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公开发行股票
❶ 公司上市和发行股票有关系吗
公司上市之后可以公开发行股票,不上市的也可以定向发行!
企业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来说,企业欲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必须经历综合评估、规范重组、正式启动三个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
第一阶段 企业上市前的综合评估
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相比,也需要经过前期论证、组织实施和期后评价的过程;而且还要面临着是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企业应做的工作、渠道和风险都不同。只有经过企业的综合评估,才能确保拟上市企业在成本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对于企业而言,要组织发动大量人员,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企业首先会全面分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审慎拿出意见,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
第二阶段 企业内部规范重组
企业首发上市涉及的关键问题多达数百个,尤其在中国目前这个特定的环境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诸多财务、税收、法律、公司治理、历史沿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很多问题在后期处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企业在完成前期评估的基础上、并在上市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预先处理好一些问题是相当重要的,通过此项工作,也可以增强保荐人、策略股东、其它中介机构及监管层对公司的信心。
第三阶段 正式启动上市工作
企业一旦确定上市目标,就开始进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实务操作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选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审计及法律调查、券商辅导、发行申报、发行及上市等。由于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务机构有五六个同时工作,人员涉及到几十个人。因此组织协调难得相当大,需要多方协调好。
一、企业上市的意义
股份制是近代以来出现的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和要求。相对于家族企业、合伙企业等其他企业组织形式,其优势十分明显:它通过股权的多元化,有效分散了集中投资所产生的巨大风险;通过把分散资本积聚成巨额资本,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通过股票的自由买卖,实现了资本的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1.利用资本市场可以推动中小企业实现规范发展
企业改制上市的过程,就是企业明确发展方向、完善公司治理、夯实基础管理、实现规范发展的过程。企业改制上市前,要分析内外部环境,评价企业优势劣势,找准定位,使企业发展战略清晰化。改制过程中,保荐人、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众多专业机构为企业出谋划策,通过清产核资等一系列过程,帮助企业明晰产权关系,规范纳税行为,完善公司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服务改制上市后,要围绕资本市场发行上市标准努力“达标”和“持续达标”,同时,上市后的退市风险和被并购的风险,能促使高管人员更加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促使企业持续规范发展。
上市后,企业可以建立以股权为核心的完善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管理人员以及关键技术人才,为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2.利用资本市场可使企业获得长期稳定的资本性资金
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的研究表明,中国私营公司的发展资金绝大部分来自业主资本和内部留存收益,公司债券和外部股权融资不到1%,我国企业面临着严重的直接融资瓶颈。
企业通过发行股票进行直接融资,可以打破融资瓶颈束缚,获得长期稳定的资本性资金,改善企业的资本结构;可以借助股权融资独特的“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机制实现股权资本收益最大化;还可以通过配股、增发、可转债等多种金融工具实现低成本的持续融资。例如,深万科1988年首次上市时融资额为2800万元,此后通过六次再融资累计筹集资金51亿元,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发展成为总资产近百亿的房地产业巨头,其中持续稳定的资本供给作用巨大。
