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樹斌案
Ⅰ 聶樹斌為什麼被改判無罪 聶樹斌案真凶是誰
因為此案件是冤假錯案,真正兇手是王書金。望採納
Ⅱ 聶樹斌案是什麼案
冤假錯案
Ⅲ 聶樹斌案的始末
聶樹斌案始末:
1995年,河北省鹿泉縣人聶樹斌因故意殺人、強奸婦女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年4月27日被執行死刑。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
2015年,聶樹斌案復查期限先後延期四次,至2016年6月。復查後因不能認定聶樹斌殺人強奸,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
2017年3月30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告,該院已對聶樹斌家屬聶學生、張煥枝申請國家賠償案作出賠償決定,賠償金額共計268萬余元。
(3)聶樹斌案擴展閱讀:
案件時間軸:
一、案件發生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莊市液壓件廠女工康某在該市西郊孔寨村附近一塊玉米地里被強奸殺害。一個月後,原鹿泉市綜合職業技校校辦工廠工人聶樹斌被警方以該案嫌犯名義抓捕。
二、一審判決
1995年3月15日,石家莊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及強奸婦女罪判處聶樹斌死刑。聶樹斌提出上訴。
三、二審判決
1995年4月25日,河北高院作出二審判決: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強奸婦女罪,改判15年,合並執行死刑。兩天後,聶樹斌被槍決。
四、「一案兩凶」現端倪
2005年,河南省滎陽市警察抓獲河北省公安廳網上通緝逃犯王書金。王書金供述稱多次強奸、殺人,並稱石家莊西郊玉米地的奸殺案也是他所為。
五、王書金案開審
2006年,邯鄲市中院開庭審理了王書金一案,但起訴書內隻字未提與聶樹斌案關聯的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奸殺案。
六、王書金案一審判決
2007年3月,邯鄲市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判處王書金死刑。王書金提出上訴,堅稱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奸殺案是其所為。
七、「一案兩凶」王書金案判決
2013年9月27日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王書金非聶樹斌案真凶,駁回王書金上訴、維持原判。 [6]
八、法院復查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和有關法律規定的精神,決定將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九、院進行復查。
2014年12月12日,山東高院立案復查當天,該院復查工作合議庭法官會見了聶樹斌近親屬和其代理人,依法向聶樹斌母親張煥枝送達了立案復查決定書。
Ⅳ 聶樹斌案是什麼案
聶樹斌,男,1974年11月6日出生,漢族,河北省鹿泉市下聶庄村人,原鹿泉市綜合職業技校校辦工廠(鹿泉市冶金機械廠)工人。1994年10月1日,聶樹斌被刑事拘留;1995年,因被懷疑故意殺人、強奸婦女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05年,王書金承認自己為「聶樹斌案」的真凶。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王書金非聶樹斌案真凶,駁回王書金上訴、維持原判。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聶樹斌案進行復查,開啟了中國異地復審的先河。
2014年12月22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向聶樹斌母親送達立案復查決定書[1] 。
2015年3月17日,聶被執行死刑後律師首次獲准查閱該案完整卷宗。[2]
2015年4月28日,山東高院將召開聶樹斌案聽證會。
Ⅳ 聶樹斌案的審判結果是什麼
聶樹斌案獲賠償268萬余元
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鹿泉縣人聶樹斌因故意殺人、強奸婦女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年4月27日被執行死刑。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2015年6月、9月和12月,聶樹斌案復查期限先後延期三個月。2016年2月,山東高院決定再次延長復查期限三個月,至2016年6月15日。[1]
2005年1月17日,河南省滎陽市公安局索河路派出所幹警抓獲河北省公安機關網上通緝逃犯王書金。王書金除交待在廣平縣實施多起強奸殺人案件外,還供稱曾在石家莊西郊方台村附近玉米地內強奸、殺害一名青年女性。2007年3月12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書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奸罪判處王書金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決定對王書金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書金不服,上訴至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王書金供述與石家莊西郊強奸殺人案證據不符,不能認定王書金作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該案已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復核。[2]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
Ⅵ 聶樹斌案的介紹
1994年10月1日,聶樹斌被刑事拘留;1995年,因被懷疑故意殺人、強奸婦女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05年,王書金承認自己為「聶樹斌案」的真凶。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王書金非聶樹斌案真凶,駁回王書金上訴、維持原判。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2015年6月、9月和12月,聶樹斌案復查期限先後延期三個月。2016年2月山東高院決定再次延長復查期限三個月,至2016年6月15日。
Ⅶ 聶樹斌案賠償多少錢
各項賠償共計268.13991萬元。
2017年3月30日,聶樹斌母親張煥枝處,她已收到河北高院寄送的國家賠償決定書,各項賠償共計268.13991萬元,其中人身自由賠償金52579.1元,死亡賠償金、喪葬費126.482萬元,精神撫慰金130萬元,張煥枝個人的撫養費6.4萬元。
該賠償決定中的130萬精神損害撫慰金,創下國內冤錯案國家賠償的最高紀錄,此前最高的是呼格吉勒圖父母獲得的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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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樹斌案的相關情況:
1、2015年9月15日,聶樹斌母親張煥枝和代理律師李樹亭來到山東高法詢問案件復查結果。早上9點半,張煥枝走出法院,復查再次延期至12月15日。
2、第三次延長復查期限內,申訴代理律師於2016年2月再次遞交了新的證據材料及線索。山東高院審查認為,申訴代理律師提交的相關證據材料及線索確有核查必要,相關調查工作在第三次延期內難以完成。
3、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和有關法律規定精神,決定將該院終審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復查。
Ⅷ 聶樹斌案件怎麼回事
聶樹斌案
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鹿泉縣人聶樹斌因故意殺人、強奸婦女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年4月27日被執行死刑。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2015年6月、9月和12月,聶樹斌案復查期限先後延期三個月。2016年2月,山東高院決定再次延長復查期限三個月,至2016年6月15日。
2005年1月17日,河南省滎陽市公安局索河路派出所幹警抓獲河北省公安機關網上通緝逃犯王書金。王書金除交待在廣平縣實施多起強奸殺人案件外,還供稱曾在石家莊西郊方台村附近玉米地內強奸、殺害一名青年女性。2007年3月12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書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奸罪判處王書金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決定對王書金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書金不服,上訴至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王書金供述與石家莊西郊強奸殺人案證據不符,不能認定王書金作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該案已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復核。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
重磅!最高法再審,聶樹斌改判無罪
Ⅸ 聶樹斌案的始末
2005年,王書金在一次治安排查中被警方帶走。他交代自己犯了2起強奸案、4起強奸殺人案。其中一樁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強奸殺人案引起了眾人的注意。
這樁奸殺案發生於1994年,20歲的聶樹斌被懷疑是嫌疑人,1995年就被執行了死刑。
鄭成月押著王書金回到石家莊的那片玉米地指認現場,有人說,兇手不是10年前就槍斃了,怎麼又來一個?
