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險條款
1. 平安保險條款
指的是車損險絕對免配額是0元的意思,即在計算完車損險賠款後,不再扣減,如果不是零,賠款會再扣減這個絕對免賠額約定的金額。
2. 中國平安安鑫保條款
平安福是平安保險里保障最齊全,保費低保障高,重疾險保的疾病也是最多的53種。還有交通意外身故雙倍賠付,意外險保至70周歲。主險是保終身的。不足就是不保本,比如保險可能要三十年以後主險重疾險意外險才可以拿回本錢。
中國平安保險「平安福」優點是第一款費率市場化產品,相同的保額繳費是市場上最低的。保險沒有什麼優缺點,只有適合自己和不適合自己的區別。適合自己的都是優點,不適合自己的都是缺點。非要說缺點,那就是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投保了。
中國平安保險的平安福保險的缺陷:因為繳費低,沒有任何收益,也不能當養老金使用。只有成年人才可以購買。
保險指南
安鑫保是一款定期的兩全保險,不能保障至終身。具有保費返還功能,是儲蓄型保險。和不能返還保費的產品相比,保費要貴一些。如果保費預算充足,可以選擇平安安鑫保兩全保險,兼顧身故和養老保障。至於這款產品好不好,還是要看個人實際情況。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3. 平安平安福險的主要條款
保哥說保險,專注保險產品測評!平安福與其他保險公司的熱門重疾險比差別大嗎?詳情請看這一份超全面的對比表十大保險公司「值得買」的熱門重疾險盤點!
您有這個了解條款的意識是非常好的,在買之前了解清楚了才不容易買錯後悔。下面是我對平安福條款內容的一些介紹,您感興趣的話可以看一看哦~
平安福是一款重疾險,是平安保險推出的,推出以後連連升級,現在的最新版本是平安福20。新版本出來之後,免不了被我一番研究,最終發現新版本和舊版本差別不大?具體內容我整理在了這篇文章:十大保險公司「值得買」的熱門重疾險盤點!
先看平安福幾個版本的對比,就能看出平安福20的升級情況:
看了圖片就很清楚地知道,相較於舊版本,平安福20沒有什麼不同的保障,值得誇獎的是取消了捆綁銷售長期意外險。
可是一些缺點總是不改!比如以下的一些缺點:
1. 保障不全面:不能提供中症保障,現在很多重疾險產品已經包含了中症保障。
2. 賠付比例低:輕症賠付只能給到20%的基本保額,夠不上平均水平。
3. 癌症賠付設置情況差:平安福20首次患癌症,5年後才可再次獲得癌症保障;首次患非癌症重疾,直接終止合同。而優秀的產品是首次患癌,3年後可再賠付;首次患非癌重疾,1年後可獲得癌症賠付。
4. 不含豁免:平安福20是沒有被保人豁免的,想要的只能自己額外附加,若附加這一項的話,保險的價格也會更高噢,優秀的產品基本上是自帶這一項保障的。
總體而言,平安福20不太值得購買,若是普通的工薪家庭,或許買一些性價比高的重疾險產品才是最適合的。
為了大家挑選起來更輕松,我已經事前把優質的重疾險產品都整理好了,大家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參考這份資料,認真對比之後再購買>>十大保險公司「值得買」的熱門重疾險盤點!
