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能否買控股公司股票
❶ 公司普通員工可以購買自己公司股票嗎
公司普通員工可以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但公司的高管或限制性大股東,買入本公司的股票要符合公司股票限制性規定。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應答時間:2021-01-18,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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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員工可否持有國有控股企業的股票
國有單位正式員工是可以投資持股的,投資持股的方法如下:
一、需清退或轉讓股權的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的范圍《規范意見》所稱國有企業,是指各級國有及國有控股(含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企業及其授權經營單位(分支機構)。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是指國有企業的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高級經營管理人員、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以及企業職能部門正副職人員等。企業返聘的原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或退休後返聘擔任中層以上管理職務的人員亦在《規范意見》規范范圍之內。二、涉及國有股東受讓股權的基本要求國有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清退或轉讓股權時,國有股東是否受讓其股權,應區別情況、分類指導。國有企業要從投資者利益出發,著眼於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結合企業發展戰略,圍繞主業,優先受讓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所持國有控股子企業股權,對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持有的國有參股企業或其他關聯企業股權原則上不應收購。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所持股權不得向其近親屬,以及這些人員所有或者實際控制的企業轉讓。三、國有股東收購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股權的定價原則經同級國資監管機構確認,確屬《規范意見》規范范圍內的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國有股東收購其所持股權時,原則上按不高於所持股企業上一年度審計後的凈資產值確定收購價格。四、國有企業改制違規行為的處理方式經核查,國有企業在改制過程中,違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96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於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60號)等規定,有下列情況的,在實施《規范意見》時,必須予以糾正。(一)購股資金來源於國有企業借款、墊付款項,或以國有產權(資產)作為標的通過保證、抵押、質押、貼現等方式籌集。改制為國有控股企業的,改制企業的國有產權持有單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違規所得股權須上繳集團公司或同級國資監管機構指定的其他單位(以下統稱指定單位),其個人出資所購股權按原始實際出資與專項審計後凈資產值孰低的價格清退;持有改制企業股權的其他人員須及時還清購股借、貸款和墊付款項;違規持股人員須將其所持股權歷年所獲收益(包括分紅和股權增值收益,下同)上繳指定單位。改制為非國有企業的,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參照上述規定進行糾正,也可通過司法或仲裁程序追繳其違規所得。(二)納入企業改制資產范圍的國有實物資產和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標權、商譽等無形資產,以及土地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特許經營權等,全部或部分資產未經評估作價。改制企業的國有產權持有單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須按原始實際出資與專項審計後凈資產值孰低的價格清退所持股權,改制企業的國有產權持有單位管理層、改制企業管理層及參與改制事項其他人員須將其所持股權歷年所獲收益上繳指定單位;未經評估資產須進行資產評估作價,重新核定各股東所持股權。情況特殊的,也可經同級國資監管機構批准,採取其他方式進行糾正。(三)無償使用未進入企業改制資產范圍的國有實物資產和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標權、商譽等無形資產,以及土地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特許經營權。國有產權持有單位應按資產評估價或同類資產的市場價確定租賃費,改制企業須補交已發生的租賃費。對於故意轉移、隱匿資產,或者在改制中通過關聯交易影響企業凈資產;向中介機構提供虛假資料,導致審計、評估結果失真,或者與有關方面串通,壓低資產評估值以及國有資產折股價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並依據《中央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20號)的有關規定,追究該國有企業相關責任人責任。五、進一步加強對股權清退轉讓的監督管理各級國資監管機構要掌握所監管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持股情況,督促相關企業嚴格規范有關人員持股行為。國有企業要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持股情況進行摸底,按《規范意見》和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有關工作,要認真制訂股權清退、轉讓方案,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作,並將股權清退、轉讓方案和完成情況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備案;逾期不規范有關人員持股行為的,要追究當事人及企業負責人的責任,隱匿持股情況或不按要求進行規范的要嚴肅查處。
❸ 上市公司的高層或員工和其親屬可以買自己的公司的股票嗎
高層及其親屬不可以在不通知證監會並且出公告的情況下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否則涉嫌內幕交易,是刑法,也就是弄大了可以進監獄。因為通常公司高層會提前知道公司的財務報表或重要合同,而上市公司的這些材料都需要通過證監會,然後公告。這是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如果你知道了有重要合同大量建倉股價拉高而後公告重要合同你賣出獲利兌現這就是內幕消息,高管的家屬同樣具有優先獲得內幕消息的可能。
員工,一般都可以買賣自己股票。
另:其實高層買賣自己股票的,很容易造成內幕交易,非常容易!因為股票里的主力大幅拉升你便浮出水面,哪怕你不知道內幕也是按內幕消息來定罪。這點監管機構規范嚴格,不要為小利反而損害了自家公司的名譽,一旦查出違法所得沒收+罰款+交易所警告不合算的。
前些日子曾經有過一件事,一個上市公司的老總家的女兒不小心賣了1手自己老爸的股票,也就是100股結果出公告給老爸丟人,這不劃算,同樣也說明,小利未必不會被發現。
和資本打交道風險永遠是第一位的。切記。
❹ 員工持股是怎麼一回事,是強制要求員工購買公司的股票嗎
不是。
員工持股計劃是一種新型股權形式。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委託員工持股會(或委託第三者,一般為金融機構)作為社團法人託管運作,集中管理,員工持股管理委員會(或理事會)作為社團法人進入董事會參與表決和分紅。
包括兩種類型:
(1)企業員工通過購買企業部分股票而擁有企業部分產權,並獲得相應的管理權;