与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不同,直接融资不存在还本付息的压力。企业将可以投入更多资金用于研发,中小企业上市将有效地增强企业创业和创新的动力和能力。
3.企业上市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
传统意义上讲,企业传播品牌或形象主要有三个途径:口碑、广告和营销(或公共关系)。而实际上,公开发行与上市具有更强的品牌传播效应。进入资本市场表明中小企业的成长性、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得到承认,本身就是荣誉的象征。同时,改制上市对中小企业的品牌建设作用巨大。路演和招股说明书可以公开展示企业形象;每日的交易行情、公司股票的涨跌,成为千百万投资者必看的公司广告;媒体对上市公司拓展新业务和资本市场运作新动向的追踪报道,能够吸引成千上万投资者的眼球;机构投资者和证券分析师对企业的实时调查、行业分析,可以进一步挖掘企业潜在价值。
4.企业上市可以发现公司的价值,实现公司股权的增值
股票上市,相当于为公司“证券化”的资产提供了一个交易平台,增强了公司股票的流动性,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有利于发现公司的价值,实现公司股权的增值,为公司股东、员工带来财富。上市后股票价格的变动,形成对公司业绩的一种市场评价机制,也成为公司并购的重要驱动力,对公司管理层形成有效的鞭策作用。对于业绩优良、成长性好、讲诚信的公司,其股价会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不仅能够以较低的成本持续筹集大量资本,不断扩大经营规模,而且可以将股票作为工具进行并购重组,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公司的竞争优势和竞争实力,增强公司的发展潜力和发展后劲,进入持续快速发展的通道。而对于管理不善的绩差公司来说,在价格机制的引导下,资本流向好公司,逐渐淘汰差公司,股价的下跌使公司面临着随时被收购的命运。
二、企业境内上市的优势
1.发行价格与再融资优势
第一,境内发行风险较低。境内外市场在供求关系上存在很大不同,在境内发行的股票能够得到境内投资者的踊跃认购。尤其是中小企业在境外发行股票,往往存在没有足够投资者认购的风险,甚至可能出现发行失败。第二,本土投资者对公司的运作环境和产品更为了解,公司股票的价值容易得到真实的反映。第三,本土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有利于提高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因而境内公司股票的平均日换手率远远高于在境外上市的中国公司股票。第四,境内市场中小企业发行市盈率一般在 15~20倍左右,发行价格是境外市场的2倍左右,而且因为流动性强,中小板公司日均换算手率达4.95%,二级市场市盈率平均30倍左右,上市公司再融资比较容易。
2.成本优势
第一,首次发行上市成本较低。按照我国发行上市的收费标准,证券承销费一般不得超过融资金额的3%,整个上市成本一般不会超过融资金额的5%。尽管证券承销费存在超过收费标准的情况,但是整体上仍然低于海外市场。而且,目前我国券商收取的证券承销费有逐步下降的趋势。第二,每年持续支付的费用较低。境内上市公司的审计费用、向交易所支付的上市费用等持续费用,远远低于境外市场。而且,在境外市场上市,维护成本高,需要向在当地聘请的信息披露联络人以及财务总监支付较大金额费用。
3.融资优势
首先,境内首发具有融资金额优势。由于市场情况的区别及投资者认同度的不同,境内发行的价格相对较高。其次,具有再融资优势。由于境内上市的股票流动性好,市盈率高,为公司实施再融资创造了条件。而且由于股价较高,在融资额相同情况下,发行新股数量较少,有利于保证原有股东的控股地位。
4.广告宣传优势
❷ 知乎发展过程中采用什么样的融资策略
一、无形资产资本化策略
企业进行资本运营,不仅要重视有形资产,而且妥善于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价值化、资本化运作。一般来说,名牌优势企业利用无形资产进行资本化运作的主要方式是,以名牌为龙头发展企业集团,依靠一批名牌产品和企业集团的规模联动,达到对市场覆盖之目标的。
二、特许经营融资策略
现代特许经营的意义已超越这一特殊投资方式本身,并对人们经济和文化生活产生重大的影响。特许经营实际上是,在常见的资本纽带之外又加上一条契约纽带。特许人和受许人保持各自的独立性,经过特许合作共同获利。特许人可以以较少的投资获得较大的市场,受许人则可以低成本地参与分享他人的投资,尤其是无形资产带来的利益。
三、交钥匙工程策略
交钥匙工程是指,跨国公司为东道国建造工厂或其它工程项目,当设计与建造完成并初步运转后,将该工厂或工程项目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的“钥匙”,依照合同完整地“交”给对方,由对方开始经营。
交钥匙工程是在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投资受阻后发展起来的一种非股权投资方式。另外,当它们拥有某种市场所需的尖端技术,希望能快速地大面积覆盖市场,所能使用的资本等要素又不足时,也会考虑采用交钥匙工程方式。
四、回购式契约策略
国际间回购式契约经营,实质上是技术授权、国外投资、委托加工,以及目前仍颇为流行的补偿贸易的综合体,也被称为“补偿投资额”或“对等投资”。
这种经济合作方式,一般说来是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输出整厂设备或有专利权的制造技术,跨国公司得到该企业投产后所生产的适当比例的产品,作为付款方式。投资者也可以从生产中获得多种利益,如:机器、设备、零部件以及其它产品的提供等。
五、BOT融资策略
BOT(建设—运营—移交)是一种比较新的契约型直接投资方式。
