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股票定價問題
㈠ 員工持股中股權的定價問題
這個一般是按照購買時候公司的凈資產來定價的
在我國,股票的面值是1塊,如果是公司成立的時候入股,那麼就是1塊1股,後期的話,就應該按照凈資產定價,當公司還很小的時候,凈資產這些很低的,所以給員工股權的定價也會很低的
補充:
不是預計的總股數,是原來的嘛,賣給員工股票前,公司的凈資產/總股份
㈡ 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股價多少
對於員工所持的內部股股價不同的公司股價不同,但是都比股票市面上,股價要低。
員工股
為進一步增加公司的凝聚力和競爭力,吸引員工關注公司的長期持續發展,激勵人才、穩定人才,提高員工對公司的責任感和榮譽感,使員工的利益與公司的效益相結合,真正實現公司與員工雙贏,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在公司內部實施員工股。
員工股實施范圍
員工股實施范圍原則上包括除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等高層管理人員以外的所有正式錄用人員,每年實施比例不超過員工總數的40% ,具體人員范圍由董事會確定。
㈢ 股票收盤價比員工持股價低是什麼意思
1、若現價買入,你所持有該上市公司股票的成本較員工更低;
2、一般情況下,若股價低於員工持股價,該上市公司會鼓勵員工增持該公司股票;
3、我們理解若股價長時間低於員工持股價,會對該上市公司的員工信心產生動搖。那該上市公司大股東會進行二級市場增持。
㈣ 員工持股計劃涉及的股份支付怎樣計算
為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關於「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的精神,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中關於「允許上市公司按規定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員工持股計劃」的要求,中國證監會於2014年6月20日發布《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2014年8月14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發布《關於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開戶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賬戶開設辦理流程。2014年9月22日、2014年11月2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發布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信息披露業務指引,對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信息披露予以明確。
本文主要就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情況予以分析,並對實施過程中個別問題予以思考。
一、實施要素
根據《指導意見》,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主要包括以下幾點內容:
二、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情況
1、案例統計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5年3月27日,共有102家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
根據各上市公司實施情況,分類統計如下:
2、實施特點
(1)資金來源方面,以自籌資金居多。多種方式並存,指通過自籌資金和股東低息/無息借款(如科力遠、安利股份等)、自籌資金和業績獎勵基金(如星宇股份、科達潔能等),其中以自籌資金和股東低息/無息借款居多。
(2)股票來源方面,以二級市場購買居多。多種方式並存,主要指二級市場購買和股東贈與(如三六五網)或者草案出具時暫未確定採取何種方式(如龍凈環保、科達潔能等)。
(3)上市公司性質方面,以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居多。
3、實施方式比較和選擇
由於上市公司通過回購本公司股份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流程較為復雜、持續時間較長,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暫無採取此方式的情形。目前,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主要採取二級市場購買、非公開發行和控股股東贈與等三種方式。上述三種方式綜合比較如下:
通過上表比較,上市公司在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時,可作出以下選擇:
(1)如不希望稀釋控股股東控股權,可通過二級市場購買方式;同時可通過向控股股東借款或者上市公司支取一定的業績獎勵基金來緩解員工資金負擔較大問題。此外,可通過資管計劃設置優先順序和劣後級,放大收益。
(2)如需募集資金,可以選擇非公開發行方式進行;同時可通過向控股股東借款或者上市公司支取一定的業績獎勵基金來緩解員工資金負擔較大問題。此外,通過非公開發行方式進行員工持股計劃募集資金可作為一種現金支付方式,用於上市公司並購重組運作。如為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可選擇非公開發行方式。
(3)如無需募集資金且員工無需承擔任何資金,在控股股東持股比例較高情況下,可選擇控股股東贈送方式;同時可設置一定的員工持股計劃達成條件。
三、關於員工持股計劃的幾個問題的思考
1、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是否可以同時實施
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適用法律法規不同,兩者在參與對象、發行定價、資金來源、股票來源等多個方面存在差異。
但根據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所適用的法律法規,兩者不存在排斥情形。目前,上市公司中大北農先後、上海家化同時推出了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
2、員工持股計劃的會計處理
下面按不同實施方式分別進行分析:
(1)二級市場購買。上市公司無需進行會計處理。
(2)非公開發行。按照企業會計准則進行會計處理。
(3)控股股東贈與。目前,關於採取控股股東贈與方式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會計處理方式並無明確規定;同時,對是否適用《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監管問題解答》(2009年第1期,證監會會計部函[2009]48號)並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進行會計處理仍存在較大爭議。
3、員工持股計劃的稅務處理
下面按不同實施方式分別進行分析:
(1)二級市場購買。員工持股計劃通過二級市場買賣股票時,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2)非公開發行。員工持股計劃因認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而鎖定的股份應不屬於《關於個人轉讓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中規定的股改限售股和新股限售股,也不屬於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限售股,所得收益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3)控股股東贈與。目前國家稅務總局對於員工持股計劃無償獲贈股份是否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政策尚不明確。
