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河長
㈠ 河長是什麼級別
關於河長有的地方級別比較高,有的地方級別比較低。這次《意見》里對河長的設置做了非常明確的規定。《意見》中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設立總河長,這個總河長由省委書記或者省長來擔任,並且各個省區的行政區域主要河湖要設立河長,這個河長由省級領導擔任。同時這些河湖流經的市、縣、鄉也要分級分段來設立河長,這個河長由同級的負責同志擔任,可以是黨委負責同志,也可以是政府負責同志,有的是人大、政協的負責同志,都可以,但不能是部門負責的同志來擔任。這是這次《意見》對河長的設立,對誰來擔任河長做了非常具體和明確的規定。謝謝。
「河長制」,即由中國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河長」,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管理和保護工作。「河長制」工作的主要任務包括六個方面:一是加強水資源保護,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嚴守「三條紅線」;二是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嚴格水域、岸線等水生態空間管控,嚴禁侵佔河道、圍墾湖泊;三是加強水污染防治,統籌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優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四是加強水環境治理,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實現河湖環境整潔優美、水清岸綠;五是加強水生態修復,依法劃定河湖管理范圍,強化山水林田湖系統治理;六是加強執法監管,嚴厲打擊涉河湖違法行為。[1]
㈡ 河長制辦公室職責任務是什麼意思
河長制辦公室職責任務具體如下:
各級河長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包括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牽頭組織對侵佔河道、圍墾湖泊、超標排污、非法采砂、破壞航道、電毒炸魚等突出問題依法進行清理整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2)總河長擴展閱讀
河長制的成效:
一是全面實現「見河長」。截至目前,全國省、市、縣、鄉四級工作方案全部印發實施,河長體系全面建立;省市縣河長制辦公室全部建立,配套制度全部出台。全
二是各級河長積極「見行動」。各地針對亂圍亂堵、亂占亂建、亂采亂挖、亂倒亂排等老百姓關心的河湖突出問題,積極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有的集中整治非法采砂、非法碼頭,有的實施退圩還湖,有的開展「生態河湖行動」「清河行動」,有的開展消滅「垃圾河」「黑臭河」專項治理,收到明顯成效。
三是河湖治理初步「見成效」。通過集中清理整治,一些河湖水域岸線逐步恢復,一些河湖基本消除黑臭臟現象,一些河湖水質明顯提升,河暢、水清、岸綠的景象開始顯現。
參考資料:河長制--網路
㈢ 河長制是什麼意思
就是一人負責一條河流的保護,有問題及時想辦法解決。
「河長(zhǎng)制」,即由中國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河長」,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管理和保護工作。
河長制的目的在於通過制度的方式,責任到人(首長負責,部門共治),強化監督,多方聯動,公眾參與,最終實現水清、岸綠、景美、宜居,也就是說每條河都有人負責,污染了就找他。
(3)總河長擴展閱讀:
各級河長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包括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牽頭組織對侵佔河道、圍墾湖泊、超標排污、非法采砂、破壞航道、電毒炸魚等突出問題依法進行清理整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對跨行政區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責任,協調上下游、左右岸實行聯防聯控;對相關部門和下一級河長履職情況進行督導,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強化激勵問責。河長制辦公室承擔河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落實河長確定的事項。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協同推進各項工作。
㈣ 街道總河長,辦事處主任權大嗎
街道辦事處主任相當於鄉鎮政府鄉長或鎮長。直轄市和副省級市街道辦事處主任是正處級幹部,地級市市轄區,縣級市,縣城街道辦事處主任為正科級幹部。作為街道辦事處二把手權力還是可以,畢竟街道辦事處都是設置在城區范圍內,經濟社會發展相對鄉鎮發達很多。如果同時由街道黨工委書記兼任街道辦事處主任那就是高度集權的一把手。
㈤ 河長是什麼級別
我國為了解決河湖生態環境問題實行的責任到人的制度。「河長制」的核心就是責任屬地化,實現源頭管理,從根本上治污、還清。通過實施「河長制」,要基本解決河湖生態環境存在的垃圾渣土、水面漂浮物、污水直排、水體臟臭、違法建設等問題。各地都開始設置「河長制」。今年6月,北京市政府辦公廳下發《北京市實施河湖生態環境管理「河長制」工作方案》,要求市區兩級分別設「總河長」、「副總河長」。同時,各級河湖逐條設區、鄉鎮(街道)兩級「河長」。此外,還設立「河長助理」,由河湖屬地區水行政主管部門主要領導擔任。
關於河長有的地方級別比較高,有的地方級別比較低。這次《意見》里對河長的設置做了非常明確的規定。《意見》中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設立總河長,這個總河長由省委書記或者省長來擔任,並且各個省區的行政區域主要河湖要設立河長,這個河長由省級領導擔任。同時這些河湖流經的市、縣、鄉也要分級分段來設立河長,這個河長由同級的負責同志擔任,可以是黨委負責同志,也可以是政府負責同志,有的是人大、政協的負責同志,都可以,但不能是部門負責的同志來擔任。這是這次《意見》對河長的設立,對誰來擔任河長做了非常具體和明確的規定。謝謝。
「河長制」,即由中國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河長」,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管理和保護工作。「河長制」工作的主要任務包括六個方面:一是加強水資源保護,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嚴守「三條紅線」;二是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嚴格水域、岸線等水生態空間管控,嚴禁侵佔河道、圍墾湖泊;三是加強水污染防治,統籌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優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四是加強水環境治理,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實現河湖環境整潔優美、水清岸綠;五是加強水生態修復,依法劃定河湖管理范圍,強化山水林田湖系統治理;六是加強執法監管,嚴厲打擊涉河湖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