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大股東減持可轉債
Ⅰ 控股股東減持4.3億元公司可轉債是利好還是利空
控股股東減持4.3億元公司可轉債是利好還是利空
這是利空的。在加上
巨額資金南下 港股漲2.70%成交量再創新高
現在資金都跑去買港股了
Ⅱ 可轉債是如何從受熱捧到被棄購的
所謂可轉債,就是由上市公司發行的、可以轉換為公司股票的債券,兼具「債性」和「股性」的特點。簡單來說,就是可轉債到期後,投資者可按約定利息兌換收益,也可以把債券轉換為上市公司的股票。
原本小眾的可轉債,由於申購規則調整,曾成為眾多散戶狂熱追捧的「免費抽獎」活動。但在多隻可轉債上市即遭破發後,可轉債市場又迅速跌入冰窖。截至昨天收盤,多隻轉債收漲,但仍有嘉澳轉債、洪濤轉債、模塑轉債、時達轉債等多隻轉債處於破發。
免費「新套餐」變味太快
其實,可轉債不是新鮮玩意兒,早在2001年,證監會就發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江蘇陽光成為首家發行可轉債的上市公司。但長期以來,可轉債的投資者多是機構和基金投資者,並沒有進入普通投資者的視野。
直到今年2月,證監會對上市公司再融資計劃做出更多約束,而與此同時,上市公司發行可轉債的門檻卻在降低,這相當於為再融資開了新口子。尤其是今年9月,證監會修訂可轉債申購新規,由原來的資金申購改為信用申購,更是大大刺激了普通股民的申購熱情。
有人把申購可轉債看作打新「新套餐」。相較於打新股還有一定的持股市值要求,新規之下,可轉債打新實際上是面向所有A股投資者的,空倉、零成本就可以頂格申購,相當於一場免費抽獎。有分析稱,成功打新可轉債,上市頭幾日拋售,就能獲得10%至40%的收益。
一時間,股民打新可轉債的熱情迅速高漲,參與者大量湧入,導致可轉債「僧多粥少」,中簽率大大降低。比如首隻實行信用申購的雨虹轉債,其中簽率竟低至0.001318%,比打新股的中簽率要低很多。
但好景不長,火熱場景僅持續一個來月,就在近期遭遇寒流,迎來破發潮。說好的「紅包」,一下子成了「飛刀」,令人猝不及防。
新轉債頻破發投資者棄購
12月1日,久立轉2新債上市首日,盤中破發,創出上市新低99.68元,這也是本輪可轉債啟動信用申購以來,首家上市當日就跌破發行價的可轉債。數日之後,時達轉債首日上市,開盤價只有100.50元,只比發行價高0.5元,開盤後即出現破發,當天報收96.58元。此後,寶信轉債上市也出現破發,全天成交價都低於100元。
普通投資者對可轉債的態度,也顯得頗為糾結。一些投資者「意外」中簽後,看到破發情景,有的甚至表示將棄購。但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規定,投資者中簽後,應當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棄購,6個月內不得參與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申購。12月18日,億緯鋰能公告稱,公司的可轉債申請未能獲得證監會審核。一些市場說法認為,這或許是監管層為可轉債踩剎車的跡象。
有利的時候就買,沒有的時候就棄。
Ⅲ 可轉債交易規則新規
未簽署《風險揭示書》的投資者,不能申購或買入,已持有相關可轉債的投資者可以選擇繼續持有、轉股、回售或者賣出。
滬深交易所將實施《關於做好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未簽署《風險揭示書》的投資者,不能申購或者買入可轉換債券,已持有相關可轉債的投資者可以選擇繼續持有、轉股、回售或者賣出。
為了不影響投資者的正常投資,各投資者應趕緊在理解相關風險的基礎上,及時簽署風險揭示書。這也就意味著,投資者必須在本周內簽署風險揭示書,未簽署風險揭示書的投資者進行可轉債將受到影響。
(3)股票大股東減持可轉債擴展閱讀
證監會10月23日就《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簡稱《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針對近期出現的個別可轉債被過分炒作、大漲大跌的現象,《管理辦法》著重解決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適應、交易制度缺乏制衡、發行人與投資者權責不對等、
日常監測不完備、受託管理制度缺失等問題,通過完善交易轉讓、投資者適當性、信息披露、可轉債持有人權益保護、贖回與回售條款等各項制度,防範交易風險,加強投資者保護。
滬深交易所同時發聲,表示將可轉債交易情況納入重點監控,實施監管和自律措施。與此同時,券商已經紛紛向投資者發出通知,要求10月26日前參與可轉債申購、交易前,應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否則無法參與交易。市場認為,瘋狂的可轉債,或將就此消停熄火。
Ⅳ 大股東持有的可轉債轉股後可以直接拋售嗎
應該不可以直接拋售的。
Ⅳ 大股東減持是利好還是利空
利空。
