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什么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能的局级单位,隶属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属地政府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一个政府机构,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督、管理、执行职能。具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落实、社会福利的管理、监督,社会劳动力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⑵ 街道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一个地方吗
这是两个地方。
人力资源保障局,是一个更大的机构,而街道办通常只是一个较小的地区性街道的办事窗口。
⑶ 社保中心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什么区别啊
一、单位级别不同。社保局,属于人社局下属一个直管局,是上下级的隶属关系。
比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深圳市社保局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行政事务机构,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管理。
二、职能不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
1、承担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及其市场的责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促进就业工作,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2、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3、负责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指导监督社会保险局对于社会保险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
社保局职能:
1、组织实施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参保方案;
2、负责各险种基金的征收、待遇审核、支付、服务工作;
3、负责推进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工伤认定工作,并监督用人单位对其非参保工伤员工按规定偿付工伤待遇;负责参保员工的工伤救治和伤残康复管理。
三、管理不同。
一般来说,社会保险事业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规格低半格或一格,主要从事社会保险扩面缴费、待遇审核发放。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制订政策。
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什么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事业单位,由人事局和劳动局合并,管理劳动者和社会保障。
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都有哪些机构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就业促进中心、 人才交流中心、 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外地劳动力管理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中心、 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 浦东新区工伤认定事务管理中心!
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属于什么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行政单位。所属是事业单位。
1、行政单位的定义: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如公安局、工商局、税务局、人社局等。
2、事业单位的定义: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活动并以非盈利性为主的社会服务组织。同时部分事业单位也同时是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如医院、学校等。
3、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区别:(1)内涵不同——行政单位是国家机关,而事业单位是社会服务组织。(2)担负的职责不同——行政单位是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指挥;而事业单位是为了社会的公益目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活动。(3)编制和工资待遇的来源不同——行政单位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行政经费负担。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事业经费负担。事业单位由全额拨款的,有部分拨款的,还有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行政单位人员的工资按《公务员法》由国家负担,而事业单位则根据不同的管理模式实行不同的待遇。
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行政单位,其下属机构编制为事业编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由原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整合而成,为县级以上政府下属部门,属于行政单位,但其下属机构则为事业编制,比如:劳动保障数据技术与管理中心。
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通常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
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⑴编制员额的规定;
⑵各职位(岗位)的名称、设置以及领导职数的规定;
⑶各类人员的比例结构的规定;
⑷人员配备的质量要求。
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职能是什么》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县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人员调配和政策安置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定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手续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做些什么工作的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区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人才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负责技工学校管理,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9)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扩展阅读
关于民办教育的职责分工。民办实施高级中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区民办实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学校和培训机构,由区教育局审批和管理;
民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术培训的学校及培训机构和技工学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和管理;对涉及多个办学层次的民办学校,由负责审批高层次学校的审批机关统一受理,并征求其他层次审批机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