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購房資格
① 外地戶口在西安買房需要什麼條件
2017年6月28日起,在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長安區行政管理區域及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滻灞生態區、航天基地、國際港務區、灃東新城等開發區規劃區域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須提供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含2年)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
補繳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不得作為購房的有效憑證。
經批准引進的各類人才除外。
(1)西安購房資格擴展閱讀:
西安市經批準的5類人才分類:
A類人才:國內外頂尖人才
包括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榮譽學部委員,國家「萬人計劃」傑出人才人選,《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准(試行)》中規定的入選國內人才引進計劃、符合國際公認的專業成就認定標準的外國高端人才,以及相當於上述層次的頂尖人才。
B類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
包括國家「萬人計劃」中除傑出人才之外的人選,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千人計劃」(不含青年「千人計劃」)專家,國家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技術)中心、工程實驗室學術技術帶頭人,在國內外擔任重大科技項目的首席科學家、重大工程項目的首席工程技術專家和管理專家,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
「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前5名,《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准(試行)》中規定的符合鼓勵類崗位需求人才、外國創新創業人才、外國優秀青年人才三類標準的外國高端人才,以及相當於上述層次的國家級領軍人才。
C類人才:地方級級領軍人才
包括國家青年「千人計劃」專家,國家優秀青年基金獲得者、教育部青年長江學者,陝西省「百人計劃」人選,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前5名,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國家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獲得者,全國模範教師,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全國技術能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以及相當於上述層次的地方級領軍人才。
西安人才新政13條規定:將公務員、文化創意人員、自由從業者等更多領域人才納入DE人才分類認定范圍。
D類人才:圍繞「364」產業體系、「三區雙創」及資本運作、上市輔導、自貿區管理、軍民融合、旅遊開發、教育醫療、文化創意、藝術創作等領域所需的創新型人才和緊缺型人才。包括在世界500強、行業20強企業中擔任中層及以上職務的高級管理、高級技術人才;在中國100強、行業10強企業中擔任中層及以上職務的高級管理、高級技術人才;
省級、地市級和行業(部級)技能大獎、技術能手、工匠大師稱號獲得者;具有高級職稱、高級技師等相應職級的人員;被西安用人單位聘用並給予年薪30萬元以上待遇的人員;牽頭創辦注冊資本100萬元以上,吸引就業20人以上,年創造稅收2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人;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獲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碩士以上學位的海外留學人員。
E類人才:產業發展與科技創新類實用性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包括具有碩士、學士學位,中級職稱、技師等相應職級的人員。
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② 西安市購房資格是怎麼樣的
2021年3月30日《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房地聯動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市政辦發〔2021〕20號)文件要求:從市外遷入本市戶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須落戶滿1年,且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退役軍人、經批准引進的各類人才除外)。
本次新政主要針對政策發布之後(3月31日及以後)的「市外遷入本市戶籍的居民家庭」,3月30日及以前已落戶的居民家庭,不受本次政策調整的影響,仍按照原政策執行。本次新政中的限購政策調整未涉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仍按照2019年6月20日我市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市場調控管理的通知》「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購區域范圍內無住房且能夠提供5年以上(含5年)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方可購買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規定執行。
西安住房限購政策調整為:
在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長安區行政管理區域及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滻灞生態區、航天基地、國際港(資料、團購、論壇)務區、灃東新城等開發區規劃區域范圍內。
暫停向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售房。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咨詢購房資格
③ 在西安買房需要什麼條件,西安買房限購嗎
買房條件:
1、 購房者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和戶口薄等身份證明;
2、外地戶口,以家庭為單位在廣州可購買一套住宅,且必須提供五年內連續三年(36個月)的社保或稅單;
3、 不論是新房還是二手房,外地戶口的購房者只能購買一套;
4、 購房者必須有達到購房款總額三成比例的首付款;
5、 購房者的家庭成員必須在外地沒有購房記錄;
6、 購房者若是之前在外地買過房,則需按照二套房的規定繳納七成首付款,但若是首套房的貸款已經結清,則仍可按照首套房的規定執行;
7、 購房者必須信用良好,收入穩定,並有一定的還款能力;
8、 相關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④ 外地戶口在西安買房需要哪些條件
⑤ 外地人西安買房要什麼條件
關於落實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關問題的實施細則為引導合理住房需求,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市政辦發[2017]59號)精神,現就落實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2017年4月18日以前,在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長安區行政管理區域及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滻灞生態區、航天基地、國際港務區、灃東新城等開發區規劃區域范圍內,購買的商品住房,自購房之日(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准)起滿5年方可上市交易;在上述區域范圍內購買的二手住房,房屋產權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後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
二、通過司法裁決、直系親屬間贈與、繼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及申請退出的經濟適用住房等不受第一條規定限制。以前述方式取得的住房再上市交易(買賣、贈與),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後滿2年。