4. 人保和平安車險條款
車險條款對比(A款:人保B款:平安C款:太平洋)
A款:陽光、人保、中華聯合、大地、天安、永安、安邦、華泰、大眾、國壽財險、東京海上等共11家,市場份額74.66%。
B款:平安、華安、太平、永誠、陽光農業、都邦、渤海、華農、民安、安誠、安聯廣州、美亞上海、利寶互助重慶等13家,市場份額13.72%。
C款:太保、安華農業、、上海安信三井住友上海、中銀保險等5家,市場份額約為11.62%;
天平、日本財險、法國安盟成都等3家公司未選擇。
作為行業標准產品,A、B、C三款的保障范圍、費率結構、費率水平和費率調節系數基本一致、略有差異。最大的不同在於條款體例,A款是分客戶群、分車種、分險種的個性化產品體系;B款是綜合條款體例;C款為分險種的條款體例。由於三款體例和文字風格不同,在條款細微的責任上和文字表述上略有不同,對消費者影響很小。尤其是A、B、C三款的費率結構、費率水平和費率調整系數基本上是完全相同的。因此,可以說,A、B、C三款無論是條款、還是費率,差異主要在於表現形式的不同,實質性內容基本一致。此次調整之所以縮小了A、B、C三款的差異,主要目的就是使行業條款成為標准產品和基本保障,今後消費者購買行業條款覆蓋的車險產品時,無須再對條款和費率進行過多比較,而應將重點放到保險公司的服務和信譽上。
車險包括車損險、三者險、盜搶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等等,各保險公司在選擇保險條款時只能全部選擇A或者B或者C,也就是說,一家保險公司的車損險選擇了A,那麼其它車險條款也必須選擇A。先來看看A、B、C車損險有什麼不同?
一、賠償范圍的不同
1、在自然災害方面,B比A增加了暴風和龍卷風,C又比B增加了台風、熱帶風暴、雪災、冰陷、沙塵暴。在自然災害方面,A的賠償范圍最窄,C的賠償范圍最寬。
2、單獨玻璃損壞方面,A對於任何的玻璃單獨損壞都不賠償,由玻璃單獨破碎附加險解決,B和C賠償單獨的天窗玻璃損壞。在車損險玻璃單獨損壞方面,A的賠償范圍最窄,全部不賠。
二、不賠償范圍的不同
1、B和C都明文規定當保險機動車一方不承擔事故責任時,不賠償機動車的損失,A則無此規定。A對被保險人較為有利,尤其是當事故責任方為非機動車或者行人時,或者責任方雖然也是機動車,但是責任方耍賴不賠的。(按責賠付)
2、B明文規定不賠償停車費、保管費、扣車費以及各種罰款;C明文規定不賠償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罰款、罰金或者懲罰性賠款,以及未經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的檢驗費、鑒定費、評估費。A則沒有上述規定。因此,A在這方面對被保險人最為有利,C最不利。
3、B不賠償單獨的倒車鏡或者車燈的損壞,A和C沒有此規定。
4、發動機進水問題
責任免除中的約定略有差異,A款規定的是「發動機進水後導致的發動機損壞」,B款規定的是「保險車輛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駛致使發動機損壞」,C款規定的是「保險機動車在淹及排氣筒的水中使用致使發動機損壞」,其中,A款和B款較嚴。
三、免責范圍不同(第三者)
對於造成家庭成員人身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免除,三款條款略有不同
A款:免除對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B款:免除對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其允許的駕駛員及其家庭成員人身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C款:免除對被保險人和其允許的駕駛員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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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平安第三者責任險條款
第三者責任險(簡稱三責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第三者責任險的內容主要包括賠償金額、賠償計算方法和責任限額:
一、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金額
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金額應根據保險合同規定的保險責任和國務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1991年9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89號)進行確定和計算。《機動汽車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第三者責任險的每次事故最高賠償限額分五個賠償檔次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其保險費用分別為800元、1040元、1250元、1500元、1650元,被保險人可以自願選擇投保。這一條款規定了第三者責任險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限額也是保險人計算保險費依據。
二、第三者責任險的賠款計算方法分兩類:
當被保險人按事故責任比例應承擔的賠償金額超過賠償限額時:賠款=賠償限額x(1-免賠率)
當被保險人按事故責任比例應承擔的賠償金額低於賠償限額時:賠款=應負賠償金額x(1-免賠率)
三、事故責任限額
第三者責任險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限額是保險人計算保險費的依據,同時也是保險人承擔第三者責任險每次事故賠償金額的最高限額。每次事故的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按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和100萬元以上不超過1000萬元的檔次協商確定。第三者責任險的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限額應根據不同車輛種類選擇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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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平安最新重大疾病保險條款
平安的理賠比較人性化的,重疾險滿足幾條就可以了。這個是核保部的事。如果發生重疾,報案,准備資料理賠資料,平安的理賠速度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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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國平安的萬能險條款
(下面是我對一個所謂揭秘萬能黑暗地方的回答,歡迎吐槽!括弧中是我的回答)
現在揭秘萬能險的黑暗之處。
第一、什麼是保障成本,什麼是現金價值,為什麼要與傳統險分開,引入現金價值概念?
