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假期多少天
1. 劳动法规定 流产给几天假
国家统一规定流产产假是15天或者42天,《劳动法》没有相关规定。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1)流产假期多少天扩展阅读
产假工资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1、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 流产有几天法定假期
1、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2、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以下是相关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 国家规定小产假期多少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为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2年4月28日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拓展资料:
怀孕,指哺乳类雌性(包括人类)在体内有一个或多个胎儿或胚胎。 人类的妊娠是哺乳动物中研究的最详细的。人类的妊娠从最后一次月经到分娩持续大约40星期(从排卵算起是38周)。分娩是生产的术语。许多社会以及法律将妊娠分为三期。怀孕初期有很高的流产机率。中期开始胎儿就发展到可以跟踪监测。后期胎儿就开始有母体外存活能力。由于这个能力,许多法律和习俗就视这时期的胎儿为个人。
4. 国家规定人工流产是多少天假期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一般规定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5. 劳动法规定小产能休假多久
劳动法对这个没有规定,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有相关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5)流产假期多少天扩展阅读:
流产请假被拒的背后是劳动权益流产
长期以来,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地位不平等的语境下,处于相对弱势的劳动者通常都不会因为请假这些小事与单位或领导闹不和,毕竟自己还得继续靠单位发工资过日子,得罪了,日子终究是不好过。
可以想象,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假期,一些单位都可以剥削,遑论平时因为一些事情向单位请假了。2012年就有媒体报道,在厦门工作的傅女士因为出现“先兆流产”而想请假几天,在被单位几位领导拒绝后,傅女士不得不坚持上班,最终导致在上班过程中流产。
因此,尽管国家乃至各地方颁布的一些法律法规从精神上更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与时俱进,并且用人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及其法律义务也得到了强化。但离全面、公平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仍任重而道远。
近年来,中国女职工队伍不断壮大,占职工总数的42.7%,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对象、利益诉求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如何让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更明确、更具体,标准更科学,显然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6. 流产假是国家法定假吗,有几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