三、2017年6月28日起,在住房限購區域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須提供在本市(含西咸新區)連續繳納2年以上(含2年)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補繳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不得作為購房的有效憑證。
四、具備以下情形的,視同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執行相關購房政策:
(一)本市集體戶籍或西咸新區戶籍居民家庭;
(二)因就學將戶籍遷出,能夠提供原戶籍登記在我市相關證明材料的;
(三)駐陝部隊的現役軍人,能夠提供部隊團級以上單位開具證明的;
(四)入伍前戶籍屬我省的現役軍人,能夠提供原戶籍證明的;
(五)符合我市軍轉安置條件的現役軍人,能夠提供市軍轉辦證明材料的。
五、對符合《西安市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打造「一路一帶」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相關條件,經批准引進的各類人才購房時,不需提供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由引進人才單位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即可辦理購房手續。
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時,提供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養老、醫療、工傷、失業或生育保險均可)的時間起算點,應以購房前一個月往前推24個月。
已退休或社會保險繳納年限屆滿的,提供退休前2年的社會保險或參保年限屆滿的證明。
七、2017年6月28日以前,已在房屋買賣合同網簽系統中提交合同網簽信息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原政策執行。未提交合同網簽信息,但已簽定購房協議,且已支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的,持銀行轉賬憑證等資料,按原政策執行。
八、本市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時,應先進行購房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後,方可辦理房屋買賣合同網上簽約手續。具體程序如下:
(一)購買商品住房
1、購房人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購房資格審查材料,包括個人有效身份證明、戶籍及家庭成員證明材料;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還需提供在我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含2年)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材料。
2、房地產開發企業查驗申報資料原件,留存復印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平台填寫《西安市家庭購房申報表》。
3、房地產開發企業持居民家庭購房申報材料(加蓋房地產開發企業公章)向房管部門申請購房資格審查。
4、房管部門進行購房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後,購房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商談合同條款,協商一致後,填寫合同內容,並列印合同文本,雙方簽字確認。
5、購房人按照合同約定,將購房款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開發企業與資金監管銀行核對進賬情況,由監管銀行將進賬信息錄入預售資金監管系統並確認。
6、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網簽合同提交備案。
(二)購買二手住房(自行成交的)
1、購房人向房管部門提供購房資格審查材料,包括個人有效身份證明、戶籍及家庭成員證明材料;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還需提供在我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含2年)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材料。
2、房管部門查驗申報資料原件,留存復印件,在二手房網上簽約平台填寫《西安市家庭購房申報表》。
3、房管部門進行購房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後,買賣雙方商談合同條款,協商一致後,填寫合同內容,並列印合同文本,雙方簽字確認。
4、房管部門提交買賣合同網簽信息。
(三)購買二手住房(通過經紀機構成交的)
1、購房人向經紀機構提供購房資格審查材料,包括個人有效身份證明、戶籍及家庭成員證明材料;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還需提供在我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含2年)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材料。
2、經紀機構查驗申報資料原件,留存復印件,在二手房網上簽約平台填寫《西安市家庭購房申報表》。
3、經紀機構持居民家庭購房申報材料(加蓋經紀機構公章)向房管部門申請購房資格審查。
4、房管部門進行購房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後,買賣雙方商談合同條款,協商一致後,填寫合同內容,並列印合同文本,雙方簽字確認。
5、經紀機構提交買賣合同網簽信息。
九、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嚴格執行我市住房交易及限購政策,在銷售現場及經營場所公示有關政策文件,及時向購房人履行告知義務,加強對居民家庭購房資格申報材料的核查。
購房人應對提供的購房資格審查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因申報不實,產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十、對存在教唆、誘導或協助購房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規避住房限購政策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我局《關於實行商品房銷售違法違規行為記分管理的通知》(市房發〔2017〕64號)的規定,進行處理;對教唆、誘導或協助購房人偽造證明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經紀機構,責令停業整頓,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十一、通過偽造資料騙取購房資格的,一經查實,當事人必須解除買賣合同,同時,取消購房家庭成員在我市的購房資格。
十二、市房產交易管理中心具體負責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及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滻灞生態區、航天基地、國際港務區、灃東新城等限購區域的購房資格審查工作;長安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負責本轄區的購房資格審查工作。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7月4日
⑥ 外地戶口次在西安買房有什麼條件,限制和手續
一、條件:
1、借款人要年滿18周歲;
2、申請人年齡+貸款人年限不超過70周歲;
3、有購買房屋的首期款;
4、有穩定的工作;
5、要提供收入證明及徵信報告。
二、手續:
1、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2、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在簽訂售房合同、經紀合同時履行「限購」政策告知義務;督促購房人如實填寫申報表,核對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戶籍、婚姻等證明材料;
3、對符合規定的購房居民家庭,將有關信息及時錄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信息管理系統,經房管部門審查無誤後,方可辦理商品房網簽、備案手續。
三、限制:
不是在西安交的公積金,都不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
(6)西安購房資格擴展閱讀:
在西安市限購區域內,暫停向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售房;在上述區域范圍內無住房且能夠提供2年以上(含2年)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可購買1套住房。經批准引進的各類人才購買自用住房的,不受限購政策限制。
