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股票涨跌 » 减持期限到期未减持完的股票怎么办

减持期限到期未减持完的股票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1-09-01 20:56:20

Ⅰ 持股5%以上股东公告减持、到期了没减一股、可以吗

可以的,如果公告减持后没有卖出,截止日到了也不能再卖出了!
希望帮到你,望采纳,你的采纳对我很重要!

Ⅱ 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对股票有什么应响吗

实际控制人减持自己的股票肯定是利空,自己都不看好自己的公司,又有谁能看好呢?所以说肯定是利空,

Ⅲ 股东减持期满未实施是利好吗

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大股东减持在A股市场通常是利空。也有些个股在某些情况下,大股东虽然公布实施减持的到期了却没有减持。这种情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有的时候股价跌幅太大,大股东无法减持。也有些可能出于某种目的而没有减持。比如000950的成药控股。,在2020年2月11日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茂业集团拟减持不超过公司5%的股份。也就是说最大可减持8600多万股。但到了半年时间后减持期满。最终一股也没有减持。
股价也没有大涨,也没有大跌。业绩也还不错。或许是有人吃货吧。公司具有比较大的潜力,概念也比较独特。比如疫苗冷链概念在上市公司中是不多的。也是一个医药类商业连锁企业。在重庆占有50%的市场。最近一段时间多次进行重组兼并。后市上涨的机会还是比较大的。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Ⅳ 上市公司说减持却没减持如何处理

对于上市公司方面,也没什么需要处理的。到期公告一下减持数量和以后的安排就完事了。
拟减持,视情况,在某价位区动手等等,都是可能与条件,实现程度取决于减持方的综合考量与市场机会。
没减持有利有弊,有利解读是该公司看好自己,舍不得减,经营转好,就停止减持了;不利解读是市场条件未满足减持条件,一旦市场转好减持又会开始。
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没办法,现在的市场环境只能多做功课,弄清公司的真正意图。

Ⅳ 上市公司发公告要减持股票,但是都过来大半时间了还一股都未减,什么意思

应该是提前预告减持还没有到减持日期,或者是想减持但是觉得公司股价还可以涨所以还没实行

Ⅵ 大股东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实施减持短期是利好还是利空

利空。

看股价在高位还是地位,如果低位出利空,八成是利用利空吸筹,如果是高位出利好,八成是出货,本来要减持,但是还没有实施减持,最终还是要减持,肯定是利空。

大股东减持解读为偏利空,股票市场的投资原理是:当投资者看好某公司未来发债前景的,可以买入该公司股票,待公司盈利后,获取公司分红。大股东既然减持公司股票,说明大股东有可能发现更好的投资项目或者长期不看好公司股价的上升空间,基于此两点出发大股东减持偏利空。

(6)减持期限到期未减持完的股票怎么办扩展阅读:

利空:对空头有利,且能促使股价下跌的因素和消息。比如2010年1月12日,央行宣布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重大利空消息,导致13日沪指跌2.8%,深成指跌2.97%。存款准备金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

Ⅶ 发布股东预减持股份公告,到期确一股没减持证监会有什么规定没,相关的规范措施

发布股份预减持股份公告,到期却一股没减持。这种情况证监会是不管的,因为人家发布的是预减持公告!不是减持公告。

Ⅷ 大股东减持,结果到期未实施完毕如何处理

不做任何处理,看股份持有人如何处理才是最后结果。
声明减持也可以不减持,或者暗中增持也不是不可能的。。。。。。

Ⅸ 上市公司的股东在减持股票时若截止期到期股票还未减持完还可以减持吗

上市公司的股东在减持股票时若截止期到期股票还未减持完还可以减持吗?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最新规定为中国证监会在2017年5月26日公布施行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促进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适用本规定。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曾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五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一)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二)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大股东、董监高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第九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股东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还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限制。适用前三款规定时,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第十条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热点内容
明凯照明 发布:2021-09-07 23:34:46 浏览:22
下跌的股票全卖还是卖一半 发布:2021-09-07 23:34:38 浏览:620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 发布:2021-09-07 23:33:28 浏览:835
通达信好股票主图指标 发布:2021-09-07 23:33:22 浏览:2
今天华兰生物股票怎么样 发布:2021-09-07 23:32:55 浏览:901
申联生物是新上市的股票吗 发布:2021-09-07 23:32:45 浏览:360
股票重组复牌首日涨跌幅限制 发布:2021-09-07 23:31:16 浏览:371
如何挑选长期投资的股票 发布:2021-09-07 23:31:14 浏览:183
机构调研最多的股票2020 发布:2021-09-07 23:29:17 浏览:306
股票中总成本均价线是什么指标 发布:2021-09-07 23:29:16 浏览:663