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股票注冊制漲幅
⑴ 全面股票發行注冊制的漲跌幅是多少
創業板改革並試點注冊制後,新上市企業上市前五日不設漲跌幅,之後漲跌幅限制從以前的10%調整為20%。
⑵ 創業板注冊制後實行20%漲跌幅,小散會不會大量遠離創業板
創業板注冊制實施後,小散不但不會大量減少,反而還會大量增加,因為小散會更加喜歡投機創業板了,想從創業板賺快錢。
為什麼隨著創業板注冊制實施後小散不會減少反而增加呢,真正有以下兩個原因會導致小散增加:
原因一:創業板投機性更加強
因為隨著創業板注冊制實施後,所有的創業板股票也實行20%的漲跌幅,創業板股票的活躍度就更加大,投機性更加強。
正因為創業板的股票活躍度高,投機性更加強才能吸引散戶進場操作創業板,小散就是喜歡有波動,有差價可以賺的股票。
所以綜合上面兩個原因分析後答案很明顯,隨著創業板注冊制後股票實行20%,活躍度提高,投機性增強,非常符合散戶的炒股要求,必然會吸引更多散戶進入創業板,只有極少數散戶會選擇遠離創業板。
散戶炒股的主場都是圍繞中小創股票,主板股票都是機構為主,隨著創業板實行20%的漲跌幅更加能吸引散戶,必然會大量增加散戶進入創業板。
⑶ ipo注冊制實行後,股票有漲跌幅嗎
有的。發行制度變了,交易制度沒變。
謂IPO注冊制,是相對於審批制、核准制來說的。中國內地股票發行制度,經歷了從審批制到核准制的演變,雖然名稱有變,但「審批」的本質沒有變化。也就是說,一家企業能不能上市,是否符合上市條件,每股賣多少錢,發行規模多大,什麼時候發行,基本上都由監管部門確定。監管部門不僅要看擬上市公司是不是符合產業政策,還要看企業的盈利能力、發展前景。
⑷ 新股上市首日漲幅限制是多少
上海交易所: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新股上市首日:
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
連續競價階段、開市期間停牌階段和收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盤中臨時停牌制度:
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者下跌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超過20%的,不再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因前款規定停牌的,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如停牌持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當日14:57復牌,進入收盤集合競價階段。
深圳交易所: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新股上市首日:
開盤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競價范圍:發行價的上下20%(超過120%,但為超過144%的申報,不能參加開盤集合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連續競價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范圍時,參與連續競價)
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連續競價、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盤中臨時停牌制度:
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出現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盤中臨時停牌30分鍾;
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14:4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採用收盤集合競價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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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原始股如果投入價7.5元,以22倍PE算,在主板上市的話,會有幾倍的漲幅,謝謝!
現在主板很多股票PE就15-25倍
原始PE就22倍恐怕很難漲了
除非是科技股·,創業板上的,PE可以上到40倍,,那麼漲100%翻一倍以上還是可以的
⑹ 創業板注冊制,其他創業板個股也是20%漲跌幅限制嗎
是的,新上市企業上市前五日不設漲跌幅,之後漲跌幅限制從目前的10%調整為20%。目的是增加交易彈性,吸引更多投資者參與。
施行前已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普通投資者不適用該項規定,但首次參與按照注冊制相關法律法規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存托憑證申購、交易的,應當以紙面或電子方式重新簽署《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
已經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投資者可以繼續交易創業板,科創板開通門檻是50萬元,也沒有存量交易者,所以投資群體要小得多,把85%左右投資者排除在外。
(6)主板股票注冊制漲幅擴展閱讀:
創業板投資注意事項:
對許多創業企業而言,股東往往就是管理層,或管理層往往來自於股東,股東和管理層一般情況是合二為一的。而在國內現有的制度體系和法律框架下(如缺乏類似辯方舉證、集團訴訟等對內幕交易、證券欺詐有效制約的法律制度),對上市公司股東及其管理層的約束能力可能相對較弱。
一旦出現企業估值過高,特別是極度偏高的情況,企業管理層在了解公司實際經營情況並非市場預期的情況下,將難以抑制減持套現的沖動。
因此投資者應該明白,創業板市場本身是一個高風險市場,盡管證監會嚴令禁止創業板上市公司的發行人及其股東最近3年內未經法定機關核准,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證券,但是在國內制度與法律還不能有效約束內幕交易的情況下,應該謹防大股東利用信息優勢高位套現。
⑺ 第一批創業板注冊制上市如此瘋狂炒作,對A股有何影響
周一創業板注冊制正式落地,同時存量創業板股票都實行20%的漲跌幅,創業板注冊制第一天只能用瘋狂來形容,同樣給股市也帶來了以下幾個方面影響:
第一:刷新A股上市首日最高漲幅記錄
昨天是科創板注冊制第一批股票,其中有一隻妖股誕生,康泰盤中最高漲幅為2931%,截止收盤漲幅為1061.42%,成為A股歷史首日上市最高漲幅的股票。
第五:股市資金分流嚴重
隨著創業板注冊制時代到來後,A股市場的資金分流嚴重,穩健型的資金圍繞主板股票投資,而積極性的資金圍繞科創板和創業板股票投機。
昨天的走勢非常明顯,主板資金流出進入創業板,導致主板缺乏資金全天震盪為主,而創業板得到資金炒作,瘋狂的拉升出現瘋漲。
綜合以上5點就是創業板注冊制到來,創業板實行20%的漲跌幅,對A股市場帶來的幾大影響。當然除此之外,創業板股票20%漲跌幅必然還會給市場帶來其他不同的影響。
⑻ 創業板注冊制第一批股票,上市後到底能漲多少呢
創業板注冊制第一批股票,上市後到底能漲多少呢?
