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回購股票激勵員工
A.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用於股權激勵
股權激勵問題的簡化說明
甲公司股票價格10元1股,公司通過股權激勵方案,以每股5元價格增發100萬股,授予管理人員,但要求公司未來三年利潤增長1倍為行權條件。
1、在公司公告的股票期權授予日的股價,與行權價的差額確認為公司的股權激勵費用,該公司為(10-5)*100=500萬元,分三年記入甲公司的管理費用,同時增加公司的資本公積
2、三年後企業業績達標了,100萬股全部行權。其情況是員工以500萬元構買了企業100萬新增股票,企業賬務為:銀行存款增加500萬,股本增加100萬,資本公積增加400萬。(前三年資本公積增加了500萬,總計增加900萬資本公積,與在授權日按10元每股發行100萬股股票,再用500萬元來獎勵管理人員達成目標的處理結果是一樣的)
3、股票期權行權時,行權價是5元,市場價可能是20元,按實際行權時的市場價與行權價的差額,乘以行權數量,記為員工的工資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最好在公司股票價格低的時間行權,繳稅會少很多,之後漲高了算二級市場賺的,不繳個稅)
4、授予期權後的送股,分紅後調整行權價,不影響上述內容。
B. 關於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用於獎勵公司職工的說法
《公司法》規定的上市公司可以回購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情形
(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自回購之日起10日內注銷);
(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應當在6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3)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有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應當在6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4)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1年內轉讓給職工)。
獎勵職工的要求:
(1)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
(2)回購數量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5%;
(3)用於回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稅後利潤中支出;
(4)所回購的股份應當在1年內轉讓給職工。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 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 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 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C. 上市公司用自有資金回購公司核心員工股權激勵股票屬於利空嗎
使用自有資金回購公司核心員工股權,激勵股票並不屬於利空。一般上市公司的這種回購要高於市場價。
D. 企業以回購股份形式對職工進行股權激勵的,應如何進行
企業回購股份時,應當按照回購股份的全部支出作為庫存股處理,同時進行備查登記。企業應當在等待期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按照權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取得的職工服務計入成本費用,並且增加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企業應於職工行權購買本企業股份收到價款時,轉銷交付職工的庫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內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累計金額,同時,按照其差額調整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E. 什麼是回購股份進行職工期權激勵
首先要找期貨公司或證券公司開立期貨賬戶,證券公司有期貨IB業務所以也可以開立期貨賬戶,現在國內所有券商都有期貨IB業務,然後申請商品期權模擬交易賬戶,期貨賬戶中前五個交易日有十萬以上資金,期權模擬賬戶有十個交易日二十筆以上交易經驗,並有主動行權經驗,滿足之後就到開戶公司進行期權知識測試,過關之後就開通商品期權交易許可權了,個股期權過程差不多,只是先開立證券賬戶,賬戶中有五十萬以上資金,這是開通期權交易許可權過程,交易期權就要充分了解期權,期權就是一種權利,可以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物,作為買方可以行使自己的權利也可以放棄或者轉讓,而作為賣方就必須無條件的履行買方的權利,期權交易中買賣雙方的權利是不對等的,這有點類似於以前的權證,但只是類似交易模式完全不同,至於什麼場外期權就不要幻想了,在中國國內個人是無法參與場外期權交易的,場外期權都是相關的機構參與,沒有連續報價,對於個人而言就會出現信息不對稱,風險很大,如果有向個人推薦場外期權交易的千萬不要相信,那是騙人的,投資需謹慎,注意風險,不要上當受騙,否則只會讓自己血本無歸
我的觀點很直接,作為一個金融行業的工作人員,不管是股權期權債權,投資,投機,投標,不是一個行業以外的人能夠摸清楚的,隔行如隔山這句話里邊意義很重!真想拿點錢做點什麼,最靠譜的就是去那個單位那個行業里摸索兩年!當然,很少有人這么做!所以我勸你找個穩當點的理財公司少玩玩就得了!沒必要趟這趟渾水!真心會濕鞋的!也可以找個資金盤子玩一下!就能體會到這個行業的深度了!