(2)員工購買企業全部股權而擁有企業全部產權,使其職工對本企業具有完全的管理權和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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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步驟
1、 設立員工持股會,統一管理員工股東的出資
2、 界定員工持股會的職權,規范員工持股會的組織和行為
3、 員工持股計劃的設計
內容包括:
(1) 收益人的范圍與數量,主要是確定持股員工的資格。
(2) 員工持股總量控制和員工股票的分配。
(3) 員工股票的託管。
(4) 員工股票的出售。
❺ 董事長成立的一個控股公司要並入現在的上市公司,內部增發可以員工購買不對外公開,可以買嗎
你好,我在證券公司上班。曾主持過小型企業新三板上市。
第一 隨著目前股市的火爆,公司上市騙局層出不窮
第二 我主持的那個公司是老闆根據員工年限、職位、無償分配,
第三 你要看清楚,貴上市公司的相關資料,上市並不是那麼容易,涉及到各個方面、你要分清楚擬上市和上市的關系。
❻ 上市公司可以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
你好,上市公司不能買賣本公司的股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明確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票,但為減少公司資本而注銷股份或者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並時除外。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的股票後,必須在十口內注銷該部分股份,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也規定「未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批准、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購其發行在外的股票」。
不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目的是為了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維護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具體來說,主要是為了防止上市公司通過買賣、炒作本公司股票的方式進行內幕交易。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職員或主要股東,由於其地位、職務等便利,在獲取有關公司經營與發展的內部消息方面比一般投資者有優勢。如果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他們很可能會通過這種方式利用內幕消息來牟取非法收益。因此,不允許上市公司買賣本公司股票是防止內幕交易的重要措施之一。
❼ 員工持股與自行購買股票的區別
員工持股與自行購買股票的區別:員工持股計劃所得被視做員工個人出資購買股票,與公司綁定利益而獲得的收益,具有一定的福利性,可以給與適當的優惠,按照現有政策,股票買賣是無需納稅。自行購買股票不具有一定的福利性,價格也是按照市場價格,沒有優惠。
購買股票的流程。
到同證券公司營業部有銀證轉賬業務的銀行辦一張銀行卡(可以是0存款),本人帶身份證,銀行卡,在股市交易時間,到證券營業廳開股東帳戶(股東卡登記費一般90元,也有的營業部免費),營業部給您一個客戶號(一般利用客戶號登錄交易系統)。
股票的交易時間是每周一至周五(節假日休市)9:30-11:30、13:00-15:00.集合競價的時間是9:15-9:25 ,其中9:20-9:25是不可撤單的時間。
理網上交易手續。
開通銀證轉賬業務(含第三方託管),以上3條都必須是本人(帶身份證)親自辦理,代辦不行 。
❽ 誰不可以買本公司的股票普通職員可以么
根據我國《公司法》、《證券法》、《工會法》和《基層工會經費使用管理方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本律師提出如下意見,供你參考:
一、有關公司利潤能否作為工會經費來源的問題
根據我國《工會法》第36條的規定,工會經費的來源為以下5項: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的經費;
(三)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補助;
(五)其他收入。
你公司工會要購買本公司股票,其經費來源不可能為上述前四款的規定,惟有可能從你們公司利潤中劃撥款項作為工會的其他收入來購買。但《公司法》第177條規定:公司當年稅後利潤在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後所餘利潤,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如你們公司將部分利潤劃撥給工會,則侵犯了股東應有的合法權益,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因而,你們公司利潤不能作為工會經費的來源。
二、有關工會經費的使用原則和范圍的問題
根據我國《工會法》第36條的規定,工會經費主要用於基層職工的教育和工會開展的其他活動。《基層工會經費使用管理方法》的基本原則規定,基層工會經費應重點用於維護職工權益、開展職工教育和職工群眾活動方面;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
《基層工會經費使用管理方法》還對工會經費開支范圍作出了規定,工會經費一般用於以下6方面:(1)會員活動費;(2)職工活動費;(3)工會業務費;(4)事業支出;(5)其他支出;(6)上繳經費支出。還規定,基層工會在保證正常工作活動且經費有結余的前提下,可用部分結余經費或實物開辦為職工服務的「三產」或作投資經營。
根據上述規定可知,工會經費只能用於為職工服務方面,其支出也是為職工服務,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工會進行投資後的獲益也是用於為職工服務。而你們公司工會想購買本公司股票的目的是為了激勵內部高管人員,而不是為職工服務,這不符合《工會法》的規定和《基層工會經費使用管理方法》的基本原則與規定。如你們工會以此目的進行投資,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三、工會能否投資以及能否購買本公司股票的問題
根據你們介紹,你們工會已經經過上級工會審批成為社團法人,具備對外投資的資格,亦即可以進行投資。但投資後的獲利應當根據《基層工會經費使用管理方法》的使用原則和范圍,為職工服務。
如你們工會購買本公司股票,將可能違反《證券法》有關禁止內幕交易的規定。該法第68條規定:下列人員為知悉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
(一)發行股票或者公司債券的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有關的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
(三)發行股票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證券交易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的職責對證券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由於法定職責而參與證券交易的社會中介機構或者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交易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員。
工會負責人因為和高管人員聯系密切,可以獲取公司有關證券交易信息,屬於知悉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
對於知情人員參與證券交易的問題,《證券法》第67條規定: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活動。又第70條規定:知悉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其他人員,不得買入或者賣出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但如購買本公司股票,由於其負責人屬知情人員而涉及公司內幕交易,故為法律所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