限購區域:
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長安區行政管理區域及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滻灞生態區、航天基地、國際港務區、灃東新城。
不限購區域:
閻良、臨潼、高陵、鄠邑四個區,周至、藍田兩個縣,西咸、灃西、空港新城、涇渭新區、秦漢新城。
限購區域需採取網上登記、搖號的方式購房,非限購區域可直接購房。
剛需家庭應必須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
1、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離異(喪偶)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不含未婚、離異不滿3年的單身;
2、登記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在西安市范圍內名下均無自有產權住房且自2017年1月1日起無住房轉讓記錄的;
3、登記購房家庭成員符合西安市住房限購政策。
⑦ 西安買房限購嗎
2017年1月1日,西安市出台了購房限購的通知,只能新購一套商品房。2017年4月18日,限購政策升級,增加了購房的首付款比例和二手房必須取得不動產證滿兩年才能交易的規定。具體政策詳見下文
為貫徹落實《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市政發〔2016〕60號)文件精神,合理引導住房需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市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六區(新城、碑林、蓮湖、雁塔、未央、灞橋區)范圍內只能新購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居民家庭在購買住房時,應先進行購房資格核查,經核查通過後,方可辦理合同網簽手續。具體流程如下:
(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
1.購房人准備戶籍及家庭成員證明材料(戶口本、結婚證或其他證明材料)和個人有效身份證明;
2.開發企業登錄商品房網上簽約系統,核查並填寫《西安市家庭購房申報表》(電子表格),錄入購房居民家庭成員信息;
3.進行購房資格核查,核查通過後,購房人與開發企業商談合同條款,協商一致後,填寫網簽合同內容,核實無誤後列印網簽合同,雙方簽字確認;
4.購房人按照合同約定,將購房款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開發企業與資金監管銀行核對進賬情況,由監管銀行將進賬信息錄入預售資金監管系統並確認;
5.開發企業將網簽合同提交備案。
(二)購買二手住房
1.購房人准備戶籍及家庭成員證明材料(戶口本、結婚證或其他證明材料)和個人有效身份證明;
2.房產交易部門或經紀機構登錄二手房網上簽約系統,核查並填寫《西安市家庭購房申報表》(電子表格),錄入購房居民家庭成員信息;
3.進行購房資格核查,核查通過後,買賣雙方商談合同條款,協商一致後,填寫網簽合同內容,核實無誤後列印網簽合同,雙方簽字確認;
4.房產交易部門或經紀機構將網簽合同提交備案。
三、各相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在銷售現場及經營場所公示《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市政發〔2016〕60號)文件,並告知購房人住房限購有關政策規定,加強對居民家庭購房資格的核查,確保住房限購政策落實到位。
四、購房人所提供的戶籍及家庭成員證明、個人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將作為房屋交易、辦理權屬登記的依據,因申報材料不實,產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負。
五、開發企業、經紀機構應將購房人提供的戶籍及家庭成員證明、個人有效身份證明材料作為合同附件予以保留,不得教唆或誘導購房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對違反有關規定的,將嚴肅查處。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1月1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18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管理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提出,對在西安市無住房的居民家庭,首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再次購買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對居民家庭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意見》提出,首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再次購買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對居民家庭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意見》同時寫道,繳存職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25%;購買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30%,對結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再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30%,購買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35%。
《意見》同時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嚴格執行明碼標價、一房一價制度;銷售價格經申報備案後3個月內不得上調,實際銷售時不得高於備案價格。
《意見》指出,對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36個月以上區域,停止供地;36-18個月的,減少供地;12-6個月的,增加工地;6個月以下的,要顯著增加供地,加快供地節奏。
《意見》最後提到,限購范圍調整為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長安區行政管理區域以及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滻灞生態區、航天基地、國際港務區等開發規劃區域范圍。在住房限購區域范圍內購買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後滿兩年方可上市交易。
⑧ 在西安購房有什麼條件
西安住房限購政策調整為:在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長安區行政管理區域及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滻灞生態區、航天基地、國際港(資料、團購、論壇)務區、灃東新城等開發區規劃區域范圍內。
暫停向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售房。
在上述區域范圍內無住房且能夠提供2年以上(含2年)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可購買1套住房。經批准引進的各類人才購買自用住房的,不受限購政策限制。
材料准備:
本人以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薄的原件和復印件;如果夫妻登記在同一戶口的,需要有民政部門出具的結婚證或婚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本人與其未成年子女沒有登記在同一戶口的,需要有公安部門出具的未成年任身份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⑨ 西安買房需要什麼有什麼條件
1、有西安戶口的,在西安買房限購區內最多隻能買2套房子。
2、沒有西安戶口的,在西安買房必須提供在西安市連續繳納5年(含)以上社保或個稅證明,限購區內可買1套房子。
3、2019年6月20日以後新落戶居民,須落戶滿1年,限購區內才可買,新落戶不滿1年的,若能提供連續12個月的社保或個稅證明,限購區內可買。
(9)西安購房資格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通常情況下有實力、口碑好的大開發商開發的樓盤,品質相對更有保障。在同一區域連續成功開發的樓盤,也可以優先考慮,因為此類樓盤通常資源整合度高,配套較完善。
配套的完善與否直接影響著小區居民的生活品質。一個配套完善的小區,在3公里內應該有滿足業主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所需的基礎設施。如果有自建的幼兒園、會所等,生活將更為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