資性購房比例過大所扭曲,收入已包括了投資炒房人的收入,但二者可作為保障性住房的評判依據;以自住性為主的二、三線城市,應以這兩個指標為主確定房價合理區間。下文將對房地產調控政策做詳細分析。
金融手段
收縮流動性降低杠桿率政策是直接有效的。
先看貨幣手段,包括加息、提高准備金率、控制二套房貸等。本輪加息的背景是應對貨幣供應增速過快、防止資產和消費品價格上漲、改變存款負利率狀況、應對通脹、平衡人民幣升值等。加息對房地產的影響取決於以下兩個作用的疊加效果:通脹預期下房價上升,加息是否跑得過通脹;加息使開發和購房成本上升,對房價起抑製作用,但成本上升是否跑得過房價上升,若房價上升更快,成本上升將被消納。
其次,收縮流動性,降低自有資金杠桿率。2009年房地產投資自有資金率降至20%以下,房地產開發成本的資金杠桿率從原來的2.86倍大幅提高到5倍以上,熱點城市逼近10倍。 2010年在一系列政策調控下,開發商自有資金率提高到52%,投資杠桿率下降到2倍以下,有效降低了開發商的投資杠桿率。提高首付是降低投資性購房杠桿率的有效手段,如將首付從20%提高到40%,一般會使資金杠桿率下降五成。當前炒房人已難以利用銀行貸款炒房,收縮流動性降低杠桿率政策是直接有效的。
限購令
臨時性限購的正負作用只有密切觀察市場反應,審勢調整。
在通脹預期下,購房熱潮湧現,支付全款投資購房比例上升,錢從銀行存款、股市迅速流向購房市場,2010年四季度交易量大幅上升,房價仍居高不下。調控手段中針對二套房的政策從貸款限制上升到限購,從貨幣手段上升到戶籍手段,直接進行了行政干預,意在遏制投機炒房。
35個大中城市是限購的主要對象,目前只有16個地方政府出台了「限購令」。2010年35個大中城市商品房佔全國銷售總額的51.6%,占總銷售量的35.6%。若設定這些城市投資性購房比例平均為15%~20%,「限購令」將使全國房地產交易量下降5%~7%左右,交易額下降7%~11%,控制流入的資金量約2500億~4000億元。到底能限制多少房地產貸款?2010年新增房地產貸款2.01萬億元,按照統計數據,個人抵押貸款佔60%,由於交易額下降使開發貸和個貸都下降10%左右,約減少2000億元。
當前對「限購令」的看法不一,有的認為是歧視外地人,有的認為是行政干預。限購令的直接作用是限制一部分資金進入房地產,但更重要的作用是使市場進入觀望,交易量會應聲而下,對後市的威懾力量遠高於實際限購數量。而房地產開發商在現金流不困難的情況下,可能會等待觀望,不太可能出現大的降價。2011年各項調控政策有待落實,尤其是保障性住房見效需要時間,當前臨時性限購的正負作用只有密切觀察市場反應,審勢調整。
保障性住房與房產稅
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關鍵是解決資金和土地問題。
據REICO報告:2010年全年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資約8400億元,拉動房地產開發投資增幅約5個百分點。2011年規劃新開工建設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預計年底竣工率為60%;按每套平均60平米計算,將新增保障性住房竣工面積約3.6億平米。預計2011年全年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資約1.3萬億元,將拉動房地產開發投資增加約10個百分點,拉動GDP增長1個百分點。
保障性住房既可有效供給、平抑房價,又可擠出房地產泡沫、拉動經濟,可謂一箭雙雕。如規劃如期完成,將對房地產市場乃至經濟穩定起到重要作用,但土地指標和資金籌集不容樂觀。若國土資源部不提供指標,而從現有指標中分配,就等於從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中往外分,顯然有較大難度;保障房建設共需1.3萬億-1.4萬億,中央政府出1000億,剩下的依靠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債務未還,從何籌資?因此,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關鍵是解決資金和土地問題。
房產稅是前段時間熱議的話題。中國指數研究院專題報告指出:如只針對高端物業征稅,即重慶模式,預計全國每年針對住宅的征稅規模將不足千億,資金控製作用不大,對地方政府也難有效補給;如對所有存量住宅征稅,稅率為1.5%,全國一年的房產稅將為7600億元,但近期這種方式不現實。房產稅並不能在短期直接降低房價,但會對房價預期起作用,意義在於建立合理的長效稅收機制,對於促進商品房市場機制的形成必不可少。
土地是平抑房市的權重力量
如何疏導積聚在土地中的資金需要被高度重視。
2010年,全國70個大中城市土地交易價格同比漲幅保持高位,前3季度同比上漲21.5%。據國土資源部的數據:2010年全國土地出讓成交總價款達2.9萬億,較前一年增加71%。;全國土地出讓收入預計佔地方本級財政收入的71%。土地財政比重持續上升,地方政府是最大的受益方。
金融機構以進行土地抵押貸款方式進入土地市場,形成了土地金融。據國土資源部公告:2009年全國84個城市土地抵押貸款2.59萬億元,比上年增加42.8%。2010年土地抵押貸款無疑會超3萬億元。開發商進行土地抵押貸款後,需經歷2年左右的開發周期才能成為產品進入市場交易。如這期間市場形勢發生大的變化,巨額資金將直接關聯到金融層面。上世紀90年代初海南房地產泡沫破滅就是教訓之一。
以上表明在中國現行土地出讓制度和房地產開發模式下,無疑是地根吸住了銀根,尤其是在寬松的貨幣政策下,進入房地產領域的貨幣大量沉積在土地中,2010年尤為突出。
如何疏導積聚在土地中的資金需要被高度重視。供不應求時,房價上漲,土地增值,資產泡沫上升;如因外部因素使需求速凍,交易量和投資下降,資金鏈緊張,積聚在土地中的資金將無法釋放,可能成為刺破泡沫的利劍。因此土地是平抑房地產市場的權重力量。一方面要抓緊進行財稅和土地供應制度改革,使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比例降低,進而和房價逐步脫鉤;另一方面要促進已出讓土地的合理開發利用,盡快形成有效供給,最終平抑房地產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