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间接持股股票解禁后离职
㈠ 股权激励限售条件已达成但未解除限售,离职咋办
这种情况,因为激励条件达成,只要激励股权过户,用户离职就没有问题。
㈡ 持股员工离职时股份如何处置
1、员工一旦持有了本公司的股票,就等于多了个身份,该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这是法律认定的,只要他不卖出股票,谁也剥夺不了他的股东权利,即使他辞职不干了还是一样的。
2、公司是股份制公司,但没有上市的,劳动者辞职,单位就要求劳动者退股。上市公司的,劳动者可以不退股的。
3、《股权管理办法》规定:原始股股东如果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则丧失持股资格,所持股份应当在离职后一个月内转让给公司;原始股股东拒绝按规定转让股权的,公司将强制要求股东转让,强制转让价格为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拓展资料
1、2009年1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9号公布《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该《办法》共14条,自2009年3月1日起实施。
2、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4号公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该《规定》第23条决定,废止2009年1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
㈢ 公司准备上市,让员工持股, 不知有没有人有过这样的经历, 离职的股份怎么处置 有没有人经
一般是签署股权协议书,这才正式,即使离职,有股权协议书保障你的利益。上市后可凭借此进行换股。
很多公司都是忽悠,根本没有上市的机会,但是为了募集资金,跟员工说上市之后的好处,然后签署一个没有什么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就是为了坑钱,如果你离职了,这事情他们会无限期拖延。
你可以这样,看能否转给其他同事。如果这个公司真的能够上市,建议暂时持有。
㈣ 公司为员工提供间接持股机会同,购买后离职怎么办如果公司上市后现离职怎么处理股份
依据相关协议:相关协议劳动者拥有公司原始股,劳动者在该公司辞职,公司是否有权收回劳动者的原始股需要依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持股时签订相关协议执行。
原始股股东如果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则丧失持股资格,所持股份应当在离职后一个月内转让给公司;原始股股东拒绝按规定转让股权的,公司将强制要求股东转让,强制转让价格为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实践中,用人单位允许劳动者持原始规属于公司的福利性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会按照约定收回劳动者的持股,并按照约定依法向劳动者支付持股折算的价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㈤ 公司上市后,有原始股的员工辞职后股份还能保留吗
可以保留!
你辞职,是辞去在公司的职务。但你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是合法的,是你的私有财产,和你是否辞职没关系
㈥ 员工持股离职怎么处理
持有股票和在企业就业并不冲突。
离职后,可选择继续持有,同时也可以经过协商转让股份。
㈦ 公司股权激励锁定期内离职,所激励股权如何处置
公司股权激励锁定期内离职,所激励股权可以继续持有,也可以转让。
离职手续,当事人可以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违法的,可以直接离职。
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㈧ 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离职 需要公告吗
员工持股计划,如果劳动者持股很小,对公司没有影响,通常不需要公告,员工按照正常离职流程办理即可,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