BOT中的移交,是BOT投资方式与其它投资方式相区别的关键所在。契约式或契约加股权式的合营,指投资方大都在经营期满以前,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及分利方式收回投资,契约中规定,合营期满,该企业全部财产无条件归东道国所有,不另行清算。而在股权合资经营的BOT方式中,经营期满后,原有企业有条件地移交给东道国,条件如何,由参与各方在合资前期谈判中商定。独资经营的移交也采用这种有条件的移交。
六、项目融资策略
项目融资是为某一特定工程项目而发放的一种国际中长期贷款,项目贷款的主要担保是该工程项目预期的经济收益和其它参与人对工程修建、不能营运、收益不足以及还债等风险所承担的义务,而不是主办单位的财力与信誉。
项目融资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无追索权项目融资,贷款人的风险很大,一般较少采用;二是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有追索权的项目融资,即贷款人除依赖项目收益作为偿债来源,并可在项目单位的资产上设定担保物权外,还要求与项目完工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当事人提供各种担保。各担保人对项目债务所负责任,以各自所提供的担保金额或按有关协议所承担的义务为限。
项目融资方式
第一种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银行承兑拿走。这种融资的方式对投资方大大的有利,因为他实际上把一亿元变做几次来用。他可以拿那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到其他的地方的银行再贴一亿元出来。起码能够贴现80%。但问题是公司账户上有一亿元银行能否开出一亿元的承兑。很可能只有开出80%到90%的银行承兑出来。就是开出100%的银行承兑出来,那公司帐户上的资金银行允许你用多少还是问题。这就要看公司的级别和跟银行的关系了。另外承兑的最大的一个缺点就是根据国家的规定,银行承兑最多只能开12个月的。现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开6个月的。也就是每6个月或1年你就必须续签一次。用款时间长的话很麻烦。
第二种融资的方式是直存款。这个是最难操作的融资方式。因为做直存款本身是违反银行的规定的,必须企业跟银行的关系特别好才行。由投资方到项目方指定银行开一个账户,将指定金额存进自己的账户。然后跟银行签定一个协议。承诺该笔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挪用。银行根据这个金额给项目方小于等于同等金额的贷款。注:这里的承诺不是对银行进行质押。是不同意拿这笔钱进行质押的。同意质押的是另一种融资方式叫做大额质押存款。当然,那种融资方式也有其违反银行规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银行签一个保证到期前30天收款平仓的承诺书。实际上他拿到这个东西之后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银行进行再贷款的。
第三种融资的方式(第四种是大额质押存款)是银行信用证。国家有政策对于全球性的商业银行如花旗等开出的同意给企业融资的银行信用证视同于企业帐户上已经有了同等金额的存款。过去很多企业用这个银行信用证进行圈钱。所以现在国家的政策进行了稍许的变动,国内的企业现在很难再用这种办法进行融资了。只有国外独资和中外合资的企业才可以。所以国内企业想要用这种方法进行融资的话首先必须改变企业的性质。
第四种融资的方式是委托贷款。所谓委托贷款就是投资方在银行为项目方设立一个专款账户,然后把钱打到专款账户里面,委托银行放款给项目方。这个是比较好操作的一种融资形式。通常对项目的审查不是很严格,要求银行作出向项目方负责每年代收利息和追还本金的承诺书。当然,不还本的只需要承诺每年代收利息。
第五种融资方式是直通款。所谓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资。这个对项目的审查很严格往往要求固定资产的抵押或银行担保。利息也相对较高。多为短期。个人所接触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六种融资方式就是对冲资金。现在市面上有一种不还本不付息的委托贷款就是典型的对冲资金。
第七种融资方式是贷款担保。现在市面上多投资担保公司,只需要付高出银行利息就可以拿到急需的资金。
七、DEG融资策略
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DEG)是一家直属于德国联邦政府的金融机构,其主要目标是为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发展中国家及中、东欧的体制转型国家的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帮助。
DEG的投资项目必须是可盈利的,符合环保的要求,属于非政治敏感性行业,并能为该国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DEG的投资对象须具有专业化的管理,没有行政干预,管理层在相关行业至少有5年的经验。其总资产大致应大于1000万德国马克,并小于50亿德国马克,且在前两年盈利,有留存利润,并且营业利润(净收入/销售额)应大于5%。
八、申请世界银行IFC无担保抵押融资策略
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采用商业银行的国际惯例进行操作,投资于有稳定经济回报的具体项目。现在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开展工作,即向企业提供项目融资、帮助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及向企业和政府提供咨询和技术援助。IFC通过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的方式,帮助项目融通资金。IFC通过与外国投资者直接进行项目合作、协助进行项目设计及帮助筹资来促进外国在华投资。
