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批准文号
1. 关于化妆品批准文号
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或者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并且可以责令该企业停产或者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 如何查询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查询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方法:
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数据库或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的网上数据库查询化妆品批准文号等信息。
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或经营进口的化妆品都必须取得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特殊用途化妆品文号格式:“国妆特字G0000××××”或“卫妆特字(0000)××××号”,进口化妆品文号格式:“国妆(或+备)进字J0000××××”或“卫妆(或+备)进字(0000)第××××号”。“国”字号的化妆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卫”字号的化妆品由卫生部批准。公众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数据库或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的网上数据库查询化妆品批准文号等信息。
3.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和批准文号一样吗
不一样,生产许可证号是国家部门给予的生产许可。批号一般来说生产厂家可自定。
首先要打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选化妆品,再点化妆品查询
4. 现在在淘宝店铺发布化妆品一定要有批准文号,该怎么办
淘宝店铺发布化妆品一定要有批准文号
(4)化妆品批准文号扩展阅读:
国产和大贸进口的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包装须包含中文化妆品标签,涵盖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委托加工的实际生产加工地(国产),原产国或地区和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进口、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制使用日期、化妆品全成份表、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国产)、备案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特殊用途化妆品)。
(二)凡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有要求或根据化妆品特点需要时,应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标注安全警告用语。
(三)供消费者免费使用并有相应标识(如赠品、非卖品等)的化妆品,可以免除标注净含量,化妆品全成份表,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国产)、备案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特殊用途化妆品)。
(注:以上要求均来源于《GB 5296.3-2008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具体要求建议自行参阅相关标准。)
5. 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在哪办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一次进口护肤品是需要做化妆品SFDA备案的,备案周期在4--6个月左右
1. 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2. 产品配方
3. 功效成份、使用依据及功效成份的检验方法(特殊用途化妆品)
4. 生产工艺及简图 5. 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6. 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 产品包装(含产品标签)
8. 产品说明书
9. 受委托申报单位应提交委托申报的委托书
10.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11. 可能有助于产品审评的其它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完整产品样品小包装3件;
护肤品进口必须注意事项:
1:必须要签订进口代理合同
2:在没有出具的卫生证书之前,货物应一直存放于(监管)仓库,不得销售。若使用我司抬头与客户双抬头申报,并先放货给到客户,我司应收取保证金,并让客户书面承诺不得销售相关货物。若货物检测不合格,而客户擅自销售该批货物,则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客户方全部承担。
6. 如何查特殊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
应该都不一样,这完全是不良厂家的伎俩,用一个许可,生产多种产品,
这种东西多见于网络欺诈,你要多小心!不要轻信广告!
7. 化妆品哪些批准文号是必须有的
卫妆准字,这是一定的
如果进口,会有卫妆进字
当然了,象防晒产品,美白产品,是特殊性的化妆品
会有卫妆特字,
8. 进口化妆品批文号是什么意思
进口化妆品批文号,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下发的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批文。
9. 有的化妆品上有一些特殊的批准文号,哪些化妆品需要办理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
需要办理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分为九个类别,分别包括:育发类、染发类、烫发类、脱毛类、美乳类、健美类、除臭类、祛斑类(新增美白)和防晒类,俗称的九大类特殊化妆品。
特殊化妆品需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hin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简称:CFDA)颁发的正规上市证明后方可合法销售和使用。
特殊化妆品里国产特殊化妆品及进口特殊化妆品的编号也有区别,具体如下:
(1)CFDA针对国产特殊化妆品颁发的上市证明其载明的批准文号以“国妆特字G+4位年号+4位编号”为准。
(2)CFDA针对进口特殊化妆品颁发的上市证明其载明的批准文号以“国妆特进字J+4位年号+4位编号” 编写。
(9)化妆品批准文号扩展阅读:
美白化妆品纳入祛斑类化妆品管理
目前,市场上大部分宣称有助于皮肤美白增白的化妆品,与宣称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作用机理一致。为控制美白化妆品的安全风险,决定将其一并纳入祛斑类化妆品管理。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国产或进口美白产品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生产企业应按照《美白化妆品管理要求》(附件2)进行产品注册申请。
已经受理的美白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原有规定继续审查核发备案凭证,并督促企业及时补充完成相关检验项目及资料后,按特殊用途化妆品类别重新申报。
已经取得备案凭证的美白产品,未按通告要求重新申报并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证书的,自2015年6月30日起,一律不得生产或进口。
仅具有清洁、去角质等作用的产品,不得宣称美白增白功能。已经取得备案凭证的,应向原备案管理部门提出名称及标签变更申请,原产品包装可使用至2015年6月30日,相关产品可销售至其保质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