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减持税收筹划
A. 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税收是马上扣除还是等到年终公司财务报表合并纳税
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其纳税主体是股东,而不是上市公司,但上市公司有代扣代缴责任。
B. 个人原始股减持如何纳税
1.原始股解禁需要向国家交税;
2.为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相关制度,发挥税收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31日联合发布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3.根据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C. 限售股减持税收有哪些优惠如何合理避税
大昔大渝所在地江西一个地级市,在限售股减持税收方面做到综合税负10%以下,包括国税、地税、个人所得税,限售股减持企业在迁址缴纳时企业性质不发生变化,避免隐性风险,迁址到该地后,也不需要托管到本地券商营业部,方式灵活,并不用指定券商和地点。且税务局支持汇算清缴与清算,使限售股减持企业无其它忧虑,这样的避税非常合理。详情咨询请网络大昔大渝,业界口碑好,效率高。
D. 上市公司限售股减持,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限售股减持的基本思路如下图所示:
降低定额基数、在优惠地区返回税收,有问题可以点我名字私信,希望能帮助您
E. 限售股减持避税
针对限售股股东和大小非客户,我司现推出全国最优惠的返税政策,绝对最优惠!目前行业能提供的返个人所得税,最高为30.2%,而我司在此基础上,另外再下拨7.3%的奖金,总共返个人所得税37.5%,为全国最高!
税后所得: 37.5%*(1-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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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学习:
根据财税[2009]167号第三条规定: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20%
限售股转让收入: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
限售股原值: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合理税费: 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例:李先生个人持有人贵州茅台限售股20万股,解禁当天以每股100元抛售,那个应纳个人所得税(全额)计算如下:
限售股转让收入 =100*20万=2000万
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2000万*15%=300万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 2000万-300万=1700万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20% =1700万*20%=340万
计算限售股原值时,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而如果纳税人能(或有能力)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
(1)如果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大于限售股转让收入15%,我们应该建议客户尽量提供其限售股原值凭证,这样利于减少客户应纳税额
(2)如果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小于限售股转让收入15%,我们应该建议客户不提供其限售股原值凭证,并由主管税务机关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从而利于减少客户应纳税额
F. 请问限售股减持税收优惠怎么办理呢如何合理地限售股减持避税
限售股减持税收在不同地区不同的优惠力度,现阶段很有优势的是江西的一些地级市,他们的综合税负比原来的税收返点优惠很多,基本在10%以下,还包含了国税、地税、个人所得税,并且是一次性全部结清所有税务,无二次征税风险。限售股减持行家大昔大渝建议:减持时要具备:一次性减持、分阶段减持、分年度减持,每种方式都要有完税证明,避免对企业、个人双重征税。
G. 对资管计划持有的部分股票进行减持,增值税如何缴纳
答,财税〔2017〕56号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
H. 减持股票是什么如何合理避税
减持股票就是把手上的股票卖掉;有大小非限售股,这类股票不能在市场上流通,处理方式就是减持。减持股票要合理避税,就是把企业注册地迁移到税收优惠地区,这是国内目前唯一的通用做法,税收优惠地与企业当地的税务差别有些好大,他们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在减持股票避税上很有优势,详情网络大昔大渝,减持股票避税方面口碑好、信用度高。
I. 大股东减持如何收税
大小非减持优惠方案(按地税90%奖励计算)
(实际个人只交税20%-20%×40%×90%=12.8%)
(个人限售股减持税收优惠、大小非减持、原始股减持、抛售员工股、高管离职卖股票)
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减税方案:
一. 按限售股减持征收个人所得税总额的36%(地方税收留存的90%)支付奖励费用。目前采取如下两种方式操作:
1)减持成交金额不到一亿的投资者可以享受应纳税总额地方留存的90%给予优惠返还。二次征税不要求强制执行。
2)减持成交金额超过1亿以上的投资者可以享受应纳税总额地方留存的100%返还,二次征收要求执行(有纳税凭证)。
二. 该奖励政策从2012年3月12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如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而做相应调整。
三. 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限售股减持奖励于缴纳税收全部入库(一般为交易次月15日之前进行纳税申报及清算)后7个工作日内兑现。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原始值+合理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一律按照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和税费。
证券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在规定时间上缴当地税务部门纳税保证金账户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税务部门必须将其60%上缴国库,40%地方财政留存。
对于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可以90%返回给客户。高额的税收优惠,大大降低了客户的限售股减持成本。
(实际个人只交税20%-20%×40%×90%=12.8%)
案例:若个人应缴税款为100万,则其中60万上缴中央,40万归地方政府所得,地方政府以此作为计提总额奖励90%,纳税人可获政府财政奖励3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