保障成本:6000元中你用來買保險的部分。
現金價值:6000元-保障成本,剩餘的部分。
為什麼與傳統險分開,引入現金價值概念,就是騙呀。
舉例:傳統險,比如我交給保險公司5000塊,保我死亡,10萬,反正我在保期內正常死亡,你就要賠付我10萬元錢,即使有爭議,也是手續或條款問題。
(絕對沒有條款問題,無責任條款寫得清清楚楚。)
萬能險,比如我交給保險公司6000塊,保我死亡,10萬,雖然我的保障成本只有3000塊,但如果我死亡了,保險公司依然只賠我10萬,現金價值是不退的。
(先說保障成本,沒有這么高,30歲人活到100歲最高保障成本2000多,還有就是身故賠付是按現金價值105%與基本保額15萬的較大值賠付,且每年繳費6000元,20年繳費,12萬。)
傳統險,我交5000保10W死亡,我不管保險公司經營效果如何,反正我死亡你就要給我10萬塊,你不能再收我的錢了。
萬能險,我交6000保10W死亡,說是保障成本只有3000塊,但如果保險公司經營效果不好,他就可以無限制地扣除我的保障成本,甚至我一年的6000元保費都不夠他扣我保障成本的(的確有這種可能)。現在當然沒有這種情況,但不是說以後也不可能有。一旦時間價值扣除完畢,我的保單就可能提前被終止。
(保障成本是合同事先約定,不存在公司經營效果不好就多扣保障成本,根據假定預算利率30歲承保,要活到120歲,保障成本才能達到6000元,保險公司再怎麼經營不好,都繳納了責任准備金,另外條款載明有追加保費功能,這個可以去看看,保障不會存在問題,如果想收益更高,可以靈活追加保費。)
第二,現金價值可以隨時取嗎?
可以,但是影響你的保額。
例如:你保單中的現金價值為6W元,保額為10W元。現在你想取出5W(不能都取,因為他要扣你保障成本的,而且是每日扣取且扣取額度沒有上限,一旦沒的扣了,你的保險也就作廢了)。那麼當你取出5W時,你的保額還是10W嗎?不是了,你的保額就剩下5W了。如果你想恢復成10W,那麼你就要把取出來得5W再補回去。
(肯定會影響保額,合同上就有說明細則,怎麼能算黑箱呢?如果你怕影響你的保額,可以保單貸款啊,一般可以貸保單現金價值的80%,半年只還貸款利息,可以無限續貸,這是受保監會監管,不關銀監會的事,貸款利率5.25%浮動利率小於20%。)
第三,現金價值的利息高嗎?
不知道,一方面利息並沒有簽在合同里,而是一個計劃書而已,計劃書不算合同;另一方面,利息再高又如何,只要你取了,就影響保額,等於裡面生出的利息是給保險公司生的,跟你沒關系。
(合同和計劃書是一並拿給你的,假定結算利率也是說明不確定的,生出利息是給保險公司這純屬扯談。)
第四,越年輕上保險越好嗎?
看你從哪方面說了。
舉例:20歲,6000元交10年,保15萬。
從靜態財務分析法來看,當我30歲時,付出了6W的成本,當我70歲時死亡(這個年紀大家都可以接受吧),保險公司賠我15萬。我凈賺9W。
從動態財務分析法來看,當我30歲時,付出了6W的成本及累計利息(現在的利息我先忽略不計),當我70歲時死亡,大家算算值嗎?當我70歲時15萬的購買力可能還不如我30歲時3萬塊得購買力呢~~~~~~不要說保障了,賠死了快。
(還是前面的現金價值的105%和基本保額15萬賠付較大值,還有就是你買的人身保額是15萬,到70歲時身故能賠付絕對是現金價值的105%,也就是比15萬多;還有就是萬能本身就不是純粹的保障類產品,你定保額時你就覺得你只值15萬,那麼你還想身故能陪150萬嗎?你存銀行裡面6萬在40年裡能生出多少來?是在買股票嗎?保險公司又擔當風險又為你提高收益還要為你付高額的人身保障可能嗎?如果你要買保障,建議傳統保險,一樣每年交6000多,你就有100萬身價,萬能險的功能都沒摸清楚!)
