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泄露事件
⑴ 你如何看待頻繁的個人信息泄露事件
只能說生活中處處有陷阱,在不自覺當中,我們的個人信息就會被泄露給別人。而我們也無能為力。
⑵ 智聯招聘就信息泄露致歉,你遭遇過個人信息泄露嗎
我遭遇過個人信息泄露的事件的,至今也沒有明白到底是因為什麼將個人信息泄露了,當時差點因為泄露的信息而上當受騙,還好當時比較警惕,及時反應過來,沒有受到騙子的欺騙,騙子真的對我的信息了如指掌,包括我的院校信息,我的一切信息都了解的清清楚楚,現在想來可能就是智聯招聘上的信息得到泄露了,讓騙子能夠對我的信息一清二楚,騙子描述的非常清楚,真的很難讓人分辨出來是真是假,既然現在智聯招聘泄露個人信息的事件已經暴露出來,大家還是應該要注意一下,接到一些不實的電話時,一定要保持警惕的心態,互聯網時代信息泄露的可能性真的很大,大家日後還是應該要小心謹慎一些,在互聯網上面上傳的一些信息一定要及時刪除,切記不要一直留在網站上,網路的力量真的不容小覷,什麼樣的人群都有,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謹慎一些,讓騙子欺騙我們的概率降到最低。
所以我個人信息的確是遭遇過泄露的情況,也因此差點上當受騙,好在我當時比價警惕,沒有讓騙子得逞,也希望大家能夠也時刻保持警惕,時刻注意保護好個人的信息。
⑶ 關於個人信息泄露的影響
的確,個人信息遭泄露後的危害極大,可概括為以下幾點:
一.垃圾簡訊源源不斷:這已經是非常普遍的事,無怪乎央視連續兩個在3.15晚會上將垃圾簡訊進行曝光。最新聽說的是,利用小區簡訊,可以基站作為發送中心,向基站覆蓋區域內的移動用戶發送簡訊,這一發簡訊系統每十分鍾可以發送1.5萬條。
二.騷擾電話接二連三:本來只有朋友、同學或親戚知道的電話,會經常被陌生人打過來,有推銷保險的,有推銷裝修的,有推銷嬰兒用品的。你不找他們,他們就自動找上門。你可能還在納悶他們怎麼知道你的電話之時,孰不知你的信息早被賣過多少回了。
三.垃圾郵件鋪天蓋地:個人信息被泄露後,你的電子郵箱可以每天都會收到十幾封垃圾郵件,也是以推銷為主,而且還是些亂七八糟且沒有創意的廣告。所以許多用戶每天打開郵箱的第一件事就是刪除垃圾郵件,多羨慕國外對垃圾郵件的重判,一封就罰一百多美元。
四.冒名辦卡透支欠款:有人通過買來你的個人信息,辦個你的身份證,在網上騙取銀行的信用,從銀行辦理出各種各樣的信用卡,惡意透支消費,然後銀行可能直接將欠費的催款單寄給了身份證的主人,你說可惡不可惡,別人冒你的名花的錢,還要你來還上。
五.案件事故從天而降:不法分子可能利用你的個人信息辦個什麼身份,幹些壞事,如果犯了什麼案或發生什麼事故,公安機關或交通管理部門可能會依據身份信息找到你的頭上,你可能還覺得這是哪跟哪啊?可是,這些案件事故的煩心事就來了,就算查清楚也會把你搞得精疲力竭。
六.不法公司前來詐騙:最可惡的是不法公司到你的門頭上來詐騙你。因為他們知道了你的個人信息,編出來些聳人聽聞的消息,甚至對你的哪個朋友、同學或親戚知根知底,還能報出姓名與單位,在你心神不寧之時,可以做出錯誤判斷,在慌亂中上了騙子的當。
七.冒充公安要求轉帳:這就是膽大妄為的不法分子,敢於冒充公安局的名義,報出你的個人信息,然後說最近經常發生詐騙案件,提醒你某個帳戶不安全,要你轉帳,還告訴你一個公安的咨詢電話,你一打那個電話還會得到確認,然後你信以為真,轉帳了。雖然上當人不多,但時有耳聞。
八.坑蒙拐騙乘虛而入:因為知道了你的個人信息,那些躲在暗處的人會費心心機地想法子坑你、蒙你、拐你、騙你。有道是「明槍易躲,暗箭難防」,稍不留神,可能就會落入壞人的圈套。因為,他們可能會冒充你的朋友、你的親戚或你的同學,甚至以假亂真,有時的確得非常小心。
九.帳戶錢款不翼而飛:有些人不敢在網上消費的最大障礙就是怕信息被泄露;還有些不法分子辦一張的你的身份證,然後掛失你的銀行帳戶或信用卡帳戶,然後重新補辦你的卡,再設置個密碼,如果你長時間不用卡,裡面的錢款說不定已經不翼而飛了。