4、集團員工是否可以參與員工持股計劃
根據《指導意見》規定,「員工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為公司員工,包括管理層人員」。
對於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根據《關於規范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國資發改革[2008]139號),「職工入股原則限於持有本企業股權。國有企業集團公司及其各級子企業改制,經國資監管機構或集團公司批准,職工可投資參與本企業改制,確有必要的,也可持有上一級改制企業股權,但不得直接或間接持有本企業所出資各級子企業、參股企業及本集團公司所出資其他企業股權。」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不建議集團員工參與上市公司(包括國有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
對於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集團員工可參照陽光城(000671)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14年9月13日,上市公司公告「陽光集團及其附屬企業(指子公司,不包含公司)員工委託興證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資產管理計劃,擬通過二級市場購買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14年9月17日,上市公司公告《2014年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目前,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及集團員工增持均正在進行中。
5、新三板掛牌企業是否可以實施員工持股計劃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關於「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的精神,並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6號)、《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細則(試行)》等全國股轉系統業務的相關規定,新三板掛牌企業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無法律障礙。
同時,根據《指導意見》中「法律禁止特定行業公司員工持有、買賣股票的,不得以員工持股計劃的名義持有、買賣股票」。而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證券經營機構參與全國股轉系統相關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2014年12月26日發布),「支持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通過全國股轉系統進行股權轉讓。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可以通過全國股轉系統探索股權激勵,建立、健全員工激勵與約束機制」。那麼,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是否可以實施員工持股計劃以及如何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可作進一步的探討。
㈤ 股權激勵時,企業如何給員工的股權進行定價呢
利潤法
這家企業的利潤3000萬,按照市面通勤的做法乘以5到10倍,成為PE的倍數,那這個企業的價值在1.5億到3億之間。這個就是利潤法。
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長期股權投資按投資的實際成本計價的方法。該方法要求當企業增加對外長期投資時才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當投資公司能夠對被投資公司實施控制時採用的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方法,即投資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賬戶,按原始取得成本入賬後,始終保持原資金額,不隨被投資公司的營業結果發生增減變動的一種會計處理方法。
我們通過一個例子做一個簡單的說明,比如一家餐飲企業一年的利潤是3000萬開了12家店,那給員工分股份該給企業定多少錢呢?
所謂成本法,就是截止到今天12家店總共投入多少資金,將該資金確定的數額,作為賣給員工股權的計算依據,那麼這家企業12家店累計投資4000萬,這就是這家店賣給員工的股權價格。
最後,提醒更多創始人注意兩個常見的激勵股權定價問題和建議:
第一,激勵股權定價不一定全篇一律
可以按照公司所處階段、激勵對象入職先後及業績表現等標准為每一批激勵對象設定一個固定取得價格或者價格計算方式,原則上公司狀況越好激勵股權的價格越高,譬如C輪實施的股權激勵往往比A輪前後實施的股權激勵價格要高很多。
第二,不建議無償的激勵股權定價
無償的激勵股權定價,可能會導致激勵對象對股權激勵的價值造成誤解;同時,創始人往往忽略了無償意味著激勵股權對應的注冊資本應該由激勵對象之外的人認繳和實繳,也就是說最終可能是創始人需要自己掏腰包繳付相應的資本金;
此外,從稅負角度來看,稅務局也不一定會歡迎激勵股權零價格因為一看就不是正常的公平交易,甚至可能懷疑創始人鄙視稅務局的辨別能力(譬如激勵對象需要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就激勵股權繳納個稅的情形),而且零成本也意味著員工套現激勵股權時沒法扣除成本,相當於在套現時給稅務局白送了股權成本原值的20%作為個稅「禮金」。
㈥ 上市公司的員工持股計劃,對股票價格有什麼影響
員工持股主要是為了留住人才,給員工分紅配股都是公司的福利政策。一般員工持股都有限售期,且主要是對有一定服務年限和級別的骨幹員工配股,首要的目的是留住人才和出於人性化的考慮(對為公司做出貢獻的員工的責任感)。對股價的影響不是很大,但至少說明該公司的經濟面是好的,具有長期投資價值。
㈦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期權授予價格高於當前股價,離職該如何操作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股權授予價格高於當前股價,離職的時候可以有三種操作方式:
1.不行權放棄認購。
2.把期權轉讓給其他人。
3.按照當時約定由原來公司回購。
隨著越來越多的公司競爭激烈,很多公司為了留住人才都實施了股權獎勵計劃,這樣公司的員工就會努力工作,期望在股權方面獲得資產收益。但是離職的時候,很多公司為了自己的利益,會限制員工使用這項權利。因此離職之後對原公司的股權獎勵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三、按照約定和原公司達成協議,由原公司回購期權。公司員工離職之後,員工之前在公司獲得的股權獎勵期權授予價格高於當前股價,員工可以和原公司協商,讓原公司回購手裡面的期權。這樣員工可以得到之前的承諾的利益,公司也兌現了當時的承諾。
員工離職之後,手裡面的期權只要沒有限制條件,可以自行決定行權與否。大家對此有什麼其他看法,歡迎留言討論。
㈧ 公司全員持股,對於公司股票起伏有影響嗎
員工持股計劃是一種間接持股形式,也是一種制度安排,上市公司籌備資金,通過非交易過戶定價規則,一般低於市場價格,在二級市場回購股票,設置收益分配的考核指標和規范,然後通過一個協會和管理平台,來完成對員工持股計劃的管理,比如委託信託公司,基金公司等具備專業資質的機構等。
員工持股和股權激勵類似,但是對象不同,股權激勵一般針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董事和核心人員,而員工持股計劃針對公司普通員工和一般管理人員,通過資本市場合法方式獲得公司股票,會有一年以上鎖定期,一般都是長期持有,分享公司未來長期經營發展的回報,個人員工與上市公司成為利益和事業共同體關系。
員工持股對於上市公司來說是利好,還是利空呢?我們來做個簡單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