今年是2011年,如果你手中有2W塊錢,應該不足為奇吧,現在讓你倒退40年,1971年,那時你要有2W,想想是什麼概念。
這就是時間價值,從中國CPI的漲幅來看,只賠不賺。
當然了,很多人說,買保險是買保障,這話沒錯,但是我有保障嗎?你是業務員,不是理賠員,你不能向我承諾理賠的事宜,這就是沒保障。
同時,你不將所有的不利因素向客戶說明,這也是沒保障。
(請問代理人怎麼給你承諾,只有合同給你承諾好不好,如果是代理人沒給你說明導致糾紛的,代理人一定會負法律責任,未來20年30年的CPI你能給我算出來嗎?根據央行預計未來十年都只是預測通貨膨脹率會維持在3.5%,銀行才3.3%而保險公司收益率一直都保持在4.5%左右,足以抵消通脹風險。還是那句話,你的保單決定你的身價,而且是你自己決定的,保險公司不是偉大的慈善家。)
最後,給所有保險業務員出一道題,假設我20歲,每年繳納6000元現金,連續繳納10年,以你公司現有保障成本及現金價值的利率為准,以國家CPI漲幅為依據,如果我保15W,請問,我在多大歲數時死亡,正好不虧?換句話說,我在多大歲數前死了,就值了,在多大歲數時死亡,就虧了?謝謝,我已經有答案嘍,答案很另類,小熊很震驚。
答案揭曉一下吧,省的你再給我回帖。
以現在銀行存款利息3.25%且能夠沖抵CPI上漲速度來計算(其實很難沖抵)。
20歲開始繳納,每年6000元,保15W,你的盈虧平衡年限為20年。
30歲開始繳納,每年6000元,保12W,你的應聘平衡年限為18年。
也許你會說,不錯呀,至少能保障我20年呢(以你20歲來計算)。
現在我給你提供一組數據你看一下就明白了。
1990年全國平均壽命為68.55歲,男性66.84歲,女性70.47歲。最低省份西藏,平均59.64歲,男性57.64歲,女性61.57歲。
2000年全國平均壽命為71.40歲,男性69.63歲,女性73.33歲。最低省份西藏,平均64.37歲,男性62.52歲,女性66.15歲。
也就是說,假設你是20歲男性(你25歲,自己算一下就OK了),當你的保險自2011年交到20年得時候,你正好40歲。如果這是死亡,你不賠錢,保險公司也不掙錢(靜態演算法,動態演算法你就賠了)。如果早死,你就掙,晚死保險公司就掙。
如果正好你40歲死亡,那也就是說在2031年你死亡時,你的壽命低於1990年西藏男性平均壽命19年。
這還用他保,我保都保你了。
(我想說就錢的價值而言一定是賺了,不管多少年你的現金價值都會是保值增值的,至於為什麼沒有理想的這么高,是扣除保障成本的價值,這么說吧,在你繳費的20年裡,如果在你繳費的第一,二,三年……你身故了,那麼保險公司會陪給你15萬,你才交了多少?6000?12000?18000?這就是保障,這就是保險,如果存銀行,你死了就只有6000或12000多一點;你又有收益還有保障,如果你想要高收益又不想承擔高風險,對不起金融界真還找不出這種產品;接著是人的價值,誰都知道是無價的,人沒了,你覺得是賺了還是虧了?!還有你那個平均壽命什麼的沒看懂。)
如果買這款保險,看重的是,10萬元的重大疾病保障呢?