九、融资租赁策略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及提供的规格,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一项供货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与其利益有关的范围内所同意的条款,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它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并且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授予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
融资租赁集融资融物于一身,是一种采用融物形式的融资方式,具有浓厚的金融业务色彩,因而被看作是一项与设备有关的贷款业务。
十、成立财务公司策略
根据我国的现行金融政策法规,有实力的企业可以组建财务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一种,可以发起成立商业银行和有关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申请人必须是具备一系列具体条件的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可以经营:吸收成员单位的本、外币存款,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成员单位发放本、外币贷款,对成员单位产品的购买者提供买方信贷等,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财务公司具体条件,决定和批准的业务。
十一、产业投资基金策略
投资基金是现在市场经济中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最早产生于英国,发展于美国。目前,全球基金市场总值达3万亿美元,与全球商品贸易总额相当。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利用境外投资基金已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一种新的有效手段。
投资基金的流通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基金本身随时赎回(封闭型基金);另一种是在二级市场上竞价转让(开放型基金)。
十二、重组改造不良资产商业银行策略
银行在我国可以算是特殊的政策性资源,企业完全可以抓住机会以银行资产重组的形式控股、兼并、收购地方性商业银行。银行资产重组,根据组织方式和重组模式的不同,可分为政府强制重组、银行自主重组;重组的措施可以是资产形态置换和现金购买。总之是力求控股银行,对控股银行进行股份制再改造,申请上市和开设国内外分行,筹措巨额资金以支持业内企业的发展,形成实质上的产业银行。
十三、行业资产重组策略
资产重组是通过收购、兼并、注资控股、合资、债权转移、联合经营等多种方式,对同行业及关联行业实现优势企业经营规模的低成本快速扩张,并迅速扩大生产能力和市场营销网络。
十四、资产证券化融资策略
资产证券化是传统融资方法以外的最新现代化融资工具,能在有效地保护国家对国有企业和基础设施所有权利益和保持企业稳定的基础上,解决国有大中型企业在管理体制改革中面临的资金需求和所有制形式之间的矛盾。
资产证券化能将流动性差的资产转变为流动性高的现金,并将未来预期的资产收益转变为当前实现的现金收入,通过资产负债表外融资改善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同时,利用资本市场、破产隔离和信用增级等措施,解决中国引进外资方面的问题,特别是使用增级技术更适合中国现状。
十五、员工持股策略
目前我国股份公司发行新股,为了反映职工以往的经营成果,可以向职工发行职工股。该公司职工股的数额不能超过发行社会公众股额度(A股)的10%,且人均不得超过5,000股;这部分公司职工股从新股上市之日起,期满半年后可上市流通。在公司上报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材料时,必须报送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的职工人数和职工预约认购股份的清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进行核查,以后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时有可能不再安排公司职工股份额。结合国外ESOP职工持股计划的成功之处,我们提出几个较为现实可行的职工持股方案:职工持股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可依《民法》等规定,成立具有法律意义的社会团体法人——内部职工持股会,并以职工持股会作为公司的一名法人股东。在该职工持股会中,内部职工持股须达到一定比例,比如20%以上。这种职工持股会能使职工资产在该公司改制并发行的股票上市后得到增值。
职工基金计划。公司的职工以现金出资组成一个基金,将基金资产委托专业投资公司运作。基金的运作可独立进行,也可与回购计划和职工持股计划结合进行操作。
扩展阅读:融资策略类型
