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辞退员工
⑴ 如何用员工持股平台实现股权激励
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进行股权激励没有法律障碍,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可行。以员工持股计划作为激励方式进行股权激励可以由大股东自愿赠予股票或非公开发行股票作为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且激励计划管理机构可以是公司内设机构,也可以委托外部机构、管理。
1、概念
对于我们创业者来说,不需要知道这么专业的定义,在此注意两大要素:在母公司之外建立企业或公司,这个企业或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部分股权;一大目的:以员工激励为目的。
可能有伙伴们会问:是所有的员工都需要把她放在员工持股平台当中吗?不是。只需要把对您公司有价值、有贡献、有资源、很重要的员工放进来,您可以直接称呼他们为元老。
2、构成员工持股平台的条件
(1)员工不能直接持有母公司股权,必须间接持有
(2)只有正式员工才能参与股权分配,实习生、兼职、非公司内部人员不可以参与
(3)用于员工激励的股份不能继承,而且公司需要对其交易设置好限制条件
(4)被激励员工不能参与母公司的决策(最多是可以选出员工代表参与)
(5)持股的员工是通过二次利润分配参与母公司的分红。
一次利润分配,是当母公司产生了利润之后,在约定的固定时间(一般为每年末)由员工持股平台先进行利润分配;二次利润分配,是在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分配完母公司利润之后,再按照被激励员工所占股份份额进行分红。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7年专注于股改一件事。
⑵ 如何巧妙的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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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当辞退是因为业绩不佳时
1、和直接主管共同出面
由于被辞退员工的直接主管对他最熟悉,也最有发言权,因此,可以由HR邀请直接主管共同和员工谈话,并拿出员工的业绩记录,确保谈话更具备说服力。
2、准备好法律依据
在辞退之前,根据劳动合同规定计算出补偿,员工每服务一年还可以多给一个月的薪水补偿,另外,HR还可以在权限范围内向高层申请给予员工更多补偿金。
3、帮助员工理解辞退原因
如果情况允许,HR还可以从对方角度去思考,和被辞退的员工一起讨论被辞原因,这样能够让对方感受到企业应有的关照,适当时候,HR还可以给对方一定的帮助,例如帮助推荐工作、写介绍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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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因公司效益问题而辞退
并非只有中小公司才会出现这种情况,事实上,即使是世界500强企业,也有可能出现因为绩效问题而裁员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HR必须先制订出全面沟通计划。这个计划的步骤包括:
1、战略上,先和所有可能被辞退员工进行非正式渠道的沟通,告诉他们公司目前面对的困境、可能的走向,给他们一定的心理暗示。
2、细节上,和所有需要辞退员工的部门经理共同制定出辞退员工的时间表,确定辞退批次。
3、制定出辞退补偿政策,并和管理层、财务部门进行沟通,确定出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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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规劝式辞退
这种辞退方式最为“隐蔽”,具体操作方法是在接到公司高层要求的辞退名单之后,找到其中每个人单独谈话,并明确告诉他们,公司因为某些原因,而确定不会再雇佣他们。但如果明确辞退他们,会引起内部的动荡,同时也考虑到他们的职业荣誉,不如尽早自动辞职,对双方都会有利。
采取这种方法,通常是针对那些企业中层管理者,或作出过一定贡献的老员工。在谈话过程中,HR应该推心置腹地告诉他们,自己在这件事情中也实属无奈,无法表达个人对其的支持,这样,规劝式辞退不仅能达到辞退员工的目的,还很可能为HR个人未来的职业发展带来良好社会资源。
⑶ 美容连锁企业高管在获得限制性股票后,在这段限制期内,如果被开除或离职了,他的股票会被公司没收么
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更多关于股权激励的相关问题可以查阅中国股权激励第一人薛中行博士的相关著作,会得到解答。
⑷ 因违反纪律被开除的员工开除后股票是否被公司收回
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
⑸ 非上市股权激励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你的提问,经股网的专家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一、确定股权激励对象
从人力资本价值、历史贡献、难以取代程度等几方面确定激励对象范围。根据这个原则, 股权激励对象被分成了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是核心层,为公司的战略决策者;
第二层面是经营层,为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位的管理者;
第三层面是骨干层,为特殊人力资本持有者。
二、确定股权激励方式
股权激励的工具包括权益结算工具和现金结算工具,其中,权益结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这种激励方式的优点是激励对象可以获得真实股权,公司不需要支付大笔现金,有时还能获得现金流入;缺点是公司股本结构需要变动,原股东持股比例可能会稀释。
