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1.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转变
1.将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2.将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3.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4.取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的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管理职责,工作由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承担。 1.将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职责下放到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2.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经营范围为“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医疗器械零售连锁”、“各类医疗器械”的除外)职责下放到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3.将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登记职责下放到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1.将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划入新组建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将原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新组建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新组建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强制检验职责,医疗器械强制性认证职责,划入新组建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将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职责,划入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增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放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
2.增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放的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职责。
3.增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放的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职责。
4.增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放的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职责。
5.增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放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职责。 1.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社会共治格局。
2.强化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完善药品标准体系、质量管理规范,优化药品注册和有关行政许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药品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
3.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技术保障体系,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4.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加强食品药品执法能力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推动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2. 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督局电话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察局电话63356600
然后上海各个区还有分局的电话,投诉者打电话到总局时,食品安全局人员会转接给分局的工作人员
3.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单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情报研究所
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中心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
上海市浦东食品药品检验所
上海市徐汇食品药品检验所
上海市松江食品药品检验所
上海市金山食品药品检验所
上海市闸北食品药品检验所
上海市青浦食品药品检验所
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自贸区分中心
4. 谁能告诉我“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怎样查询质量负责人考试成绩
http://www.shfda.gov.cn/gb/node2/node3/index.html你可以上去看看!
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是什么
网页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 是国务院综合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直属机构,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
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2013年3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改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这意味着这一新组建的正部级部门正式对外亮相,食品安全过去多头分段管理的"九龙治水"局面结束。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6. 上海怎么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流程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上海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是否有实际场地, 如果有实际场地需要先核验场地,审查装修图纸,厨房和餐厅面积,水槽锅灶桌椅摆放位置。 一般申请周期一到二个月,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意义上是要实地场地注册,食品分餐厅、预包装食品、冷冻冷藏、散装食品、乳制品、保健品、牛羊肉、酒类等等,每种性质不一样办理时间和要求也不一样。
上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般在一个月左右。一般食药监部门会上门看场地。企昊可以提供部分食品注册虚拟地址。
一、注册食品公司的条件:
上海注册食品公司资金因为认缴制的原因,已经没有要求了。但是注册食品公司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因为是后置许可,可以在营业执照下来时办理,也可在公司注册完成后办理。
二、食品公司注册流程:
工商核名->签署工商材料->工商登记->开基本户->税种核定并购买F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注册费用
上海注册食品公司费用一般由办理三证等的政府规费、开户费及代理服务费,这其中代理服务费可商讨(我公司代理服务费1000元起),具体费用可以拨打我们企昊办理食品的电话咨询。
四、上海注册食品公司经营范围示例:
一。农产品、粮油、畜禽产品、乳制品、水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加工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饮料、酒类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上述商品的进出口、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及其相关的配套业务;农副产品的收购(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二。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饮料、服装、化妆品、饰品、工艺礼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及商务信息咨询。(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机构领导
阎祖强(局长、党委书记,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分管工作:负责市局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规划财务处(审计)。
赵英(党委副书记)
分管工作:协助阎祖强同志做好党建、党风廉政、干部队伍建设、群团工作,负责保密工作,负责直属机关党委工作,联系局科技情报研究所。
衣承东(副局长、党委委员)
分管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方面工作,负责医改相关工作,分管药品化妆品注册处、药品化妆品监管处、医疗器械注册处、医疗器械监管处,联系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周书庆(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政风行风建设、举报和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监察室,联系市投诉举报受理中心。
顾振华(党委委员、副局长,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分管工作:负责食品安全方面工作,负责协调与市卫计委的相关工作,分管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餐饮监管处,联系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
彭建忠(党委委员、副巡视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分管工作:协助阎祖强同志做好市局日常工作,负责干部、培训、对口支援、督导、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办)、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工作处),联系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
周群(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分管工作:协助衣承东同志做好药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负责食品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查处药化和医械重大违法行为,分管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处(网络药品监管处)、稽查处,联系局认证审评中心。
许瑾(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负责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改革、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建设、食品药品科技发展规划、检验检测单位能力建设,分管政策法规(国际合作)处,联系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徐徕(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协助衣承东同志做好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以及局政务公开工作,分管新闻宣传处,联系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8. 请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办公地址:上海市河南南路288号 邮编:200010联系电话(总机):63356600 传真:63558611
9. 上海药监局的举报号码是多少
上海药监局没有公布举报号码,可以拨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举报投诉联系方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七层,邮编100036
投诉举报事项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诉举报电话:12331
上海药监局的联系信息: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邮编:200003
咨询电话:021-23111111。
(9)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扩展阅读:
上海药监局的部分职责:
(一)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三)负责本市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含餐饮业、食堂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市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制定本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受理、处理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
(四)负责本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化妆品生产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审查,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交易的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
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制定地方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0.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三)负责本市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含餐饮业、食堂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市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制定本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受理、处理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
(四)负责本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化妆品生产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审查,负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交易的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制定地方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五)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风险监测工作。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验和监督性抽验计划,组织实施并发布质量(抽检)公告。建立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开展上市后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再评价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
(六)负责制定本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本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八)负责制定本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相关诚信体系建设。
(十)承担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本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督促检查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十一)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