1.激进型融资策略。采用这种策略,公司的全部长期资产和一部分长期性流动资产由长期资金融通;另一部分长期性流动资产和全部临时性流动资产由短期资金融通。
2.适中型融资策略。指对流动性资产,用短期融资的方式来筹措资金;对长期性资产,包括长期性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均用长期融资的方式来筹措资金,以使资产使用周期和负债的到期日相互配合。
3.保守型融资策略。采用这种策略,公司不但以长期资金来融通长期流动性资产和固定资产,而且还以长期资金满足由于季节性或循环性波动而产生的部分或全部临时性流动资产的资金需求。
❸ 如何获得每日自己设定的一些基金净值数据嵌入自己的网页中
参照方法:
把网页中的表格插入到excel中并定时更新的方法很简单,首先小编打开一个空白的excel表格。
在excel中选择数据-自网站。
❹ 哪里能找到大量的中国近几年并购案例啊
米塔尔并购华菱管线
2005年1月,作为华菱管线的控股股东,华菱集团与米塔尔钢铁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前者将其持有的华菱管线74.35%国有法人股中的37.175%转让给米塔尔。转让后,米塔尔与华菱集团在成为并列第一大股东。此后,随着国内钢铁行业新政策出台,明确规定外商不能控股国内钢铁企业的背景下。并购双方重新谈判,米塔尔钢铁公司同意其购入的股权减少
0.5%,以1%的股权差距屈居第二大股东。
凯雷收购徐工机械
2005年10月,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与国际投资机构凯雷投资集团签署协议,凯雷出资3.75亿美元现金购买徐工集团全资子公司———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85%的股权。由于徐工机械持有徐工科技43%的股份,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徐工科技的控股股东将变为凯雷投资。
拉法基控股四川双马
2005年11月,全球最大水泥企业拉法基公司与其合资公司拉法基瑞安水泥有限公司,以3亿元的价格完购四川双马投资集团。由于双马集团持有四川双马66.5%的股权。经过此次股权变更,拉法基瑞安将成为四川双马的实际控制人。
大摩、IFC投资海螺水泥
2005年12月,海螺水泥公告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海螺集团通知,海螺集团已与战略投资者MS Asia Investment Limited和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集团成员之一,下称IFC)签署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3200万股和4800万股国有法人股分别转让给MS和IFC。
阿赛洛入股莱钢股份
世界第二大钢铁商阿赛洛股份公司旗下全资企业———阿赛洛中国控股公司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在济南签署了《股份购买合同》,阿赛洛中国以约20.85亿元人民币收购莱钢集团所持莱钢股份35423.65万股非流通国有法人股,占莱钢股份总股本的38.41%。在收购完成后,阿赛洛中国与莱钢集团并列莱钢股份第一大股东。
中石化整合旗下A股公司
2006年2月,中石化发布公告称,以现金整合旗下石油大明、扬子石化、中原油气、齐鲁石化4家A股上市公司,以现金要约的方式收购旗下4家A股上市子公司的全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其中用于流通股部分的现金对价总计约143亿元。
Holchin B.V.吞下G华新
2006年3月,华新水泥公告称,将向其第二大股东Holchin B.V.定向增发16000万股A股。此前,拥有世界水泥市场份额5%的全球最大水泥生产销售商Holcim Ltd.通过全资子公司Holchin B.V.持有华新水泥8576.13万股B股,占公司总股本26.11%,是第二大股东,仅次于由华新集团27.87%的比例。华新水泥股改后,Holchin B.V.将成为其大股东。
海螺水泥拿下巢东股份
巢东股份2006年5月公告称,该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巢东水泥集团拟将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海螺水泥和昌兴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中,海螺水泥拟受让巢东集团持有的巢东股份3938.57万股;昌兴投资受让8000万股。
CVC或将控股晨鸣纸业
晨鸣纸业2006年5月公告称,同意亚太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VC Asia Pacific Limited)(代表其所管理的投资基金,以下简称“CVC”)以认购公司向其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对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晨鸣纸业将向CVC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将达50亿元。此次增发完成,CVC持股比例将达到42%左右,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文 琪)❺ 今年审计本科毕业从事什么
你的性别也很重要哦
如果你是女生那么从事财务方面的工作还是很适合的,而从事工科相关的工作就没有什么优势.如果你是男生那你的财务道路还是很艰苦的,因为初级的普通财务大多数企业喜欢招聘女生,因为女生心细而且胆子小,不太容易犯错误,好管理.男生从事财务工作就要高要求了,财务经理男的就比较多了,最好考注册会计师.