因為大股東一般在情勢好的情況下是不會減持的,大股東的減持代表著主力的逃跑,所以是利空的。
轉讓的對象不同,那麼所釋放的多空信號也是不同的,這個不能一概而論。 如是直接轉讓給二級市場的話,肯定是利空,建議拋出。 如果是轉讓給另外一家機構或者投資人的話就是利好,可以繼續持用。說明股權結構有變更了,但是會提升業績,是大利好。
(5)股票大股東減持可轉債擴展閱讀:
對空頭有利,且能促使股價下跌的因素和消息。比如2010年1月12日,央行宣布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重大利空消息,導致13日滬指跌2.8%,深成指跌2.97%。存款准備金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
Ⅵ 減持可轉換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
可以看作是利空也可以看作是利好,其主要影響可分為如下兩個方面:
1.可交換債券可以為發行人獲取低利成本融資的機會。由於債券還賦予了持有人標的股票的看漲期權,因此發行利率通常低於其他信用評級相當的固定收益品種。一般而言,可交換債券的轉股價均高於當前市場價,因此可交換債券實際上為發行人提供了溢價減持子公司股票的機會。例如,母公司希望轉讓其所持的子公司5%的普通股以換取現金,但目前股市較低迷,股價較低,通過發行可交換債券,一方面可以以較低的利率籌集所需資金,另一方面可以以一定的溢價比率賣出其子公司的普通股。
與可轉債相比,可交換債券融資方式還有風險分散的優點,這使得可交換債券在發行時更容易受到投資者青睞。由於債券發行人和轉股標的的發行人不同,債券價值和股票價值並無直接關系。債券發行公司的業績下降、財務狀況惡化並不會同時導致債券價值或普通股價格的下跌,特別是當債券發行人和股票發行人分散於兩個不同的行業時,投資者的風險就更為分散。由於市場不完善,信息不對稱,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風險分散的特徵可使可交換債券的價值大大高於可轉債價值。
與發行普通公司債券相比,由於可交換債券含有股票期權,預計的還本壓力較普通債券減少,且在債券到期時一般不影響公司的現金流狀況,因此可以降低發行公司的財務風險。在成熟的資本市場,可交換債券比可轉債更容易被分拆發售,即將嵌入的認股權證與債券拆開並且作為單獨的交易工具出售。
2.可交換債券的發行,可能會導致轉股標的股票發行人的股東性質發生變化,從而影響公司的經營。比如原母公司持有的上市子公司股票,如果母公司減持慾望強烈時,母公司有可能會發行較大量的可交換債券,從而在轉股完成後子公司的股東變得分散,甚至會影響到子公司的經營。可交換債券由於較可轉債更為復雜,因此發行方案的設計也更為復雜,要求投資人具有更為專業的投資及分析技能。
Ⅶ 為什麼中海發展大股東可轉債不轉股卻減持
今日窄幅整理,符合盤面向上的走勢,其實指數暴漲對盤面個股並不太好,穩中向上主力踩有機會炒作各種題材股,記住本次突破3400點根本就不會止步。既然趨勢向上我們操作就應該大膽一點,對於權重板塊我依然沒有興趣,主要還是喜歡一些具有題材的熱點版塊,因為只要盤面沒有系統性的風險,前期的熱點板塊都會被主力挖掘,例如醫葯電商概念和國企改革和一路一帶、軍工整合、網路安全等,這些版塊會機會不斷。
Ⅷ 可轉債債轉股的規則
為防範可轉換公司債券交易風險,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現就完善可轉換公司債券盤中臨時停牌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的,本所可以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措施:
(一)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的,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
(二)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臨時停牌至14:57。
二、盤中臨時停牌具體時間以本所公告為准,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三、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復牌集合競價。
四、本所可以視可轉換公司債券盤中交易情況調整相關指標閾值,或採取進一步的盤中風險控制措施。
Ⅸ 轉債股是什麼東西
你好,在特定的時間和條件下,一些特殊的企業債券可以轉換為普通股票,這就叫做股票轉債。股票轉債的優勢在於結合了股票與債券的優點,具有長期投資潛力以及享有固定收益。但股票轉債同樣具有投資風險,股價的波動會直接影響到投資者的收益與利息,因此要根據市場的形式靈活應對。市場形勢利好時賣出股票轉債,市場顯示疲態可以選作為債券獲取固定利息。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