王書金
據紅星新聞報道,王書金並不認識聶樹斌。他第一次從代理律師朱愛民口中得知,是這個小伙被執行死刑的時候,特別驚訝:"既然是我乾的事,為什麼有人替我死了呢?"
後來朱愛民和王書金多次談起西郊奸殺案,王書金講述的細節大多都能和當年案件的筆錄、證詞吻合。他每次見到朱愛民,都在詢問這起案件的進展,聶樹斌什麼時候能平反。
有人覺得王書金急著攬罪,是為了能多活兩年。王書金反駁稱自己多活是在多受罪。
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改判聶樹斌無罪,王書金如釋重負,但也時常覺得對不起聶家:要是他沒做這個事,聶樹斌也不會死了。
為了孩子,沒有早點自首
王書金是農村孩子,家裡6個孩子,他是老四。哥哥對他的管教就是打罵,生活里也沒有什麼關愛,小學二年級都沒念完。
15歲的時候,王書金強奸了一個小女孩,獲刑3年,從此成了村子裡的"異類"。通過姐姐換親的方式,他娶了媳婦,但婚姻並不和諧。生理需求得不到滿足,王書金開始將單身行走的女性視為自己的目標。因為害怕被告發,他殺害了自己強奸的對象們
Ⅹ 聶樹斌案件
首先,這個案件真正浮現在人民的視野中是當這個案件一直在上訴的過程中驚動了媒體。
1994年9月23日下午,在石家莊市電化廠宿舍區,聶樹斌因被石家莊市公安局郊區分局民警懷疑為犯罪嫌疑人而被抓。1994年10月1日,聶樹斌被刑事拘留;10月9日,因涉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被逮捕。
1995年3月3日,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以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強奸婦女罪,向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並於1995年3月15日作出(1995)石刑初字第53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聶樹斌於1994年8月5日17時許,騎自行車尾隨下班的石家莊市液壓件廠女工康菊花,至石郊孔寨村的石粉路中段,聶故意用自行車將騎車前行的康菊花別倒,拖至路東玉米地內,用拳猛擊康的頭、面部,致康昏迷後,將康強奸。而後用隨身攜帶的花上衣猛勒康的頸部,致康窒息死亡。」判決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奸婦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聶樹斌不服,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1995年4月25日作出(1995)冀刑一終字第129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上訴人聶樹斌攔截強奸婦女、殺人滅口,情節和後果均特別嚴重。原判決認定事實正確,對被告人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的量刑及民事賠償數額適當;對強奸婦女罪量刑重」,判決「維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1995)石刑初字第53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聶樹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及原判決第(二)項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喪葬費及其它費用貳千元整;撤銷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1995)石刑初字第53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對被告人聶樹斌犯強奸婦女罪的量刑部分;上訴人聶樹斌犯強奸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與故意殺人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此後,聶樹斌的父母一直在上訴,但是一直未果,真正出現轉機的時候是2005年,一個叫王書金的罪犯的落網。
2005年3月,河南商報、中國青年報、法制早報、南方周末、北京青年報、新京報、京華時報等全國數十家媒體披露: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滎陽市公安局索河路派出所幹警抓獲河北省公安廳網上通緝逃犯王書金。王書金供述其曾經多次強奸、殺人,其中一起是1994年8月,在其打工的石家莊市液壓件廠旁邊的一塊玉米地里,奸殺了一個30多歲的婦女。
2005年1月19日,河南省滎陽市警方將王書金移交給河北省廣平縣警方。2005年1月22日,河北省廣平縣警方押著王書金,來到石家莊市液壓有限責任公司(即原石家莊市液壓件廠)旁邊鹿泉市孔寨村村民馬振才承包的玉米地,指認他當時的作案現場。
但是,雖然王書金承認自己是殺人兇手,但是他的口訴與當時的案發情況有不同之處,所以至今這個案件被認定王書金不是此案的殺人兇手,聶樹斌的家人還在上訴,現在這個案件還並沒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