还有你是不是坐的住.因为财务人员大多数时间都对着电脑写写算算.
我觉得财务工作是一个稳定的但薪水不太高的工作.(高级的财务人员赚的很多,需要头脑)
而工科之类的工作象设计不稳定但有时赚一大笔.(需要灵感,个人能力)
这两类工作区别还是很大的.
不知道能不能帮助你,想从事什么还与你的兴趣有很大的关系,你感兴趣就不觉得枯燥了,也不觉得苦了.❻ 银行可以发行股票吗
当然可以,一点都矛盾,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规定是指业务范围,而发行股票是股份和股本金。
❼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有哪些
1.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13〕101号)
2.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函发〔1995〕079号)
3.储蓄存款利息免税(财税〔2008〕132号)
4.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税(财税〔2013〕5号)
5.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2008〕24号)
6.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财税字〔1994〕20号)
7.符合条件的房屋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09〕78号)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8.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07〕13号)
9.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字〔1998〕61号)
10.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12〕85号)
11.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3.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信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信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国税发〔1999〕58号)
14.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国税发〔1994〕089号)
15.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国税发〔1994〕089号)
16.托儿补助费(看当地标准),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国税发〔1994〕089号)
17.差旅费津贴(看当地标准),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国税发〔1994〕089号)
18.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国税发〔1994〕089号)
19.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看当地标准),其中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其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税函〔1999〕329号)
20.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06〕10号)
21.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06〕10号)
22.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06〕10号)
2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01〕157号)
24.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财税〔2001〕157号)
25.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6.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7.抚恤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8.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08〕8号)
29.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字〔1999〕267号)
30.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含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12〕40号)
3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32.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33.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34.见义勇为奖金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字〔1995〕25号)
35.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2007〕34号)
36.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00〕84号)
37.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03〕26号)
38.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财税〔2017〕46号)
