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股票筹资缺点
『壹』 股权融资的优缺点有哪些
股权融资的利弊:(一)风险不同对企业而言,股权融资的风险通常小于债权融资的风险,股票投资者对股息的收益通常是由企业的盈利水平和发展的需要而定,与发展公司债券相比,公司没有固定的付息压力,且普通股也没有固定的到期期日,因而也不存在还本付息的融资风险,而企业发行债券,则必须承担按期付息和到期还本的义务,此种义务是公司必须承担的,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无关,当公司经营不善时,有可能面临巨大的付息和还债压力导致资金链破裂而破产,因此,企业发行债券面临的财务风险高。
(二)成本不同对于筹资公司来讲,股利从税后利润中支付,不具备抵税作用,而且股票的发行费用一般也高于其他证券,而债务性资金的利息费用在税前列支,具有抵税的作用。因此,股权融资的成本一般要高于债务融资成本。
(三)对控制权的影响不同债券融资虽然会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能力,但它不会削减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力,如果选择增募股本的方式进行融资,现有的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就会被稀释
(四)对企业的作用不同发行普通股是公司的永久性资本,是公司正常经营和抵御风险的基础。债权资本增多有利于增加公司的信用价值,增强公司的信誉,可以为企业发行更多的债务融资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企业发行债券可以获得资金的杠杆收益,无论企业盈利多少,企业只需要支付给债权人事先约好的利息和到期还本的义务。
(五)股权融资偏好对公司自身带来的不利影响股权融资偏好使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普遍下滑。经营业绩的下滑是股权融资偏好的必然结果。公司通过股权进行筹资,募集到大量廉价的资本,而公司实际的收益率却增长的缓慢,因此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股权收益率逐年的下降。公司通过股权融资获得资本并没有给公司带来理想的高收益率,反而导致了公司整体业绩的下降。股权融资政策同时也不能起到对经营者的约束及发挥代理激励作用,公司通过债券融资,债务人一般都会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约束,经营者同时也面对着经营压力,如果经营者经营不善则会面临着还本付息的破产压力。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新编金融法小全书(第五版)》
『贰』 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票本身来说是利好还是利空呢
1、非公开发型股票对上市公司来说,本身是一件利好的事情。因为股市通过定向发行股票募集了资金,可以扩大生产、改善资本结构、并购其他资产等等。但是发行股票价格一般是不低于前二十个平均交易日股价。就算说现在估计是10元,定向发行股票股价是9元,那么存在二级市场套利的机会,股价可能下跌的。所以对于股票本身的影响要看股东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是否看好。
2、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我们也称为定增。这个叫法主要是根据股票发行对象的不同,将股票发行方式分为非公开发行(Private placement)与公开发行(Public offering)。前者只针对特定少数人进行股票发售,而不采取公开的劝募行为,因此也被称为“私募”、“定向募集”等等;后者则是向不特定的发行对象发出广泛的认购邀约。
3、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募集对象的特定性;即其发售的对象主要是拥有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的机构投资者及其他专业投资者,他们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能够作出独立判断和投资决策。
其二,发售方式的限制性。即一般不能公开地向不特定的一般投资者进行劝募,从而限制了即使出现违规行为时其对公众利益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在这种情形下,通常的证券监管措施,如发行核准、注册或严格的信息披露,对其就是不必要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监管资源的浪费。
『叁』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还是利空
非公开发行股票只是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多种形式中的其中一种而已,所以既不能单纯地说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也不能单纯地说是利空。这主要得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是什么,以及最终是否有落到实处。而只要上市公司具有充足的发展潜力、成长性良好,那非公开发行股票通常就意味着利好。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购买股票也是购买企业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业共同成长发展。
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差价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获取经常性收入是投资者购买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红派息是股票投资者经常性收入的主要来源。
『肆』 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有什么好处为什么通常公告后会大涨
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好处
1、充实企业自有资本金。现在,企业自有资本金过少,技术改造难以实现,设备老化、工艺落后的现象迟迟不能改变,大大限制了企业自我发展。发行股票则可以迅速集聚大量资金,既能充实企业自有资本金,又能节省财政资金。在目前大规模公开发行股票尚有一定难度情况下,有计划发展非公开发行股票无疑是一个有利的选择。
2、增加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内部职工参股几乎适合于各种公司,而职工参股后,其所获红利与公司效益挂钩,风险共担,利益同享,并能通过股东代表参与公司管理,可以使职工更加关心公司的生产和发展,与公司同呼吸共命运,提高劳动生产率;也使公司的管理多了一种经济手段,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调动职工积极性。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有较高要求,一般可以非公开发现股票的公司发展态势都非常良好。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2)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
(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伍』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还是利空
非公开发行股票只是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多种形式中的其中一种而已,所以既不能单纯地说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也不能单纯地说是利空。这主要得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是什么,以及最终是否有落到实处。而只要上市公司具有充足的发展潜力、成长性良好,那非公开发行股票通常就意味着利好。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购买股票也是购买企业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业共同成长发展。
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差价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获取经常性收入是投资者购买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红派息是股票投资者经常性收入的主要来源。
『陆』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有什么特点,为啥不公开,收益如何
一般地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募集对象的特[1]定性;其二,发售方式的限制性。这两大特质使得其能够在许多国家获得发行审核豁免[2]。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给予豁免,并不贬损证券法的目的与功能。证券法的立法目的之一是,通过强制性信息披露使投资者获取足以能使自己形成独立投资决策的信息,以尽力消除认购者与发行人之间以及认购者内部一般投资人与机构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最终使证券市场这一以信息与信心为主导的市场得以稳健运行,市场效率得以发挥。[3]因此,以强制信息披露为根本核心的现代证券法正是通过对中小投资人的保护从而实现现代法制所追求的实质公平。而非公开发行的特质使之无需证券监管的直接介入即可达到这种公平,或者说,至少不会损害这种公平。首先,非公开发行对象是特定的,即其发售的对象主要是拥有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的机构投资者及其他专业投资者,他们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能够作出独立判断和投资决策。其次,非公开发行的发售方式是有限制的,即一般不能公开地向不特定的一般投资者进行劝募,从而限制了即使出现违规行为时其对公众利益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在这种情形下,通常的证券监管措施,如发行核准、注册或严格的信息披露,对其就是不必要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监管资源的浪费。因此,给予非公开发行一定的监管豁免,可以在不造成证券法的功能、目标受损的前提下,使发行人大大节省了筹资成本与时间,也使监管部门减少了审核负担,从而可以把监管的精力更多地集中在公开发行股票的监管、查处违法活动及保护中小投资者上,这在经济上无疑是有效率的。
『柒』 非公开发行股票有什么优点和缺点
非公开比上市的程序简单,但是一般情况下没有上市那么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