F. 公司回購員工的激勵股票,需要走哪些程序
公司的回購說明公司認為自己的價值被市場低估了,同時,回購的信息表明公司對未來財務狀況的信心,包括充足的現金流、良好的償債能力等。這些正面的信號對於維護股價的穩定作用很大,尤其是在管理層宣布以超過目前市場價格的巨額溢價要約回購時,其對市場帶來的正面沖擊更大。從另一個角度看,雖然回購的公告也意味著管理層承認目前資金沒有有利的投資機會,但根據財務代理理論,在沒有合適投資機會的情況下,管理層應該將自由現金流返回給股東,讓股東自己做出投資決策。回購行為讓投資者看到,管理層不會將企業現金用於不明智的並購或者凈現值為負的項目。
然而,在上市公司和股東獲得一系列好處的同時,債權人可能成為股票回購的受害者。如果以現金進行股票回購,將減少上市公司的現金和其他可變現資產,直接減少上市公司可用以償債的物質基礎,降低了公司的。
G. 關於公司回購的股票作股權激勵給員工後的處理。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的專家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如果未注銷這部分股票,那麼就是庫藏股,該部分股票不再屬於流通股。以庫藏股進行員工激勵,常見限制性股票和期權兩種形式。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滿之後,員工可以在二級市場出售或者去大宗交易平台出售,通常公司對員工出售股票的數量會有限制。對於中途未滿約定期限離職的員工,公司一般都會約定收回這部分股票。如果是採用期權的形式的,當行權條件滿足後以事先約定價格獲得股票後,也有限售期。限售期滿後可以在二級市場或者大宗交易平台出售。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的專家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邦咨詢,16年專注於做股權這一件事。
H. 可不可以回購股票進行限制性股票的股權激勵
可以回購股票進行限制性股票的股權激勵,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可以收購本公司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I. 企業無力回購員工激勵股,員工可不可發起維權
公司股票回購理論上是一個刺激股價的利好。只有股價被低估。公司現金流充沛。有錢股價又低估才會回購。
但是在一個誠信缺失的市場。回購就是一個提振股價的廉價利好。面對市場非理性下跌。觸發股權質押貸款風險。管理層也沒有多少儲備政策可以提振市場。就號召上市公司回購股份。
有負面影響,需要說明緣由,但是結果都是有消極因素。上市公司的話會影響股價。非上市公司,投資者或消費者對公司管理層的信譽有看法。
J. 股份回購以獎勵職工的會計處理
(1)在等待期內每個資產負債表日
借:管理費用等 10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10000
(2)回購股份
借:庫存股 10000萬
貸:銀行存款 10000萬
同時進行備查登記。
(3)職工行權
借:銀行存款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庫存股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國外對股份回購作了普遍的規定,特別是在成熟資本市場中,股份回購已經成為一項重要的金融活動。我國《公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對相關的內容作了一定規定,但實踐中還很少實施。
(10)公司回購股票激勵員工擴展閱讀
股份回購的基本形式有兩種:
一是目標公司將可用的現金或公積金分配給股東以換回後者手中所持的股票;
二是公司通過發售債券,用募得的的款項來購回它自己的股票。
被公司購回的股票在會計上稱為「庫存股」。股票一旦大量被公司購回,其結果必然是在外流通的股份數量減少,假設回購不影響公司的收益,那麼剩餘股票的每股收益率會上升,使每股的市價也隨之增加。目標公司如果提出以比收購者價格更高的出價來收購其股票,則收購者也不得不提高其收購價格,這樣,收購以計劃就需要更多的資金來支持,從而導致其難度增加。
實施股份回購必須考慮當地公司法對回購的態度,美國許多州的公司認為,僅為維持目前的企業管理層對企業的控制權而取得本企業股票的違法的;但如果是維護企業現行的經營方針而爭奪控制權,實質上是為了維護公司利益,則回購又是可以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