39.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财税〔2017〕49号)
40.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殖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2004〕30号)
4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财税字〔1994〕20号)
4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财税字〔1994〕20号)
4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财税字〔1994〕20号)
44.对外国企业发给其在华人员的各种津贴,属于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范围的,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属于外国公司、企业发给其在华人员的公用款项,如差旅费津贴(住房费、交通费、邮电通讯费)、公用经费(办公费、广告费、业务上往来必要的交际费)等,由派遣公司、企业出具证明,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财税字〔1981〕第185号)
45.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46.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字〔1994〕20号):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47.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财税字〔1994〕20号)
48.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财税字〔1994〕20号)
49.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国税发〔2008〕60号)
50.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所得税法》)
51.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其中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财税〔2017〕39号)❽ 新加坡离岸金融市场的市场的构成
亚洲美元市场(ADM)和欧洲美元市场实际上是同一离岸金融体系的两个窗口,二者的发展原因基本类似,都是由于美国等国对国内金融业实行严格管制,使得美元资金流往境外而促成的。由于新加坡在地理位置上恰好处于伦敦和东京之间,同时新加坡当局也对亚洲美元市场的发展采取积极的态度,因而使亚洲美元市场得以迅速发展。
亚洲美元市场上进行交易的货币除美元外还有德国马克、英镑以及瑞士法郎等。由于美元的交易量最大,这个市场就被统称为亚洲美元市场(简称亚元市场)。
新加坡当局对亚洲美元市场采取隔离的态度,目的是建立分离型离岸金融中心。以后,这种隔离政策逐渐放松,从1981 年起、离岸银行可以通过货币互换在新加坡元和美元间进行套利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这种隔离。目前新加坡居民已可以在ADM 自由进行存贷活动。
亚洲美元市场的一大特点是银行间资金占了存款和贷款业务的绝大部分。据统计,到1987年,非银行客户存款只占17%,而银行同业存款的比重则上升到79%,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从欧洲美元市场流入,以弥补亚洲地区巨大的资金需求的。在资产方面,1971年以前非银行客户贷款在资产总额中只占很小比重,但到70年代以后,由于亚洲地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对资金需求也日益增加,对非银行客户的贷款开始稳步增长。总之,从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方面看,亚元市场都显示出区域性特点,亚太地区的客户日益依赖新加坡亚元市场筹集资金,同时也把资金投放于亚元市场上。
从期限上看,亚洲美元市场总体上是一个短期资金市场。如1987 年,资产总额中只有16.6%为一年期以上;而负债中一年以上的只占6.2%。亚元市场的另一个特点是利率波动频繁,而且基本上与纽约、伦敦等国际金融中心的利率同步变动,其存贷利差也与欧洲美元市场一样,比新加坡国内银行的利差小。
亚元存款证是亚元市场上的重要筹资工具,可以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大类。
固定利率存款证期限较短,通常为1年。第一笔固定利率存款证是由美国花旗银行于1970年发售的,此后固定利率存款证的发行不是很活跃,主要是因为国际金融市场的利率波动加剧而使固定利率存款证失去了吸引力。浮动利率存款证的期限多数是3年,最长5年。第一笔浮动利率存款证由日本第一劝业银行于1977年11月发售。在整个80年代,浮动利率存款证的发售活动活跃,成为银行筹集资金的一种普通金融工具。
浮动利率存款证的发行一开始采取排队方式(QueuingSystem)进行,但这种方式不利于发行人充分利用有利的市场条件,不利于吸引更多的筹资人,因而1980年浮动利率存款证的发行改为登记方式(Registration System),即发行者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即可在金融管理局登记,并在发行前一周及存款证到期后再通知金融管理局。
从亚元存款证的发行者来看,日本银行是最主要的发行人,占发行额的50%以上,其他发行者也主要来自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和地区,从面值货币看,美元面值的亚元存款证占了绝大多数,另外也曾发行过以特别提款权和日元、澳元等货币计值的亚元存款证。 亚元债券市场(The Asian Bond Market,ABM)1971年12月,新加坡发展银行由新加坡政府充当其担保人,推出总值1000万美元、固定利率为8.5%的10年期亚元债券。由此一个以新加坡为中心,和既有的短期亚元市场相辅相成的亚元债券市场开始形成。
亚元债券市场形成初期发展缓慢,这主要与当时世界经济衰退有关。直到1976年,亚元债券券市场的活动才开始趋于活跃,进入80年代后,亚元债券市场又有所突破,1980年至1987年共发行了120笔,发行金额累计达77.69亿美元。