现金结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计划、利润分红等,其优点是不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原有股东股权比例不会造成稀释。缺点是公司需要以现金形式支付,现金支付压力较大。而且,由于激励对象不能获得真正的股权,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有所影响。
确定激励方式,应综合考虑员工的人力资本价值、敬业忠诚度、员工出资意愿及公司激励力度等方面。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之上,可考虑如下激励方式:
对于人力资本价值高且忠诚度高的员工,采用实股或期股激励方式,以在员工身上实现经营权与所有权的统一;
对于不愿出资的员工,可以采用分红权激励和期权激励,以提升员工参与股权激励的积极性。
上述激励方式并非一成不变,在结合公司与激励对象现实需求的基础上可灵活运用并加以整合创新,设计出契合公司实际需求的激励方案。
三、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
针对现金结算类的股权激励方式,不涉及公司实际股权激励,故不存在股份来源问题,以下仅就权益类股权激励方式中的股份来源进行如下阐述:
一是原始股东出让公司股份。如果以实际股份对公司员工实施激励,一般由原始股东,通常是大股东向股权激励对象出让股份。根据支付对价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情形:其一为股份赠予,原始股东向股权激励对象无偿转让一部分公司股份(需要考虑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问题);其二为股份出让,出让的价格一般以企业注册资本或企业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
二是采取增资的方式。公司授予股权激励对象以相对优惠的价格参与公司增资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在股权转让或增资过程中要处理好原始股东的优先认购买权问题。公司可以在股东会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表决时约定其他股东对与股权激励有关的股权转让与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股权激励的资金来源
在现金结算的情况下,公司需要根据现金流量情况合理安排股权激励的范围、标准,避免给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资金压力。而在权益结算的情况下,除公司或老股东无偿转让股份外,股权激励对象也需要支付一定的资金来受让该部分股权。根据资金来源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激励对象自有资金。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激励对象是以自有资金购入对应的股份。由于员工的支付能力通常都不会很高,因此,需要采取一些变通的方法,比如,在股权转让中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而在增资中则可以分期缴纳出资或者由大股东提供借款方式。
二是提取激励基金。为了支持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公司可以建立相应基金专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用于股权激励。公积金既可以用于现金结算方式的股权激励,也可以用于权益结算方式的股权激励。
五、确定股权激励周期
若要产生长期激励效用,股权激励需要分阶段进行,以确保激励对象的工作激情能够得以延续。
一般可以将股权激励的授予期设为3年,例如针对期股方式,可按3:3:4的比例,每年1次,分3次授予完毕,同期股权的解锁及期权的兑现亦分3年期实施,这样,一项股权激励计划的全部完成就会延续6年;针对利润分红激励方式,每年进行1次分红,同时由公司存留一定比例的分红份额,待第3个年度返还,并以此类推。
之所以采用上述机制,其原因在于,在激励的同时施加必要的约束——员工中途任何时刻想离开企业,都会觉得有些遗憾,以此增加其离职成本,强化长期留人的效用。
六、确定退出机制,避免法律纠纷
为规避法律纠纷,在推行股权激励方案前应事先明确退出机制。针对不同的激励方式,分别采用不同的退出机制。
(一)针对现金结算类激励方式,可从三个方面界定退出办法:
1.对于合同期满、法定退休等正常的离职情况,已实现的激励成果归激励对象所有,未实现部分则由企业收回。若激励对象离开企业后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则未实现部分也可予以保留,以激励其能继续关注公司的发展。
2.对于辞职、辞退等非正常退出情况,除了未实现部分自动作废之外,已实现部分的收益可归属激励对象所有。
3.若激励对象连续几次未达到业绩指标,则激励资格自动取消,即默认此激励对象不是公司所需的人力资本,当然没有资格获取人力资本收益。
(二)针对权益结算类激励方式,可从以下三方面界定相关退出办法:
针对直接实股激励方式,激励对象直接获得实际股权,成为公司真正的股东。要根据股权激励协议约定的强制退出条款而要求激励对象转让股权存在较大困难,需要明确以下事项:
1、关于强制退股规定的效力
在激励对象取得公司实际股权后应当变更公司章程,章程对公司及股东均有约束力。变更后的章程应规定特定条件满足时某股东应当强制退股,该规定可以视作全体股东的约定。在该条件满足时,特定股东应当退股。
同时应注意在公司存续过程中修改章程,并规定强制退股条件,则要分别情况看待。对于赞成章程修改的股东来说,在他满足强制退股条件时,章程的规定对他有效;对于反对章程修改的股东来说,即使章程已通过,强制退股的规定对他不具有效力。
在此应注意:股东资格只能主动放弃,不能被动剥夺。章程或激励协议通过特殊约定强制退股条款,可能因违反法律关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无效,对激励对象仅起到协议约束的效果。