我覺得這個問題還不太是好回答的。因為現在股票的情況並不是太好,而且不是太理想,所以在大多數情況之下,有很多股民在投資以後,可能現在心情並不是太好。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喜歡的朋友可以在相關評論區點贊關注,我將會跟大家積極互動。
⑼ 創業板股票的交易與主板有什麼區別漲跌幅限制是多少
國內主板要求有連續三年的營運記錄及盈利記(0.87,-0.03,-3.33%)錄,而國內創業板沒有盈利方面的要求,且營運記錄也縮短到了兩年。就營運記錄而言,創業板強調主營業務的單一性、持續性、「活躍性」及突出性。強調了管理層的穩定性,也就是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以及控股股東,在提出發行申請前24個月內是否曾發生變化。同時,創業板雖沒有盈利方面的要求,但提出了二個會計年度的主營業務收入凈額合計達到500萬元、最近一個會計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凈額達到300萬元的要求。 股本規模 主板市場要求發行後的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創業板對股本規模要求最低的,其股本總額的最低要求為2000萬元。 股本結構 兩個市場對於發行人認購的股本數額所佔股本總額比重基本相同,均是不少於公司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在公眾股東數量方面,主板的要求是持有面值不低於1000元以上的個人股東不少於1000個,創業板的這一數量要求為不少於200人。 資產質量 主板要求公司在發行前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低於30%,無形資產在凈資產中所佔比例不高於20%。在資產負債比率方面,創業板與主板的要求一致,規定企業在申請發行時的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也就是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低於30%。但創業板並沒有針對無形資產提出任何有關資產結構的要求。 股票的出售 在主板市場中,公司發行前的股份按照持有者的身份有國有(法人)股、公眾股之分,其中,國有(法人)股到目前為止是禁止在二級市場上流通的,具有內部職工持股性質的公眾股則允許在上市一段時間後流通,而管理層持股則在管理人員的任職期內禁止出售。在創業板中,雖仍嚴格禁止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內出售所持有的股份,但卻允許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前的股東(上述管理人員除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後出售其股票。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就定期報告而言,主板市場只有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兩部分的披露要求,而創業板在年報與中報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季度報告的披露要求。 就披露時限而言,主板與創業板之間也有區別。主板要求,上市公司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編制完成年報,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二個月內編制完成中報。而創業板對於年報的披露時限為3個月,中報與季報為45日。 對於臨時報告的披露要求也不同。主板市場,上市公司在掌握信息披露的尺度時擁有較大的自由操作空間。創業板的信息披露要求則細致得多。如根據創業板的規定,當上市公司交易屬下列情況之下時,就應披露相關信息:(1)交易標的價值占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總資產的10%以上,(2)交易標的應占損益的絕對值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損益的絕對值10%以上,(3)交易金額占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總額10%以上,(4)以及交易產生的損失絕對值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經審計損益絕對值的10%以上,且絕對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 另外,針對創業板上市公司中高新技術企業將佔有較大比重的情形,創業板還就涉及技術的重大事件做了信息披露方面的詳細規定。 股票價格的漲跌幅限制比例 在主板市場中,股票價格的漲跌幅限制比例為10%,ST股票和PT股票的漲跌幅限制進一步縮小,為5%。而在創業板市場中,股票價格的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較之主板市場擴大了1倍,且交易所擁有在必要時調整創業板全部、某類或某隻證券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的權力。 上市首日競價規則 按照主板市場規定,證券在上市首日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15元,連續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5元;而創業板則規定,證券上市首日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分別為發行價與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50元和15元,較之主板市場分別放大了10倍和3倍。 交易異常情況 根據創業板的現有交易規則,當出現交易異常情況,如在交易日上午10:45、下午2:15之前較前一交易日收盤指數下跌幅度達到10%時,創業板臨時停市30分鍾;當創業板指數較前一交易日收盤指數下跌幅度達到15%時,創業板將當日停市。而國內主板並沒有就交易異常情況時的對應措施作出明確規定。 會員與投資者關系 兩大市場也作出了不同的規定。按照主板市場現有規定,證券商不得受理客戶的要求,全權為客戶選擇買賣的種類、數量、價格、時間等,全權為客戶作出賣出或買入的決定,對委託人作贏利保證或分享利益的證券買賣。會員與投資者之間是一種代理關系。另外,證券商受託買賣股票的收費固定,為實際成交金額的0.05%。 而在創業板,會員與投資者之間發生交易分代理與委託兩種形式。當投資者委託會員買賣成交時,應當按與會員的約定交納傭金。
滿意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