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員工離職股票怎麼辦
『壹』 阿里巴巴待遇這么好,為什麼還有這么多員工離職
任何事物都有其兩面性,阿里巴巴公司雖然非常優秀,但也一定有不那麼完美的一面。正如美國那麼富裕,但還是有許多人逃離美國一個道理。
由於阿里巴巴就在我的城市,我身邊也有一些阿里的朋友,作為HR,對這個話題我談幾點自己的看法,僅供各位參考。
寫在最後以上,就是我關於這個話題的一些見解,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發。
作者:丁路遙知事,百家號優質原創作者,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資深職業規劃師,企業管理咨詢顧問。碼字不容易,如果喜歡我的文字,請幫忙點個贊,謝謝!
『貳』 阿里巴巴離職員工期權怎麼處理
公司給員工期權一開始是一種激勵員工的行為,現在在很多企業中已經開始實行,尤其在互聯網企業,這種現象非常的多。但是現在激勵員工正能量的一種方式引發了很多爭議,需要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員工股份期權爭議的問題,現在神州英才小編整理離職員工的期權處理的問題,針對公司股權期權分配產生的爭議,做一個初步的探討。
眾人都知道,一般為公司作出過一些貢獻的人才能獲得期權,或者是公司吸引人才的一種手段。出發點都是非常好,為了使員工通過其為公司努力所付出和所得到的成正比,而且讓員工和公司的利益一體化。
如果員工是主動離職,後者因為員工自身的過失導致勞動合同解除,從公司的角度,員工不應享受股份期權的權益。由於員工的過錯導致勞動關系被解除在此種情況下員工的行為本身已損害了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已和設置股份期權制度的初衷相違背;而員工主動辭職,其本身就是一種自由意志的體現,是員工對自我利益的一種選擇,同時也不符合期權制度設置的目的。因此在上述情況下,用人單位就無須給員工因股份期權所能獲得的權益。
如果員工離職是非因員工的過錯而造成的,比用人單位因業務調整而裁員,或者因員工的勞動合同到期而未予續簽。我們認為在此種情況下由於勞動關系的終止是非因員工的原因造成的,用人單位和員工在設置股份期權制度後,員工對其回報也就有了心理預期,基於信任,員工也付出了辛勤的勞動,單位也獲得了相應的收益,因此員工也應獲得相應的收益。但是在此期間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導勞動關系被終止的,我們認為在此情況下用人單位應加速員工的行權期給予相應的權益。因為在此種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實行股份期權失效,不給予員工相應的權益既不符合公平原則,也不符合誠實信用原則。
員工股份期權制度是一種新型的期權制度,是現代企業實行的激勵機制,用來保證用人單位和員工利益統一化非常好的一種手段。因此在我國的法律也應該這對這類問題有更完善的法律,用人單位也應該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依法進行。更多企業法律法務、經典公司法案例請繼續關注神州英才職業導航儀。
『叄』 華為員工持股,那員工退休了股票怎麼辦
對於華為員工持股這個事情一直是大家羨慕的一件事情,作為一家非上市公司,華為實行的是員工持股制度,其中任正非本人持股1%左右,而員工工會代替員工持股99%左右。
畢竟華為每年都在不斷發展壯大,員工退伍越來越多,華為總不可能完全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來增加員工的持股股份,這裡面肯定是有一部分股份是通過離職員工的退出以及退休人員的退出,釋放出一部分股份出來的,所以我覺得華為對退休人員的持股處理可能會按照一定的比例保留股份,但是有部分股份會要求退出來釋放給新的員工。
『肆』 阿里離職的還有股票嗎
阿里離職的還有股票
之前持有的股票
公司不會收回
『伍』 阿里巴巴中途離職的員工有股票么
阿里巴巴中途離職的員工,如果該員工當時與公司簽訂的合同或者協議中寫明員工有股票的,或者以什麼形式入股的,該公司在員工離職以後,應當給員工股票。
如果公司想收回離職員工的股票,只有花更高的價格將其收回,如果員工本人不同意的話,公司也是沒有辦法的。
『陸』 員工持股後要辭職,怎麼分紅
員工持股後要辭職,怎麼分紅:按照當時與公司簽訂的股份協議,按照持股的比例進行分配。
一、一般員工持有公司的股份,都和公司簽訂有股份的協議,按照協議進行分紅就可以了。
二、只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柒』 阿里P7職員如果入職不滿兩年被離職,股票怎麼辦
根據協議規定,之前分的股票應該是可以的,之後的股票估計就沒了·~~
我是證券公司的,有相關問題可以咨詢~~
『捌』 阿里巴巴員工減持股票如何完稅
大小非減持優惠方案(按地稅90%獎勵計算)
(實際個人只交稅20%-20%×40%×90%=12.8%)
(個人限售股減持稅收優惠、大小非減持、原始股減持、拋售員工股、高管離職賣股票)
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限售股持有者為納稅義務人,以個人股東開戶的證券機構為扣繳義務人。限售股個人所得稅由證券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
減稅方案:
一. 按限售股減持徵收個人所得稅總額的36%(地方稅收留存的90%)支付獎勵費用。目前採取如下兩種方式操作:
1)減持成交金額不到一億的投資者可以享受應納稅總額地方留存的90%給予優惠返還。二次征稅不要求強制執行。
2)減持成交金額超過1億以上的投資者可以享受應納稅總額地方留存的100%返還,二次徵收要求執行(有納稅憑證)。
二. 該獎勵政策從2012年3月12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如遇國家財稅政策調整而做相應調整。
三. 上市公司自然人股東限售股減持獎勵於繳納稅收全部入庫(一般為交易次月15日之前進行納稅申報及清算)後7個工作日內兌現。
應納稅所得額=限售股轉讓收入-(限售原始值+合理稅費)
如果納稅人未能及時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值憑證的,一律按照限售股轉讓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和稅費。
證券公司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在規定時間上繳當地稅務部門納稅保證金賬戶後,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稅務部門必須將其60%上繳國庫,40%地方財政留存。
對於地方財政留存部分的可以90%返回給客戶。高額的稅收優惠,大大降低了客戶的限售股減持成本。
(實際個人只交稅20%-20%×40%×90%=12.8%)
案例:若個人應繳稅款為100萬,則其中60萬上繳中央,40萬歸地方政府所得,地方政府以此作為計提總額獎勵90%,納稅人可獲政府財政獎勵36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