日元债券市场的筹资者范围很广,包括工商企业、银行、金融机构、政府和地方组织等,从地理分布看,亚太地区的筹资者占了很大比重,其次,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欧美金融机构也渐趋活跃。1986—1993年,我国机构共在该市场发行6 笔亚元债券,发行金额总计6亿美元。
新加坡亚元债券的主要种类有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与可转股债券等,面值货币以美元为主,其他货币如德国马克、澳元、加拿大元等都曾用于亚元债券的发行。从发行期限看,一般地可转股债券期限较长,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期限较短。
亚元债券市场的一个不足之处是二级市场不完善。尽管二级市场上有美国银行及投资机构和日本的证券公司等作为造市者,但由于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多是交易商,国际性企业与基金管理机构参与交易的不多,而且欧洲金融机构也不积极支持亚洲发行的债券,因此二级市场的深度仍显不够。金融管理局曾有意识地增加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将债券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东京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其交易量很少。
1.发行亚元债券的有关文件。
在新加坡公开发行以新加坡元以外的货币计值的债券,通常要受3 种法规的规范,即公司法、证券业法和新加坡股票交易所挂牌条例。债券发行计划书是筹备发行过程中最重要的文件,计划书的准备也包括了其他文件的准备。计划书中主要对发行者的有关情况予以详尽披露;计划书中包括的其他文件主要有:
(1)认购协议。系债券发行经理与发行者之间的协议;
(2)经理协议。是债券发行经理之间的协议;
(3)包销协议。是债券发行经理与包销者之间就债券包销达成的协议;
(4)销售协议。发行经理与销售商就债券销售达成的协议;
(5)信托契约或财政代理协议。发行人与信托人或财政代理之间的协议;
(6)支付代理协议。对支付代理的职责加以明确;
(7)代理银行协议。代理银行是发行人指定的决定及公布债券利率水平的银行。代理银行协议则是发行人与代理银行间的协议;
(8)债券。债券上必须包含信托契约或财政代理协议中有关债券的条款。
外国机构发行债券的计划书内容,很难全部符合新加坡公司法的规定,但公司注册机构可以豁免发行人全盘遵守。因此,发行人的法律顾问应在计划书拟定后向注册机构提出若干豁免申请,同时向财政部提交申请,请其宣布发行人为依法规定的公司。
2.发行亚元债券的程序。
亚元债券的发行涉及面广,手续复杂,所需时间也相应较长。一般来说,从正式准备发行到实际发行,需7 个星期左右。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周:发行人选择一家金融机构为牵头经理,并与其协商下列事项:
发行时间表、经理团的组成、选择信托人、支付代理、挂牌场所、挂牌代理及印刷商,草拟计划书;由牵头经理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申请注册、与证交所洽商挂牌、向发行人递交初步包销邀请名单;
第二周:准备计划书、认购协议、经理协议、信托契约或财政代理协议、包销协议及支付代理协议;牵头经理起草邀请电传及说明信等文稿,发行人及包销团与信托人或财政代理就信托契约或财政代理协议进行磋商;
第三周:发行人与牵头经理将经修订的初步计划书及其他文件呈交公司注册官,以办理注册手续;向证交所申请挂牌;最后确定经理团或包销团名单;
第四周:研究市场状况及债券期限;从公司注册官处取回已注册的初步计划书及其他文件;向欧洲清算系统(Euroclear)或塞德尔(Cedel)申请结算代码;
第五周:分发初步计划书、包销及销售协议,说明信等;向新闻媒介发布新闻;
第六周:总结认购额,进行分配;印制最后定稿的计划书并呈交公司注册机构和证交所;印刷债券;举行签署仪式;
第七周:确定利率生效日、付款日,由信托人或财政代理派送债券;发布债券发行公告。
3.亚元债券的上市。
亚元债券要在新加坡股票交易所挂牌交易,必须向交易所申请批准。申请时要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列明债券及发行人的基本资料;此外还要呈送债券样本、认购协议、代理银行协议、信托契约或财政与支付代理协议,发行人和担保人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文件的副本。
新加坡股票交易所要求申请挂牌的债券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债券持有人不少于200 人;
(2)发行人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5000 万新元;
(3)发行人最近3 年税前收入累计不少于54 万新元;或最近3 年中任何1 年的税前收入不少于18 万新元;
(4)发行人须按公司法规定公布发行计划书;
(5)假如订立信托契约,必须与公司法中有关条款相符,除非发行人已被宣告为依法规定的公司;
(6)在新加坡必须有一个支付代理。❾ 在股票发行中公募与私募的区别
公募与私募的区别:
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除了一些基本的制度差别以外,在投资理念、机制、风险承担上都有较大的差别。
一、首先,投资目标不一样。公募基金投资目标是超越业绩比较基准,以及追求同行业的排名。而私募基金的目标是追求绝对收益和超额收益。但同时,私募投资者所要承担的风险也较高。
二、其次,两者的业绩激励机制不一样。公募基金公司的收益就是每日提取的基金管理费,与基金的盈利亏损无关。而私募的收益主要是收益分享,私募产品单位净值是正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取管理费,如果其管理的基金是亏损的,那么他们就不会有任何的收益。一般私募基金按业绩利润提取的业绩报酬是20%。
三、此外,公募基金在投资上有严格的流程和严格的政策上的限制措施,包括持股比例、投资比例的限制等。公募基金在投资时,因为牵扯到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募的操作受到了严格的监管。而私募基金的投资行为除了不能违反《证券法》操纵市场的法规以外,在投资方式、持股比例、仓位等方面都比较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