2、退股的转让价格或回购价格
股权激励协议中一般规定了强制退出的股份的转让价格/回购价格计算方法。退出股份价格经常约定为激励对象原始购买价格或原始购买价格加利息的作价。但资产收益是股东的固有权利,不能被强制剥夺,资产收益体现在利润分配、剩余资产分配和转让股份获益三方面。股东退股有权以市场价值作价。再者,在公司亏损时,如再以原价或原价加利息作价,则对其他股东不公平或涉嫌抽逃。
因此,在股权激励设计方案中对退股的转让价格约定为公司实际账面净资产价值或市场公允价值较为妥当。
3、协议能否规定只向特定股东转让
上述规定往往会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也是股东的固有权利,非经其事先同意,不得被剥夺。因此在股权激励协议中约定或另行出具其他股东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以上就是经股网的专家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股网,一家以股权为核心内容的企业家股权门户网站。
⑹ 请问股权激励是怎么回事,对股价有何影响;
股权激励,也称为期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
股权激励主要是通过附条件给予员工部分股东权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识,从而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从而帮助企业实现稳定发展的长期目标。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股票价格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影响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业绩提升的预期,一个是影响上市公司的实际业绩。
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初期,股权激励计划强化了投资者对公司业绩提升的预期,对股价的积极影响较大。数据显示,大多数公布股权激励预案的公司股价涨幅都大于同类或同板块的升幅。另外,不同的股权激励工具对股价的影响不同。我们认为,运用股票期权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未来股价上市空间大于运用限制性股票的公司。
(6)限制性股票辞退员工扩展阅读:
股权激励的作用
一、建立企业的利益共同体
一般来说,企业的所有者与员工之间的利益是不完全一致的。所有者注重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投资收益,而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受雇于所有者,他们更关心的是在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和个人收益。
二者价值取向的不同必然导致双方在企业运营管理中行为方式的不同,且往往会发生员工为个人利益而损害企业整体利益的行为。实施股权激励的结果是使企业的管理者和关键技术人员成为企业的股东,其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趋于一致,因此有效弱化了二者之间的矛盾,从而形成企业利益的共同体。
二、业绩激励
实施股权激励后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成为公司股东,具有分享企业利润的权力。经营者会因为自己工作的好坏而获得奖励或惩罚,这种预期的收益或损失具有一种导向作用,它会大大提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员工成为公司股东后,能够分享高风险经营带来的高收益,有利于刺激其潜力的发挥。这就会促使经营者大胆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采用各种新技术降低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
三、约束经管者短视行为
传统的激励方式,如年度奖金等,对经理人的考核主要集中在短期财务数据,而短期财务数据无法反映长期投资的收益,因而采用这些激励方式,无疑会影响重视长期投资经理人的收益,客观上刺激了经营决策者的短期行为,不利于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引人股权激励后对公司业绩的考核不但关注本年度的财务数据,而且会更关注公司将来的价值创造能力。
此外,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股权激励不仅能使经营者在任期内得到适当的奖励,并且部分奖励是在卸任后延期实现的,这就要求经营者不仅关心如何在任期内提高业绩,而且还必须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以保证获得自己的延期收人,由此可以进一步弱化经营者的短期化行为,更有利于提高企业在未来创造价值的能力和长远竞争能力。
四、留住人才,吸引人才
在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企业稳定和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实施股权激励机制,一方面可以让员工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另一方面,当员工离开企业或有不利于企业的行为时,将会失去这部分的收益,这就提高了员工离开公司或“犯错误”的成本。因此,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企业留住人才、稳定人才。
另外,股权激励制度还是企业吸引优秀人才的有力武器。由于股权激励机制不仅针对公司现有员工,而且公司为将来吸引新员工预留了同样的激励条件,这种承诺给新员工带来了很强的利益预期,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可以聚集大批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