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股票期权授予的条件
㈠ 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时间有何要求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二、对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一)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0号)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废止。
......
六、本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㈡ 什么是员工股票期权对员工有什么好处
一、要知道股票期权是什么
股票期权是在未来一个时间节点以一个协议具体价格(与未来的某个日期的价格无关)购买一个具体数量的公司股票份额的权利。如果命运微笑着向你招手,协议具体价格远远低于未来某个日期(也称为行权日)的股票价格,这就意味着你的财富大幅度增加,成为了百万或千万富翁。
这是不是很刺激啊,这种游戏规则是不是也很吸引人呢?但这种游戏规则需要进行科学地设计、测算,要不然,员工又如何会暗送秋波呢,投资方也不会去轻易抛出橄榄枝的。
你也许听说过一个术语即员工股票期权(Employee Stock Option),比股票期权更具体,这在易得咨询向客户提供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的实际案例里更明显、更具体,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后台留言或直接联系我们。
你可能会有一个问题:不是公司的员工可以按股票期权的方式吗?答案是可以的。当然,是指一群与公司有特殊关系的人,如你的客户、供应商等。
一个完整、科学的股权激励方案(Incentive Stock Options)包括着员工的薪酬和奖金数据测量、股权带来的收益、股权工具的最优组合、各类协议、绩效指标的设计等,要考虑到客户公司的行业环境、财务情况、客户分析、员工的能力分析,最终通过股权激励方案对少部分或全体员工进行激励,让公司产生最好的绩效。
㈢ 什么是期权,员工期权奖励只有上市公司可以做么
期权(Options)是一种选择权,期权的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就获得这种权利,即拥有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的价格(执行价格)出售或购买一定数量的标的物(执行价格)出售或购买一定数量的标的物(实物商品、证券或期货合约)的权利。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卖方必须按期权合约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相反,买方可以放弃行使权利,此时买方只是损失权利金,同时,卖方则赚取权利金。总之,期权的买方拥有执行期权的权利,无执行的义务;而期权的卖方只是履行期权的义务。
期权,就是对未来的一种选择权利。当未来价格对您有利时,您就执行权利;不利时,可以放弃权利。
规范化的股票期权方案应包括:受益人的范围、股票的数量、股票的分配依据、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行权价格的设定、认股权的有效期限、股票期权的等待期限等。由于股票期权是一个严密和庞大的项目,所以不可避免的涉及税收、会计、股票期权的计划与股东的利润摊薄、行权股票来源等要选择和必须面对的问题。
1、 公司要成立一个专门的薪酬委员会,负责全面实施,该委员会有权决定每年的股票期权额度、受益人、时机的选择及出现突发事件时对股票期权计划进行解释或做出重新安排。
2、 受益人范围的安排。据最近一家人力资源顾问公司以国内的高科技企业、跨国公司对国内员工给予期权的调查,受益人范围仅限于企业的经营者、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这与国外的情况有所不同。
3、 股票期权的分配依据。按照岗位、学历、工作业绩的不同,对每个人的进行评分,并按照其得分在全体受益人总分中的比例进行期权的分配。
4、 股票期权的数量。一般来讲,用于期权计划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5、 股票价格的确定,以公司与受益者签定股票期权合同当天的前一个股票的平均市价或前五天的交易日平均价的较低价格为基准,对于新上市的公司,没有多少市场价格可以参考,可以以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为行权价格。
6、 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可以一次全部授予,也可以根据受聘、升职、每年的业绩考核,根据公司当年整体业绩来决定适合股票期权的数量。
7、 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一般股票不能在授予后立即执行,正因如此它才被视做是对受益人长期的激励措施。90年代初实行的内部职工股与之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公司的股票刚一上市,公司的职工马上把股票抛出去,这部分风险收入,没有风险,也不会将员工的利益与企业长期的经营联在一起,起不了长期激励的作用。
8、 股票期权的实施,如果股票期权的有效期是十年,在公司上市前不允许行权,公司上市后,可以行权,行权的数量可以采取匀速时间表,也可以采取加速时间表,如果采取匀速时间表,每年可以行权10%