十.個人名譽無端受毀:個人信息被泄露後,出的任何事都牽連上你了。本來就是「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別人冒用你的名義所乾的一切壞事都歸到你的名下了,那怕最後費心周折得個清白,但再怎麼說你的個人名譽還是受到了破壞,至少不會提高你的聲譽。
個人信息遭泄露後危害非常大,以上所述並非危言聳聽。網路公司、電信運營商、SP、房地產、物業管理公司、醫療機構等是最應該引起特別注意的單位。
對於泄露個人信息的行為應該人人喊打,發現一起嚴肅處理一起,可以由政府要求在這些單位中建立「一把手負責制」問責制度,當然主要要看公安等主管部門是否有作為了。
對於老百姓,看好自己的個人信息,不要隨意告訴別人,隨時小心是必要的。
況且現在沒有對垃圾廣告的重罰,很多事情還要自行解決!!很多事在我們普通人看都是無助的都是不了了之了,啞巴吃黃連,答題可不能這樣寫啊,絕對壓制你
⑷ 個人信息泄露了怎麼辦
個人信息泄露了報警。
根據《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4)個人信息泄露事件擴展閱讀
1、侵擾他人私生活、公開他人隱私的行為,既是違反社會道德的行為,也是違法行為。監視、窺視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記、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計刺探他人的秘密,都屬於侵害隱私權的行為。當然,為了社會公共利益,執法機關依法調查和公開當事人的有關信息,則不屬於侵權行為。
2、尊重他人隱私,需要強化責任和榮譽意識。個人隱私權里無不包含著兩種最忠實的守護——責任和榮譽。親人、朋友之間常常會分享一些個人秘密,這是基於彼此信任。
3、要承擔起對這份隱私的責任和信譽,這不但能保護自己的隱私,也是對他人隱私的保護和尊重。人與人之間要互相尊重彼此的隱私。保護公民的隱私權,是道德的呼喚,有助於樹立良好的社會道德風尚。
⑸ 你見過哪些因為個人信息被泄露而造成嚴重後果的例子
12月6日,成都市郫都區確診兩例新冠陽性患者,為一對夫妻。
今天,這兩名患者的孫女趙某也被診斷出呈陽性。趙某確診的消息發出後,當地防疫部門及時在網上公布了該患者14日內的主要活動場所,其中包含多家餐館、酒吧,范圍涵蓋成華、郫都兩區。
一並公布的信息顯示,趙某年僅20歲,還沒有固定職業。年紀輕輕就頻繁出入酒吧,這一情形引起了網民們的熱議,而此後事情開始向另一個方向發展,互聯網上接連出現趙某的身份證號、真實姓名及具體住址等個人隱私信息,趙某本人也遭受了極大程度的網路暴力。
此外,還有多名女性遭到「誤傷」,個人信息受到不同程度泄露。目前,成都警方稱已介入調查,但結果仍有待公布。
針對後續發展,網上看法不一,有人認為,特別時期應該特別對待,雖然趙某的個人信息遭到泄露,但其在接觸確診的祖父母後仍然流連多地,「被人肉」是應得的懲罰,有助於警示後人,而且現在疫情防護仍然是第一位,尊重隱私再大也不能大過防疫。有的人則認為,即使是在特殊時期也不應該放鬆對個人隱私的保護,防疫不應成為實施不法行為的幌子。
、
我國的抗疫活動已經持續將近一年,在這一年中,抗疫優先於保護公民其他權利的情況的確並不少見,比如為了防止人員流動而限制小區居民行動自由、為了提醒民眾注意而公布患者活動軌跡等。在這些例子中,公民的個人自由、個人隱私都給防疫要求讓了位,「特別時期特別對待」是具有正當性的。
但是在趙某這個案件中,存在著很多和上面不同的情節。合法的情況是由防疫主管部門來公布患者個人信息,而不是網友匿名「人肉」;公布的隱私程度也應該保持在必要限度,而不是大到教育經歷、小到身份證號統統曝光。
通過對比,我們可以看出,合法公布信息的背後有法規支持,且內容克制,雖然也造成公民個人隱私的散布,但並沒有給當事人帶來太大損害。而以「支持防疫」為名進行的人肉搜索活動則是不折不扣的違法行為,擅自披露趙某個人隱私的網友既沒有得到當事人許可、也沒有對披露范圍進行限定。