我感覺這款保險的重疾不好。
我給你分析一下。
這款保險所保的重疾應該是男性28種大病和女性30種大病。
這里有一個問題,什麼是大病。
大病是社保里所規定疾病的種類。但是否這款保險里規定的和社保規定的一致呢?
不一致。這里偷換概念了。
(所有商業保險重疾的前25種都是一樣的,至於為什麼是這樣規定的,我也覺得有點模糊,但是你去看社保還是這樣的,為什麼會規定重大疾病30大類,這是中國醫師協會制定規范性的疾病定義,根據臨床醫學-醫葯衛生-專業資料顯示重大疾病分類30種,跟合同條款一模一樣,所以說不是保險公司制定,得了重疾醫院也是會出具跟條款上一樣的診斷說明,怎麼能說偷換概念呢?
偷換概念主要有三個方面。)
第一方面,社保的大病是根據時間的推移及醫療技術的進步不管變化的。而商業保險不是。
商業保險的大病是不動的。
例如:天花,這在剛解放的時候簡直就是不治之症,但現在呢?根本不算事。
所以你怎麼知道現在的大病在20年後是否還叫這個名字,或者會不會出現新的病種了呢?
因此,一成不變的合同,不適合現在的時代發展了。
今天你保心臟病,也許明天醫療技術進步,就不叫心臟病了,而是叫其他的名字,那保險公司是不賠的;今天你感覺癌症很可怕,也許明天癌症跟感冒發燒一樣常見,容易治癒了,那保險公司依然不賠;今天沒有的病種,明天可能會列入醫保大病體系,但保險合同是不給添加的。
(有點糾結,純屬鑽牛角尖了,未來的事怎麼能說得准呢?就連法律法規政策都還有不完善的地方,尚且一張保險合同,合同是根據過去的案例加上現在的事實加上未來的預計立定的規范性責任文件,是經過國家審批受法律保護的約定文件,你認為隨隨便便就成合同了嗎?還有放心真的有這種情況出現法律是支持修改合同的並且一定會再次出新保險法修正案,至於社保肯定是跟著不斷進步修改,但是你跟國家簽合同了嗎?)
第二方面,廣義解釋,狹義理賠。
比如大病中有這么一項,是心臟病。
按通常解釋,只要因心臟出現問題,都應該屬於心臟病范圍,應該理賠。
但希望你看看他的合同條款,經常是心臟病(心肌梗塞等)這么寫。那麼這是什麼意思呢?
就是說只保你心臟病中心肌梗塞這一項。
心肌梗塞在心臟病中的比例不足5%,而且一旦發病立刻OVER。如果不OVER,就很難認定。
所以大病等於保死,一直在民間有這樣的流傳,是不無道理的。
其他疾病也一樣。這就是為什麼保險業務員讓你填投保單,而不給你合同看的原因了。
第三,要求過程,忽視結果
可能你一看不明白是什麼意思。我給你解釋一下。
保險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保結果,如航空險。只要墜機,不管你是在墜機是摔死的,還是嚇死的,還是墜機後沒死,但被火燒死的,或者被搶救出來了,但搶救無效死亡,他都要理賠。這叫保結果。
而大病險是保過程。
至於你得了癌症是否他就要理賠呢,不是。
你必須符合醫療上的癌症要素才進行理賠。比如癌細胞的位置,擴散程度,就診醫院,醫生結論,是否化療等等。缺一不可。
這是和社保最不同的地方,也是最容易打官司的地方。
如果你不是學法律或者學醫的,最好找專業人看看條款再說。
(重大疾病是提前給付,是給你治病用的,當然能否治癒這說不準,之所以叫重大疾病,就是醫治好的概率小,醫療水平還不足的原因,但是廣義解釋這點我支持,基本上我看了大部分重疾都是死路一條;保險有重疾其實就是在你生病時不至於拖垮一家人,你的家人也會覺得他們已經盡了最大的能力來挽救你,最後你走了至少不是留給家人一身(生)的債。
至於理賠的事,糾紛的事這就需要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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