9、 行权时机的选择,期权的受益者中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只能在"窗口"期,即年报或中报公布收入和利润等指标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开始至六月、十二月的第十天为止,因为他们比普通的受益者掌握更多的信息,其它人不受这个限制。
10、 股票期权的结束条件,员工如果自愿离开,可以对持有的股票期权可行权部分行权,当管理者或员工违反法律等,公司有权收回认股权未执行部分。 授予,以获受人在通知单上签字为证。获受人可在期权允许的限额内自行决定行使数量,并有权决定是长期拥有还是在市场上抛售以期权所认购的股票。
通常情况下,股票期权不可在授予后立即执行,获受人只有在股票期权的授予期结束后,才能获取行权权。行权权一般是按照授予时间表分批进行,行权权的授予时间表因公司、授予时间、获受人身份的不同而各有所别。公司的董事会有权缩短经理人持有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时间,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甚至可以在当日将所有的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变为可以行权的股票期权。
在美国,部分公司的股票期权计划有以下特殊规定:对于已获赠但是按照授予时间表尚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经理人可以行权;但是行权后只能持有,而不能出售,同时公司有权对这部分股票以行权价进行回购。在香港,期权可在方案给定的时间内由获受人部分或全部行使,(行使前)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表示期权行使及行使的股份数量,每次通知单必须附有按行权价计的相应股份认购汇款单,公司在接到附有审计员确认书的通知单及汇款单28日内,将把相应的股份全部划拨到获受人(或其个人合法私人代表)的账户上。
希望采纳
㈣ 股票期权如何开通 股票期权开通要具备什么条件
期权,是指一种合约,源于十八世纪后期的美国和欧洲市场,该合约赋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该日之前的任何时间以固定价格购进或售出一种资产的权利。
期权定义的要点如下:
1、期权是一种权利。 期权合约至少涉及买家和出售人两方。持有人享有权力但不承担相应的义务。
2、期权的标的物。期权的标的物是指选择购买或出售的资产。它包括股票、政府债券、货币、股票指数、商品期货等。期权是这些标的物“衍生”的,因此称衍生金融工具。值得注意的是,期权出售人不一定拥有标的资产。期权是可以“卖空”的。期权购买人也不定真的想购买资产标的物。因此,期权到期时双方不一定进行标的物的实物交割,而只需按价差补足价款即可。
3、到期日。双方约定的期权到期的那一天称为“到期日”,如果该期权只能在到期日执行,则称为欧式期权;如果该期权可以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时间执行,则称为美式期权。
4、期权的执行。依据期权合约购进或售出标的资产的行为称为“执行”。在期权合约中约定的、期权持有人据以购进或售出标的资产的固定价格,称为“执行价格”。
如何开通期权:
期权办理条件:(柜台办理时间:交易日9:00-15:30)首次开通期权账户的条件:(1)申请开户前20个交易日日均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2)在证券公司6个月以上并具备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资格或者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者在期货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3)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上交所认可的相关测试;(4)具有上交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5)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为:积极型或激进型,对于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中未达“积极型”或“激进型”等级的投资者,公司不为其开立期权帐户。(6)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小念在线为您服务!!预约期权开户,可查看我的主页联系沃。
(4)员工股票期权授予的条件扩展阅读:
期权的风险:
期权交易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使买卖双方面临着不同的风险状况。对于期权交易者来说,买方与卖方部位均面临着权利金不利变化的风险。这点与期货相同,即在权利金的范围内,如果买的低而卖的高,平仓就能获利。相反则亏损。与期货不同的是,期权多头的风险底线已经确定和支付,其风险控制在权利金范围内。
期权空头持仓的风险则存在与期货部位相同的不确定性。由于期权卖方收到的权利金能够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从而在价格发生不利变动时,能够抵消期权卖方的部份损失。虽然期权买方的风险有限,但其亏损的比例却有可能是100%,有限的亏损加起来就变成了较大的亏损。
期权卖方可以收到权利金,一旦价格发生较大的不利变化或者波动率大幅升高,尽管期货的价格不可能跌至零,也不可能无限上涨,但从资金管理的角度来讲,对于许多交易者来说,此时的损失已相当于“无限”了。因此,在进行期权投资之前,投资者一定要全面客观地认识期权交易的风险。