結果,趙某的照片、朋友圈信息及身份證號等隱私信息都被公之於眾,這些信息除了給網友增加談資外,沒有任何幫助抗疫的作用,而趙某本人也遭受了大量網路攻擊。即使是在疫情期間,這樣的「人肉」也沒有任何的正當性。
更有人認為,「人肉」患者雖然有違法嫌疑,但能夠對不注重防疫的人群施以懲戒,從這個角度來說不應該追究法律責任。首先我們要擺正認知,罹患新冠肺炎不論是在道德上還是在法律上都稱不上惡,如果趙某明知自己患病,還為了感染他人多處活動,那麼很可能構成了刑法上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自有刑法懲戒。如果不是這種情況,那麼其本身就是疫情受害者,社會應當予以救濟,而不是施以懲戒。
關於網路世界中個人隱私權的保護,國家網信辦於去年頒布的《網路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邁出了重要一步。該規定就網路信息內容生產者、網路信息內容服務平台及網路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三個群體都設置了不得散布個人隱私的規定,這表明,發布、轉發個人隱私信息都有可能構成違法行為,本案中包括了初始信息的上傳者、微博轉載者及提供轉載渠道的微博平台等。
《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而如何承擔侵權責任被規定在第十五條,需要根據造成的損害類型來具體確定。在
本案中,趙某受到了諸多方面的網路暴力,人們根據其活動軌跡及身份信息稱呼其為「轉場女王」,又因為年紀輕輕無固定職業,因此遭受了網民私德上的指責。這里也涉及了名譽上的污衊,因此她可以主張「賠禮道歉」及「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⑹ 個人信息泄露的泄露案例
自2011年國內最大的IT技術社區CSDN曝出泄密事件以後,網站被拖庫和撞庫事件不斷發生。2014年,撞庫攻擊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峰期。2014年,包括無秘(原秘密)、大眾點評網、搜狐、安智網、汽車之家、搜狗、印象筆記等多家國內知名網站都遭到了撞庫攻擊,導致大量用戶的個人信息泄漏。
從12306信息泄露、攜程信息泄露,到近期江蘇省公安廳曝出海康威視監控設備安全隱患事件……種種跡象表明,對於正在大力發展信息經濟與互聯網經濟的中國,網路信息安全保護問題已經迫在眉睫。
案例1:「瓊女郎」俞小凡被騙800萬元。俞小凡去年12月18日接到詐騙電話,對方自稱是「上海公安」,指控俞小凡涉及詐欺案件,必須監管其賬戶存款,要她將存款轉到指定賬戶,俞小凡立刻乖乖照做。透過網路轉賬總共匯款6次,金額高達800萬元人民幣。
案例2:湯唯遭遇電信詐騙,被犯罪嫌疑人騙走人民幣21萬余元。湯唯事後已向松江警方報案,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松江公安確實接到湯唯自稱「被電信詐騙21萬余元」的電話報案,並介入調查。
⑺ 公民個人信息泄露事件頻發,究竟有沒有辦法解決
隨著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我們走進了大數據時代,在這個信息時代裡面,也顯露出很多的安全隱私問題,很容易就會在網上暴露我們的個人信息,那麼對於工人個人信息泄露事件的頻發,究竟有沒有辦法解決呢?有辦法解決的,首先可以去公安或者是法院提起訴訟,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當然也從自身的角度盡量不要泄露個人信息,要多個心眼去進行網上交流。
所以對於未來個人信息的保護來看,可以從以上方法來進行判斷實現對個人信息更好的保護,這樣就不會擔心個人信息泄露。平時在設置密碼的時候,比如QQ密碼微信密碼盡量復雜一點,要有數字字母,在聊天的時候要長點心,畢竟防人之心不不可無,害人之心不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