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财产申报股票
❶ 我在申报个人财产时,没有将持有股票情况填写,给组织上怎么说明原因
再补一个材料,补报证券持有情况,如股票账户开户时间、地点、持有股票名称、股票代码、持有数量、买入价格和日期、分红情况,等等,可以说明一下补报是因一时疏忽。
❷ 我是一名国企员工 公司实行员工持股 鼓励员工购买集团公司已上市股票 但是目前公司股票处于停盘状态
事实上,个人看来没有风险。作为国企,资金方面有国家扶持倒闭几率不大。就算是合并大多保留股份。
❸ 国企员工持股概念股有哪些上市公司
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9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成的217家公司中,按照当初购买均价与最新股价(2017年1月19日收盘价)相比较,有120家公司最新股价低于员工持股价,占比55.30%。
员工持股计划是指通过让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而使其获得一种长期绩效奖励计划的福利。分析人士认为,公司股价一旦跌破员工持股价,一定程度上也为其他投资者创造了享受了公司福利的机会,值得仔细研究。《证券日报》市场研究中心通过统计显示,截至昨日,2016年以来已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达217家,其中,有120家公司最新收盘价低于员工持股价,今日本文特从破发幅度、业绩、机构评级等三维度对上述个股进行分析解读,供投资者参考。
❹ 员工可否持有国有控股企业的股票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是可以投资持股的,投资持股的方法如下:
一、需清退或转让股权的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范围《规范意见》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含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企业及其授权经营单位(分支机构)。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是指国有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企业职能部门正副职人员等。企业返聘的原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退休后返聘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的人员亦在《规范意见》规范范围之内。二、涉及国有股东受让股权的基本要求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清退或转让股权时,国有股东是否受让其股权,应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国有企业要从投资者利益出发,着眼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围绕主业,优先受让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所持国有控股子企业股权,对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持有的国有参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股权原则上不应收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所持股权不得向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转让。三、国有股东收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股权的定价原则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确认,确属《规范意见》规范范围内的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股东收购其所持股权时,原则上按不高于所持股企业上一年度审计后的净资产值确定收购价格。四、国有企业改制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经核查,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违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等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在实施《规范意见》时,必须予以纠正。(一)购股资金来源于国有企业借款、垫付款项,或以国有产权(资产)作为标的通过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方式筹集。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违规所得股权须上缴集团公司或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指定的其他单位(以下统称指定单位),其个人出资所购股权按原始实际出资与专项审计后净资产值孰低的价格清退;持有改制企业股权的其他人员须及时还清购股借、贷款和垫付款项;违规持股人员须将其所持股权历年所获收益(包括分红和股权增值收益,下同)上缴指定单位。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参照上述规定进行纠正,也可通过司法或仲裁程序追缴其违规所得。(二)纳入企业改制资产范围的国有实物资产和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特许经营权等,全部或部分资产未经评估作价。改制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须按原始实际出资与专项审计后净资产值孰低的价格清退所持股权,改制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管理层、改制企业管理层及参与改制事项其他人员须将其所持股权历年所获收益上缴指定单位;未经评估资产须进行资产评估作价,重新核定各股东所持股权。情况特殊的,也可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采取其他方式进行纠正。(三)无偿使用未进入企业改制资产范围的国有实物资产和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特许经营权。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应按资产评估价或同类资产的市场价确定租赁费,改制企业须补交已发生的租赁费。对于故意转移、隐匿资产,或者在改制中通过关联交易影响企业净资产;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资料,导致审计、评估结果失真,或者与有关方面串通,压低资产评估值以及国有资产折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依据《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0号)的有关规定,追究该国有企业相关责任人责任。五、进一步加强对股权清退转让的监督管理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掌握所监管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持股情况,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规范有关人员持股行为。国有企业要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持股情况进行摸底,按《规范意见》和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有关工作,要认真制订股权清退、转让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并将股权清退、转让方案和完成情况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备案;逾期不规范有关人员持股行为的,要追究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责任,隐匿持股情况或不按要求进行规范的要严肃查处。
❺ 国企员工工资按业绩发对股票有好处吗
净利润一般是分配给公司股东,或者是公司把这部分钱存起来做流动资金,或者公司用这部分钱做 新的投资。
你要理解净利润和工资之间的关系。净利润是扣取工人工资后剩余的钱,也就是说已经给工人发过工资了还剩余这么多钱。
❻ 财产申报股票帐户资金余额要不要填
有价证券是指市值,持有的股票的总价值,与资金余额无关。
但是你的股票账户余额要与你的货币资产加总申报。
❼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是否可以投资持股
可以。
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清退或转让股权时,国有股东是否受让其股权,应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国有企业要从投资者利益出发,着眼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围绕主业,优先受让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所持国有控股子企业股权;
对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持有的国有参股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股权原则上不应收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所持股权不得向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转让。
(7)国企员工财产申报股票扩展阅读
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掌握所监管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持股情况,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规范有关人员持股行为。国有企业要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持股情况进行摸底,按《规范意见》和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有关工作,要认真制订股权清退、转让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并将股权清退、转让方案和完成情况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逾期不规范有关人员持股行为的,要追究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责任,隐匿持股情况或不按要求进行规范的要严肃查处。
股权清退、转让的责任主体是国有企业。相关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保持企业稳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❽ 国企员工上班时间炒股违反什么规定
只要是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都是违规。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国企还是私企都不能容忍上班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❾ 国企中哪些员工能持股
国企哪些员工可以持股,单位不同,持股的规定也不一样。
有的单位基层员工只能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在股票市场上购买;有的单位则作为激励机制,使得每位员工都有股份。只不过级别不一样,员工持有的股票数量有差别,比如中层管理人员高于基层一般员工,高层管理人员高于中层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