㈤ 非上市公司授予本企业员工期权应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一条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一)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授予本企业员工的股权,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㈥ 股权激励前提条件及哪些人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根据你的提问,经股网的专家在此给出以下回答啊:
什么样的人适合发激励股权?我的建议是,哪些人适合成为你的创业伙伴,你就给他发期权。如果说这个岗位,他的价值在某段期间内能够比较准确地量化放大,比如说他是销售人员,他一年的订单就是他的价值。对于这类人,按订单来发奖金比较合适,比较公平;还有一类人,他的价值和贡献都与产品捆绑在一起,比如腾讯QQ的核心技术人员,这样的人比较适合发期权。这是一个角度。另一个角度,如果通过期权方式,能实现激励效果,就尽可能发期权。反之,则考虑奖金等其他方式。
做激励股权,不是为了做一个协议,是为了实现激励效果。但如果你做得不好,反倒适得其反。以网络为例,上市前,网络发过很多次期权,上市之前发了一期,我觉得就是为了让大家挣钱,是以每股10美分的价值发的。上市发行价是27美元,当日涨幅354%。当日收盘价122.54美元,涨了900多倍,所以网络上市时,有6个亿万富翁,51个千万富翁,240多个百万富翁。你一定要让每一个拿到激励股权的员工都相信,只要他们努力,公司发展好了,他就是下一个千万富翁、亿万富翁,至少是百万富翁,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达到期权的激励效果。
激励股权是一个大概念,下面有很多具体方式。最常见的是期权,其次是受限股,其他的在国内比较少见。受限股和期权形式上最大的区别是先拿到股票,还是后拿到股票。期权是你后拿到股票,你先成熟满足条件,然后行权拿到股票。拿受限股时,一开始股票就放你名下,但只有在条件成熟之后,才真正是你的,不成熟之前,如果你违反了约定,你还要再还回来。这两种表现具体区别大概有以下几点:
第一,面子问题。你现在是不是股东,面子层面有时很重要。我加入这个企业,可能是拓荒者,或某一个重要的总监级人物。我很在意来了之后,是不是公司股东的身份,哪怕是代职也没关系,我来了就是股东,能证明我的价值。所以,受限股让你很有面子,来了就是股东,而期权不是。
第二,什么时候要支付购买价款的时点不同。假设有价格的话,期权现在不用付,行权时再付。海外结构的公司基本上都是公司上市后行权。但受限股不一样,受限股一开始就是股东,你拿到股票,现在就要付钱。
第三,税负差异大。期权的税务处理相对复杂,这里我简单举个例子,这个股票按受限股发时市场价值1块钱,员工就得花1块钱买,成为自己的财产,将来股票增值转让时,则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的征免规则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发的期权,在授予期权时,假设对应的股票价值1元,同时约定条件成熟后,他可按照1元的对价支付。后来股票涨到15块钱时,条件满足了,他按照1元钱行权,把这个价值15元的股票变成自己的了,相当于赚了14块。这14元在财务上被理解为一种劳动收入,是因为员工在企业的表现而取得的与他任职有关的所得,财务上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支付个人所得税。税率非常高,累计超过十万元以上按45%计算。等到涨到30块钱,他卖了变现时,增值部分再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四,如果不成熟,收回难度不同。我发了期权,条件是你需要待够四年,结果人家干了不到一年就走了。这种情况下,如果是期权很好办,因为没拿到股票,手中只有一个协议,里面通常约定了这样的情况下,期权如何收回,所以他离开的话,一般通过公司与他个人之间的书面文件即可。而受限股,尤其是登记了股东时就很麻烦。退回时还得办理一些行政手续,变更股东名册等,相对比较麻烦。
以上就是经股网的专家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经股网,一家以股权为核心内容的企业家股权门户网站
㈦ 什么是股票期权,如何界定股票期权
一、什么是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一般是指经理股票期权(Employee Stock Owner,ESO),即企业在与经理人签订合同时,授予经理人未来以签订合同时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普通股的选择权,经理人有权在一定时期后出售这些股票,获得股票市价和行权价之间的差价,但在合同期内,期权不可转让,也不能得到股息。在这种情况下,经理人的个人利益就同公司股价表现紧密地联系起来。股票期权制度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以股票期权方式来激励公司经理人员实现预定经营目标的一套制度。
所谓股票期权计划,就是公司给予其经营者在一定的期限内按照某个既定的价格购买一定公司股票的权利。公司给予其经营者的既不是现金报酬,也不是股票本身,而是一种权利,经营者可以以某种优惠条件购买公司股票。
股票期权是应用最广泛的前瞻性的激励机制,只有当公司的市场价值上升的时候,享有股票期权的人方能得益,股票期权使雇员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表现直接影响到股票的价值,从而与自己的利益直接挂钩。这也是一种风险与机会并存的激励机制,对于准备上市的公司来说,这种方式最具激励作用,因为公司上市的那一天就是员工得到报偿的时候。比如一家新公司创建的时候,某员工得到股票期权1000股,当时只是一张空头支票,但如果公司搞得好,在一两年内成功上市,假定原始股每股10美元,那位员工就得到1万美元的报偿。
二、如何界定股票期权
将股票期权作为一个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其构成应当包括法律主体、法律客体以及其法律内容三个部分。
1、股票期权的法律主体
股票期权的法律主体包括出让主体和受让主体两个方面。所谓出让主体是指将企业的股票期权赋予企业经营者的授予人,而受让主体则是指企业股票期权的受益人。
理论上对股票期权的出让主体有不同的意见,一认为是企业的所有者;也有人认为是企业本身。武汉市在实践中则是由国有资产管理局作为出让主体。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由企业本身作为出让主体得到了更多的认同,具体来说,应当由公司董事会行使该权力并应设置专门的、独立的薪酬委员会作为具体的工作机构。
股票期权的受益人是指股票期权授予的对象和范围。由于股票期权是给予企业经营者的一种远期报酬,其受益人理所当然是企业的经营者。在我国,企业经营者的范围主要是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及总经济师在内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在欧美国家的企业中,董事一般不是股票期权计划的受益人。但是,我国国有企业有其特殊之处,其董事实际由政府任命,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所有者代表,并且大部分的企业董事同时又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因而董事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具有实质性的重要影响。因此,这就决定了应将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纳入到股票期权的受益人范围中。而监事由于其担负着监督董事和经营者的特殊责任,其与董事和经营者的利益应当趋异,因而监事理应被排除在股票期权计划的受益人之外。
2、股票期权的法律客体
股票期权的法律客体是指股票期权的授予人和受益人的行为所共同指向的客观对象,即认股期权。认股期权属于介于物权与债权之间的一种民事权利,具有债权的基本特征,同时也是物权的延伸权利,首先,认股期权缺乏支配效力,没有优先效力和追及效力,是因契约而产生的一种民事权利,所以其不应属于物权范畴。其次,由于持股期权一旦行使就会产生新的物权或导致物权的转移,同时其也具备权利主体特定、标的物特定等物权的特征,因而认股期权也不完全属于债权范畴。
3、股票期权的法律内容
股票期权的法律内容是指法律主体(授予人及受益人)之间就法律客体(认股期权)的权利义务关系,换言之,是授予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至少应当包括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行权期、行权价以及行权数量等四个要素。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是指受益人行使其股权索取权的特定契约条件,即受益人在满足何种条件或基于何种情形时可以行使其权利。行权条件一般约定在授予受益人股票期权的契约中,主要是对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考核指标,如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股价增幅、净资产的增长、盈利能力的提高以及市场份额的扩展等。
股票期权的行权期是指股票期权的受益人行使其股权索取权的时间安排,是股票期权制度得以实施的重要环节。期权被授予后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锁定才能开始逐步行权,这个期间至少是在授权的一年以后。比如某企业的期权有效期为5年,其中前两年股票期权不可行权,后3年为行权期。也有企业设计的锁定期独具匠心,如我国最早实行经营者群体持股和期股计划的埃通公司规定:延期支付有效期8年,8年后一次性行权,行权价为股票面值(1元)。设定行权期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期权制度的原始动因,等待的过程就是激励的过程,以约束和促进经营行为的长期化,这一激励过程同时也是对持股人员的再筛选过程,不合格持有人将先后被淘汰出局。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指认股期权人购买企业股票的价格,也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由认股期权人购买的股票的确定的价格。行权价格的确定是整个股票期权制度的核心,行权价格在授予期权时已经确定,该价格实际上就是期权持有人奋斗的基础和赢利的基准,在此基础上通过期权持有人的努力使企业股票的市场价格节节攀升,其增值部分就是持有人的激励回报。
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是指授予受益人行使股权索取权的数量,这是股票期权制度中的又一个重要环节。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需考虑期权激励效果和所有者利益的均衡,此外对二级市场的冲击和影响也不能忽视,数量过多或过少均难以起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并可能对企业带来不利。企业的一般原则是股票期权总数不得超过企业总流通股本的20%或总股本的7——8%。
由于股票期权的法律内容是契约关系,那么就应当遵循“契约自由”的原则,由授予人和受益人根据企业的特定情况和其各自的目标自行约定行权条件、行权期、行权价以及行权数量,只要这种约定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也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则其契约关系就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